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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谁!”鎏看着一个彪形大汉,正张开双臂,向自己拥抱而来。

鎏想躲,可他的小身板,在这个男人面前,简直就像一只小狗仔一样,被大汉抱在怀里,根本无法动弹。

“我就是小熊的妈妈啊,你忘记我了吗?”大汉说着话,抱在鎏哭成了泪人。

鼻涕哈喇子,流了鎏一身,别提多恶心了,萧洺在一旁都快看吐了。

“大哥,咱别闹行不行?我不认识你们啊!”鎏都快疯了,做梦都没梦到过如此离奇的事情。

“你就这样不认我和小熊了吗?”

“小熊?”鎏绝望了,这都哪来的奇葩,一个大老爷们儿,居然装成孩子的妈。

“对啊,你的儿子你都不认了吗?还有我肚子里这个,都是你的骨肉啊。名字我都给他起好了。男孩就叫刘熊弟,女孩就叫刘熊妹。”大汉抱着鎏不撒手,嘴里叨叨个不停,眼神里竟然真的是充满了幻想的意味,似乎想给鎏多生几个宝宝才好。

可是鎏心里可不是这么想的,这大汉的大肚子那明明是啤酒肚好不好,里面全是脂肪和花朵的肥料啊!

“你不帮帮我吗?好歹咱们也是一个队伍的人啊。”鎏像看救星一样的向萧洺求助道,却看见萧洺像看笑话一样的看着自己和这个大汉抱在一起。

而且还看的津津有味的,这就太不够意思了。

“我觉得挺好的啊,老婆孩子热炕头,多让人羡慕。”萧洺开心道,反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就好了。

萧洺看着大熊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样子十分开心,这大概也算帮助人做了好事吧,如果这样,自己可以完成任务,或者额外获得喜悦值。

可是,萧洺看了看自己的喜悦值,竟然丝毫没有增长。

突然,萧洺感觉一切都不太对劲,眼前的一切,都像是故意编排的故事一样,而且自己不期待故事的发展,画面就会变得索然无味。这一切都让萧洺感觉一切都太过于真实,甚至真实的有点假的感觉,

而且,这“母子俩”并不知道鎏的真实名字,而且刘大熊这个外号也是自己刚刚才起的,他们怎么会知道?

“刘大熊,你不觉得这场面很奇怪吗?”萧洺表情十分认真的提醒道。

“你这不废话吗!”鎏怒了,可是瞬间也看出来其中的问题所在。

这的屋子竟然像皇宫一般奢华,可是眼前的大汉和孩子却穿的像乞丐, 四周并没有一朵花,却能嗅到郁金香的香味,而且浓的刺鼻。来往的人都长的一个模样,这里发生这么多怪事,却没有人过来看一眼。

就像梦里给自己编织的境界,不真实,却并没有一点疑惑,除非是要醒了的时候。

眼前的一切,就像做梦一般,场景的变化也是,明明很奇怪,却感激像做梦一样,没有开头却也并不感激不适应,明明现实中很不合理的东西,却在这里变的顺理成章。

气氛瞬间变得凝固,连鎏也不再挣扎,整个画面变成了灰黑色,如同电影定个了画面。

“那个,你有没有感觉咱们像是已经死了的。”鎏还不知道萧洺的名字,只能这样叫萧洺。

“我们死了?你说的什么意思?”萧洺不解的问,却也似乎明白了鎏的意思。

“你知道有一个定论吗。当一个人死了以后,是不会马上明白自己已经死了的,因为你只是身体死了,意识还存在着。死去的人的意识,会继续按照你平常的生活进行下去,而且感官上,一切还在正常继续发展着,只是生活的节奏会变得索然无味。渐渐的在这个人的意识里就产生了厌生的想法,最后自己会主动在意识里自杀死去。”鎏闭着眼睛感觉道,身边的环境竟然真的变得模糊了。

