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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山上,帕维乌正指挥着奴隶们播种小麦,凭借着丰收之神的天赋,他选取了最好的土地,最好的麦种,也选取了最佳的播种时机。

一个月的时间,新山寨已经有了雏形,诗人把手下的三百名奴隶分成了三队,一队负责建造山寨,一队负责搜集木材和石料,一队负责炼铁和打造工具,虽然在管理上多花了不少心血,但在效率上有了可观的提升。

瓜特尔用了一个月时间为火神赫淮斯托斯打造了一座三米多高的真实石像,他在为自己的祭祀做准备,神眷者的天赋让人艳羡,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已经具备了晋升二阶的条件。

史丹利和恩西亚一起操练军队,在奴隶之中,他们筛选了七十名优秀的少年,军队已经扩充到了两百人。

曼达拿着羊排,骑着战马,在山路之间来回巡视,神血石的药效早就没了,可他亢奋的状态没有消退。

“在这里要修建一座水塘,右翼星山离水源太远,最好能想办法把胸星山的小溪引过来,否则就算建了山寨,也没人愿意在这里安家。”

诗人记录下了曼达的每一个需求,虽然对马鞍做了一些改良,但对他来说,骑马依旧是件辛苦的事。

从清晨走到中午,诗人必须停下来休息一会,曼达递过来一只酒壶,指着山下的空地:“这里草料很多,可以圈养一批牲口,但前提还是要有水源,你觉得这里能打井吗?你有听我说话吗?”

“我一直在听,听的非常认真,”诗人翻看着笔记,轻叹一声道,“我们之间有误会。”

曼达紧锁双眉道:“虽然上次没给你分舞娘,可这件事你也不用记恨我这么久,我以为你在那方面已经没有需求了。”

“能别再提那件事情了吗?”诗人收起羊皮纸道,“我所说的误会是我没有弄清楚你交给我的任务,一开始我以为是建造几座山寨,后来我发现你是想让我建造城市,现在我发现你想让我建造的是一个王国。”

曼达从诗人手里拿回酒壶,狠狠喝了一大口,眼含热泪道:“终于有人能明白我的心情……”

“我不明白!”诗人摇头道,“你真想在这一小片荒山之间建造一个王国?你知道一个王国有多大吗?”

曼达笑道:“先从山寨开始,然后是城市,然后是王国,我们的土地会越来越多。”

“你知道开创一个王国需要多长时间?罗姆路王的先祖花了几百年的时间才得到了这片基业。”

曼达深吸一口气道:“伟大先知告诉我,不需要那么久。”

“你什么时候又成了伟大先知的信徒?伟大先知会指引未来不会向你讲述历史,按照史书的记载,从罗姆路一世王到十六世王,一共经历了三百年的时间才有了罗姆路国如今的疆域。”

“你被史书骗了,有很多碌碌无为的国王,为了掩盖自己的无能,把先祖的功绩安在了自己的头上,把先祖的开拓史硬是拉长了几百年,”

曼达起身道,“我在怨霾山谷读到过一些古典时期的史籍,在罗姆路一世王的壮年时期,王国已经有了和今天差不多的规模,一代人就够了,跟我一起做王国的缔造者吧。”

诗人苦笑一声道:“我追随了你一年,搬了两次家,换了三个地方,我都不知道能在这里待多久,也不知道做这些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曼达拔出佩剑,插在地上道:“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在放弃一寸土地。”

诗人抬起了头,阳光之下的曼达好像变得高大了许多。

曼达一世?或许他真的能成为国王?

遐想之际,忽见席尔瓦满头大汗跑了过来:“老爷,可算找到你了,艾尔猛伯爵的信使来了!”

席尔瓦把一支信筒交给了曼达,拆开书信一看,上面只有一行字:沙尔万去塔奇拉山上见哈雷蒙。

“塔奇拉山上的哈雷蒙,他就是沙尔万请来的救兵吗?”

没想到诗人听到哈雷蒙的名字立刻变了脸色:“看来我们又要搬家了。”

诗人对哈雷蒙了解的不多,只知道他是罗姆路国和苍狼国交界之地最有名的盗匪,等回到山寨,说出哈雷蒙的名字,史丹利和齐格塞同时打了个冷战。

“毁灭之神卡尔的四阶信徒,也是满阶信徒,并且得到了卡尔毁灭之矛,他是一位半神。”说出哈雷蒙的身份,齐格塞有些颤抖,做为赏金猎人,他曾追随名将台图斯参加过讨伐哈雷蒙的战斗,亲眼看见台图斯和手下的一千精兵葬身在塔奇拉山上,幸亏大地女神的技能在山林之中有着巨大优势,才让齐格塞勉强保住了性命。

“哈雷蒙曾是苍狼国的名将,指挥过万人大战,死在哈雷蒙手上的将领可不止台图斯一个,”史丹利长叹一声道,“据我所知,罗姆路国有四位名将在塔奇拉山陨落,苍狼国也有两位名将葬身于此,两年前,一支两千人的神罚军讨伐哈雷蒙,结果只回来了不到一百人,两名四阶神罚武士也死在了山上。”

众人沉默半响,齐格塞开口道:“大人,我们不是他的对手,离开七星山吧,我们的财力和人手都很充足,换个地方一样能开拓一片领土。”

史丹利看着曼达,虽然嘴上不说,但他和齐格塞有同样的想法。

诗人长叹一声道:“一番心血又白费了。”

曼达摇摇头道:“我不会离开七星山,这是我的领地。”

恩西亚站起身道:“我愿意追随我的王,带领士兵们流干最后一滴血。”

曼达怒道:“把血流干做什么?当干尸么?当标本么?我要的是打胜仗的方法。”

恩西亚道:“虽然七星山不算艰险,但地理优势还是有的,尤其是胸星山,那里有水源,而且森林茂密,不适合大举进攻,只要集中兵力守住胸星山,敌人短时间内就拿我们没办法。”

帕维乌丧着脸道:“可如果让敌人攻进了头星山,我们的农田就全完了。”他选择的农田大多在头星山和胸星山之间的平原上,那里的阳光和水源都很充足。

恩西亚道:“先别想农田了,我们先要守住家园。”

马努点头道:“只要在山上,我们就一定打得赢,山神会帮助我们的。”

齐格塞瞪了马努一样:“别说那种蠢话,你根本没有经历过真正的战争!你也一样,恩西亚,你以为守在山上就能占到便宜吗?你所谓的地理优势在哈雷蒙面前根本没有用处!他拥有制造灾难的技能,胸星山上有那么多树木,如果他制造火灾,你能往哪里跑?”

“无论山地战还是平原战,占便宜的总是哈雷蒙。”史丹利又给出了一句提醒,他期待着曼达能改变主意。

可曼达依旧不肯放弃七星山:“塔奇拉山离这里有多远?”

齐格塞道:“走大路,经过黑水城,只需要七天,走小路,从群山绕行,需要十五天。”

“他会走哪条路呢?”曼达自言自语。

史丹利道:“我猜他会走大路,艾尔猛既然送来了消息,证明他看到了哈雷蒙的踪迹。”

恩西亚道:“我们可以向艾尔猛伯爵求援,请他支援我们一些士兵和武器。”

曼达叹道;“现在还没有这种资格,伯爵大人怎么可能帮助一伙山贼?奥格哪去了?我需要伟大先知的指引。”

布鲁托道:“奥格又发疯了,这些日子天天和米尔洛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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