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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剑雪离开之后,舞马好几日不曾怎么见她。只是给舞马留了一张纸条,字迹很清秀,又很亲切,全然看不出她面对旁人时的高冷气质。当然,在舞马这里,宇文剑雪早就失了高傲和冷漠了。

信上这样写着:

舞兄安好,自从得知诅咒的事情,我便坐立难安,总觉得好像天地之间有一把巨大的无形利剑,悬在你的头顶,随时随刻都要落下来,将你一切为二。

最近,我总在做同一个梦。梦里面,我们站在一片茫茫无际的雪地里,彼此离得很远,你好像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

或许是另一个世界,是永远的离开。

你朝我挥手作别,我心里说不出的难受。便在此时,天地间那把无形的利剑忽然落下来了,将你斩成左右两半。

我吓坏了,连忙跑过去看你,发现两半身体各自倒在雪地上,鲜血流了一地,脸上的表情却还瞧得清清楚楚——一半边的脸依旧很冷漠,很高傲,很不屑;另一半的脸上却是洋溢着温暖的微笑,让我想起了某个夜晚,月光照耀下,我曾看见的你的微笑。

我总疑心,这个梦是某种征兆。征兆着,你随时将要与我告别,是永远的告别。

按理来说,人总是要告别的。天底下无有不散的宴席。谁也无法同谁永远在一起。哪怕是同甘苦、共患难的夫妻,也总有一个先走,一个后去,很难恰巧一起离开人世间。

就算两个人彼此心意相通,爱到了极致,绝不肯一个离开人世间后另一个孤独生活存在,所以选择殉情什么的,以致两个人一同离开人世间。可离开人世之后呢,就像无根之草在幽冥中飘荡着,更是身不由己,反倒更为痛苦。

宇文剑雪写到这里,似乎是写错了什么话,便用笔在一行错字上面浓浓涂抹了一番,成了黑压压又整整齐齐一个方块儿,完全看不清这一大摊墨迹之后到底写了什么。

舞马试图翻到纸张背面去看,依旧全无所获,只隐约看见了一个深深的“受”字,不明所以。

于是,翻到正面接着往下看,写着:

也许我的比方不大准确,可你应当明白我的意思——我平素很少伤春悲秋,但是因为你将永远离开的预兆,我竟然感到格外不安,惶恐,手足无措。

我想以你的聪明,也绝不会误解我的意思。前面所提的夫妻的生离死别,只是个比方。而我对于你离别的不舍,全出于朋友之间。不,应当是至交好友之间的难过和不舍。

我曾无数次试想过,假使你头顶的利剑真的落下来,将你永远带离这个世界,我心中该是怎样的滋味。

结果却是不能想象,无法想象。我只能选择让那把利剑永远落不下来,或者将它彻底拿开。

我必须这样做。

在两界山神旨的时候,我已下定决心,绝不被动等待命运的摆弄。现在,我将携着你的受,给命运予以回击。

来到草原以后的日子,我没有在安逸中等待,我已打听到阿跌葛兰,亦就是田德平过往的一些经历,我将顺着这条线索,继续探查下去,直到找到破解诅咒的办法。

无需为我担心,自从学会仇之皂虎之后,我于隐匿、保命和逃生的手段多了很多呢。

也无需帮我,因你现今一举一动都在旁人的眼里,稍有风吹草动都会引起很大的麻烦。

我只需你保持耐心,等待我凯旋而归,带来好消息。祝安好,祝我们一直平平安安、顺顺遂遂走下去。

舞马收起信纸,把它揣进怀里,很暖和。

接下来的日子趋于平静。

不知出于什么考量,始毕可汗再也没有召见舞马。舞马在几次求见被推脱之后,也不再请见。离开晋阳的时候,李渊曾经叮嘱过——此行虽然是求和之谈,但绝不可太过委曲求全,以免始毕坐地起价,趁火打劫。

