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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路边的街头,看着往来的车辆与人群,叶飞享受着,这难得的悠闲,虽然对他来说,在哪里都挺悠闲的,又没有什么负担。
这次不一样,这次就单纯的只是在路边逛街而已。
没错,他又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此时正拿着买来的肉夹馍和可乐,在街上一边闲逛着,一边不时的啃一口手里拿的食物,再喝上一口冰镇的可乐,简直是美滋滋。
虽说在国外的街头,肉夹馍的出现挺违和的,但那又怎样,叶飞才不在乎,自己喜欢就好。
咋,在国外必须吃汉堡才符合吗?肉夹馍不比汉堡香?
肉夹馍是叶飞在现实世界买的,他当时想着看完电影,去“夜跑”来着,跑着跑着就不知怎么的,来到了小吃街。
那既然来都来了,他就顺便看了看。
本来有一家卖驴肉火烧的,但老板生意太好,说是叶飞去晚了,东西已经卖没了,虽然一会儿还会补货,但得等。
叶飞没等,他是来夜跑的,不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于是就买了旁边摊上的肉夹馍。
好嘛,结果还是老板收的钱,旁边摊子也是他的,摊主是他老婆,感情还是一家人!
手里拿着东西,再夜跑就不合适了,那干脆就去新的世界好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也刚好在出来夜跑之前,叶飞已经有了目标,结果就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他拿着肉夹馍和可乐,在国外的街头闲逛。
可乐他是从街边的贩卖机里“拿”的,虽然他没有带国外的钱,他也不知道自己现在身处哪个国家。
但当时他看四周无人,就找了块地上的砖头,用它打破了贩卖机的玻璃,顺利拿到了里面的可乐。
这次来到新的世界,倒是没有直接出现在主角的附近,而是出现在了街头。
每到一个新的世界,第一次穿越的地点,还这真是让叶飞捉摸不透。
他还记得第一次去到韦斯利的世界时,由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自己怎么会莫名其妙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
所以叶飞也不知道,韦斯利那个时候,是否在他的周围。
而去到史密斯世界的时候,史密斯在街边的椅子上坐着喝咖啡,啃着胡萝卜,虽说叶飞回去了一趟家里拿东西,第一次出现的时候,史密斯也没在,拿完东西回来的时候,史密斯才出现的。
但叶飞从回家到再回来,这一来一回,也没花费多长时间。
就因为这前两次的经历,叶飞才会推测自己每到一个新世界时,必然会出现在主角的附近。
可实际上是不是,从这一次来到了街头,叶飞也有些不确定了。
街头的场景倒是挺眼熟的,毕竟才刚看过,叶飞知道这里一会儿就会发生很严重的“交通事故”。
所以虽然没有直接出现在主角的附近,但叶飞也是不慌,一会儿从这里也可以找到主角,而且还可以顺便看一场戏,何乐而不为呢?
毕竟,再怎么高清的画面,也没有现场亲眼看到,来的真实!
高清?丢,想起来了!
叶飞一拍额头,有些懊恼,心说怪不得自己睡觉前觉得自己又忘记了什么事,还真忘了,唐娜说要给自己介绍姐妹的,自己还说要去照顾修女的生意,结果又没去成,自己现在依旧是个小年轻,没经历过事儿的小年轻!
“算了,下次吧,反正让自己变得‘成熟’起来,这件事又不急,什么时候办都可以。”
坐在街边的椅子上,叶飞这样安慰自己道。
肉夹馍已经吃完了,可乐还有半罐儿,叶飞抽着烟坐在椅子上,静等着好戏的开始。
……
带着手铐脚镣,头戴针织帽的达瑞斯,透过车窗,看着街边的场景,意有所指的说道:“很漂亮的小城,但老街还是那么的拥挤,每栋楼盖的都是那么漂亮,从车窗里往外看,简直是种享受!”
车上一个留着胡子的男人,听着达瑞斯的自言自语,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便对坐在自己对面的女人说道:“不用担心,这条街我们的人提前清理过。”
之所以男人这么说,是因为坐在他对面的女人,神色紧张,还老是不停的往车窗外看,似乎是在担心着什么。
但达瑞斯却对男人的说法不以为然:“真是这样的吗?”
“前方一切正常!”