眼前的大汉的模样也变得时男时女,时而漂亮的倾国倾城,时而丑的奇形怪状。只有那个领萧洺和鎏来这里的小男孩,脸色没有表情的看着自己,眼神深邃的如同一个苍老的鳖头。

“你说的是王氏死亡定论吗?”萧洺惊呆了,倒不是因为这个理论太过浮夸和晦涩难懂,而是因为这个王氏死亡定论的提出者,萧洺是认识的。

没错,就是王副校长的铁柱定论。

“对,意识的死去才是真正的死亡,你不觉得我们都已经死了吗,现在的一切都那么绝望。”鎏满脸绝望的回答道。

“不,我们没死,这些都很真实,真实的有点太假了。”萧洺也闭上眼睛,用精神力感受着周围不同寻常的意味。

萧洺的仙幕里有功能栏,功能栏会因为四周能量的异常而产生波动,萧洺也知道了眼前的一起并不真实。

“难道这是幻觉!”萧洺和鎏同时顿悟,两个人齐声喊道。

而身旁突然传来了阴森的笑声,这笑声竟然如同鬼怪一般,悠长而阴气十足。

鎏和萧洺都将头转向眼前的那个小孩,而小孩的眼睛竟然发着淡淡的青黄色,这种异色的瞳仁,就是灵兽发出的,这和萧洺最开始的判断是一致的。

只是,萧洺根本没想到,这个孩子,竟然可以让人产生幻觉的灵兽。少之又少,十分罕见。

“不好,这是幻兽,蜃!”鎏警觉的喊道,可是两个人的身体却完全不听了使唤,根本无法动弹。

而那个孩子,竟然在那里笑,笑声十分慎人,脸色已经变成了死灰色,看的人心惊胆战。

“呵呵,没想到,老夫的幻术,竟然被你们两个小不点给看透了,真是后生可畏啊!”刚才的孩子一改刚才的模样,明明是个孩子,说话却如此老练。

萧洺也瞬间明白,眼前的一切不过是蜃幻化出的幻觉。

这一切都是根据自己的思想和鎏的思想所衍生出的幻觉。只是不知道,鎏这小子受过什么打击,竟然会产生如此奇葩的幻觉。

也多亏了这个幻觉的奇葩,才让萧洺和鎏感觉到了异样,不然真的很难。

要怎么才能摆脱幻觉的控制!又是谁利用蜃,将自己控制在这幻觉之中呢?

……分割线……

仙迹镇,一个神奇的村落,好山好水好地方,晴云鹤空上的优美环境,曲径通幽下的独特气息,孕育了这个村儿里很多平凡的好人.

当然,物极势必其反,否极也会泰来,孕育的好人多了,偌大的仙迹镇偶尔也会乍现出几个奇葩。

就比如村里,幸福感最高的那位马大文学家,奇葩这个词用在他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先说他的奇。

为了表示对他的尊重,我们隐讳去了他的名字,叫他的外号。

搞文学的总是很穷,这一点可不是盖的。

马大文学家生活拮据是附近几个村家喻户晓的,在村里的贫穷程度,是仅次于仙迹镇到处借钱给儿子娶媳妇的穷老二的存在。

幸福感跟贫富往往是相反的,就比如天朝的友好邻居北棒子的生活,只要洗脑做的到位,越穷往往越好满足。

估计,马大文学家也是经常这样给自己洗脑的。

其实,按照马家祖传下来的生活方式活着,马大文学家完全可以成为村里的佼佼者,会有不错生活条件,这个世家中农的高级成分,也算仙迹镇中层偏上的家庭条件了。

可是,偏偏天意好弄人,注定让马大文学家从出生以后,就有了不平凡的人生走向。

马大文学家曾经是名震四方的文豪。

……

闻名那些年,他经常重复自己祖上是奉天人,并且出身自奉天的名门望族,世代都是书香门第,更出来不少大文学家。

别人都以为他是自吹自擂。

“东北马家,你居然没听说过?”马大文学家总是嗤之以鼻的反问。

其实,他说的某些话很多人也是不信的,毕竟智人千虑必有一失。

大家印象中,东北马家应该不是搞文学的,可是看他这么激动,谁也就没有好意思反驳他。

……

但是,这也不能磨灭他自小以来的傲人成绩。

三岁习文,六岁能诗,别的孩子还在撒尿和泥的时候,他已经开始挥毫泼墨,在同龄孩子还讨论着穿什么牌子的纸尿裤的时候,马大文学家都开始混迹当地文化圈成为了小有名气的文史神童。

