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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孙被一阵尿意憋醒,他本不想起床解手,但翻身往窗外一看,天边已经浮现出淡淡的粉紫色,太阳快要出来了。
算了,还是起来吧。
左脚刚刚迈出卧室的门,老孙的身体突然僵硬得如同石头一般。右侧的阴影中,一把锋利的尖刀无声无息地伸了出来,紧紧地抵在了他的脖子上。
老孙缓缓地将头转向右侧,果不其然,正是昨天被他从背后偷袭的那个年轻人。对方手中紧握着村里自制的长矛,脸上和身上都溅有斑驳的血迹,持矛的双手和衣服袖口更是被鲜血染得通红。
“正好你起来了,也省得我去叫你。”李寄秋从阴影中走出,微笑着问道,“闲话少说。我的背包在哪?还给我。”
“在卧室里,我去拿给你。”在得到李寄秋点头同意后,老孙叹了口气,慢慢转身进到卧室里去拿背包。在此期间,矛尖始终顶在他的后背上。
李寄秋命令老孙将背包扔给他,并警告对方坐在床上不要轻举妄动。随后,他半跪在地上,自顾自地开始仔细检查背包里的物品是否有所缺失。
他并不怕老孙突然发难。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到两米,即使老孙突然掏出一把枪,李寄秋也有信心在他开枪之前将长矛准确地刺入对方的心脏。经过一整夜的杀戮,李寄秋对人体构造尤其是心脏的位置已了如指掌,因此他杀人时已不再需要刻意去刺向对方的脖子了。
或者说,李寄秋现在故意表现出似乎放松警惕的样子,是希望老孙能主动发起攻击。不知为何,杀人时那种酥酥麻麻的感觉,好像还有点上头。
“小伙子,背包给你了,你也没有死,是不是可以走了?”老孙并没有如李寄秋的愿,而是老老实实坐在那里等着对方细致地检查完背包。
“嘁。”
李寄秋有些不满地站起身,背上背包,并用长矛示意老孙跟随他到客厅。他非常恶趣味地自己坐在了客座,反而让老孙坐了主座。
“别急,我还有话问你。”李寄秋拿出一小块独立包装的黑巧克力扔进嘴里,一整夜高强度“劳动”让他的身体多少有些疲惫,“考察队的人都被你们杀掉吃了吗?他们剩下的东西在哪?”
“没有,不是全部。”老孙摇摇头,“我们抓住了两个,但还有两个逃走了,其中就包括你要找的姑娘。那个姑娘很聪明,她应该进村子不久就发现有问题了。”
李寄秋点点头,这和他之前审问别人时得到的答复一致,也就是那四人里的年轻女人逃走了,“你们肯定追过吧,他俩往哪边逃了?”
老孙皱着眉头仔细回忆了一会儿后才答道,“往南边跑,应该是想过大桥。洛城有那种看不出来的灰雾,我们没敢再追。”
“我听说洛城附近有军事基地,知道在哪吗?”
“这我们哪知道啊。”老孙无奈地笑了笑,“洛城附近的大山里有不少军队驻扎,那可都是军事机密,我们老百姓怎么可能知道?以前还没雾灾的时候,洛城好多地方都不让外国人进来旅游呢。”
“嗯。”李寄秋自觉地拿起放在脚边的暖壶,为自己倒了一壶水,喝了几口后说道,“正好我也想再休息一会儿。跟我说说看吧,你们吃了多久的人?究竟为什么要吃人?我背包里有那么多好吃的,竟然一样没少,你们宁愿吃人也不肯吃点正常的东西吗?”
老孙并没有马上回答问题,而是淡定地反问起来,“小伙子,你一点都不怕我叫人来。大概因为人都被你杀完了?”