这个道理舞马当然也懂得,索性沉下心来研究法术——

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对于移魂和傀儡术,以及春三十娘附在后面的长生功,舞马略有些心得了。

只可惜汗庭附近的帐篷灵气多少有些稀薄,比较稠密的两处,一个在始毕可汗帐篷附近,另一个看方向竟然在突厥大名鼎鼎的腾格里塔附近。

以舞马的身份,去始毕可汗帐篷附近修炼会被疑心成刺客。

而腾格里塔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觉醒塔,对于突厥人而言,是外人绝对不可以靠近的禁地。

除此以外,舞马还发现,突厥的萨满似乎具备一些汉人觉醒徒不曾掌握的巫术。这让他有些担心,假使他肆无忌惮地修炼长生功移魂傀儡术,会不会引起对方的警觉,或者干脆被对方窥破自己的秘密。

需晓得,这三门法术或功诀皆是从神旨世界中捞出来的。据刘文静讲,过往似乎还从未有人从神旨世界里捞到光球和觉术奖励之外的好处,修习神旨世界中法术的情况更是闻所未闻。如此便是怀璧有罪,难保突厥的萨满不会觊觎了。

舞马思量一番,决定要慎之又慎,暂时只做一些微小的实验,移魂和傀儡术且先不碰了,长生功倒可以先熟悉一下运转的法门,谨慎而又不着痕迹地吸收一些灵气,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尝试了一番,倒是有个特别的发现——

在长生功记载中,可以修习仙法的人有一个共通点,便是在丹田之处有一无形灵根,大抵是金木水火土五行,亦有些变体,譬如雷灵根,风灵根,冰灵根之类。

凡人修习仙法,非要借助灵根吸纳灵气不可。

可舞马用灰雾将自家体内上上下下、里里外外仔细检查了一圈,绝没有那种类似灵根的物事。倒是运转长生功的时候,从识海大唐妖怪图鉴中延出一道金光,似乎替代了灵根的作用,以此金光为基,也可以吸纳四周的灵气。

舞马真是搞不清楚这个图鉴到底有多少用处了,简直如同哆啦a梦的口袋。想一想,假使他全不必操心,也和大熊一样,傻乎乎便能活的顺遂,而有一位百行通无不知的高人在身边相助,可过千难万险,人生也还可说不错。

舞马一时间也搞不清楚图鉴能射出金光的原理,他也没那闲心去细查,就算想查也绝非他在此时此刻的等阶能查的出来的,便乐得用只借用那金光一小笔一小笔吸纳灵气,时间便不知不觉过去了。

等时间到了晚上,又按照和青霞约好的,披着月之袈裟潜入对方的帐篷,商量对付义成公主的事情。到了这时候,青霞便完全收起了过往对待舞马那种带着淡淡的诱惑、轻轻的调侃的态度,而是认真严肃,一丝不苟,力求做到完美。

至于青霞对于义成公主的评价,则是——一个看起来不算十分可怕,但实际上绝难对付的女人。她本人在嫁到突厥之前还是个平凡女子,在那之后不久便成了觉醒徒,甚至学会了一些萨满的巫术。

“最麻烦的一点,”

青霞某一天晚上忽然很认真地对舞马说道:“是义成公主的容貌。这是我们全盘计划最大的风险,倘使你被义成绝美的容貌迷惑了。那么,不论我们有多么接近胜利,最后总要功亏一篑的。”

“这么厉害?”

“比你想象的还要厉害。”

“那我有个主意。”

“说来听听。”

“你有没有听说过边际递减效应?”

“鞭鸡弟姐?小樱?”

“算了所谓边际递减,从某种角度可以说,就是一个人不断重复享受某种同一不变物事,如此下去,越到后来,这种物事带来的享受也逐渐递减。”

“什么嘛,乍一听这么深奥,说开来不也是人之常情么。”

“你听懂了?”

