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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理和封冥一直都是商场上的最佳搭档,生活中的最佳伴侣,一辈子都没吵过嘴,红过脸。
预感到自己时间不多了,白发苍苍的封冥握住庄理的手,问出了自己压在心里一辈子都没敢问的话:“你有没有爱上我?”
到了死的这一天,你有没有爱上我?这是他最想知道的。
他们的感情起于冲动,始于算计,临到终结,封冥才敢揭开这层布去探看下面的风景。
庄理凑到他耳边,低声说道:“傻瓜,你就没有仔细想过,为什么那天晚上,当我被算计到神志不清时,我没有向任何人求助,只给你一个人打电话吗?因为在那个时候,我就已经知道,我唯一可以相信的人,只有你。”
封冥浑浊不堪的眼里放射出丝丝缕缕的亮光。
这句话,让他即将枯竭的生命获得了一次浇灌。他的身体在死去,他的灵魂却仿佛在欢快的跃动。
庄理勾起唇角,叹息着低语:“再告诉你一个秘密。第二天早上,在不受药物控制,而且意识完全清醒的状态下,我想起你浑身湿透的模样,竟然有了反应。所以你说,我爱不爱你?”
封冥虚弱地笑了:“你爱我。”
他一辈子都没有这么笃定过。
“是的,我爱你,而且爱了很多很多年。”庄理亲吻他的手背,一字一句说道。
封冥愉悦至极地笑了。
他无比满足地说道:“和你在一起,我真的很幸福。你让我从最初,到最后,都是快乐的。我也爱你,这辈子爱不完,下辈子继续。我会一直爱你。”
对旁人来说,这些承诺都是假的,没有什么下辈子、下下辈子,更没有一直、永远。
但庄理却含着泪呢喃:“我知道,我会去下辈子找你。”
封冥越发开心地笑了,然后了无遗憾地闭上双眼。
庄理帮他打点好后事,没多久也故去了。
他们一定会在下一世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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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才择偶记:
章鹄匆匆忙忙跳下车,向停车场对面的一家咖啡厅跑去。
路过一家商店的橱窗时,他停下来,对着反光的玻璃,认真打理自己被风吹乱的头发,又调整了一下领带和袖口等处。
确定自己帅到掉渣,章鹄才继续朝那家咖啡厅跑去。只是到了近前,他把小跑改成了慢走,步态看上去十分潇洒。
与他擦肩而过的每一个女人都会目不转睛地看他几眼,心绪不受控制地被这个俊美无俦又跌宕不羁的男人牵引。
章鹄的眼睛却看不见任何人,只是隔着玻璃窗,一心一意寻找那个仅凭一通电话就能把自己从公司的重要会议上叫走的人。
终于,他眼睛一亮,看见了独自坐在靠窗的角落,正鼓着双颊生闷气的小姑娘。
然而章鹄口中的小姑娘,在别人看来却已经很成熟。
她看上去二十三四岁的模样,身材十分高挑曼妙,该纤细的地方盈盈一握,该丰满的地方圆润可爱,一张动人心魄的美丽脸庞足够叫任何男人为她疯狂。
她穿着一条贴身的红色长裙,嘴唇也涂得鲜红欲滴,指尖点着艳丽的蔻丹,美得如火如荼。
只可惜,她猫儿一样的大眼睛正瞪得圆溜溜的,双颊也鼓着气,仿佛在跟谁闹别扭。这精怪的表情破坏了她的风情万种,令她显出几分幼稚。
然而,在别人看来是破坏美感的东西,在章鹄眼中却是可爱透顶的。
他止不住地勾起唇角,尚未与小姑娘见面,心情就已经飞扬,目中也带上了浓浓的笑意。
似乎是察觉到了他的视线,小姑娘也隔着玻璃窗看见了他,圆圆的眼睛瞪得更圆了一些,仿佛在生气,可是下一秒却又不受控制地露出灿烂的笑容。
她先是抬起一只手招了招,然后举起两只胳膊挥舞。看得出来,对于章鹄的到来,她是非常开心的。
章鹄也抬起手打了个招呼,脸上的笑容掩都掩不住。
两人面对面地坐下。
桌子上摆满了各种糕点,每一种都被咬了一小口,留下一个月牙形的可爱透顶的咬痕。
看见这些咬痕,章鹄止不住地笑了,习惯性地问道:“哪个最难吃?”