“对。”李寄秋干脆地承认了,“我杀了两个巡夜的,在他们身上拿了串钥匙。那七把钥匙竟然能打开所有的房门,房间门也不能从内部反锁,你们真的很心大啊。”
“村里大概有六十六人对吧?我已经杀了六十五个,就剩你一个。哪怕有一两个漏网之鱼也没事,我巴不得他们来找你,还省得我去找他们了。”
老孙苦笑了一声,解释道,“实际上有六十八个人,但现在来说也无所谓了。无论那两个人是谁,他们起来后看到村里的人都死了,肯定会吓得立刻逃走,一秒都不会多留。倒不是我们不想吃你背包里的东西,而是我们分配东西之前都要开会讨论,不过,这个会是开不成了。”
“至于这个大院,原本其实是个文保景点,不让住人,门锁也都是那时候换的,景区的门当然不需要内部反锁这个功能了。雾灾之后,我们才搬了进来。”
“至于为什么要吃人......刚开始只是想活下去。”老孙脸上浮现出一丝迷茫,似乎陷入到回忆当中,“我们这里也被旱灾影响过,而且不只是旱灾,还有那些土匪抢劫和军队的征粮,种出来的东西根本不够所有人吃。为了不被饿死,所以就吃人了呗。”
“刚开始的时候,确实非常不适应,觉得很恶心。但时间久了,吃得多了,也就逐渐习惯了。其实,吃人和吃猪肉、鸡肉又有什么区别呢?到了现在,我们甚至会将人身上好的肉和内脏吃掉,而其他的肉则大多拿去喂猪了。连骨头也会被磨成粉,混上其他饲料,用来喂猪喂鸡。这样养出来的猪和鸡都非常壮实,拿到其他村子可以换回更多的粮食和种子。”
“我看你们现在好像已经不缺吃的了。”李寄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软乎乎的金黄色饼子,这是他之前在某户人家的厨房里找到的,“这饼子既不是土豆做的也不是玉米红薯做的,应该是用某种更好的粮食做成的。都能吃上这种好东西了,为什么你们还要吃人?”
“这个是掺了白面做成的小米面饼子。味道挺不错的,你尝尝。”老孙脸上露出了和蔼的笑容,就好像李寄秋真的是来他家做客的客人一般,“你说得对,我们现在其他吃的差不多也能吃饱了,旱情也早就结束,种地也能种更多的东西。但是......”
老孙的脸上露出了些许迷醉的神色,他几乎是在喃喃自语地说道,“其实,人肉......真的挺好吃的。尤其是心脏和肝脏,用油煎一下,用来下酒,那味道简直......”
“你们果然都罪该万死。”李寄秋确信地点点头。他休息够了,想知道的问题也全部得到了答案。现在,该拿起长矛送面前这个食人魔头下地狱了。
“能、能不能饶我一命?我什么都告诉你了,说的都是实话......看在我这么老实的份上,小伙子,你饶我一命吧。”
出乎李寄秋意料的是,刚刚一直表现得相当淡然的老孙此刻却突然惊恐万分,浑身颤抖,脸上露出了求饶的神色。他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老孙的裤裆处已经湿了一大片,随之而来的还有一股浓重的尿骚味。
“你......你......”李寄秋被老孙这突如其来的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搞得不知道该说什么,“你”了半天后才挤出来一句话来,“这么大的年纪,你也太丢人了。”
“我不想死,小伙子。”老孙的声音颤抖着,望向李寄秋的眼神里充满了对死亡的恐惧,“我只想活下去,哪怕只能像野狗一样活着,我也想活。”
李寄秋握紧长矛,站起身盯着仪态尽失的老孙看了一会儿,摇摇头说道,“那你下辈子投胎去当野狗吧。”
说时迟那时快,不待老孙再有任何言语,李寄秋手中的长矛已如闪电般刺入老孙的左胸,捅破了他的心脏。
“你们想活,那被你们吃掉的人难道就不想活了吗?”李寄秋冷冷地自言自语道,他也不知道老孙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是否听到了这句审判。
在确认老孙已经咽气之后,李寄秋在大院里仔细地搜索了好几圈,确定已无任何生还者。那两个他未曾发现的人,可能正如老孙所言,醒来后发现整个村庄的人都已经遇害,然后便逃之夭夭了。
李寄秋在村子里仔细翻找,补充了一些必要的日用品。接着,又跑到厨房搜集了一些食物,装满了一只他找到的挎包。然后再将挎包稳妥地绑在一辆单手便能轻松拉动的二轮小拉车上。
厨房外面的架子上晾晒着很多肉干,李寄秋却一块都没有拿,他只拿了诸如饼子土豆这样的素食。虽然这个村子里的人也会杀猪吃猪肉,但他总觉得架子上那些肉的色泽怎么看怎么诡异。
一切准备妥当后,李寄秋离开了村子。然而,走出去没多远,他还是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那个食人魔窟。
只见几只野狗在村口鬼鬼祟祟地徘徊,然后溜进了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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