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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泼皮趴在地上撕心裂肺地嚎叫着,血从其大腿上流出,在地面染出点点湿红。他原本想着得了便宜就走,他料定了官兵都忙着逃命,无暇顾及他们这些小角色。再说了抢劫的又不止他们一伙,这些平时只顾着收刮百姓钱财一打仗就跑的家伙又凭什么抓着他们这帮人不放?可突然一支利箭从背上追了上来,剧烈的疼痛几乎让他忘掉了所有的愤怒与恐惧。

反倒是我,马蹄声每近他一步,心中的波动就重一分,我好怕,我怕这个世界上的人是不是向来都是如此,我怕周围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个魔鬼,它们随时可以跳出来张开血盆大口。仿佛周围又只有我孤零零的一个人了,我收了弓,将手中长枪握得紧了又紧。

这是我第一次对自己人出手,第一次觉得倒在我手下的不是一个丧尽天良的禽兽,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会哀嚎会恐惧的人。我也不觉得对一个仅仅是抢劫的无赖就要下此毒手,但在非常时期只能选择非常对待,这座城市已经经不起太大的折腾了。

我向前挥了挥手,有亲兵翻身下马,把那人从地上架起。又有另外两个人则是收拾好地上的包袱去安慰那对母子。

马蹄终于停在了他的前面,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强压着心中的波澜,冷冷地看着他。

“为什么?”我想得到一个能让人心里安慰些的答案,哪怕是诸如那些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三岁黄口小儿嗷嗷待哺的陈词滥调都行!十二月的天气,夹杂着血腥气的北风,吹得人实在是有些冷了。北风透过甲胄吹冷了一颗颗冰冷的心,而那其中的冰冷里面,好像有一颗是我的。

我甚至想让对方骂我,骂我临阵脱逃,骂我每种没良心,骂我白吃了满城父老这么些年的俸禄。可是那人却在马前吸着冷气,忍着满头的冷汗断断续续地说:“军爷,军爷明察,小人不是……那包袱是小人的,是刚才他们母子俩……”

“哈哈哈哈哈哈哈,奥,是这样啊。”我见这种时候他居然还想着狡辩,一张脸彻底阴冷了下去。我装作一脸恍然的样子,看了看他的腿伤。这小子今天走运,出发前阿爹给我的装备上也下了血本,就连箭壶中的羽箭头,装的都是清一色的破甲锥。这东西虽然没有像普通羽箭那么缺德地在箭头上装上倒刺,却有极强的穿透力和创伤力,因为伤口巨大可以轻易从伤口上拔出,倒刺反倒是不顶用了。

“不过反正你的腿刚才不小心伤成这样了,金兵来了你也活不成,那我今天大发慈悲,给你一个痛快吧,嗤!呵呵。”怪只怪你干这些遭天谴的勾当时没想过这一天!我气极反笑,笑得浑身上下阴冷地发着狠,整个人打着颤,心底一股寒气生出,充斥了五脏六腑。

已经有亲兵把那对母子扶了起来,在一旁安顿好,没有什么需要我了,朝着后面的队伍示意,我只想要快点摆脱这片寒风凛冽的天地。只觉得自己现在的心跳来得很急,身上的戾气和心中的恐惧就像第一次上战场杀人时一样的重。我像是一个初学者使劲地拽着马脖子,带着一行人挤开人群。

杨文已经带人将那个地痞流氓的尸体扔向了一旁,至于他的同伴,早就有人见不过想要打抱不平,这下见有个不怕事大的人撑腰,无数个大脚一拥而上,把其踩了个奄奄一息,几乎快没了人形。

我带兵转过几条少人的长街,远处巷口又有呼救声传来,老远地就可以见到一缕黑烟与火头在那边屋墙上腾起。我带人冲过去,地上躺了一好几具淌着血的尸体,看衣着应该是那些家境稍稍殷实人家的家丁。

一群勾搭在一起的乱民惦记上了此家人的财物,刚好现在建康城内治安混乱,想趁机发上一笔横财。对方零零散散地聚集起来的规模已经达到了三十人以上,估计平时就是在附近一带混的,看双方一交手,就知道不是寻常小瘪三可以比的。旁边的老百姓要么藏在家里不敢出门,要么是看到这边的动静躲得远远的。

那一家人在十几个家丁和男人们的掩护下,从大门口冲出,退进了旁边的巷子,想凭着狭窄的深巷让对方的人数优势发挥不出来,以便自己这一方再坚持得久一点,却不料只是被对方几个车轮战打下来,伤亡一上去,家丁们就被打没了斗志,怎么挡都挡不住了。

