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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无需缴纳入城费,这与钱春华穿越前看小说的认知不一样。
来了县城,钱春华便打算趁机为两个孩子各选一双新鞋。
在来县城的路上,钱春华细心观察过,发现赵青云脚上穿的是云头锦履,鞋子华丽且保暖,堪称这个时代最好最时髦的鞋子。
赵青云的衣物暂且可以不必添置,但为赵青峰和赵小灵置办新鞋却是当务之急。
除了鞋子,钱春华也想为他们添置衣物和被子。
她想把最好的东西,都给这三个穿越而得到的孩子。
当然,考虑到家中尚未分家,钱春华也不能过于张扬。
这次,她决定只买鞋子,至于其他,日后再慢慢筹划。
钱春华步履匆匆,目光在四处寻觅,终于,她找到了一家成衣店。
走进店里,她扫了一眼那些挂在架子上的成衣,颜色黯淡,样式陈旧,显然无法满足她的需求。
“这位夫人,您是想给家里人置办些衣物吗?”掌柜的注意到了钱春华的眼神,主动开口询问。
虽然钱春华穿着朴素,看起来就像是个普通的乡村农妇,但掌柜的还是敏锐地察觉到了她对那些衣服的不满。
这让他对钱春华的身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钱春华点了点头,她指向了一双小孩穿的棉鞋,“请把那双鞋给我看看。”
在她看来,鞋子的样式好不好看不重要,穿着暖和才是最重要的。
孩子们不能因为没有鞋子而挨冻,她舍不得。
“夫人,您是想给家里的公子还是小姐买鞋呢?”掌柜的试探着问道,试图从钱春华口中套出一些信息。
钱春华笑了笑,觉得这掌柜的倒也挺会说话的。
自己穿得这么普通,哪里当得起什么夫人。
“给我儿子和女儿买鞋。你各给我拿一双吧,一个三岁,一个六岁。”掌柜的态度让钱春华感到满意,于是她直接说道。
她接过鞋子试了试大小,早上离家时,她量过孩子的尺码。
两双鞋子,每双定价一百文,钱春华总共付了二百文,便为两个孩子置办了新鞋。
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人习惯自行买材料,自己做衣服鞋子,鲜少有人直接购买成品,因此鞋子的价格普遍偏高。
然而,钱春华并没有太多时间去操心这些琐事。
付了钱后,钱春华提着鞋子,转身离开了成衣铺。
她并未回头,自然也没有注意到身后掌柜那探究的目光。
南洲县,一个面积虽小却五脏俱全的县城,仅由五条街道构成。
这些街道繁华热闹,店铺林立,从成衣铺到布行,再到杂货铺,无一不体现出县城的生机与活力。
在这里,几乎每个家庭所需的物品都能找到。
钱春华漫步在这些街道上,逐一探访了这些店铺。
布行里,五彩斑斓的布料挂满了货架,让人目不暇接。
虽然原身的针线活相当出色,但钱春华却更愿意选择购买成衣,而不愿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制作衣物和鞋子。
棉被也在销售之列,钱春华在了解了价格后,毫不犹豫地离开了。
她此行的目的并非购物,而是观察市面上出售的商品,以便将空间里的物资巧妙地“偷渡”出来。
毕竟,在这个时代,过于现代的物品难免会引起他人的怀疑。
杂货铺里,各式各样的物品琳琅满目。
铁炉子、铁器等常见物品应有尽有,甚至还有价格高昂的钢盆和菜刀。
不过,在这个时代,取暖工具仅限于暖手炉,而那些如热水袋、暖宝宝等现代取暖用品则无处可寻。
钱春华一边查看着这些商品,一边将这些信息默默记在心里。
离开县城之际,钱春华突然被一阵诱人的香味吸引,她的目光不自觉地循香望去,只见街道尽头,一家不起眼的小餐馆静静矗立。