已经长成大姑娘的朱碧指了指一道绿色的糕点:“这个。我不喜欢它的涩味。”
“还有呢?”章鹄拿起这块糕点,就着那个小巧可爱的齿痕,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这是他和朱碧早就培养好的默契。朱碧先把所有糕点都尝一遍,好吃的她自己一口一口吃完,回家的时候顺带给两个爸爸打包一份,不好吃的,章鹄会帮她消灭干净。
“还有这个翠绿色的,味道怪怪的,像草叶子。”朱碧指着另外一块糕点。
“怎么都是绿色的?”章鹄调侃道。
朱碧指着自己的头发说道:“你看不出来吗?我被绿了啊!我脑袋上长了一片青青大草原!”
章鹄先是微微一愣,然后心中竟泛起了一丝涟漪。
这一丝涟漪仿佛是窃喜,又仿佛是心疼、愤怒、渴望,或别的什么更复杂的情绪。章鹄的大脑不擅长处理这些太过庞大的信息,于是习惯性地把它们压抑在心底。
“你男朋友劈腿了?他在哪儿?老子打断他的腿,看他以后还怎么劈!”章鹄放下糕点,表情狠戾地说道。
原本很生气的朱碧看见章叔叔比自己还生气,竟莫名觉得舒服了一点。
她拍了拍章叔叔青筋暴凸的手背,安抚道:“算啦算啦,我已经甩了他一巴掌,算是报仇了。你别气啊。”
章鹄按捺住满心怒火,追问道:“他劈腿了谁?外面哪家姑娘能跟我家的小天才比?艹他妈的,他眼瞎了是不是?”
朱碧心情更好了一些,抿着小嘴说道:“他劈腿了他们公司老总的千金。他说我虽然长得漂亮,人也聪明,但是不能在事业上帮到他。”
章鹄愕然极了。
艹,庄理和封冥的女儿,竟然没法在事业上帮到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这是天方夜谭吗?就算这小子想竞选米国总统,庄理和封冥都能给他使把力。
莫非他的野心大到想当世界总统的地步?
看见章鹄滑稽的表情,朱碧终于彻底释怀了,也灿烂至极地笑了。
她捂着嘴,嘻嘻哈哈地说道:“好啦好啦,章叔叔你别做这副怪样子了,我一点儿都不生气了。我没有告诉他我的家世。我就想像个普通人一样跟他交往。我希望他喜欢的是我本人,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
章鹄还是很生气,忍不住碎碎念:“你哪点不好?你这么聪明、漂亮、可爱,你哪点不比别人强?你怎么就帮不到他了?能交上你这样的女朋友,他祖上积八辈子德才有这一回运气。只可惜他本人没福,一辈子也就是这个穷命!像他这种有眼无珠的人,到哪儿都混不出什么名堂!”
章鹄端起放满冰块的水喝了一口,消消火,这才问道:“他劈腿了哪家千金?”
朱碧连忙摆手:“你别闹,我真的一点儿都不在乎,你别为了我又跑去人家的公司整得鸡飞狗跳。他爱劈就劈呗,这种眼里只有钱的人,我才不稀罕!”
刚开始她的确很生气,但是看见章叔叔气成河豚的样子,她又觉得好好笑。
忆起之前的几段恋爱经历,她打趣道:“章叔叔,你说我为什么总是恋爱失败啊?问题到底出在谁身上?”
