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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谭当然知道缝纫机无法和手工相比,是个人都不愿意输,他也不例外,又被拦住不让走。

急摇羽扇,“我有事情。”

史达拦了过去,“这位公子,不急于一时。”

袁谭忽然心里一动,淡定起来,对围观的众人道:“诸位,金婷楼的天蚕变针法天下无双,在下自愧不如,告辞。”

围观的公子掌珠们,从来没见过这么直接认输的,神情疑惑。

“或许是这位公子心怀宽广,为金婷楼留了一个情面。”

这句话得到了许多人的认同。

毕竟金婷楼也是百年老字号了,这位公子能够拿出那么精致的婚纱,应该也是同道中人。

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是且饶人,是个人物。

史达为什么拼死拦下袁谭,就是怕这一走,人们生出这样的想法。

这么一来,金婷楼在人们心目中就不是绝对的第一,损失的名声带来的经济损失,何等的巨大。

所以,就算袁谭亲口承认不如,也要实打实的比试一次。

史达一笑,恭敬道:“这位公子真是有自知之明,知道不如我家的天蚕变针法。但只是口述的话,我金婷楼也胜之不武。”

袁谭将他拉到一边,淡然道:“史达,本公子刚才没有取走飞凤嫁衣,已经给你们金婷楼面子了。你若是这般不懂道理,稍后就休怪我取走嫁衣了。”

其实袁谭急着走,也是自知不敌手工针法,是想要给世间留一个婚纱的完美形象。

“没有问题。”史达已经彻底看穿了袁谭的心虚,这么说就是在吓唬,他可不怕,反而恢复了之前的自信。

围观的众人窃窃私语起来。

“难道此人并非是心怀宽广,而是来砸场子的,自知不敌,见好就收,才选择离去?”

“这么看来,此人的人品就不怎么样了。”

史达听到这些议论声,更加自信起来,以免夜长梦多,火速前往后宅。

……

后宅。

一座大屋里,香笼袅袅,充满了龙涎香的气息。

一个老太太颇有威仪的坐在那里,手里还捏着一份衣服的图纸。

史达跪在下面,“婶娘,您一定要救救孩儿!”

老太太初听不以为意,但随后就很吃惊了,“竟然还有这样的设计?快,扶我去看!”

两个丫鬟左右搀扶。

老太太还不满意速度,“快,快点扶我去!”

自己个已经是佝偻了腰,但手里一人高的凤头拐杖,也是捣腾的飞快。

史达在旁边跟着,“婶娘,那婚纱的针法,您一定该批判的就狠狠批判!”

老太太眉头一皱,“你这个龟孙,以为我不知道你整天不做人事?克扣女工工钱,又是贪污主家的财物。若是其他我绝不会帮你,不过这次事关金婷楼声威,我心里自有分寸。”

史达抹了把汗,心情却放松起来,只要把嫁衣的事情解决,其他事情就都不是事情了。

一会后。

店内。

袁谭就看到史达搀扶这一个老太太进来了,让他猛然联想到佘老太君,容嬷嬷这些老太太。

此刻,蔡琰和那个小燕,已经换回了之前的衣服。

两件嫁衣,并排挂在衣架上。

店里的贵客们依旧不知疲倦,品头论足。

款式上婚纱自然更胜一筹。

针法上,他们更加倾向于飞凤嫁衣。

“金老夫人,多年不见了……。”

“也不知能否在穿上金老夫人亲手制作的新衣。”

一些上了年纪的老夫人们,自持身份没有过来围观,此刻才上前见礼。

可见,这位金长老在国都服饰界的地位非同小可,这些尊贵的老夫人们,一辈子穿的都是她的手笔。

“诸位老夫人,老妪这边有礼了。”

“长老,您看这婚纱的针法如何?”史达不敢喊婶娘了,搀扶到近前。

金老太太只是看了一眼,当时就把一人高的凤头拐棍给扔了,失声道:“这……这是什么嫁衣!这,这难道是失传已久的天衣无缝针法!”

直接坐在了地上,双手捧起来婚纱的下摆细看。

“长老,和咱家的天蚕变针法相比如何?”史达赶紧问道。

“历代家主苦苦寻觅二百年,也不可得这等针法也。”

“啊!”史达当时脸色一片苍白。

心想婶娘,您老糊涂了吗?就算针法高明,您也要批判呀。

显然,金长老是一个公正的人,见到婚纱的一刻,就彻底入迷了,根本做不出违心的事情来。

史达瘫坐在了地上,旁边就是眼中只有婚纱的金长老。

他豆大的汗水,瞬间就从额头冒了出来,顺着脸颊向下流。

本以为琢磨出手段后,最多打个平手,飞凤嫁衣保住了。

自己也保了平安。

没想到,人家这针法是失传的天衣无缝针法。

这就太牛了。

围观的公子掌珠们,脸上忽然觉得火辣辣的。显然,人家真的是心怀宽广,特意给金婷楼留面子。

自己却误以为见好就收的小人行径,在他们的心中,袁谭的身影更加高大起来。

而袁谭,目瞪口呆。

缝纫机扎出来的,还天衣无缝了,这位金牌女红裁缝,您的眼睛是什么时候瞎的?

袁谭急摇羽扇,神情逐渐傲然。

“难道这就是传中的银缕衣!”金长老再度失声。

一位公子看众人迷茫,立刻解释起来,也是彰显一下自己的才学,“金缕衣和金缕玉衣据说是当年秦始皇收天下名匠密制,王莽之乱的时候,金缕衣失传……。虽然不是金色的,但也是银缕衣,只有在史书上记载过。”

“如今只会制作金缕玉衣,而不会制作金缕衣。”

金缕玉衣是皇帝和贵胄死后穿用的殓服。

皇帝及部分近臣的玉衣以金线缕结,称为金缕玉衣,其他贵胄则使用银线、铜线缕结,称为银缕玉衣。

传说穿上后能够保持不朽。

而金缕衣和银缕衣,自然是给活着的人穿的,做工更加精致,并非缕结,而是天衣无缝针法。

众人无不骇然。

而史达已经无法呼吸了,没想到此人手中竟有这样的宝物。

袁谭这时候走过去,道:“史达,本公子给你面子你不好,既如此,飞凤嫁衣拿来。”

史达彻底瘫痪在了地上。

自己给了自己两个大耳刮子。

这才知道刚才保住飞凤嫁衣是多么完美的解决,自己竟然非要把自己的命搭进去。

袁谭志得意满,没想到缝纫机扎出来的,在古人眼里这么牛批。

还天衣无缝了。

就在史达不知所措时,一个小伙计毛呆呆的走了过去。

“史执事,那个女工,又来要工钱了,这次,她一家子人都来了,还是您去看看吧。”

史达脸色立刻阴沉下来,他的脑子转的也很快,急忙道:“诸位贵客,店中有些杂事,我去去就来。”

这才能够脱身。

一把抓住小伙计,冷道:“你快去北部尉找巡城卫房明大人,就说我这里出事了,急需他的帮助。”

外面女工的事情不算事,里面这可是十万贯的飞凤嫁衣。

他多年积累的所有家产加起来,也就一万贯。

家主肯定不会杀了他这么简单,这辈子必定做牛做马,受尽屈辱,还债而死。

如今对于史达来说,唯一的办法,就是用官场的力量,强行夺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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