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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客车跨越广东与湖南的省界时,顾纬越看见一个写着“湖南人民欢迎您”的牌坊,他才知道自己的脚步已经跨出了广东省。
他不知道,自己现在去往的是一个什么地方。客车在郴州稍作休息,并中转了一部份乘客,他趁着这段时间去方便了一下,抽根烟什么的,便重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这趟郴州中转了不少乘客,直到车子再度出,乘客的数量就只剩下不到原来的一半。
这郴州到底是什么地方?顾纬越用他惊世骇俗的地理知识去猜想着这个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听过的地名。不过很快他就现自己这样的猜想很愚蠢,因为他连自己现在去的是一个怎样的地方也完全不知道。
不会又是农村吧?顾纬越再度挥他那地理神算的功力。
可能是因为自己在农村死里逃生,所以一想到农村,他就有点头皮麻。当时针越过午夜十二点的时候,客车终于抵达了这趟行程的终点站——雁城衡阳。
顾纬越下了车,四处看了一下,回头问那车上的司机:“大哥,这里就是衡阳了?”
“是啊。”司机回答道。
看着道路两旁的老民房、银行、商铺、沥青马路,还有肯德基,顾纬越偷偷地松了口气,虽然这里不比广州热闹,不过还好——这里不是农村。
并不是说他对农村有着什么特殊看法,只是自幼在城市中长大的他,早已习惯了城市中的拥堵,农村的空旷反而让他毫无安全感。再说,农村嘛,村前村后谁不认识谁?哪怕是杀一只母鸡放在饭桌上,也能认出是谁家的,他大大的一个外乡人往这农村一放,能不引人注意吗?相反,灯红酒绿的城市混杂着五湖四海的人,就像那个谁唱的歌,每个人都只是每个人的风景,谁会去留意谁?
顾纬越看了看表,快凌晨一点了,终于过了有生以来,最难熬的一天。
伸了个懒腰,得好好想想这落脚点的问题了。不过话说回来,这衡阳听起来有点耳熟,好像在什么武侠片里听过。顾纬越漫无目的地在街上瞎逛,来到一家已经打烊的旅行社门口,看到那张贴着各种旅游信息的橱窗上挂着一张本地游的海报——五岳独秀!南岳衡山!两天一夜特价游,带您领略中国五大名山之一的壮丽风景。祝融莹光,五圣朝龙,震撼你视听的非凡享受!
顾纬越头一侧,南岳衡山?不就是那个尼姑派的衡山吗?衡阳……衡山……靠!原来我到了尼姑派的地方——他甚至把恒山和衡山混淆了。
可能许多人都不知道,衡阳比湖南还要早得其名大约五百年。
衡阳作为湖湘文化的源地,又依着衡山的回雁峰,其旅游业可是让许多大都市望尘莫及。再者,衡阳更是国家的工业基地,大大小小,轻重工厂都在这里设厂生产,造就了衡阳在全国的工业地位。
而这里的主角,无疑就是南岳衡山。巍峨七十二峰傲视岭南群山,令无数文人墨客为其秀丽之容所倾倒,纷纷为其吟诗献赋。曾被贬柳州十年的唐代著名文学家柳宗元,在被诏返故乡长安路过衡山回雁峰的时候,也借回雁峰作诗,曰:“晴天归路好相逐,正是峰前回雁时”以表达自己的喜悦之情。
顾纬越借着路灯,细细读着那海报上的介绍,想到人家柳宗元路过这里的时候是回家,而自己路过这里的时候却是逃亡,遂“切”了一声,自言自语道:“这古人都是些喜欢舞文弄墨的家伙。心情好的时候,就算看见大便也能赞颂一番。”
他没有心情再研究那旅行社的海报,转身离去,却见冷清长街上,有一个孤零零的霓红灯牌在亮着。这灯牌上面原本挂着四个字,但其中的一个字可能因为断路了而亮不起来——湘……宾馆。顾纬越走近一看,才现那个缺少的原来是个“江”字。
这家宾馆比街上也热闹不到哪去,可能是因为暑假已经过了,旅游业又重回淡季,要不然那旅行社都不会搞什么本地特价游了。
顾纬越走到柜台前,一个男人正趴在上面睡觉。他轻轻地敲了一下桌子,男人猛地醒来,还把刚流出来的口水吸了回去:“是要住店吗?”