“这多简单啊,我打个比方说,你那什么鞭鸡弟姐,好比我吃一道美味绝伦的菜肴——第一次吃肯定要赞不绝口,第二次的话虽然会觉得好吃,但一定要失了第一次的惊艳。第三次便只觉得普通的好吃,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就会觉得稀松平常了,七次八次九次十次一定有些腻味,二十次,三十次,一百次,我不用吃,闻一口就该吐了。”

“悟性不错。”

“只是,这和鞭鸡弟姐有什么干系?还是某种奇怪的恶趣味?”

“”舞马道:“总归这几日可汗也不召见我,全无协商和谈之意,便有些空闲的时间,你帮我打听打听,这几日义成公主会在哪里出现。”

“哦,我明白了。”青霞拍手。

“明白什么?”

“你要‘鞭鸡弟姐’了——”青霞笑道:“你打算去见义成公主,而且要多见几次,这样一来,第一次相见你或许会很惊艳,第二次依然惊艳,第三第四第五,直到二三十次,便会习以为常了。”

“聪明。”

“可我觉得,这法子未必管用的。”

“怎么说”

“你所谓的‘鞭鸡弟姐’以美食为例,都要近乎相同味道的美食才会吃的厌腻,可人就不同了。她一个大美人,绝不是静止不动的,今天换一身衣裳,明日换个发髻,今天抹些腮红,明日画个眉毛,总给你最新鲜的感受,最意外的美丽,总有惊喜的话,你怎么会‘鞭鸡弟姐’嘛。”

“有道理,可总不能坐以待毙罢,还是说你有更好的主意?”

“我原是一直设想着,用什么办法,可以让你全然见不着她,但又能帮我对付她,只不过一直没有想清楚。不过,今日听你这样说了,我倒觉得你说的这‘鞭鸡弟姐’的法子也可以试一试。”

两人拿定主意,青霞便谋划着让舞马和义成公主先见上一面。原本,义成公主在旁人而言是极难见到的,即便是土生土长的突厥人。否则,以她的美貌很容易便会引起骚乱。但若是青霞来安排,可以叫他事先藏在隐蔽之处,暗中观察也是方便的。

却不知什么缘故,连续数日义成公主都告病避不见客,舞马到底也没见着,反倒更被勾起好奇心了。于是,每日都和青霞早膳,两个人商议着要不然趁夜晚时候动身,趁着袈裟暗面隐身的状态潜去义成公主的帐篷附近一试,却因风险还是过大,一时间没得实施。

有一日,在通往可汗帐篷的沿路,好容易巧遇义成公主,却见对方蒙着一袭面纱,只能窥见窈窕的身形,完全起不到鞭鸡弟姐的效果。

又坚持了几日,却没等再见到义成公主,而苏农,亦便是那日主持索尔丘克的伊供土毕西,据说和青霞有过婚约的年轻男子找上门来了。

苏农一把掀开门帘,很不客气地闯入,四周侍卫也未敢太过执着阻拦。

“特使君,”

苏农走入帐篷之后,第一眼便瞧见坐在案桌后面翻书的舞马,劈头盖脸道:“我尊称你一声特使君,你可对得起这个称号?为何要千里迢迢来我突厥,勾搭已有婚约的女子。”

舞马故作茫然。

“阿史那燕公主,”

苏农朝着青霞帐篷的方向比划了一下,他的手刀要是能发出剑气,舞马的帐篷肯定已被划开一个大口子,

“既然你装模作样,那我就直言好了。阿史那燕公主已同我,苏农部落族长嫡子,苏农有过婚约,您为什么还要厚颜无耻地同她单独见面,毫无廉耻地勾引公主殿下呢。

而且,竟然反反复复,日日如此,习以为常了。你们汉人常讲礼义廉耻,个个自诩什么君子什么雅士的,难不成都是嘴上说一套手里做一套,这般下作的!”