等将那一家子的男人打死打伤得差不多了,他们又把目光转向了此家人的女眷,眼睛发出野兽般的。等我带着兄弟们冲到巷口,就见到几个婢女在地上绝望的哭喊着,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撕得难以避体。一个女的看穿着像是他们家的小姐,凭着几个男人倒下前的拼死保护,趁乱往巷子深处跑,却立马就被人追上去扯回来,一把抱在了怀里。而其他人只在旁边看着,没有插手。

“这可能是他们头!”当即我便在心中暗下了一个判断。还有几个人从失了火那屋子的大门口冒出了头,是另外一群在屋子里收刮财务的乱民。他们贪婪地将看得见的一切值钱物件收入囊中后,又大包小包地往外拿,我闻声侧过头去,刚好与他们对了个正着。

“他们还是人吗。”我瞪着血红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巷子里边,强忍着气得哆嗦的手,凝神静气,一箭直取了为首那人的后脑勺。为了避免伤及无辜,这次我是从亲兵那接来了一支普通羽箭。被他抱着的那个女人哭喊着还在挣扎,突然感到束缚自己的力气一松,趁机一把挣脱了出来。她回过头惊恐地看着对方倒在血泊里抽搐着,对方临时前还瞪圆了眼睛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她。终于那人在最后抗拒了一下体内的疼痛后,脖子一歪,身上的动静渐渐地小了下去。

“兄弟们都有!先下马结刀阵冲散他们,一个不留!”已经不需要我再说什么了,早就有兄弟翻身下马,三两个人一组,他们的刀锋交错在一起,往巷子里面一搅,每有寒光闪过,巷子里必定会腾起一团血雾,只三两下,就将里面的乱民一个个地砍倒在地。

身后的这帮兄弟基本都是跟了杨家两年以上的老人,大伙儿平时在战场上各个都是见过血的,此刻杀起人来更是没有丝毫地犹豫。他们身上的铠甲,兵器也都是挑的上好的配,提起手上的寒芒向前一荡,只用了一个回合的冲杀,就将那些拿着木棍菜刀斧头出来杀人放火的乱民砍杀殆尽。而自己这边除了偶尔有人倒霉身上挂了点彩,基本上没有半点伤亡。

几个在屋子里幸存下来的人,提着大包小包的财物冲上街道试图逃命。看着那一张张舍命不舍财的脸,我冷笑着让他们先跑出了一段距离,然后这才是带着骑兵,借着双方拉开来的那段距离提起马速,从背后追了上去。见马身快要接近目标,我像平时兄弟们训练时的那样大声喝令“都有,端枪!沉肘!”

随后,我和护过来的二十几个亲兵一同把手上的枪稳稳地端在手上,利用肘部把手上的枪与马脖子架成一条直线。在下一刻,锋利的枪头就追上了前方那人的身体,枪身在马速的冲击下迅速一弯再一弹,让一具具尸体远远地飞上了半空,鲜血内脏洒了满街。

跑在前面的人,只觉得头顶有东西飞过,下一刻脸上就被染了个猩红。只听“嘭”的一声,就有好几具尸体落在了他们前方,有的人瞬间被吓破了胆子,避开后面追来的骑兵,“噗通”一声跪倒到街道两旁。在这一刻我却是冷着脸,一点同胞的情面也不愿与对方讲,借着马速顺势一个横扫,枪头的侧刃就像砍瓜切菜一般,把离我最近的那颗头颅轻松扫落。借着又是一个血柱喷涌而出,淋了旁边人一身。

剩下的那几个人不用我再出手,身后的骑兵队打马从旁边绕过我,侧翼速杀,几息的功夫,就已经将这条长街的活人清理了个干净。最后一人被留在原地,因初来乍到不愿宰这些小杂鱼争功的牛二在大门口堵了个正着,刘二举起手中的大刀一记力劈华山,将对手连人带兵器一同劈成了两半。

回到小巷,看着眼前狼藉一片的街道,我皱着眉头把事情安排了下去:“杨文,找些衣服给那些姑娘穿上。杨韬,带人拿些药帮还活着的人处理一下伤口。刘二,你带些人去灭火,顺便再仔细搜搜看还有没有喘气的。”

“烧吧,随它烧吧,反正这个家也没几个活人了。”那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像失了魂般瘫坐在地上回应,声音很小,却尽是绝望与恨意。

我的心在那一瞬间像是被针刺了一般的痛,看向周围那些被打得脸上、身上满是淤青的女人,地上连裤子还没来得及穿就被砍倒在地的尸体,心中也是满腔的怒气无处释放。“哈呵呵呵呵呵呵,这种畜生就是阿爹一直守护的人,这就是弟兄们拿命守着的大宋百姓?”我咬着牙恨恨地发笑,手上紧紧地握住被血染红了的白马亮银枪,将它用力地杵在地上,以避免自己支撑不住。后面还有一堆兄弟看着,上百条命!谁倒下去都可以,我必须稳稳地站着。