他点了点头,一边掏钱包一边说:“是的,麻烦给我一间最普通最……”这时候,他愣了,因为在他原来放钱包的裤兜里现在竟然空空如也。
这又开什么安理会玩笑啊?顾纬越马上给自己来一个搜身,顿时傻了!他眼睛瞪得老大,不停地在身上搜来摸去,敢情是不愿相信自己的搜身结果。可这还有什么地方好搜呢?没有行李,身上的衣服就算把裤叉都算上,也就不过区区三件。
男人一脸睡意未醒地看着很是邋遢的顾纬越东翻西翻也找不出个大洋,脸色就很不好看了。
“对不起,我……钱包丢了。”顾纬越最终还是接受了事实。
男人斜眼看了一下顾纬越,把刚翻出来的入住登记本扔到一边,重新趴到柜台上,说道:“吃饱了撑着。”顾纬越脸色黯淡,离开了宾馆。顺着来时的路往回走,抱有侥幸的目光在地上来回循视,心里琢磨着这钱包到底是在哪丢的。可当他再次来到旅行社门前,他就放弃了。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看着四周已经关门的大小商铺,这冷清的长街上,与他作伴的,就只有那个孤零零的“湘……宾馆”。
毫无疑问,今天晚上得睡街上了。顾纬越原本还打算找家宾馆下榻之后,就去寻些吃的。现在好了,睡在这大地之母的怀中,吃着上等天然西北风,这能不说是帮主级别的享受吗?
他找了个比较干净的巷口,靠着墙边坐了下来。莹莹而亮的路灯仿佛射穿了他的瞳孔,不知不觉眼眶便湿了。
这盈眶之泪夹杂着太多东西了,是感叹还是感悟?是追忆还是追悔?他懒得去分,更懒得去拭擦眼泪,只任由晃动的泪水把眼前的一切模糊。
路灯的光线被泪水折射出无数道尖锐的寒光,甚是耀眼。就在此刻,一个人影从远处缓缓而至。
顾纬越以为是路人,没作理会,可是那人却走到他跟前低细语。他抬头一望,只见那人的长在风中飘拂,一身雪色连衣裙微翻波浪,旖旎动人,像是没带半点尘垢。
他看不清对方的样子,只知道对方语细如丝,念念有词。
“对不起,小姐。我听不见你在说什么。”顾纬越说道。
“……”
“我不是乞丐,我只是丢了钱包,你不用施舍于我。”
“……”
顾纬越没有再说话,只是侧过脸去,闭上眼睛装睡觉,好让这奇怪的女人离开。
可就在这时,他感觉到那女人在自己跟前慢慢地蹲了下来,感到她的气息越来越近。他想看看这女人到底要搞什么,可他却惊恐地现,自己竟然全身动弹不得!
他铆足了全身的劲,可别说扭头,就连眼皮也没能撑起半分!
寒意沿着后脊直透脖子根,鸡皮疙瘩马上从头顶一直冒到脚后跟。他栗栗危惧,仿佛感觉到女人的长已经在面前张牙舞爪。这是怎么回事?她是人是鬼?到底想怎样?
可是顾纬越没有想到,女人竟然在他脸庞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就是因为这口气,让他原本绷紧的神经立即放松了下来。
这气息,太熟悉了。
顾纬越只想张开眼睛看看眼前人,他不奢求太多,仅仅是想看看,可他娘的眼皮就像牵着两个大铅球,沉重无比。
“你太傻了……”顾纬越终于听见女人说的话。
“太傻了……”
这分明就是柳晴诗的声音!
