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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章卓诗尼?
说时迟,那时快,叶余一个转身就要冲到了持刀男身后三五步之外时,叶余抬头向蓓蕾帽女人看去,当即愣了一下。
可惜,叶余还是慢了一步。
因为这个穿着时尚的女人已经被持刀男给挟持住了。
持刀男,身材魁梧高大,比身高近一米七的蓓蕾帽女人还要高出一个头,其一身冷酷的黑色西装,戴着一副冷黑色的墨镜,头发直立的短寸头使得其看起来极具攻击性,而其脚上穿着一双长筒皮靴,不过其冷酷的打扮叶余感觉有点像电视里的职业保镖。
而蓓蕾帽女人除了一开始见到墨镜男时神色有些慌乱外,自此后就是冷静的超乎寻常,仿似对此早已有了心理准备似的。
看到持刀男西装袖子里露出的刀尖直指蓓蕾帽女人腰间,叶余突然神色一紧,犹豫了片刻,仿似在考虑要不要救这个陌生的女人,因为持刀男显然只是大人物的一个利用的工具而已,自己若是救这个女人肯定会得罪持刀男身后的人,片刻后叶余还是咬了咬牙,跟了上去。
因为信念!
叶余当做“偶然”向蓓蕾帽女人方向慢慢走去。同时拿出其怀里不入流的手机——诺基亚,而且是老款按键版的,假装接电话的样子。
“是卓临风让你来杀我的吧?”女人出奇地冷静,没有一丝一毫的慌乱,仿似被持刀威胁的不是自己而是别人一般。
“少废话!如果杀了你能够解决问题的话老子早就杀了你了!从现在开始你要装作和我很亲密的样子,不要被人察觉出来,不然老子指不定会做出什么对大家都不好的事情来。”墨镜男眉毛一横,出声威胁道:“往前直走,待会儿会有一辆车来接我们,我们就上那辆车。”
“去见卓临风?”女人转头厌恶地瞥了一眼持刀男。
持刀男眉头一皱,没有回答女人的问题而是很恼怒地哼了哼道:“你要是乖乖配合也不用老子整天跟着你。”
“叽——!”果然当持刀男挟持着蓓蕾帽女人向马路中间走去刚到路边时一辆黑色的面包车正巧“及时”地停了下来。
持刀男在见到黑色面包车来了后明显松了口气,然后瞪了一眼女人轻声喝道:“快进去!老实点!”
面包车通体是诡异的黑色,只有前面的挡风玻璃还算是正常的透明,其他地方算是黑色。车子从外型来看里面有两排座位,具体是什么牌子叶余不清楚。
因为他真的不知道。
果然,叶余看到那持刀男低头对蓓蕾帽女人说了几句后,面包车的车门被打开了些,一只男人的手露了出来,然后就见持刀男推着不情愿得推着蓓蕾帽女人上了车,然后见其随手拉上了车门,然后车子在叶余的注视下启动开走了。
叶余见车子走了,立即收起手机,招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跟上前面那辆黑色的小面包车。”叶余上了车直接对司机说道。
司机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小伙子,一听要跟踪车子顿时来了精神,好奇地看了一眼后视镜,见叶余如此年轻眉头不由得一皱,犹豫了下后,就启动了车子跟了上去。
显然这个年轻的司机小伙子是个话不多的闷葫芦,听说要跟上前面的车就直接开动了车子,其他的话一句也没说。
车子在街道主干道上开了二十分钟的样子,然后左拐进了一个岔道,进入岔道后叶余明显感觉到眼前安静了许多,车子继续在路上奔驰着。
司机眉头不由得皱了皱,在车子进入岔道后再次右转进入了一个通往郊区的水泥小路上时,年轻的司机终于沉不住气,开始说话了。
“这位小兄弟,我们已经离开市区很远了,前面据我所知应该就是南岭区人数稀少的港云镇了。”
听着年轻司机的话,叶余眉头一皱,当即从怀里掏出两百块钱递给司机,年轻司机看着叶余手里的钱犹豫了下,叶余再次掏出两张红票,年轻的司机看着叶余手里的四张红票票,咽了咽口水,沉声道:“好!我跟!”接过叶余手里的钱,回头再次启动了车子。