按理说,就算用这个文采去搞传销,也能赚不少钱,可惜还是阴差阳错的最终变成了破落户。

他倒不像王安石笔下的伤仲永一样,使爹坑了娃,从小就被利用从此不务正业变成了赚钱工具。

相反,马大文学家的家里一直告诫他,要好好校习,长大了做一个对人民有贡献,造福社会的人。

他的人品也是极佳的,每逢佳节,都会帮街坊邻里写对联,甚至连红白喜事都不收任何费用的帮主家写帐,他的文笔从来不曾吝啬的出现在整个仙迹镇的大街小巷。

你能理解一个人的知名度能达到什么程度吗?就是盖个测试,都必须要他看一眼才行。

简直垄断了方圆500米,所有建筑物的勘察工作。

名气最盛的时候,附近几个镇子都会拿马大文学家作为标榜,教育自己的孩子把马大文学家当做楷模。

动土拆房都是必请的人物。

……

可是,往往期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本来该名利双收的马大文学家,最终也没逃过泯然众人也的下场。

他的名气和好运,一直持续到他人到中年。

他的转折点,是在一件很小的事情上,春天来了,他唯一的媳妇带着他的小宝贝离家出走了,从此音信皆无。

马大文学家绘声绘色的给大家讲这个悲惨经历的时候,他自己眼睛都没有红过,丝毫不曾懊悔,甚至有些想笑的样子。

我想,那就是挂着嘴角的苦笑吧。

但是别人只当个笑话听,脸上也没有带出应有的怜悯。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个样子的:

“姓马的!你再不务正业,我就不跟你过了!”马大文学家的媳妇指着一堆写满字的废纸大声的吼道,一个女人和自己的丈夫急的原因,大部分是因为家里没钱花了。

我想那应该是一堆稿子,不出版的话还不如废纸值钱的玩玩儿。

“你再给我一年时间,我保证让你看到我破茧成蝶的一天。”马大文学家放下了文豪的姿态,谦逊而卑微的回答,男人这个时候说软话,大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真的没办法了。

“你这蝴蝶都烂在茧子里了吧!你自己说说,我给你多少个一年了,咱孩子都几岁了!说吧,是和我过日子,还是和这堆破纸过?”马大文学家的媳妇盯着鼻子尖怒斥道,丝毫不顾及文学家的颜面。