顾纬越感觉连呼吸都快要使不上劲。一只纤细的手掌,似有若无地抚摸着他的脸庞,像是尽了最大努力来给予他安慰。对方好像也在流泪,只是这泪透着刺骨的寒冷,没带半点温度。
当顾纬越能张开眼睛的时候,女人早已站在长街尽头。他马上翻起身,拼命地追了上去。
“太傻了”三个字一直萦绕在长街之中,他泪如泉涌,拼命地追着,只求好好地看一眼这魂牵梦萦之人。可是他现,他永远跑不到长街的尽头,不管他如何努力,都始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女人没入夜色之中。
猛地惊醒,顾纬越现自己还坐在那个巷口。
看来是太累了,竟然真的能在大地之母的怀中睡着。他揉着自己的眉心,抵御着头疼来袭。汗又再湿透了他全身,只不过全是冷汗,仿佛只需一阵凉风,便可把他全身温度带走。
顾纬越把眼角残留的泪痕擦掉,调整了坐姿,盘起腿,低着头,重新入睡。
可是这次,他却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脑子满满的都是梦里的事。他不是一个迷信的人,却相信人的精神形态能抛开肉体单独存在,就像手机、无线电的信号一样,而人的大脑就是这种信号的接收器。
为什么来了,却不让我看你一眼?
他苦苦思索着,两眼毫无聚焦的涣散在地面,眼神无比空洞。
突然,一个硬币掷地有声,掉落在他面前,清脆的声音把他的思绪抽了回来。他捡起硬币,看着一个刚从自己跟前走过的女子。
“小姐,你掉钱了。”顾纬越说道。
女子微微一怔,转身说道:“那是给你的。”
“我不是乞丐,我只是丢了钱包,你不用施舍于我。”顾纬越觉得自己说的这句话熟悉得有点不可思议。
这下有意思了。女子走到顾纬越跟前,把硬币从他手上夺了回来,骂道:“切!臭要饭的,是见钱少,装清高了是吧?”
顾纬越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女子:低胸吊带上衣与短裙之间露出了纤细的长腰,她一手挽提包一手耍弄着那硬币,眼神全是鄙夷。黑色鱼网丝袜紧裹着一双细致的腿,富有光泽的卷扎成马尾辫随至胸前。五官甚为精致,薄薄的嘴唇翘起了嘴角,一看就知道不是省油的灯。还有那个妆,艳唇粉脸假睫毛,这个时辰这种打扮,相信任何人都能猜到她是干什么的。
“小姐你误会了,我真的不是乞丐,我是丢了钱包,我什么东西都在钱包里,迫于无奈才坐在这。”
“什么小姐长小姐短的,你就知道老娘是小姐?老娘是小姐又咋的啦?关你屁事啊!你有什么资格在老娘面前摆清高啊?你钱包丢了就不会回家吗?少给老娘我装葱又装蒜的!”说话间,顾纬越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
原来是碰上女醉猫了。顾纬越不想跟醉侠理论,便没再理会她,重新坐了下来。
“喂!臭要饭的!我在跟你说话呢!就你这点伎俩,我还在我娘‘逼’里的时候,就已经会卖弄了,嫌我一块钱少是吧?”说着,她从自己的提包里掏出一张一百块,搓成纸团,一把扔到顾纬越的脸上,道:“老娘我有的是钱!”
顾纬越本想火,不过一想到对方是在耍醉拳,也就把火摁了下去,从地上把钱捡起来,塞到那女子手里,说:“小姐,你喝多了,这么晚一个女人在街上很危险,你早点回家吧。”
“哟!没想到你这臭要饭的还蛮体贴的嘛——”女子突然抛起媚眼,更依偎在他身上,笑道:“要高兴一下不?最多我算你个八折吧。”
顾纬越一把甩开她,心想自己怎么会这么背啊?丢了钱包,又碰上了醉鸡。
“去你妈的!你这臭要饭的!我就知道你没那个钱,你以为老娘我真的给你八折呀?做你妈的春秋大梦!”