叶余转头看了看窗外秋黄的原野,高阔的蓝天白云下一望无际相互交错的稻田埂,其间几处低矮的房屋建筑群稀稀疏疏地如沙土地上聚集生长的草簇一般很是醒目。
叶余皱了皱眉,这墨镜男竟然来到这里,在叶余的深层记忆中班里好像有个叫周华剑的同学家就住在这里,只不过和自己关系一般没怎么深交,印象不深,若不是突然来到港云镇这个地方自己还真想不起来。
“我们还要跟吗?”司机看到墨镜男的黑色面包车钻进了村庄里,当即转头看了一眼叶余问道。
显然从其神色间能够发现这个年轻的小伙子司机要不是看在自己的四张红票票肯定是不会来这么偏僻的地方来的,回头客那是别指望了。
叶余看了一眼村庄方圆五里都是空旷秋黄的田野,犹豫了下开门下了车,并向司机小伙子说了声“谢谢”。然后在司机小伙子惊讶的目光下向村庄走去。
还真别说,光看叶余浑身上下的地摊货衣服,司机小伙子甚至怀疑这个穷小子是不是就住在这里。
此时的叶余哪里会想到司机小伙子会在心里把自己给YY了一遍,他正小心警惕地向村庄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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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从外面看去不大,最多也就几十来户最多不过百户的规模,村子从中间被一条叛逆多宽的水泥路切成两半。
路两旁分别坐落着低矮的楼房,只是这个村子看起来有些异常的安静。就如这深秋的天空一般,少了鸟叫虫鸣,多了一丝静谧。不过村子里的大树如天空垂落下的手臂,错落地站立在村子里的房前屋后,给这个安静的村子蒙上了一层幽凉。
顺着村庄的大路,叶余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向里面走去。虽说叶余大有孟郊诗中所说的“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急切样子,但是叶余心里清楚自己现在虽然已经是练气二层了,但是他还是隐隐感觉到此事有些捉急与压力。
这里,是他们的一个据
里面肯定危机重重,守卫也应该很多。
而自己根本就不知道那个墨镜男会把蓓蕾帽女人带到什么地方去。
还有一点是,自己就算是把那个女人救出来了,那自己要怎么离开这个鬼地方?叶余不禁看了看路边的两排房屋前的院子门口。
突然,就在叶余走过村里的大路中间段向左边的岔路转角时突然发现了一辆黑色的小面包车。
“就是墨镜男刚刚乘坐的那一辆!”叶余心里顿时激动了下。不过当其看到面包车停靠的院子门口站着两个同样保镖服饰的冷酷男人时激动的心一下子又凉了半截。
激动的是终于找到墨镜男的落脚点了,能把据点设在这个偏僻的小村庄里还真是有智慧。
第一,地点平常,平常的就向村民的家一样,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第二,就算是这个据点暴露了,他们完全可以开溜逃跑,如此偏僻的地方,就算是警方来了,他们也有足够的时间转移或者逃跑。况且警察的特点一向是姗姗来迟,整装待发,大部队行动的。在这个如此小的村庄什么小的动静都会引起轩然大波。
想到这里叶余不禁为能够想到把据点设在此处的人的胆量和智慧有些高看了几分。
叶余蹑手蹑脚地从据点这排房屋的后面向墨镜男所在的院子靠近。
看了一眼楼房的墙壁,叶余绝望了。
光溜溜的石灰粉刷的墙面除了上面开了两排并列的四个窗户外,任何攀爬的点都没有。
就在叶余思索着要怎么解救那个蓓蕾帽女人时,一道女人的冷笑声从三楼的窗户缝儿传了出来。
“他卓临风想要从我卓诗尼手里把股份拿走,休想!”
叶余听后身子一顿,心想“卓诗尼?那不是女人鞋子的牌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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