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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太长了,三年,就是一千多个日夜,一千多个日子,足够让很多事情变得陌生了。

木森任然还记得他跟东沐的相遇,但已经忘记那晚,他是哭着的了。

三年前,那个夏天的夜晚:

零点时分,白天喧嚣的街道变得十分寂静,这座坐落在城市中间的道观传来急促的敲门声,唯一的老道士不情愿的从床上起身,门外是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脸颊上不停冒出的汗珠和粗重的呼吸诉说她这一路来的急切。

老道士把男孩让进观里,边关门边抱怨:“你啊!每次只有遇到事情,避难才会到我这里来,深夜来,就说明事情坏到头了”

男孩依靠在墙壁上,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两封书信递给道士,道士皱起眉头没有去接,沧桑的声音对男孩说:“这几年你总是闹得满城风雨,我早就习惯了,来了就安心住两天,上早课,听经书,修身养性也好。”

男孩收起书信,走在老道士的前面去了三清殿。

三清殿上,老道士拿起三炷香问男孩:“又跟家里吵架了?”

男孩接过清香,叩首作揖恭恭敬敬插在香炉里回答:“不是吵架,是我爸训我,从头到尾一句反驳都没有。”

“你又犯了什么事了?”

“这次不是我的错。”

“每次你都是这么说,可是我看来每次都是你的错。”

“有吗?”

“有,我还记得你第一次半夜来我这里避难是两年前,上初一的时候,第一次月考有两科缺考,成绩倒数第七,你爸爸骂了你,你就跑了出来,没地方去,只能来我这里,那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你主动跟我说真话。”

男孩裂开嘴咯咯的笑了,竖起大拇指说:“不愧是我最好的朋友,记得这么清楚。”

老道士摇头,有些无奈的声音说道:“木森啊!你今年都十二岁了吧,十二岁,年纪不大,也不小了,很多事情,你该听听家长的意见,毕竟,他们是不会害你的。”

“家长的意见吗,如果他的意见跟我完全不符合呢,如果他希望我走的是一条我完全不愿走的路呢?”

老道士说:“那你也应该跟他商量,而不是一气之下背上包就离家出走。”

木森叹气,恭恭敬敬的叩首作揖把清香插进香炉:“好好商量吗,算了吧,师傅你忘了,小学时候的我也是很乖的,最喜欢的玩具被人踩在泥浆里,哭鼻子回去找父亲,父亲只是淡淡的说一句‘自己没本事怪谁’!所以现在的木森只相信以牙还牙,血债血偿。”

老道士递给木森一块毛巾,劝解道:“那时候你太软弱了,你父亲也是想让你学会保护自己。”

木森拿起贡台上的水,凑到嘴边又放下,去饮水机里倒了一杯水咕噜咕噜喝下,把杯子放在桌子上转动回答:“我现在把自己保护的很好,没有人敢再把我的玩具扔到地上。”

老道士的嘴角拉起一个弧度,笑容中有欣慰和无奈,抓住转动的杯子问:“说吧,这次又是因为什么事情跟你父亲吵架。”

“我拿到了‘国立一中’的录取通知书,他又左右托人给我在‘市一中’要了一张,各执己见,意见不合,然后他就以家主的名义下达命令,我只好离家出走。”

“这两所中学各方面都差不多,你去哪里都是一样的嘛。”

“差很多好不好,‘国立一中’实行的是全新开放式教育,相对于一般的中学,更加注重对个人性格和特长的培养,‘市一中’是地道的应试教育,我不喜欢。”

“那你准备怎办呢?”

“反正明天‘国立一中’就要报名了,今晚在你这里借宿,明天报名录了学籍,这件事就算尘埃落定了。”

老道士似乎不打算继续劝她了,叹口气:“也好,你还是原来的房间,自己去弄吧。”

木森抱拳,恭敬道:“你也早点睡。”

当然,木森其实是睡不着的,他心里有太多的事情,太多的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不会想的事情。

木森睡不着,就离开道观在街上瞎逛,好巧不巧的遇上一个美若天仙的女子,一见钟情,发愿要把全部的生命都献给她。

神一向很少眷顾世人,唯独木森似乎是个例外,神听到了他的愿望。

他很快再次跟这个女子相遇,只是,神很喜欢愚弄人,在他遇到这个女子的时候,女子已经有了心上人。

跟东沐的相遇,是木森生命的开始,也是木森劫难的开始。

因为跟爱上东沐,注定了他要被这个宿命所纠缠,注定了他不能成为宿命里占据优势的一方。可即便如此,木森还是选择跟这个宿命纠缠在一起,这就是最大的错误,因为谁都知道的选择,应该是在面对无能为力之事的时候选择退让。

