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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们不是一个酒量大的人,但也不是一点酒水都喝不了的一杯倒,而且,我这人还经常喝酒,只是喝的不多而已。

而我对自己的酒量估计,啤酒的话,来个五六瓶是差不多的,白酒嘛,也就三两左右。可再多,我也不是不能喝,无非是喝了以后再吐嘛!

可是,我万万没想到,在炎热的夏天傍晚,区区一顿烧烤,外带两瓶啤酒,哥们就能醉的人事不醒。那这他娘的也太反常了吧,我甚至都不记得、哥们是怎么回的家了,也不记得刘义后来又跟我说了啥。

而当我意识复苏、渐渐的睡醒以后,哥们并不是先睁开的眼皮,反倒是闻到了一股子香气,是那种淡淡的清香,我似乎曾在什么地方闻到过,很熟悉,很好闻,闻多了以后,脑子还越来越好受。

这时,我还感觉到自己的全身,被一层软绵绵的布料所包裹着,而哥们裸露在空气当中的脸,就感觉到,我现在所处的环境之中的空气,似乎有点凉,很类似空调的那种凉意,再配合哥们身上的那层舒适的布料,一种我从来没有过的舒服感,就让我觉得,哥们现在肯定是没在我自己的家里,因为我家里是没有空调的!

终于,我睁开了眼皮,哥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白色黄花图案的灯罩,但里面的灯泡没亮,而我再一扭头,就看到了一面窗帘,白白的,是被阳光照得白,窗帘上有什么图案,我都看不太清楚。

我挣扎的坐了起来,但这么一起,哥们的脑袋,就开始晕了。我下意识的揉了揉太阳穴,看了看哥们所处的环境,不禁嘟囔了一句:“我去,这是哪啊?”

哥们现在的位置,是在一张柔软的双人床上,我穿着一身深灰色的睡衣,身上还盖着一条柔软的毯子,可奇怪的是,哥们盖的这么厚,那为啥还要开空调啊?这不是有钱烧的嘛!

而这间房里的其他地方,有一个书架,书架里头,摆满了我看不懂书名的书籍,还有一把椅子,一个写字台,写字台上,放着一台哥们很熟悉的电脑和一盆君子兰,另外,这屋的另一个角落里,还摆着一个欧式风格很明显的大立柜,只是这个柜子,是几年前流行的样式,现在早就不流行了,即便哥们这个穷人看上去,都觉得有点low!

我见床边的写字台上有杯水,心想,这肯定是有人给哥们准备的呀,要不放杯水在这干啥,难道是净化空气用的吗?

我想也没想的,拿起来就喝,这才好受了一点,又见床边的地上,有双拖鞋,索性穿上鞋,开门走了出去。

不是哥们这么淡定,而是这个环境,本身就很淡定,因为这个屋子里的一切,都不像是旅馆客房的样子,这里的人气味道很重的,摆明了就是谁的家嘛!

所以,我倒要看看,是谁把哥们带过来的,还给哥们伺候的这么好,但我觉得,这应该是刘义的家,因为他有钱啊,能买得起空调和这么多的家具啊!

我以为这间房子是楼房,毕竟装修和摆设都很高档的,比起哥们那穷小区里最有钱的一户,看上去都很富裕的。

可哥们开门一看,却发现,这里不是什么小区里的楼房,而是有一个大院子的瓦房,就单单是有花有草、还有香椿树的院子,就怎么也得有三四件间房的占地面积。

而哥们出来的这间屋子,是北房最西头的一间卧房,我出门以后,正好面向东边的卧房门,而日头,也从东边打到了我的脸上,照的哥们不自觉的眯了眯眼,抬手挡在了额前。

这时我才看清,在北房东卧的南边,有一条向上的梯子,而梯子南边,还有一间东屋,那东屋的门口,是正站着一个姑娘。

姑娘穿着一条牛仔短裤,露着两条修长的大白腿,直晃哥们的眼,而她的精致小脚上,穿着一双粉色的凉鞋,她上身是一件粉色的半袖,头上还留了一个齐肩短发,这姑娘现在,是一手端着一杯水,另一只手拿着一个牙刷,同时还看着哥们,一点声音都没有的在刷牙!

吴晓雅看我愣神了好半天,也没见哥们有跟她打招呼的意思,就含糊不清的问我:“起来啦,睡得舒服吗?”

我:“额.....这是你家?”

“怎么了?不喜欢这个环境?你先转转嘛!”

