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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分钟前。
《活着》位面。
一间破旧的土房外。
一名三四十岁的男子正整理着农具,口中哼着小曲。
男人姓徐,名叫福贵。
但他的前半生与“福贵”二字根本无缘。
他出生于当地有名的地主之家,家中良田所种植的贡米受到几家粮店的争先抢购,倒也过了一段无忧无虑的生活。
可因为家境优渥,加上父母的溺爱,使得他从小骄纵,不务正业,喜欢跳花鼓灯,惹了不少祸。
因为花鼓灯,他与镇上粮商陈掌柜之女陈家珍结缘,却也因为自身不学无术,被外乡人龙二诓骗,家中良田尽数落入对方手中,父亲被他活活气死。
自那之后,厄运便笼罩在他的头顶。
母亲生病,他去找郎中时,被抓壮丁。
战场之上,他好几次都与死亡擦肩而过。
好不容易回了家,他却发现母亲病故,女儿因高烧变成了哑巴。
人还在,一切都还好。
福贵只能如此安慰自己。
然后他便等来解放,得到五亩良田。
这可把他高兴坏了。
尤其是看到龙二因为被定性为地主,挨了枪子后,他更是由衷感到庆幸,甚至觉得自己始终是幸运的。
年轻时候的荣华富贵享受过了,后来若非自己败光家产,吃枪子的可就是自己啊!
他的日子的确好了不少。
女儿虽是哑巴,但长得如她妈妈一样漂亮,又像自己一样擅长跳花鼓灯,被省城舞蹈专家看中。
儿子年纪虽小,但很懂事,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老被自己追着揍的缘故,很擅长跑步,前些日子还跑了个第一名,连胡老师都说他有很大概率能进体校,将来当个运动员,为国争光。
虽说前些日子闹饥荒,让一家子饿的够呛,岳父更是因为舍不得吃,将食物偷偷带给俩外孙而饥饿致死,但一切都过去了。
昔日岳父粮店的伙计,被抓壮丁时跟他一个战壕里多次生死与共的春生回到县城,当了县长。
女儿凤霞一直暗恋的胡老师更是表露心迹,前几日还来提亲,准备过些日子就跟女儿结婚。
胡老师文化高,人善良,在学校很受欢迎。
自家女儿再怎么优秀,终究是个哑巴,他一直担心对方因此看不上女儿,为此还给女儿张罗了好几次相亲,但因为女儿心有所属都无疾而终。
对福贵夫妻俩来说,这可是一桩了却他们心愿的大好事。
儿子的前程也有了着落。
纵是考不上体校跟初中,回家也能跟着种地,不像自己早年那样吃了上顿没下顿,还常常担心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日子真的是会越来越甜呢。
就连村长满仓都羡慕地调侃他这個曾经的地主未来可期。
福贵正美美地想着,忽然感觉眼前一黑,一道道绚丽的画面在面前闪烁而过。
有身高千丈的巨人、口吐火焰的恶龙、持金棒打破天穹的猴子以及一拳轰碎星球的恐怖人物。
这些画面直冲大脑,让他整个人都有些恍惚。
当画面倏然一转,变成这些恐怖人物在一间安静的酒馆中觥筹交错时,他都没回过神来。
紧接着便是各种美酒与神秘宝物的介绍。
末了后,这一切扭转没入到一个漩涡中,仅化成一句震耳欲聋的话。
“恭喜您得到时空酒馆的邀请……”
福贵回过神来,愕然地眨了眨眼。
幻觉么?
他扭头四下看去。
周围破旧的瓦房与布满灰尘的土路,远处是喜人的田地,这熟悉的景色与他平日所见并没有任何区别。
但那古怪的邀请实实在在。
他只是一个贫农,家里的铁锅都被砸了,总不会有鬼怪害自己吧?
而那些神奇的东西委实太过吸引人。
他纠结了下,还是打算试着接受这个邀请。
放下农具,他走到房中,深吸口气,随即选择【是】。
刹那之后,他的身形从原地消失。
……
福贵骤时间感觉面前变得明亮起来。
那干净的地板甚至让他感到无从下脚。
刚刚下田归来,他这双露着脚趾的破鞋上可是沾满了泥土。
看向四周时,他的表情变得愈加紧张。
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衣着华丽,那几个女子更是如画中走出来的仙女一般,让他有些自惭形秽。
当看到孙悟空时,他明显愣了下。
这只个头很高,威风凛凛的大马猴,不就是画面中看到的那只吗?
等等,猴子、金棒……
福贵突然想到了曾经听说过的孙悟空。
这只猴子不会就是传说中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吧?
看到阿宝时,他更是目瞪口呆。
竟然有熊猫!
它在口吐人言!
还有那只猫,它竟然穿着人的衣服鞋子,腰间还插着一把剑!
福贵吞了口口水,感觉脑袋有点晕。
他悄悄掐了下大腿,疼得他龇牙咧嘴。
果然不是幻觉!
自己这是误入了什么地方,难道是某个神仙请错了人?
他正头晕目眩时,突然听到旁侧传来声音。
“你好啊,欢迎来到酒馆。”
福贵扭头,见是一个身穿华贵黑色古装的男子。
那人气质不俗,不怒自威,让他莫名有些怕。
“啊,你好。”福贵拘束道。
嬴政暗暗诧异。
他自忖阅人无数,能一眼看出人的虚实。
面前这家伙穿着一身脏兮兮的布衣,沾满泥泞,头发乱糟糟的,双手布满老茧,脸上带着卑微而紧张的笑……
无论怎么看,这都像是那种无关紧要的小人物啊。
他转念一想,作为那个位面第一个被邀请之人,这家伙无论如何也跟“平凡”搭不上边。
一定是他身上有自己没有看出来的特质。
嬴政笑着伸手,邀请道:“若是无事,阁下不妨坐下来聊聊。”
福贵受宠若惊,下意识想要拍拍屁股,却担心灰尘飞溅,只得小心翼翼地用小半边屁股挨着椅子坐下。
“在下嬴政,阁下怎么称呼?”嬴政笑问。
嬴政?
福贵想了想,没什么印象。
他上过几天学堂,但那会儿顽劣,能识字已经是徐老爷棍棒教育的结果了,对历史几乎可以称得上文盲。
“我叫福贵,徐福贵。”福贵说。
嬴政下意识扭头看了眼,发现小福贵没在,才收回视线,心中却有些古怪。
神厨小福贵也就厨艺好点,跟酒馆内其他人比起来,确实普通了些。
当然,能拥有一根对食物格外敏感的金手指,也不能算平凡了。
这家伙莫非也一样,擅长种地?
他笑问道:“福贵兄有何特长啊?”
福贵并未听出他话语中的试探之意,而是认真思索了下,试探着道:“跳花鼓灯算不算?”
花鼓灯?
嬴政微怔。
莫非这是某种很厉害的秘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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