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或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70章 享年七十八,凭啥兔子精就得绑定生子系统,与或,po18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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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神医一直觉得头上悬着一把刀,想着找机会开溜,没想到学子们那敬佩和孺慕的眼神,竟然让他感到几分愧疚。

最重要的是,他从未试过这样受人爱戴和敬仰。

慢慢地,武神医收起了自己的小心思,扎根于一方学堂。

宋莲心不杀他的原因,除了罪不至死外,其实武神医对她不算恶劣,倘若武神医敢偷摸对付学子,一定叫他下地狱陪齐舒。

事实证明,武神医还没坏到骨子里,就是有点恋爱脑而已。

很快武神医又“移情别恋”了,看上了偷听先生念书的农家女,甚至来求宋莲心,恩准他卖一些药丸给富贵人家。

他想求娶那农家女,还想买一处宅子让她搬出来同自己住。

宋莲心正好没事,就简单了解了一番,原来那农家女在家不受重视,粗活重活干个没完,家里还预备送她去给哥哥换亲。

武神医怜惜她,同时也爱重她,这姑娘活的苦,却永远笑脸迎人,不会轻易抱怨和对生活失去希望。

她竟然还能苦中作乐,偷学念书,简直叫活了几十年的武神医惭愧,汗颜。

宋莲心决定成全他们,但要武神医的药丸子质量过关。

这简直是怀疑武神医的实力,他很快就用行动证明自己。

宋莲心决心替他开拓市场,利润三七分,结果恋爱脑武神医不求名利,但求预支五千两买院子和娶妻之用。

宋莲心给了他五千两,三七分的合作继续,也省了她应付那些人求丹药的烦恼。

武神医感激涕零,还送宋莲心一颗延续寿命的金丹。

宋莲心没吃,让人研究过,无害,重金属这事儿忽略不计,她借花献佛,将药丸子给了刚登基的顾海。

顾海感动得呀,千里迢迢让人送来几间铺子半年来的盈利。

头一回看到皇帝醉心做商人的,虽然是偷偷进行,但也不妨碍国家越来越强大,宋莲心很满意。

顾海也能做好皇帝,太阳打西边出来也是有可能的嘛!

“他姓楚,而且他不是你表哥,是你侄子。”

楚辞一番话惹得宋莲心差点笑岔气,想想楚海听到这番话皲裂的表情,她就乐。

楚玥和楚箐也是好动的性子,说什么也要亲自替母亲押送果蔬,一来二去,几个镖局的人都混成了“亲兄弟”。

也不知道是随了谁。

楚辞腹诽:还能是随了我?

这一生,平安,喜乐,宋莲心享年七十八。

“阿钛,你就不能想办法让我多活两年?七十八,去死吧,一点也不吉利!”

【主人啊,吉利什么的阿钛不知道,但是你七十八的年纪,三十八的模样,再活下去就要出大事了!】

“那,我也不是不能多长几条皱纹的……”

【是吗?主人你从前不是这样说的,焕颜丹都快被你掏空了】

要不是那姓武的有几分本事,可就真掏空了。

白姝婳扁扁嘴,随便吧,多说也无益……

第九世来临。

“长公主。”

侍女见长公主今日格外愤怒,立刻询问她是否要请驸马过来。

尉迟苓娉每回见到心上人同那个贱女人卿卿我我,都要打驸马出一顿恶气。

今日也不例外。

侍女将御书恒请过来,这位驸马爷甚至没有看长公主的面色,已经撩摆跪地。

等待他的又是一顿鞭子?亦或是有毒的藤条……

端看今日公主什么心情。

尉迟苓娉看着男人那张同他兄长有几分相似的脸,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她忍了又忍,沉声问:“你就不知求一求本公主?说不好,今日我便大发慈悲地饶了你。”

御书恒眼皮也没抬一下,只道:“公主请吧。”

尉迟苓娉气的半死,一巴掌将茶杯挥洒在地上,怒声道:“给本公主舔干净!”