“可是阿史那燕公主自己主动来找我的。”

“您可以不见。”

“不太好吧,公主殿下奉了可汗之命前来陪膳。我若是不见,岂不是驳了可汗的面子。”

“可以告病。”

“我康健着呢。可汗要是派人来给我瞧病呢。”

“不对,”苏农似乎突然想明白了,“一个巴掌拍不响,就算是可汗之命,也不见阿史那燕公主从前如何那么顺从的听他吩咐。公主素来不曾把那当回事,这么说来,还是你这汉贼使诈,用了什么邪法。我晓得你是汉人中的觉醒徒,本领与本族萨满不相上下,难保不会使什么下作的勾魂术之类——”

这人显然有些拎不清楚。又或者是因他喜欢青霞太过迫切,故而脑子有些混乱。但不管怎么样,舞马没耐心和他纠缠了。

“这位小兄弟,”

舞马朝他伸手,手掌朝下压了压,示意他且冷静一下,“我不管你是怎么想的。我对贵族的阿史那燕公主毫无兴趣,也没有与你作情敌的打算和兴致。至于阿史那燕公主要来见我,同我早膳,那是公主殿下的事情,是可汗的命令,与我何干?你有功夫来寻我的麻烦,倒不如去说服公主殿下。”

当然,舞马心里其实很明白,要是苏农能够说服青霞当然不会来找自己。要一个男人弯下身子去恳求情敌,这一定是万般无奈后的下作之举罢。

苏农似乎也意识到自己这样纠缠下去实在没什么意思,假使舞马真的被惹毛了,以特使的身份诉诸可汗,看起来更没理的当然苏农自己。于是他沉默了很久,终于想清楚一些事,抬起头直视舞马:“你敢对天起誓,你对阿史那燕公主毫无私情,没有一点点男女之间的喜欢?”

舞马实在和他不耐烦了。

“我,舞马,对天起誓,我对阿史那燕毫无私情,毫无半点男女之间的喜欢。就算天塌下来,我也不会和她在一起的。”

“要的就是你这句话,”

苏农说着,从怀里拿出一块儿石头,“不妨同你摊开了讲,这块儿石头是我从萨满那里讨来的,叫作留音石。你方才说的话,我都留在石头里面,待会儿就拿去给公主去听,你可有什么好说的?”说罢,似乎是怕舞马硬抢,把石头往怀里揣了揣。

“拿去吧。”

“什么?”

“我说,你拿去给她听罢。越快越好,越多越好。”

“不担心公主听了生你的气?”苏农捏了捏石头,“我这石头可不是逗你玩儿的。”

说着,狠力一抓,石头里面果然传来舞马的声音——

“这位小兄弟我不管你是怎么想的,怎么认为的。我对贵族的阿史那燕公主毫无兴趣,也没有与你作情敌的打算和兴致

我,舞马,对天起誓,我对阿史那燕毫无私情,毫无半点男女之间的喜欢

就算天塌下来,我也不会和她在一起的”

石头里的声音放罢,苏农略有些挑衅而试探地看着舞马。

“以前竟然没发现,”舞马摸了摸下巴,“我说话的声音还蛮好听的。”

苏农抓石头的颤了颤。

显然,这句话也录进去了。

这次碰面之后,似乎真的打消了苏农的疑虑,他一时间消停了,没有再来寻找舞马的麻烦。

隔一日,忽然听见突厥汗庭里响起了低沉又哀鸣的号角声,打听了一番,才晓得是一位突厥族中颇有威望的老人故去了。然后,据说要办很隆重的葬礼。

那翻译便来找舞马,问要不要去观看葬礼。

“葬死人有什么好看的。”

“舞郎君怕不吉利?”

“那倒不是,我本人要比葬礼不吉利多了。”

“”翻译扶了扶额头,“那便同我瞧瞧去好了,突厥人的葬礼与我们汉人大有不同,何况故去的又是个大人物,全可以去长长见识嘛。”

大人物舞马脑海中忽地灵光一闪——

“既是如此,义成公主也会去参加葬礼的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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