“我不能没有我的梦想。你走吧。”马大文学家义正言辞,抱着没有了梦想和咸鱼没有区别的信念,与媳妇针锋相对。

但是马大文学家现在连咸鱼都买不起,谈什么梦想呢。

感觉马大文学家情商低的要命,女人其实都心软,几句好话就可以劝回来,除非他真的对这个男人失望了,

可惜他偏偏不懂女人心,马大嫂子最总还是跑了。

中年失偶也是人生悲剧,幸运的是这种悲剧没持续太久,因为刚到年根底下,马大文学家就与世长辞了。

所谓细节决定命运吧,马大嫂子离家之后,不可一世的马大文学家从此一绝不振。

仙迹镇的人们的思想算是与时俱进的,都感觉,在这个感情比纸还薄的年头,分离这种事情并不是什么大事,为什么会对马大文学家有了如此大的打击。

可能原因不是单方面的。

首先,是大家对他的态度,仙迹镇人比较传统,人们渐渐的疏远了这个曾经轰动六合的文豪,大家都不愿意和这个光棍多说话,生怕感染到了晦气。

当然,我经常去他家,原因是因为我不经常住在村子里,不怕别人说闲话。

那时候他已经非常的穷了,我经常去他家偷闲,他也非常好客,而我恰恰又没处可去。

我也看过一部分那些导致他失去媳妇的废纸。感慨中,也顿生了惋惜。

我一直在想,像他这么好的天赋,又赶上这么好的时候,没能出人头地,的确特别可惜,但是相对那些从高处坠下的成功人士来说,马大文学家的至少心态毕竟是极好的。

从来也没听他抱怨过,眼神也是极为明亮,透过秋水涟波可以看到希望似的,堪比被生活欺骗后的普希金的心态。

这时候,他依然自娱自乐,幸福感爆棚。

或者,说他幸福感高,不如说他心态好,毕竟最博学的人才能透过黑暗看清乌云之上的晴空,而一知半解的人,往往可以成为最棒的喷子和最优秀的键盘侠。

不过,最幸福的其实还是最无知的人,巧者劳而智者忧,所谓无知者无所求,说的可能就是我这样的。

无聊的人也会惺惺相惜。

他最后的那段日子,我经常去看马大文学家,也不希望他能传授我啥知识,他说的大多数我也听不懂。

我完全是因为太无聊了,才需要一个更无聊的地方来衬托出我的存在感。

而他也并不传授我什么,只是和我下下各种的棋,讲一些武侠类的小说,我也有幸耳闻,不过不得不说,他给我讲的小说都特别引人入胜,虽然我的欣赏能力不高,可在我印象里,除了古龙金庸这些大家笔下的作品,基本上可以赶超我所见闻的所有的武侠小说了。

这些绘声绘色的故事,那些生动的人物活灵活现个性分明,我也从没有听过,甚至百度都百度不到,我开始怀疑,这些经典之作是不是他自己写的。

如果是的话,为啥他不出书呢,虽然我比较露怯,可是文学价值和故事的好坏还是可以分辨的,他口传的东西真的是无可比拟。

高手在民间,说道就是马大文学家这样的人吧。

当然,我也不能太夸他,毕竟,我其实是讨厌他这种人的,马大文学家除了博学以外,没有什么太大的缺点,更没有什么优点,这种人是最不好交往的。

文学家给我的印象应该是傲然而独立,风度偏偏又爱拽臭屁的样子。

可马大文学家又并不像其他安然独处的文人一样,没有像陶渊明那样,不食人间烟火,这一点在他的小说里体现的淋漓尽致,小说是作家的心。

慢慢的可以接受这种人了,也觉得他说的好些话,比某些空洞的大道理要实际和有用。

才发现,他应该是我们村最博学的,堪比百科全书,比村里小学校长知道的都多。

再说他的葩。

字典意义葩:通华,是花的意思。

《古语》上记载,葩,春华而秋实,秋未成果,而冬燃之。大概的意思就是,一种叫做葩的花,如果开放了,就会格外鲜艳,结出果子。如果没有结出果子,就只能当劈柴烧了。

马大文学家就如同葩,而后来,我失去了这个可以吸取知识的葩。

最博学的人,最终还是走了,是因为他的小说太吸引人?被老天爷叫走了?去天堂讲小说了吧。

说不上什么天妒英才,却也让人十分惋惜。

那天是祝福日,马大文学家的家里冒起了滚滚黑烟,直冲霄汉。因为民俗的这一天讲究祭拜天地,好多人都在烧纸祭天,大家伙也就没太当会事。

我家也在祭天,我爹一边烧纸焚香,一边看着马大文学家家的放向感慨,这是谁家如此虔诚,香火缭绕为何如此的旺盛。

还没等感慨完,就传来了喊人救火的声音,这才知道是马大文学家家里出事了,原来不是在烧纸,是在烧了人。

从来没有如此团结过仙迹镇人,纷纷跑去救火,可是,人们到了的时候已经晚了。

几个小说后,在废墟中,大家找到了马大文学家的残骸,就这样,仙迹镇一代伟大的文学巨匠,在过年前的几天把自己烧成了糊家雀。

谁也没想到,他会用如此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近乎荒唐的一生。

而我却想,是应该祝福他一下的,这才是他应有的归宿,这是对文学最崇高的礼仪,用火的燃烧,把自己的肉体和思想都献给了天神。

也许他的灵魂,会去那个最适合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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