章鹄想也不想就笃定开口:“问题肯定出在别人身上。你绝对没有问题,你浑身上下都是优点。”
“哪儿有人浑身上下都是优点的?你好歹说几个缺点嘛!”朱碧心里舒服极了,偏偏又要假装谦虚。
章鹄认真想了想,答道:“你唯一的缺点就是太优秀了,给人高攀不起的感觉。”
朱碧捂住嘴,眼睛笑成了月牙。哈哈哈,她就知道章叔叔会这么说。每次她失恋,找章叔叔聊一聊就能很快恢复好心情。
“我觉得问题还是出在我自己身上多一点。”笑过之后,朱碧清醒地说道:“第一段恋爱,那个男生太粘人了,我不喜欢粘人的,我性子有些独,需要很多个人空间,我不希望别人过多的打搅我。其实我知道,我脾气是有点怪的。
“第二段恋爱,那个男的长得不耐看,我才看了两星期就腻味了。我太颜控了。
“第三段恋爱,那个男的明显是为了我家的钱,对我太卑躬屈膝,我受不了。这次是第四次,没了家世的点缀,其实我也只是一个普通女孩子,我也会招人厌。不,其实我比一般女孩子更招人厌。”
朱碧幽幽叹了一口气。
章鹄一句一句反驳:“太粘人的男人没出息,你看不上就对了。每个人都需要独处,作为伴侣,就应该给对方留出这样的时间和空间才是正确的做法。你脾气一点都不古怪,你很可爱。爱美是人的天性,世界上就没有不颜控的人。没了家世的点缀,你还有很多优点,我一天一夜都数不完。”
章鹄说着说着就把自己给逗笑了,伸出手揉了揉朱碧烫成小波浪的毛茸茸的长发,无比温柔地说道:“你哪里招人厌了?我怎么看不出来?我家的小天才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姑娘。”
这句话,他几乎从朱碧小的时候一直说到大。
他是真的这么认为。
朱碧抓住他作乱的大手,嬉笑道:“你是我章叔叔,你当然觉得我哪儿哪儿都好啦!”
不知怎的,她忽然想起一个成语――情人眼里出西施。
自己和章叔叔?情人?
朱碧脸颊忽然涨得通红,像放开烫手山芋一般,连忙放开了章叔叔的手。要死了,她这颗神经病一样的大脑怎么会产生那样的联想?
朱碧慌神了,急忙冲服务员招手:“麻烦这里买单。帮我把这个、这个和这个各打包一份好吗?”
章鹄奇怪地问道:“你怎么就走了?你公司有事?我把今天下午的行程都推掉了,准备陪你去逛街。你不买买买,你心里能舒服?”
朱碧每次失恋,章鹄都会陪她从白天逛街到深夜,这是惯例。
“今天不逛了。”朱碧红着脸摆手,像是有些着急。
“怎么不逛了?忽然良心发现,舍不得宰我了?”章鹄戏谑地问。
朱碧的脸颊越来越滚烫,心情也越来越慌乱。什么舍不得啊,章叔叔胡说什么呀!
嗨呀,这么一说,竟然还真的有点良心发现了!
朱碧捂着胸口说道:“我心慌,我想回家。”
她眼眸水汪汪的,皮肤红艳艳的,精致的脸蛋被毛茸茸的长卷发裹成小小的一团,看上去又可怜又可爱。
不知怎的,章鹄竟看愣了,心脏不受控制地在胸腔里狂跳。
他也慌神了,连忙说道:“那就回家吧,我送你。”
两人提着一个糕点盒子从咖啡厅里走出来。心不在焉的朱碧下台阶的时候没看路,身子忽然歪了一下。
章鹄连忙伸出手,将她搂进怀里,还习惯性地拍了拍她的后背,柔声安慰:“没事,别怕,章叔叔护着你呢。跟你说过多少次了,逛街要穿运动鞋,别穿高跟鞋。”
朱碧反射性地抱住他的脖子,趴在他宽阔强壮的胸膛里喘气。
两人的姿态非常亲密。
就在这时,吴子瑞被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挽着手臂,从台阶下走上来,愕然地看着两人:“你们在一起了?”
朱碧和章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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