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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送上食物。
林小玲对食物的偏好很强烈。林家是个大家族,而林小玲在林家地位也不算低。
于是,她很好吃,异常好吃。况且,还有时间,填饱肚子才能去战斗。
玉米饼抹上一层羊奶酪,香中带甜,甜带微酸,能促进食欲,也有利于消化。
这异域外的主食一下就成了林小玲的挚爱。
羊毛地毯,低矮小桌,桌上除玉米饼之外,还有大盘羊肉。
当然,还有琉璃瓶装的葡萄美酒。
银器,闪耀着美丽的亮白,如同月光。
拉达克人对银器很重视,只用于招待尊贵的客人。
葡萄美酒在银酒杯中显得越发晶莹发亮。色泽鲜红,熠熠生辉,满含激情。
李天星如木偶般跪坐于地毯上,身子挺直,双眼无神,丢了魂似的。
不说,不看,不动,也不吃。
江小迷没有理会他,豪饮几大杯葡萄美酒后。
指着李天星笑道:“
千年魂回泪茫茫,心也慌,情也惶,
眼望亲人,无处把家还。
相逢却不曾相识,难相认,蛮纠缠。
情义何须用命偿。
心似铁,悲能藏,
笑看风云,切齿忍泪含。
自古英雄多磨难,剑出鞘,敌必寒。 ”
众人都停住,目视江小迷。
江曼云微笑道:“脱胎换骨,力是涨了,这文采也添上几分,这,情义何须用命偿,似有些不妥。”
林小玲嘴上还叼着块玉米饼,口齿不清的说道:“有何不妥,我觉得挺好的,朗朗上口,要说文采嘛,凑合,还凑合……”
李天星听罢,抬头看向江小迷,眼中有了些神采,他叨念着:“情义何须用命偿?自古英雄多磨难,剑出鞘,敌必寒。……”
周公子潇洒的站起,踱步到李天星身后笑着咛道:“
世间唯有做人难,情义何须用命偿,
缘分到头还是命,前世因果今生还。
千年轮回终有道,困在局中自迷茫,
何不高举霸王剑,眼前幻像必消亡。”
“幻像么?不……”医十一摇头道:“这不是幻像,这里是真实的世界。”
江小迷指着医十一笑道:“丑八怪,人家周公子证的是道,懂么?道,哈……你那道心都已经变质,别捣乱了,好好念叨你的医术,将来好做个药神。”
林小玲给医十一递上一块抹上奶酪的玉米饼:“别理他们,一个个的脑子不正常。天天神啊,鬼的,我是听不明白。……我们只管吃,有什么比吃还事大的?再说晚上还有大战,吃饱了好有力气杀敌。”
林小玲的话好像触动了李天星,他立刻拿起玉米饼胡乱的往嘴里塞。
艾青长老带着一位身材魁梧的汉子走了进来。汉子身上服饰与艾青蒂拉族长不同。没穿宽松的白色长袍,也没有包裹头部的帽子,而是穿着像江小迷一样的东方长袍。
不过,那汉子身材挺拔,面相狂野,又不像东方人种。
他额头上用布条箍住散乱的头发,敞开的上衣露出了横炼的肌肉。看得出,也是位豪爽之人。
起身后,江小迷对艾青长老躬身谢道:“多谢艾青长老给我们准备的丰盛食物,”
艾青长老还礼道:“不用客气。对待客人,我们拉达克人随时都欢迎。”
他手指汉子继续说道:“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儿子格桑,他是我们部落第三十代卡玛扎依,刚从外地游历回来,也会说东方语言。”
卡玛扎依???!!!
李天星手中的玉米饼掉落在桌上。
吃饱喝足后,江小迷提出要去朝拜拉姆神的请求。
拉姆神是拉达克人供奉神灵,是拉姆国真正的“主人”。
重要的事,还得主人出来做决定。
艾青长老当然不会反对,立即要自己的儿子格桑,也就是三十代卡玛扎依陪同前往。
供奉月神拉姆的庙堂是维多亚小镇最宏伟,最奢华的地方。
这里是拉达克人心中的圣殿。
与普通房屋不同,它用的建筑材料是木材,而且还是上等的好木料。
木料带有幽香,色泽黄中泛白,木纹似丝丝金线,用手敲敲能发出金属脆响。
整座庙堂工艺非常精巧,木与木之间的连接看不出丝毫缝隙。
木门,窗台,檐边雕刻有各类神兽。而且各类神兽的眼睛用紫玄镶嵌,有玄晶晕光衬托,更显得栩栩如生,甚是活物。
庙堂内使用的各类器具以白银为主。
风铃,油灯,盘盏都是银光闪闪,精美异常。
唯有主殿外那大型香炉为纯金所铸造,粗粗估计在千斤之上。
而且外表还有价值不菲的绿,蓝玄晶在作为香炉的装饰镶嵌。
“啧啧……拉姆国的富足果真名不虚传”江小迷一面观赏一面惊叹。
“我们达娃部落为了表示自己的对拉姆神的虔诚,用了两百年的时间建造这座供奉拉姆神的大殿,在十二部落中不算最华贵,也算是很用心的。”格桑朗声说道。
“这……这还不算奢华?光在外面就用了多少玄晶啊?”江小迷瞠目结舌叫道。
林小玲不屑的摇着头:“只认得玄晶,真是土包子,这金丝檀香木才是真正的好东西,在外可是万金难求啊。”
医十一颇为激动:“是啊,是啊,金丝檀香木名贵之处,是用来制香。它的木质中的香味有定魂引魄的功效,这金丝檀香木就是制造定魂香主材。一寸木,一炷香,鬼神不怯万年长。唉,真是好东西哟,用来建房子,糟蹋了,真糟蹋了。”
江小迷靠近医十一挤眉弄眼的逗道:“要不你伸手抠点,我来打掩护?”