哥们闻听此言,也没回答她,我是赶紧走到院子里左右环顾,发现这院里相当的富有乡村气息,有一棵香椿树,香椿树下,是一个自修式的花坛,里头种着月季花、大丽花,还有葫芦藤,甚至还有两排小香葱。

除了小葱,对哥们没兴趣以外,其他的鲜艳艳的花,绿油油光溜溜的小葫芦,我一看就知道,这些花草,是经常有人打理和照料的。

除外,当我面朝北房的时候,哥们居然发现,这里还不单纯的是一个大瓦房,因为我的视线所望的地方,也就是北屋的上头,居然还有一层,然后才是小屋脊的瓦!

这里居然是一个二层小楼!我去,那吴晓雅得多有钱,才能租下这种地方啊?这.....这在以前,哥们是想也不敢想的,我有朝一日居然也能睡在这种房子里!

“呦,大林起来啦!”正在这时,二楼的一间房门,被人推开了,刘义从里头走了出来,他还是那身黑衣服,但并不嫌弃朝霞照在他身上的炎热,任由夏天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然后,他就扒着二楼的护栏,居高临下的,微笑的看着我,还说了一句:“欢迎回家!”

“咕呜~!”而刘义的话音一落,一声很奇怪的鸟叫,从刘义出来的那间屋子里,紧跟响起,随即,就是黑影一闪,吴晓雅养的猫头鹰,也就是那只名为小小雅的鹰鸮,也从那间屋子里飞了出来,然后扑啦啦的在院子上方,回旋了一下,这才一收翅膀,落到了吴晓雅的肩上!

“我.....我是在做梦吗?”我抬手捏了捏自己的脸,一点感觉都没有。

“疼吗?”刘义还在上头,笑眯眯的问我,然后又说:“我猜你不疼,因为你没使劲儿,我说你敢大劲儿的掐你自己吗?”

我翻了个白眼,“你以为老子傻啊?对了,这是哪啊?你咋在这啊?”

“我去,我凭什么不能在这?”刘义也翻了个白眼,“以后的房租还是老子给呢,你小子以后可是寄人篱下,知道不!”

“大林你别听他的,这是咱家!”吴晓雅刷完了牙,带着嘴角上的些许牙膏沫,指了指她身后的那间东屋,“这屋是洗手间,里面有你的生活用品,自己进去弄吧!”

弄?一定要用这么富有画面性的字眼吗?但哥们还没从现实环境的陌生里走出来呢,她吴晓雅就已经把我推进了东屋里,让哥们进去梳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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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们不是一个好逸恶劳的人,哥们也不是一个、愿意让我的生活环境、充满了奢华和小资的人,我其实是一个很简朴的人,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是一个给点阳光就灿烂的......额,最后这句不算。

可是,这二层小楼里的一切,却就是透着奢华高档的气息,除了哥们酒醒之时,所在的北屋西卧的那间房子以外,其他的各个屋里,包括楼上的两小一大的三间屋子里,是什么名贵有什么,什么高档有什么,我甚至在二楼的大客厅里,看到了当下最高档的独立音响和曲面大彩电。

什么叫冰箱,哪个叫空调,怎么个高配电脑,啥是真皮大沙发,我去,那是每个屋里都有一套啊。丫的,二楼还有台球桌子和麻将机呢,最个性的是,二楼的两间小屋里,其中一间,居然还装修成了宠物室,专门给一只猫头鹰用!

哥们是真心没想到,她吴晓雅这儿,居然会这么牛掰,这要是来个贼,再随便弄件东西走啥的,估计怎么也能吃上一年了吧。

乖乖,就单纯的让哥们熟悉了一圈,我他娘的也用了俩钟头,才把各个屋里的设施,给转了一遍。

像这样的环境,我是没办法用语言去形容的,不是说每件东西都高档的要死、贵重的离谱,至少卫生纸就很一般嘛!

不过,这个小二楼里,是把一个人,从生到死,大概能接触到的、所有的、生活所需的东西,都给准备全了,大多数还是当下的最新款,真是想啥有啥,就跟游戏里的百宝仓库似得,一应俱全!

可为啥别的屋里啥都有,就唯独哥们醒过来的时候,我出现在的北西卧里,就那么简朴呢?

对了,那屋里的写字台上,我记得好像还有一台电脑呢吧,哎?对了,那台电脑好像是我的呀。哎?那这么说,那么low的衣柜,又那么简单的屋内摆设,不会是专门给哥们收拾的吧!我去,那我现在想奢华一回,还来得及吗?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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