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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也送走了江枫等人,便捏着下巴感慨道,“看着还行,不过不像很能打的样子。”

爱丽丝一边朝楼上走着一边说道:“他的确不太能打,不过他是学院最大的情报贩子,如果按自由资源算身价的话,大社团的社长都比不上他,你刚才演戏装我男朋友,我估计一会儿就得穿帮。行了别说了,咱们赶紧把你的行李收拾收拾。”

“情报专家吗?有点意思,看来可以多认识一下。”霍也捏着自己的下巴想了想,随即朝楼上大喊道:“不是,你真不打算找男朋友吗?找了的话一定要让我给你把关啊!”

“哎呀,你烦死了!”已经走进房间的爱丽丝没好气地回道。

兄妹俩来到霍也的房间,霍也正一件件地将自己的衣物收拾到衣柜中。就又听爱丽丝说道:“对了哥,你知道和我们合住的是谁吗?”

“谁啊?”霍也问道。

“小玉,上官玉蝶。”爱丽丝说道。

“哦,是那姑娘啊。”霍也想起了这人是谁。

上官玉蝶出身上官家,那是他们霍尔斯家居住的索拉殖民地中首屈一指的名门,是一个典型的经商起家的家族,富可敌国甚至都不足以形容他们家族的富有。而在家族崛起后,家族英才辈出,在各界都有人身居要职,上官玉蝶则是上官家家主的独女,上官家大小姐。

霍尔斯家和上官家交情不浅,兄妹俩和上官玉蝶小时候没少在一起玩,只是长大后,两家的小辈也都有了自己学业和生活,也就很少有交集了。

霍也觉得既然有机会和上官家继续巩固情分,也是挺好的,身为大家子弟,他可不能因为还在上学就什么都不管不顾。

不过霍也觉得自己好像忽略了什么,好像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是什么呢……

此时却又听爱丽丝说道:“对了,哥,我劝你最好隐藏好夜雨寒鸦的身份,小玉可是你的大粉丝!”

夜雨寒鸦……“woc,夜雨寒鸦!”霍也一瞬间大惊失色,他终于惊醒自己到底忽略了何等重要的事。

夜雨寒鸦,这是霍也的笔名。虽说他老爸艾迪是个泥腿子,但是老妈薇薇安祖上可是法兰西贵族,霍也从小接受老妈的艺术熏陶,骨子里其实带有一股子书卷气。他当初甚至创作了一本名为《雨夜狂想曲》的书,并以夜雨寒鸦的笔名将其寄给了某家出版社,

可让霍也没想到的是,《雨夜狂想曲》发行之后,竟有如平静水面中投入一枚巨石,掀起了惊涛骇浪,《雨夜狂想曲》初版,重制版,精装版连连大卖,夜雨寒鸦也成为了一位不知名的优秀青年作家。

对此霍也表示,这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他写书完全是自嗨,从始至终都没想过要以此谋求什么利益,正如他自己所言,他的人生轨迹已经注定,他根本无法选择去成为一个作家,一切只是兴趣使然的一次随手而为。

只是身处这个世界,就要被世界的条条框框所束缚,就算霍也不想以作家身份成名,《雨夜狂想曲》已然售出无数本,他也已经拿到了天价的版权费,他已是骑虎难下的境地,不是说一句不想干就能完事的。

为此,霍也开始戴上面具参加了各种签售会,社会大众也逐渐将目光聚焦到这位神秘的作家身上。

虽然这两年霍也并没有什么新作品,夜雨寒鸦的热度也开始降温。但是还是有不少粉丝等待着夜雨寒鸦的回归。

霍也之所以觉得自己忽略了什么,就是因为他忘记了最近几年,自己其实一直都有和上官玉蝶见面来着,以夜雨寒鸦的身份。

爱丽丝嘻嘻一笑,调侃着说道:“你的每次签售会,她好像都会特地过去,就为了让你签个名,握个手。我看过她的书架,那里有一堆~你亲笔签名的《雨夜狂想曲》,你可真得小心,万一暴露了,我不保证她不会有什么过激的反应。”

霍也登时就觉得牙疼,他弱弱地问了一句:“我现在搬出去,还来得及吗?”

