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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州匪帮的鬣狗人们付出了大量鲜活的生命来表现了他们死磕硬碰的态度,对于他们来说,两位首领的命令从来都是值得他们誓死捍卫的行动指标。在过往漫长的时间当中,正是由于这两个大胡子首领的存在,他们才能拥有雄踞一方的显赫地位。

曹团长的都快杀红眼了,即便是在人群的包裹围杀当中,他的目光还是第一时间和两个气势汹汹的大胡子撞在了一起。

在这种死亡之瞪下,即便是骑着巨骨马的两个大胡子都感觉他们矮了一尺。那是何其愤怒的眼神,两个大胡子只是遥遥看了一眼,就觉得自己仿佛要被这目光灼烧得化为灰烬!

不过这并不能成为吓退他们的理由,他们来这里本来就是为了剿灭这些该死的邻居。如果劫掠团就一直窝在泥螺幽地里面的话,那他们还真没什么可行的办法。只要他们敢冲出来,那么就是死路一条。

直到现在,两个大胡子都还没有想明白这些家伙到底是怎么从里面突然杀出来的,从他们出现到现在这么短短的一会时间,两个大胡子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手下被大肆的屠戮,他们的心里也一点都不好受。

那些倒下的鬣狗人同样也是他们朝夕与共的兄弟手足,是帮着他们打下这一大片大好江山建立金州匪帮在这片土地上霸权的最有力保障,瞬间就倒下了十分之一!对方那个大背头还用这样愤怒的眼神瞪着他们?

真正该愤怒的,是他们两个金州匪帮的首领才对!这大背头简直太不要脸了,得了便宜还要卖乖。

两个大胡子并不笨,就这么短暂的一会时间,他们就已经明白了他们今天是吃亏在什么地方。被对手打了个措手不及只是一方面,他们还缺乏对对手的了解。当他们真正看到劫掠团的悍匪神兵天降的时候,他们才发现自己对对手的了解是多么可笑。

远远超过他们意料之外的精良装备,还有他们那恐怖的战斗力,甚至对方还有祭司坐镇!鬣狗人也是比蒙遗族,怎么可能不知道比蒙祭司在战场上是有多么强大的能力。如果不是那个该死的大背头。他们也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当中就失去这么多个兄弟。

值得庆幸的是,直到现在,两个大胡子都没有发现除了这些森林狼骑士之外的其他敌人。而这些森林狼骑士虽然棘手,但是他们顶天了也就百来人。就算是有祭司的神曲帮助他们又怎么样?只要对他们完成了包围,两个大胡子有信心仗着人数上的优势把他们尽数的留下来!

只要把这些森林狼骑兵给剿杀了,那也算对得起两个大胡子这一次倾巢而出的行动了。按照他们得到的可靠情报来说,泥螺幽地里面的敌人似乎只有这一支骑兵,其他的人和他们一样。都是靠两条腿大奔的泥腿子。

一想到这个,两个大胡子顿时就胆生毛了,除了这支来去如风的森林狼骑兵能够让他们觉得头疼之外,剩下的人他们并不怎么担心。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就算一命换一命,他们的金州匪帮也能牢牢的占据优势。今后的时间还长,他们不怕没有机会玩下去。

“点子扎手!兄弟们,撤!”曹团长当机立断,瞬间吼道。

在一出发之前,曹团长就已经有言在先。这一支机动力强大的轻骑兵的任务定位。就是打游击。情况如果顺利的话,那光顾着砍人就行。情况不那么顺利的话,那就一击即遁,绝不逗留。曹团长确实想好好和这金州匪帮过过招,但是却并不想把自己麾下的森林狼骑士们送给对方当肥肉啃。

突击战变成你一枪我一刀的拉锯阵地战这显然不是曹团长愿意看到的,而且这一次突击已经达到了曹团长出发前的期望。金州匪帮的王八蛋们选择在劫掠团的家门口守株待兔,这是他们犯下的最不可饶恕的错误。

曹团长的作战任务就是在给了他们当头一棒之后把他们的注意力也一并吸引过来,仅此而已,剩下的,还需要另外一边的皮教头配合。曹团长再清楚不过了。就凭自己这一百多人想要把买卖都做完是不可能的,这个时候,皮教头应该也已经就位了。

收到了老板的指示之后,森林狼骑士们的战斗力瞬间被他们硬生生的在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在砍翻了身边围过来的人之后,两边的突击队顿时便是朝着曹团长的中路突击队杀过来。相互之间的距离并不算太大,两边同时发力之下,几乎就是几个呼吸的时间就已经合军一处。

“转移!”曹团长一声怪叫,手中的双刀一错,再度砍翻了两个飞扑过来的鬣狗人。

一百个森林狼战士顿时后队变前军。用更加狂猛的势头朝着外围狂突而去。他们在这种混战当中表现出来的良好应变能力值得任何人都对他们刮目相看,那些在混战当中受了点伤势的森林狼小伙子被同伴们收拢到了中间位置,前方和两边的战友会帮他们砍出一条路来,他们只需要跟着大部队走就是了。