医十一满脸尴尬:“……馊主意,破坏如此精美的杰作,也不怕雷劈。”
江小迷用胳膊撞了撞格桑:“你是怕他么?他可是个豪爽人,没事,没事,你尽管抠就是了……”
医十一看着格桑,还是不信的问道:“真能抠点下来?……唉……还是不要了,我只需寻得些不能用的下脚料,那也是得了不得的造化。”
格桑豪爽的一笑:“不碍事,不碍事,这种木料我们库房中还有不少。……至于下脚料么?唔……我立刻叫人给你寻来。……看得出你是识货之人,此木原本是拉姆神亲手所种,伴它如同伴母,你知它,便是有缘人。”
医十一大喜,双手不断的磨撮着,眼睛眯成一条缝:“真的么?那……太感谢了,太感谢了。……”
江小迷手指医十一,对林小玲说道:“看见莫,这才是土包子,一块木头,乐成这样。”
林小玲眼中被鄙视之色填满,嘴角斜翘到耳根,不说话,头摇得缓慢,显示自己失望到了极致。
格桑笑道:“你们随我来,往前便是主神大殿。那里更为宏伟……”
江小迷摆手道:“不急,不急,先看看这木雕,……咦,……这不是木雕,是一副木画,……等等,这……这像是个故事嘢。”
门板上还雕刻着一副精美的木绘。
说它精美,是因为在雕琢,绘画中动用上了色彩,使得图案非常逼真,神态活灵活现。
画中皓月当空,五色云彩围绕,一群拉达克人在虔诚的跪地叩拜,中央拱绕着一位白衣妙龄女子。
女子虽以白纱遮面,看不出真容。但从她婀娜的身姿,含情的妙目,飘逸的发丝,露衣袖的纤纤玉手可以猜测到,她一定是位容貌出众的美女。
顺着那女子手指方向,可以看到一位体态雍容的女神头闪神光,身穿七彩霞衣,脚踏祥云,面含微笑,从天而降。
江小迷大叫一声跳起:“见鬼了,真见鬼了……你们快来看啊……怎么会这样。”
林小玲扯住江小迷的耳朵啐道:“在女神殿前说见鬼,你可是混蛋之极。这可是亵渎神灵的大罪!”
江小迷挣脱出林小玲,抬眼在人群中找到江曼云,连忙拽了过来:“你……你……来瞧瞧……这……这……这是怎么了……”
画有古怪么?众人都围观过来,凝神注目看向那副木绘。
格桑笑道:“这是圣女迎母图。图中所描绘的我们达娃部落的圣女迎接拉姆神降临的场景。这也是拉姆神最后一次降临我们人界,距今差不多有五千年了。”
“圣女?”
“对,圣女是拉姆神在人界的后裔。”
周公子带着疑惑问道:“后裔?神在天恒也能留有后裔?不是说,神的后裔必须回到神界么?”
格桑自豪的说道:“拉姆神在神界也拥有不一般的地位。”
周公子点头道:“这我知道,月神拉姆是为数不多始神之一。可我实在不懂为什么她要把后裔留在天恒,一起在神界难道不好么?”
格桑正色的答道:“这就是拉姆神的慈爱过人之处,我们拉达克人都是拉姆神的子民,所以她才把她的后裔留在了天恒。”
周公子“哦”了一声又问道:“你刚才说拉姆神最后一次降临天恒是在五千年前。这么说你们已经有五千年没见到拉姆神真颜了?”
格桑笑道:“公子心真细,不是拉姆神忘掉了她的子民,也许有其他原因吧,这不是每月都有神邸降临部落,来守护圣女,还有我们拉达克人么?
周公子又问道:“是圣女很弱?还是人界的守护力量不够,非得要神邸下界才能保护?拉达克人有许多敌人?”
格桑掏出一个银制酒壶喝了一口后,递给周公子:“不,我们拉达克人很善良,不喜欢争斗。一直以来,我们只有朋友,没有敌人。你都看到了,这沙漠环境比不上你们东方,我们除了修行之外,还得生存下去不是么?只有神邸的神通才能让我们获得丰富的物资。”
周公子瞅了一眼酒壶没有伸手,摆手道:“我很敬佩你们拉达克人执着刚毅,一直以来,我认为拉达克人是神的宠儿,你们的强大而富有,是拉姆神给了你们无微不至的照顾,现在我才明白,我错了……”
“啊……见鬼了……真见鬼了……曼云姐,你快点来……她……她……你……你,太像你了,哦,不,是你太像她了……”林小玲厉声的尖叫,打断了周公子与格桑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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