这家餐馆虽不起眼,却似乎无所不包,而那股令人垂涎的香味,正是从店里飘出的新鲜出炉的大肉包子散发出来的。
钱春华摸了摸咕咕作响的肚子,早上那碗寡淡的栗米粥,早已消化干净。
虽然她空间里藏有食物,但此刻却无法轻易取出。
于是,她决定满足一下自己的口腹之欲。
走上前去,钱春华买了两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每个三文钱,总共六文。
她边走边品尝,那鲜美的味道让她忍不住赞叹:“嗯,真好吃。”
她吃得津津有味,全然没有注意到身后有一道目光正紧紧地盯着她。
不过一会儿,两个大肉包子便被钱春华吃得干干净净。虽然肚子仍然有些饿,但相比之前已经好了许多。
钱春华想着家里的两个孩子,他们早上吃得那么少,现在肯定也饿了。
于是,她打算等快到家的时候,从空间里拿出几个大肉包子给孩子们吃。
至于家里的其他人,钱春华根本没有考虑。
他们都想抢走她的孩子了,钱春华怎么可能对他们心存善意。
当钱春华即将走到村口时,她稍微犹豫了片刻,没有选择进村,而是绕过了村庄,径直朝村后的大山走去。
她打算先不回家,直接去寻找正在打猪草的那三个孩子。
她一边走,一边琢磨着,等会儿得从空间里拿出七个肉包子来。
三个孩子,每人分两个,自己还能吃一个。
在她心里,赵青松这孩子真的是没话说,无论是从原身的记忆中,还是昨晚她亲眼所见,
他对自家的这两个小家伙都照顾得无微不至,甚至比赵青云对弟弟妹妹还要好上几分。
所以,在钱春华看来,赵青松虽然是大房的人,但分两个肉包子给他,根本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事。
她可不是那种小气的人。
凭借着原身的记忆,钱春华穿过了村后的田地,踏上了通往去往大山的路。
初冬的黄花岭,阳光虽然依旧明亮,但已不再炽热,空气也渐渐变得清冷起来。
去往大山的路,要经过赵家的田地。
钱春华目光中透着几分好奇,凝望着自家的田地。
庄稼早已收割得一干二净,只剩下枯黄的秸秆在微风中轻轻摇曳,仿佛在诉说着季节的更迭。
大房一家每天吃完早饭就匆匆出门,总是说去地里忙活,可哪里看得见他们的身影?
不仅赵家的田地空无一人,整个村庄的田地都静悄悄的,没有半点劳作的迹象。
钱春华渐渐明白,老大一家虽然每天出门,但绝对不是去地里劳作。
想起原身那个傻女人,她无怨无悔地在家中忙碌着,操持着一家人的一日三餐,甚至连二房那两个孩子也被她带得勤快懂事。
家里的鸡鸭、猪等家禽家畜的伙食,也全都由她一手喂养。
此刻的所见,让钱春华对老大一家有了新的认识。
这个家,还是早点分开会更好。
她并不想占他们的便宜,但如果他们想把她当作傻瓜,那绝对不可能。
钱春华迈开脚步,走过赵家的田地,来到了村后的小河旁。
小河的水位已经下降了许多,露出了河床上的石头和沙土。
在潺潺的河边,两位妇女正忙碌地洗涤着衣物。
她们的双手被冰冷的河水冻得通红,却一刻不停地劳作。
“春华,春华,你回来了吗?”张秋容停下了手中的活,站起身来。
张秋容与李翠红同村,两人都嫁到了黄花岭,这份乡情使得她们的关系格外亲近。
张秋容嫁给了黄花岭的马玉波,作为家中的大嫂,村里人都亲切地称她为马大嫂。
“马大嫂,你也在洗衣服呢。”钱春华笑着回应。
然而,钱春华心中却泛起了一丝疑惑。
张秋容的话让她有些摸不着头脑,她问自己是否回来了,这又是什么意思呢?
钱春华并未深究,张秋容又接着说道:“春华,听说你去了镇上,送青云去私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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