可是木森不懂,对木森来说,如果宿命注定了要这样,他会选择跟宿命纠缠到底。

至于是战胜宿命还是屈服于宿命,木森没想过这样的问题,对木森来说,战胜宿命也好,屈服于宿命也罢,都是无关紧要的,他想做的,只有跟着自己的喜好走而已。

就像他曾问时优良的:“如果能自主的选择都不能,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记得当时,时优良回避了他的问题。

可是时优良和木森都清楚,他们都不是选择逃避的类型。

如果宿命已经注定了,我不反抗也不顺从,我只寻着自己的心朝前走。

也正是因为这样,时优良和木森才能成为好朋友,才能一直在一起,因为他们彼此都能理解对方。从宏观的来看,在大多数人来看,时优良和木森并非是能够相处的类型,他们都很自私,都是为了一己之私会伤害别人的人。

可是,也有一些人会觉得:“这两个人真厉害。”

因为他们都可以不在意世人的目光,都可以为了自己的喜好而奋不顾身的做很多事情。

文林夕就曾经说过:“时优良和木森,是这个世界上绝大对数的人所羡慕的类型。他们拥有聪明的大脑,超强的行动力,敢于直面自己的内心,也敢于直面这个社会。”

所以他们无需做出很多努力,身边总能聚集一堆人。

也或许,是因为他们一直在努力,所以总是吸引了很多同样努力的人在身边。

有老师曾这么说过:“时优良和木森,是这个社会的一面,只有极少数的人接触到的一面,最真实最现实的一面。”

这个评价,时优良和木森都是比较喜欢的,相较于文林夕说的‘他们为多数人所羡慕’。时优良和木森更愿意相信,他们只是站在了这世界极小的一面。

直面灾难,灾难并不再是灾难,这样的心思,是时优良和木森都有的。

对时优良和木森而言,直面灾难,是最简单的,相较于那些避免的或者找借口,他们觉得直面灾难才是正确的。

当然,他们也不否定逃避和找借口,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事方法,或许不那么正确,但谁也不能否认,只要是努力向前,每个人都有权利直面所有的难题或者绕开这些难题。

只不过对时优良和木森而言,他们不愿意逃避,他们觉得“与其花时间思考逃避,不如用这些时间思考前进。”

只要勇往直前,问题总会迎刃而解的。这就是时优良和木森的想法。

诗句接龙的棒子扔到了陈雅的手里,陈雅稍作沉思,说:“那我就叶燮《迎春》吧,

律转鸿钧佳气同,肩摩毂击乐融融。

不须迎向东郊去,春在千门万户中。”

陈雅同样是一首为大多数人不知道的诗句,学文的四个人里面,只有文林夕读了一首长常见诗句。

到不是因为文林夕学识不如其余的人什么的,只是和另外三个相比,文林夕更加考虑‘平民’的心情,这是资本家的常有的心态,她们喜欢站在更高的地方用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向众人演讲,哪怕连他们自己也没有发现这样的习惯。

当然,陈雅会选择这首《迎春》自然也有她的用意。有着她选择这首诗的一个故事。

或许,和文林夕相比,陈雅才是真的喜欢向众人演讲的人。

陈雅喜欢民俗,喜欢研究民族历史中最深的东西。

那年那月,她还只是一个中学生,但天资聪慧的她获得了学校的特别推荐,可以进入一所很好的很专业的高中学习。

然而却因为种种原因导致了不如意的结果。

这样的结果并没有影响陈雅,反而让她更加坚定:“为众人之幸福而努力。让民族文化走进千家万户。”这是陈雅站起来之后发愿要做的事情,所以她比之前更加努力。

‘春在千门万户中’,这就是陈雅想做的事情,也是她正在努力的事情。

林梦和文羽,因为是初中生,当然也都选择了课本上学到的诗句。

虽然很常见,但两个人都是可甜可咸的妹子,所以诗句从他们口中唱出来,简直是比前面所有人都能引人注目。

毕竟,相较于学识,这个世界还是以‘可爱’为正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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