御书恒没动。

尉迟苓娉抬起脚尖,可惜够不着男人的下巴,“或者,驸马也可以选择,舔干净本公主的脚,今日的事,便作罢了如何?”

御书恒还是没有动作,也没有求饶。

尉迟苓娉气得拿起鞭子就开始打他,直到打得腰酸才罢休。

“让府医给他瞧一瞧,脸上绝不能留疤!”

刚才不小心挥到他的脸,尉迟苓娉一方面要脸,另一方面,她不想让那张有几分相似的脸被毁了。

御书恒起身,头也不回地离开,府医什么的,他根本不需要。

尤其是那位,每每看见他这张脸都要冷嘲热讽几句的。

他宁可让伤势好的慢一些,又或者自己找大夫治疗,也好过再让人辱骂和在伤药中动手脚。

御书恒虽然没有实职,但也有公务要忙。

他忙活完往西街去,看一看嘈杂的街道,人蛇混杂的地方,让他有种“活着”,好像还不赖的错觉。

并非那些人混的不如他,而是他们始终鲜活,为几两碎银奔走的……烟火气?

大概是吧。

然而御书恒没想到自己不知何时被人下药,竟然晕倒在小巷口。

白兰娣眼睁睁看着面前的男子倒下,恍惚了半晌才想起这时代还没碰瓷这一说。

看他的衣服,也不算廉价,好歹不是粗布麻衣,嘿嘿,白兰娣决定救他一命,换取几两碎银。

或者更多也说不定。

御书恒醒来时发现自己没穿衣服,惊得一下起身,又跌回床上。

呃……这简直不能称之为床,就是几块木板和干草……

比公主府的柴房……空气好一点。

“你醒了?正好,把这药喝了。”

白兰娣已经习惯这个时代的人对药丸子有天然的抗拒,或者疯魔地痴迷,所以把药丸子化成汤药给他喝。

就是这样吃味道不怎么地。

御书恒将衣服穿好才回过头来,对上一双干净透亮的眼睛,让他有点不习惯地移开视线。

“你身上的伤我都抹过药了,方才药还未干,所以没帮你穿上衣服。”

白兰娣想问腿要不要看看,但是对方好像戒备心很重,就没提。

御书恒已经明白对方是个医者,虽然看起来像个农夫,但还算是个白净的少年,所以没再拒人于千里之外。

“多谢小哥,这药……”

“吃了吧,不吃浪费。”

白兰娣将汤药递到他嘴边,拒绝的话也让御书恒吞咽下去。

御书恒想着囊中羞涩,耳根微红,“敢问需要多少银子?”

“五两,你若是忘了带荷包,下次再付也行,这地方是我采药偶尔入住的,你可以把药钱送到这里。”

其实白兰娣没有狮子大开口,还用剩下的伤药递给他,要不是看他可怜,是不会收这么点“良心价”的。

御书恒没想到对方看出了他的窘迫,干脆将头上的白玉簪取下来,“小哥收下此簪,等有了银钱我再来同你换可以吗?”

“算了,你身上就这么一个值钱的……”

意识到自己嘴欠的毛病,白兰娣接过那白玉簪,脸色微囧。

御书恒放下那半盒伤药,其实他用不着,因为每次进公主府都会被搜身。

白兰娣连忙阻拦,“这药你还需要用几日才行!”

御书恒谢过她,说家里有药。其实他已经看出对方是个女子,只是没必要揭穿。

白兰娣:“别叫我小哥了,我叫白兰娣,可能我娘不想招娣,让我拦一拦,所以取了这么个怪名儿。”

她想着对方以后找她赎簪子,就自报家门。

御书恒被对方的冷笑话冻了一瞬,随后清冷的眉眼升起一丝温度,道:“好,白小哥叫我御书就好。”

“好呀!御书不急着走的话,陪我吃个便饭吧。”

正好她的药膳粥好了,两人一同补补。

御书恒刚要推辞,肚子咕咕直叫,大声反对,弄得他一时间进退两难,僵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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