让曹团长欣慰的是,受伤的人有大概十多个,阵亡的却一个都没有。而且受伤的也几乎都不是足以致命或者致残的重伤,这次算是劫掠团真正意义上的开张第一战。自打来到这流亡之域之后,只有这金州匪帮才能够算得上的敌人,至于之前的那些,顶多只能算是小打小闹而已。

而第一战森林狼骑士们能够交出这样一份成绩单,也算是对得起他们长久以来接受的地狱式特训。不然的话,今天的伤亡情况绝不仅此而已。

刚才分头行动时候是为了尽量的制造对手更大的伤亡,才分成三股尖刀小队。为了以策万全,曹团长之前就精心布置过,三个尖刀小队相互之间的距离绝对不超过三十米,这样的距离,也足以让所有人来得及变阵。

此刻反向突围的森林狼骑士们摆出的是一个菱形的阵型,两头冒尖。后队变前军的过程当中,硬特和几个颇为彪悍的森林狼骑士已经被摆在了突围的尖端位置。而曹团长,则是在队尾,临时客串起了断后的角色。

“他们想跑!给我把这些混蛋留下来!干掉他们!”戴维斯耸动着胯下那匹仿佛因为水土不服而显得瘦骨嶙峋的巨骨马。须发皆张的咆哮着。

这些森林狼骑兵们的行动已经足以让戴维斯想明白他们是准备撤退了,但是哪有这么好的事?过来干了一票,发现没什么赚头了拍拍屁股就走人,这么做人难道不嫌无耻吗?

“我觉得这些家伙非同凡响。”哈登也一脸的惊疑不定。和戴维斯不同的是,哈登一直以来心思都要细腻得多。

他并不是有意要涨敌人的威风灭了自己士气,而是因为哈登觉得今天的一切直到现在都还让他有种如坐云端的感觉。

面前这些森林狼骑士没有正规军的旗号,但是哈登却感觉他们超过了一般的正规军,甚至就连夜舞军团的主力部队有没有这种战斗力都难说。

战斗力超常都不说了。这些家伙还狡猾得很。哈登见识也不短,但是这么多年来,却从来没有听说过比蒙战士会在战场上这么轻松就撤退的情况。

谁都看得出来,这些森林狼骑士都是被神曲催进了狂化的状态。可诡异的是,他们却并没有狂化的比蒙战士那种极度嗜杀的**。只是领头的那个大背头一声令下,所有人就毫不迟疑的组阵突围,这一切就像是早就编排好的剧本一样,哈登甚至能够感觉得出对方似乎在杀过来之前就已经先把退路给想好了。

而就是这个发现,让哈登觉得匪夷所思。比蒙战士的骁勇好战是举世闻名的,在历史上有数不清的比蒙战士都宁可战死也绝不后退一步。尤其是进入了狂化状态的比蒙战士。那更是冲动异常,让杀得兴起的他们脚底抹油,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可偏偏这一切就发生在哈登的眼皮子下面。

“比蒙的军人是最勇敢的,也是最愚蠢的!”

这是一句人类军事学院流传甚广的话,源自何人已经难以考证了。可从这句话就能够看出来比蒙战士在战场上一贯的表现,他们都是天生的战士这个不假,但是他们都太过看重荣誉了。对于比蒙战士而言,撤退仿佛就是最大的耻辱一样。

比蒙战士这样的特性引出过很多的经典事例,很久以前。在很多次和人类大军交战的时候,比蒙战士都因为这样的特性吃过亏。如果说泛美大陆上的激将法命中率最高的时候,那绝对是在和比蒙战士交战的时候。

他们的荣誉感和冲动的个性几乎让他们对所有的激将法都来之不拒,就如同是一滩纯度极高的油。一点即燃。

人类的那些指挥家无数次只是用简单的言辞就能够挑拨得比蒙的战士红了双眼,甚至很多人在战场上连长官的命令都不听,一个劲的往前冲,什么战术都抛之脑后。严重一点的,甚至几句话丢出去,连带队的长官都忘乎所以。

即便他们是天生的战士又怎么样?有这样受不了刺激的个性。放在严肃的战场上,那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比蒙输给人类,有多方面的原因,并不仅仅是被人类的魔法文明击败的。和精明的人类比起来,绝大多数比蒙确实像是一根筋的傻瓜。哪怕对面是人类威力奇大的强攻硬弩,比蒙红了眼也会拿血肉之躯往上凑。

当这种情况并不是个别案例的时候,就没有人对比蒙的失败觉得奇怪了。令行禁止的纪律,一直都是比蒙军队老大难的问题。哪怕是千年之后的今年,都依然存在于比蒙的各个军队当中。

劫掠团成员的身份是毫无疑问的比蒙,而他们的表现,却和传统的比蒙大相径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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