爱丽丝捧腹大笑。

直到傍晚,兄妹俩将霍也所有的行李都收拾好,就换上礼服,准备去参加烧山火举办的聚会。

霍也还是第一次穿正装出席这种正式场合,从小到大,老爸艾迪一直将他当做一个秘密隐藏起来,上流社会很多人都知道霍尔斯家有一个收养的少年天才,可这个天才到底是如何天才,又成长到了什么境界,了解的人屈指可数。

但上流社会所有人都清楚,这个少年无疑会是死神驱猎团的接班人,下一个黑色死神,甚至现在就可以叫他“小死神”。

霍也并不清楚老爸为什么要隐藏他,但老爸不想说,他也不会问。只不过老爸说过,来了班克洛夫,就意味着他躲躲藏藏的日子已然结束,这个世界就要开始欣赏他的表演了。

灾祸被人类的力量隔绝在了平凡生活之外,这是先辈们抛头颅撒热血的来的成果。

灾祸驱猎团的驱猎二字,驱逐与猎杀,他们本身就是人类的壁垒。

殖民地的围墙和班克洛夫的力场就像是隔开两个世界的界线,外面是危机四伏的祸野,而里面则是人民的安居乐业。

聚会的举办地是一栋属于烧山火的别墅,班克洛夫作为最高学府,能够考入这里的,还是家庭优渥的子弟居多,买下一座别墅不在话下。

夜幕已然降临,参加聚会的人们在别墅的花园中品酒跳舞,觥筹交错之间,这些未来大多要奔赴战场的学生们,在这末世之中却活得像极了太平盛世的贵族们。

霍也和爱丽丝挽着胳膊一同走入别墅花园,俊男美女走在一起格外引人注目,不少人在他们跨过大门时就将目光投了过来。人们纷纷猜测着霍也的身份,毕竟他此时正和学院的明星爱丽丝·霍尔斯走在一起。

“这男生是谁啊?爱丽丝的男朋友吗?长得真帅啊。”一个女生开始猜测。

“我看不像,霍尔斯家怎么说也是军界名门,能一起出席了,应该是未婚夫吧。”另一个女生猜得更过火。

但在场烧山火的负责维持秩序的烧山火成员都知道,这他妈是人家爱丽丝大小姐的哥哥,艾迪·霍尔斯的养子,他们社长大人的未来大舅子。而且听今天下午去邀请爱丽丝小姐的人回来之后说,霍尔斯家的少爷是穿着驱猎团制服来学院的,难不成他还是个学生就已经加入了死神驱猎团?话说那不是毕业后才会有的事吗?

呵呵,大人物的闲话,那些参加聚会的各大社团高层们可以说,他们就算了。

江枫站在靠近别墅大门口的地方端着一杯酒,内心有些五味杂陈,看到霍也就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他已经查清楚了,这个人是今天下午才到学院来的,而人家爱丽丝在校门口管人家叫“哥”。

呵呵,这位评委,麻烦你回到自己的评委席,不要下场冒充选手啊!还好自己今天下午没有因为嫉妒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否则自己就真的一点机会都没了。

“哎,小玉在那呢!”爱丽丝在人群之中扫到了上官玉蝶的身影,便拽着霍也上去打招呼。

“小玉,你还记得吧,这我哥霍也,以后跟咱们合住了。”爱丽丝指着霍也说道。

上官玉蝶是个从上到下都透露着淡雅气质的美女,长长的青丝如瀑布般垂下,直直垂过肩头,皮肤不似爱丽丝那种白人般的雪白,却也白皙得如宝玉般圆润,一对寒星般闪耀的眸子让人看一眼就难以忘怀。

霍也看着眼前这位儿时的玩伴,却只有一股子陌生感,相比于小时候的活泼跳脱,上官玉蝶多了一种冰山般的气质。这一点从之前几次签售会就能看出来,每一次霍也见上官玉蝶的时候,上官玉蝶都是紧紧闭着嘴巴,一言不发,除了看向自己,也就是夜雨寒鸦的时候,基本都没有一丝一毫的情感波动。

霍也先伸出手说道:“小玉,好久不见。”

上官玉蝶笑了笑,和霍也握了握手,却是缄默不言。

霍也当时心道:“我说错什么了吗?没有啊,妹子这么不给面子吗?好歹你小时候还一直‘小也哥’,‘小也哥’地叫我啊!”

霍也的思想感情一瞬间复杂了起来,如果换成阅读理解的题目,一定值个五分。

爱丽丝拽了拽霍也的衣袖,在他耳边悄悄说道:“你别在意,小玉现在话特别少,从上大学之后我见到她开始就已经这样了,不过她内心还是很友好的,她就是平静惯了。”

霍也看了眼上官玉蝶,平静的确是很平静,对A!这妹子也就这点这么多年都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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