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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天,沈迟真得再也没有回来过,倒是许朝暮去了一趟沈氏集团。
她是接到复试通知去参加复试的,啧啧,沈氏真是严格,沈迟还真没给她开后门。
她去集团复试时,没有见到沈迟,她就又去前台调戏了一下帅哥。
到了饭点时,她就坐在集团旁边的一家奶茶店喝奶茶。
一边喝着奶茶,一边盯着沈氏集团的一楼大厅看。
也不知道看了多久,她终于见到沈氏集团的高层从大楼里走了出来。
走在最前面的,正是沈迟。
她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严肃、认真、冷峻的沈迟,冷酷的脸上没有一丝笑容,不怒自威。
一身黑色的手工西装勾勒出他的完美身材,他迈开修长的双腿,从大厅里出来,走下台阶。
他的身后跟了好几个穿黑色西装的男人,众人脸上都是严肃的神情,不苟言笑。其中,也有肖莫。
走下台阶时,有人替沈迟打开迈巴赫的车门,沈迟坐了进去。
车辆启动,一排黑色的车子往前方开去。
从沈迟一出来,许朝暮就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这男人,真是人前人后两个样。
表里不如一的衣冠禽兽。
不过,好几天没有看到他回家了,她的心里竟有一种失落的感觉。
这会儿,她就坐在奶茶店里,他的车辆已经离开好久了,她才收回自己的目光。
手指划过手机屏幕,她在通讯录上翻来翻去。
翻到沈迟的号码,她看了好久。
沈迟的号码上存的名字是“老公”,还是当初他拿了她手机时,他自己改的。
许朝暮总想着改掉,但改了好久,倒也作罢。
就在翻着通讯录的时候,她看到了聂承朗的名字。
自从上一次打完电话后,他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了。
许朝暮想,也许是她太薄情了一些。
在巴黎的五年,如果不是聂承朗,她早就冻死在街头了。
她总以为,时间是最好的良药,总有一天,她会不那么爱沈迟的,总有一天,她也会爱上聂承朗的。
可惜,她高估了时间的疗效,五年,无可奈何。
爱情是一种毒,沁入骨髓时,才发现,早已无药可医。
手指按上那个熟悉的号码,她拨了出去。
几秒后,接通了。
“承朗。”许朝暮的语气里带了犹豫。
“朝暮?”
“是我,你最近,还好吗?”
“挺好的,就是工作上的事情有点忙。”
“哦……”许朝暮低头拨动着奶茶杯子里的吸管,一时竟不知该说些什么。
那五年,在巴黎,他们是无话不谈的。
他会给她讲很多好玩的故事,带她去很多有趣的地方。她在学校里遇到什么有趣的人,有趣的事,也是会说给他听的。
也不知是不是五年里,都没有放下心结,她一直都把他当最真心的兄长。
直到那一晚喝醉酒,她以为自己跟他发生了什么,才答应了他的求婚。
手机两头都沉默了好久,尤其是许朝暮,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朝暮。”聂承朗打破沉默,“我们公司最近刚上市一批新的珠宝首饰,挺漂亮的,我知道你喜欢,有空过来看看。”
许朝暮喉咙里梗得慌。
从前在巴黎,每次他出差遇到新鲜好玩的东西,都会给她带。
不管何时,他第一个想到的,总是她。
现在,依然如此。
“承朗。”许朝暮垂下眼睑,眼底是一抹黯然,“对不起。”
那头的聂承朗倒轻轻笑了:“有什么对不起的?如果你幸福,就是最好的。如果在沈家受委屈了,来找我,我帮你摆平。”
“承朗……”
许朝暮鼻子一酸,一时手足无措。
他对她很好,不管是从第一次见面时起,还是那在巴黎的五年。
“你如果没有空来的话,我可以送一只手链给你,很漂亮。”聂承朗道。
“谢谢你。”
“跟我还这么客气么?”
“承朗,我问你一件事,你如实回答我好不好?”许朝暮缓缓开口。
那头,又是沉默了很久很久。
只听到似乎有一声叹息,聂承朗才开了口。
“你不用问了,我如实回答你。在巴黎大酒店的那一晚,确实……不是我。”
一时间,许朝暮的眼中是复杂的情绪,她抓住手机的手在攥紧。
她生怕一个不小心,手机就从耳边掉了下来。
“朝暮,沈迟会对你那个孩子好吗?”
心口一阵乱跳,好大一会儿,她才算镇定下来。
“他说,会将这个孩子视如己出。”许朝暮淡淡道。
原来,聂承朗说那晚上是他,说她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只是不想让她难过、伤心。
“如果是这样,再好不过。”手机那头的聂承朗听不出什么特别的情绪来。
“承朗,谢谢你。”许朝暮的心终于平静了下来。
“为什么要谢我……”
“我……”许朝暮一时语塞,竟不知道该说什么。
“好了。”聂承朗倒笑了,“等我有空,去给你送手链。”
“嗯。”
“你不要有心理负担,如果沈迟真心爱你,他会爱你的一切。”
许朝暮沉默了,一向牙尖嘴利的她,今天却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
聂承朗对她,真得很好。几乎方方面面,都会替她想到。
“那……我挂了。”
聂承朗先挂断了电话,许朝暮久久没有回过神。
太阳从窗台照进她的这张桌子,照在桌子上的一盆红色花卉上。
奶茶店里飘散着诱人的香气,她放下手机,转头看向窗外。
窗外不远处正是沈氏集团,她就盯着集团的大楼看,唇角是一抹浅浅的弧度,微微上扬。
也不知看了多久,沈迟的车早就离开了。
她慢慢低下头,在手机里找到沈迟的号码。
她拿起手机编辑了一条短信:我想你。
发完后,她将手机放在桌角。干净的屏幕上就显示着那条短信,那三个字宛如清风,带走浅浅的思念……
光线照进来,折射出缤纷的颜色。
许朝暮伸出手,掌心向上,让光线照在她的掌纹上,温暖渐渐散开。
光线如同欢悦的精灵般,在她的指尖跳动、飞舞。
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此时此刻,她竟是分外想他。
她想,她这人呢,到底没有沈迟那么傲娇的。
像把“ILOVEYOU”写得比蚂蚁还小那种事,她是做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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