“现在建康城中像这样趁乱为非作歹的乱民肯定不止这几个,像这样的灾难肯定不止这一处,这些年面临战乱的也不止建康这一城。”看着漆黑如墨的天空,风一吹,大火猎猎作响。残砖碎瓦,满城的凄凉、混乱,整座城被血气笼罩其中,血气飘散,却将一轮圆月染红。血月下一群又一群的野兽撕开了身上的人皮,在大地上制造更多的杀戮,吸食更多的人血,生命就这样在苍穹下消逝了。

我忍不住带着心中的茫然苦笑出声:“我能管得过来吗?或许真的就如阿爹所说,管了又有什么用!”我发现自己的胸口也像杨邪风那样发着痛,深深吸上两口气,试图让胸口中的闷气少些,却除了闻见空气中弥漫的焦臭与血腥气外,什么效果都没看到。

只觉得自己的杀心与戾气越来越重,在那一瞬间,我甚至想过出城与金人拼个你死我活,哪怕自己就那样战死了,也比现在在一旁无能为力地瞧着要好。

可心中一想到年初的扬州城,我心中好不容易燃起的勇气又被磨灭了。金人残暴,带着手中这么点兄弟,除了拿尸骨去帮敌军填护城河,什么作用都看不到,一旦激怒了金人,对于建康父老又是一场灭顶之灾。而现在最好的办法,居然真的就只能是任由着他李税这等老贼去献城,也只有这样,才能给这里的人取得一线生机。

我突然发现,自己是那么的渺小,那么的没用,只要老天爷随随便便开个玩笑,就能让我束手无策。我将手上的枪杆握得越来越紧,“咔嚓!”随着自己身上内劲肆意地纵横,枪柄下的砖块登时化成粉碎。

“有……有用!”这时突然一个弱弱的声音颤抖着从我身侧传来,那张面孔因惊吓变得煞白,身子在寒风中显得那样单薄,就连她眼角的泪还在不停地滚动,可她却用坚定的目光看着我,她用她自己作为一个答案,对我进行反驳。那双不染半点纤尘的眼睛,犹如这长夜中的一道光,将我心中的雾障通通照亮。

“有用,她刚才说有用,呵呵呵呵,有用!”我看着那家刚被亲兵用药吊回了一口气的父子,与自家的女儿哭成了一团,喜极而泣。这一瞬间我突然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值得了!刚才自己所有的优柔寡断,所有的感情用事在这一瞬间就都有了理由,我从来都没觉得自己的心中这么舒坦过,天下之为将者,一生有如此刻……不!此城此景,亦莫要如此刻。

“兴子,你记住,在乱世里能杀人不算什么本事,难的是做一个英雄,难的是让更多人一起活下去。”阿爹的教导在我耳边回响,原来他让我别管闲事,只是更想让自己的儿子可以好好活下去,原来他心里一直装着每一条生命。在这时,我彻底地理解了阿爹话中的含义。

我也在心中清晰地看到了那个陌生小姐想告诉我的答案——“有没有用,活着的人最清楚!”

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我脑海中装满了耳濡目染来的那些社会观点,然后按照这个社会的要求,把自己抱负,把自己的雄心壮志,放到了整个天下,放到了整个大宋的江山社稷,这些层面。却在无意间忽略了自己眼前这些升斗小民的利益,是啊!他们也想在这个世间活着,没有任何人会希望自己的名字就这么简简单单地在户籍簿上被人当成一串数字划掉!他们也有血有肉,有自己的喜怒哀乐。

我也忽略了自己身边的那一点点简单的人情味。自己旁边那些活过来的人,他们在发现自己死里逃生时眼里逐渐恢复的那抹光明,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了。

特别是这些年龄尚浅的女人,她们还年轻,她们以后可以相夫教子,可以……只要活下去,用几十年的生命她们可以做好多好多的事情,也能感受很多东西。我从未有任何一刻这么清晰地认识到一个生命的宝贵,许是平时人杀多了,心变冷了吧。

思绪跨越一个梦境,我想起了杨邪风那个世界里的一句言语——“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

想想自己如今不过一个校尉,却在潜意识里视生命如草芥。起初这感觉仅是战场上的一个自我安慰,而后它却在不觉间成了自己的价值观念,竟让我在潜意识里觉得,为顾全大局,牺牲上几个无关紧要的小民,甚至是牺牲一座城市都是理所当然的。可今天我才真正感受到了他人口中这些,所谓草民的情愫与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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