顾纬越不想再与她多费唇舌,便往巷子里走去,而女子却依然站在巷口朝自己骂骂咧咧,不知拐了几个圈,耳朵才得以清净。可顾纬越也不知道自己走到哪了,四周漆黑一遍,只隐约看到一张石凳。
难道真是天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顾纬越仰躺在石凳上,望着星罗满布的夜空——好久没见过这么美的星空了,他想着,竟然会在有生之年还能看上一回这久违的繁星,那不管是灭亡还是疯狂,都已经变得不重要了。
他就这样躺在石凳上,不知不觉的沉沉睡去,到睁开眼睛的时候,天边已放光了。
在石凳上躺了一宿,虽然没再做梦,不过这硬邦邦的石凳却把他睡得混身酸痛。他坐了起来,一边伸展着自己的筋骨,一边环顾着四周,这才看清楚附近竟然是一个不见花草树,泥尘满地飘的地方。四周都是些红砖绿瓦的老平房,房顶的烟囱冒着早饭的炊烟。人们早早就起来,各有各忙,还偶尔向自己投来怀疑的目光。
看来这里是条城中村。顾纬越整理了一下自己凌乱的头,看了看表,七点多。
身无分文,该往哪去呢?两个孩子从顾纬越身旁走过,为他带来了热腾腾的肉包子香味,香味透进鼻腔,穿过气管,在肺部游走了一转,条件反射刺激大脑向胃部出分泌胃酸的命令——“咕噜咕噜”
这真是倒霉透顶了!饥饿让他终于坐不下去了。只见他从石凳上站了起来,顺着来时的路回到自己昨晚下车的地方——那条冷清的长街。
不过长街此时已不再冷清——
人们在长街上来来往往、匆匆忙忙,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忙活的忙活;
长街两旁的商铺也都开门营业,什么餐馆饭店、百货店、话费充值店、水果店、理店、各类小贩……还有旅行社;
昨天顾纬越下车的地方,现在也聚了一小撮人在等车;
这里不是什么经济达的地方,没有花花绿绿的商店,人们穿着朴素,不带半点花俏,老款汽车随处可见,甚至还有拖拉机;
相识的人们互相打着招呼,暄寒问暖,一片热闹融洽的景象。
然而,这里对顾纬越来说却是毫无归属感——且看他那张一块白一块黑的脸,头还跟个鸟窝似的,衣服脏得像掉进粪坑里一样,还有满脸的胡渣,就这形象站在大街上,俨然一位丐帮兄弟,甚至还招来马路对面一位同门师兄的敌视。
顾纬越愣是没有想到,前天还跟拉沙德在从化的派出所狠涮了那个城管头目莫铭诚一顿,这才两天,自己就已经身文无分文的孤身流落到衡阳,还让人误以为是帮主。往后的日子得咋过呢?
想到这,他心灰意冷了,对这颠沛流离的日子是彻底绝了望。与其长此下去,倒不如早日来个了断。可是这又该如何了断?自?自杀?其实这又有什么分别呢?不就是一个让人家动手,一个自己来罢了。
没等顾纬越想好,饥饿的感觉再次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
餐馆饭馆就在那里,总不能把自己活活饿死,干脆豁出去,狠狠吃上一顿霸王饭,然后给送到派出所顺便自。
这简直就是天底下最好的馊主意!想到这,顾纬越三步并作两步,欢快地往一家湘菜馆奔去。可这一跑,宽大的裤兜晃了一下,他感觉到裤兜里有个硬物,伸手摸去,原来是自己那部泡过水的手机。
对哦!手机还在,旋即把目光投向那家话费充值店——那不是写着收购旧手机吗?但想起昨晚手机的状态,心中又不禁十五十六。他将其掏了出来,索性把心一横,径往那话费充值店走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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