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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这还不如我家的狗窝大呢!”
“我听别人说你沦落到摆地摊,做下等人的生意,一开始我还不信,沈鹿你不是最要脸面,最瞧不起下等人了吗?”
“现在每天对着一群下等人赔笑,啧啧啧,真是让人刮目相看啊。”
“呦,后面躺着的是伏城吧?你居然还带着他,真是对他情根深种。”
“不过,就算你对他怎么用心,他也没办法站起来,我有朋友了解过他的状况,除非出现医学奇迹,不然伏城就算不死,也只能像个活死人一样躺着。”
说完,白婉婉叉着腰,好整以暇的等着沈鹿发疯。
她最喜欢看沈鹿无能狂怒了,就跟疯狗一样。
做了十年的对手,白婉婉对沈鹿不说百分百了解,至少也能拿捏到她八成的性格。
她可以确定,沈鹿听完这些话,肯定会气急败坏,而且还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揭开她的伤疤和不堪,白婉婉不信她能忍得了。
如果是原主,的确会受不了。
可沈鹿不是原主,所以面对白婉婉的挖苦嘲讽,很是淡然。
她将做好的鸡蛋仔放到已经听呆的顾客手中,语气温和的提醒:“碗不能带走哦,如果要带走的话,可以花星币买。”
沈鹿扭脸转向下一位客人:“先生你好,请问想要吃点什么?”
她一点也没有要搭理白婉婉的意思,对她说的话好像没有什么反应,就如同在听别人的故事。
“沈鹿!”白婉婉呆愣了一瞬,尖锐的叫着她的名字。
她都已经出招了,沈鹿怎么能无视,她不应该回击吗?
好讨厌这种感觉,像是一拳打在空气上似的。
沈鹿仍是不理她,对在一旁吃瓜看戏的马老三道:“马哥,我要是交了管理费的话,你能把捣乱的人给我赶走吗?她影响到我做生意了。”
“啊?”马老三有点没回过神,“这……”
马老三虽然管着销金街的治安,但作用不大,他是个见风使舵,欺软怕硬的人,也就对那些没家世背景的平民敢吆五喝三。
他不知道白婉婉具体的背景,可光从那辆豪车就能判断得出对方不简单。
别说他现在没有收沈鹿的管理费,就算收了,他也不敢对白婉婉做什么。
但他又不能不管。
毕竟沈鹿已经发话了,她和薛粲关系不浅,面子功夫总要做一做的。
“这是当然的。”马老三假咳的一声,抹了抹头发,努力挺直腰板,走到白婉婉跟前,夹了个气泡音,“这位小姐,请不要在这里捣乱,如果你找沈老板有事的话,可以先回车上等一等。”
白婉婉压根没把比她还矮半个脑袋的马老三看在眼里,绕开人,干脆走进了沈鹿的小摊里。
“你凭什么不理我!”白婉婉抓住她的手臂,生气极了,“沈鹿,你太过分了!”
沈鹿无奈又好笑,白婉婉这幅胡搅蛮缠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对她有意思呢。
“我真的在忙啊。”沈鹿把刚出炉的鸡蛋仔用碗装好,塞她怀里,“喏,我记得你喜欢吃甜食,你就这里坐着边吃边等,我忙完这一波东西就卖的差不多了。”
“谁要吃……”白婉婉红唇一掀,嫌弃的话还没说完,沈鹿直接掰了一块鸡蛋仔堵上了她的嘴,“乖,听话一点。”
要说白婉婉自小是含着金汤匙出生,锦衣玉食的长大,吃过的好东西也不少,但沈鹿做的鸡蛋仔刷新了她的认知。
好香好软好好吃。
她喜欢吃甜食,但不喜欢齁甜的那种,这个鸡蛋仔的甜度刚刚好,无论是味道还是口感都踩在了她的心坎上。
好吃!爱吃!
白婉婉安静了下来,抱着碗纠结了好一会儿。
还吃吗?
不好吧,岂不是显得她为了口吃的很没有下线。
况且这可是下等人喜欢吃的东西,她堂堂白家大小姐,怎么会去吃下等人的东西。
被人知道了,她还怎么混?
可是好香啊。
呜呜呜。
她偷偷吃一口?
反正这里除了沈鹿没人认识她。
对,就吃。
大不了她吃快一点,只要她吃的够快,她认识的人就不会知道她吃下等人食物的事。
有了白婉婉搅合,生意不仅没变差,反而更好了。
毕竟狗狗侠同款豪车在这种地方十分罕见,开车的人还是个年轻漂亮的大小姐,而她就坐在沈鹿的小摊里,很难让人不来看个热闹。
不到三点半东西就全部卖完了。
【叮咚,检测到卖出薄荷水40/40,鸡蛋仔30/30,麻辣烫30/30,任务已完成,奖励抽奖券一张。】
收东西的时候,沈鹿往两边看了看,今天曾小刀没来。
是忘记了,还是没空呢?
汪大个今天也来得早,他从同事口中听说了有人今天来找沈鹿麻烦的事,特地早些过来,看能不能帮上点什么忙。
他一过来,就瞧见一个戴着墨镜的年轻女孩站在大伞下,姿态很高傲,带着对周遭一切浓浓的鄙夷感。
汪大个眉头皱了一下,他常年在下城区活动,偶尔也能见到上城区的人,他们大部分人都和白婉婉一样,傲慢、冷漠,对下城区的人是发自内心的不屑。
“沈老板,她……”汪大个压低声音,想问一问具体的事情,沈鹿打断他,“快来收东西,我今天还有事要去办。”
“哦,好。”汪大个便去搬东西。
白婉婉等的不耐烦,戳了戳沈鹿的肩膀:“本小姐已经等你很久了!”
“那你很棒啊。”沈鹿随口道。
白婉婉傲娇的哼了声,她当然很棒。
说来也奇怪,别人这么夸她,她没有这么舒服,这话从沈鹿嘴巴里说出来,就很悦耳呢?
看在沈鹿夸她的份上,白婉婉勉强又多了几分耐心,还屈尊降贵的和他们一起去了出租屋。
当看到沈鹿和伏城暂居的小出租屋,白婉婉发出了惊呼。
“天呐,这是人能住的地方吗?”
白婉婉站在门口不愿意进去,她光是踩在十七街区的地面就感觉浑身难受了,要再进沈鹿只有十平方的破烂出租屋,她怀疑自己会窒息而亡。
“这还不如我家的狗窝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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