而此时车里的对讲机里,传来了前方的汇报。
也正是这条汇报,让女人的脸色似乎缓和了一些,没有了一开始的紧绷。
女人名叫艾米莉娅·赖德,是国际刑警组织里的一名探员,做他们这一行的,一般不会用真名来称呼,这也是为了防止罪犯,通过名字找到他们的家人进行报复。
所以他们大多是用假名来称呼彼此,比如说她,别人一般称呼她为罗塞尔,顶多再加上她的职称探员——罗塞尔探员。
此时她正在进行一项押解任务,如果这项任务完成的话,她的职位,绝对会再往上升一升。
她还比较年轻,事业心也比较强,有机会往上升的话,也正是她所希望的,为此她付出了很多。
这项任务对她来说很重要,她不希望出现任何意外,所以一上车她就透过车窗往外看,注意着车外的风吹草动,生怕出现任何异常。
因为这关乎到了,她的事业,成,则往上升;败,搞不好就直接退休了。
就算不退休,那她以后的事业,也绝对没有了往上升的可能。
这也是她紧张、担心的原因!
押解达瑞斯出庭指认另一名罪犯,就是她的任务。
因为达瑞斯本身就是一名罪犯,所以才会用“押解”这个词。
也因为另一名罪犯的势力比较强,做事又干净,国际刑警就算知道他犯下了很多,令人发指的罪,但因为没有证据,也无法逮捕他,让法庭给他定罪。
这次他们找到了一个特别的机会,暂时抓住了他,但如果没有人在法庭上指认他的话,那么他最后也会因为证据不足,而被无罪释放。
达瑞斯就是他们的机会!
达瑞斯曾在他手下做过事,握有他犯罪的证据,如果达瑞斯出庭指认他的话,他绝对会被法庭定罪,罪名还是很重的那种,不是死刑就是无期。
但达瑞斯也是罪犯,他没理由会帮死对头国际刑警组织做事,因此国际刑警组织也开出了条件,解除对他女友的任何指控,并无罪释放,还会给司法部门送上一封,建议宽大处理他的信。
虽然面对10个国家,20多起谋杀指控的他来说,这封“宽大处理”的信,有跟没有一样,但他很爱自己的女友,他也知道如果自己不同意这个条件,他的女友绝对会被关个几十年。
他的女友也是一名罪犯,犯的罪不比他小。
而如果自己同意了,那么女友不但会无罪释放,自己也会有逃跑的机会。
所以达瑞斯就同意了,国际刑警让他出庭指认另一名罪犯的要求。
出庭指认完成之后,达瑞斯还是要回监狱坐牢的,所以国际刑警组织就指派了罗塞尔探员来对他进行押解。
这也是为了以防另一名罪犯,会在达瑞斯出庭指认期间的路上,对他进行截杀。
一但截杀成功,那么将没有人会对他进行指控,其他有可能有他犯罪证据的人,都被他杀了,达瑞斯是最后一个,达瑞斯一死,他就可以继续逍遥法外了。
所以这项押送任务很重要,不重要的话,国际刑警组织也不会开出,释放一名罪犯,就为了让一名罪犯对另一名罪犯进行指控,这样荒唐的条件了。
可见另一名罪犯的罪有多重,重到国际刑警组织都恨不得让他死!
车辆还在顺利的行驶着,看似一切风平浪静,但达瑞斯知道,风平浪静之下暗藏的是波涛汹涌。
“有男朋友吗?罗塞尔,”像过年回家,亲戚总会问你的那样,达瑞斯也问着同样的问题,“你的真命天子呢?”
“请你安静一会儿吧,金凯德先生。”罗塞尔无奈的说道。
本来罗塞尔就紧张的要死,结果达瑞斯还一直叭叭个不停,让她心里更是无比的烦躁。
达瑞斯全名达瑞斯·金凯德,外人一般称呼他为金凯德,只有亲近的人才会叫他达瑞斯。
可达瑞斯的嘴根本就闲不住,他继续说着让罗塞尔烦躁的话:“我只是想说,现在这个时候给你的那个他,写‘我永远爱你’再合适不过了。”
达瑞斯之所以说写,而不是直接打电话,一是因为现在是罗塞尔在执行任务期间,她要是打电话给无关的人,绝对会被自己的手下,认为是不专业。
就连在工厂里上班,都不会让你在工作期间接打电话,更不要说他们这种保密要求很高的部门了。
押送达瑞斯去法庭,行进的路线连他们自己内部的人,知道的都很少,现在他们的领队要打电话给外人?
男朋友也不行!万一泄露了路线怎么办?
二是打电话并不保险,对方的电话很有可能无法接听。
要是平常时候无所谓,打不通就过一会儿,可以再试试,可现在?没那么多的时间,让罗塞尔打电话了。
还是用手写更保险,她男朋友来认尸的时候,有很大的概率可以看到。
达瑞斯知道,去往法庭的路上,不可能会顺利的,说不定一会儿就会有人来杀他灭口。
达瑞斯的话让罗塞尔心里隐隐有些不安,可对讲机里不断传来“前面一切正常”的通讯,又让她不知道这份不安来自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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