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生的诅咒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24章 明显的身份差异,穿越,图谋天下,永生的诅咒,po18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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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商队终于到达昭陵。三人已是饥肠辘辘,他们迫不及待地走向离他们最近的客栈。
客栈的掌柜给三人安排好房间后,便命人给通知后厨将三人准备的饭菜备好。
当三人洗漱好下楼,掌柜热情的迎了上去,安排他们入座,不一会儿,桌上便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地方特色美食:红烧肉、清蒸鱼、炒野菜。
然而,宇文宸骞的目光却被一碗碗热气腾腾、汤汁浓郁的蹄花所吸引。
正在宇文宸骞大快朵颐之时,三人旁边传来一声怒骂,伴随着一声:“小二死哪儿去了?快过来。”
小二过来之后,一个儒雅的小年轻指着蹄花说道:“你看看这是什么?”
小二疑惑的回答道:“客官怎么了?这是蹄花啊。”
小年轻说道:“你还知道是蹄花啊,蹄花是人吃的吗?”
宇文宸骞听到这句话,内心非常疑惑,按照时间来算,大周百姓现在应该吃蹄花的啊,不然客栈也不会卖蹄花啊。
想不明白的他又啃了几口蹄花,就在这时他突然察觉到宇文拓正在看他。
他抬头与宇文宸骞对视一眼,突然想明白为何小年轻见到蹄花的反应会如此大了。
小年轻是仕族子弟,仕族现在还不吃蹄花这种东西,这也是为什么宇文宸骞在宇文府没有见到蹄花的根本原因。
想到这里,他悻悻的对宇文拓说道:“三叔,入乡随俗,我就是感到好奇,好奇。”说完停下夹蹄花的筷子。
宇文旭诧异的看着宇文宸骞和宇文拓,说道:“三爷、少爷,你们为什么不吃了,快点吃啊。”
说完开心的夹着红烧肉往嘴里送。
宇文宸骞看向宇文旭眼神复杂,若天下人都像你一样单纯,我又何必出来找这番罪受。
经过这一遭事,宇文宸骞看着蹄花夹也不是不夹也不是,他在内心感慨道:“做人难啊,做人难。”
吃着吃着,宇文拓似乎看出宇文宸骞的顾虑说道:“放开吃,我也是好奇,你以前没有吃过怎么会喜欢这些东西。”
宇文宸骞当然不能回答自己没有吃过,但是黄金吃过啊。
只能回答道:“我也是好奇,谁知一上口就发现自己喜欢上它们。”
三人愉快的解决桌上的美食,宇文宸骞在内心感叹,黄金对自己的影响真是潜移默化啊,自己都没有发现自己被他影响了。
三人回到客栈,宇文宸骞和宇文旭两人换上直裾袍等打扮成读书人,上青楼书店与人交流感情,宇文拓独自一人前往市井之地打探消息。
宇文宸骞和宇文旭两人漫步到芸莔书店,书店位于昭陵的东南地角,乃昭陵富裕之地。然而,书店的牌匾上用隶书写着古色古香的“芸莔书店”四个字。
宇文宸骞带着宇文旭进入书店,一进入书店就发现店中书店不少读书人,看来昭陵诗会吸引不少读书人。
很快宇文宸骞就发现自己的目标,他手中拿着一本《西游记》,正低头默读,似乎在品味着其中的意境。年约三十,头戴纶巾,身着宽大的直裾,面容清秀,眼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宇文宸骞假装漫无目的寻找自己所需的书,直到走到他的身边,宇文宸骞才惊呼道:“公子也喜欢《西游记》?”
他听后回答道:“当然喜欢,难道阁下也看过《西游记》?”
宇文宸骞客气的回答道:“当然看过,《西游记》就是在下写的。”
他听后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几乎能塞下一个鹅蛋。他用手捂住胸口,仿佛在平复内心的震撼的看着宇文宸骞说道:“在下沈伟涛,不知阁下尊姓大名。”
宇文宸骞回答道:“免贵,姓宇文名宸骞。”
沈伟涛偷偷瞄了一眼《西游记》上作者署名,确认是宇文宸骞后,两人便开始商业互吹。
一刻钟之后,宇文宸骞假装找到自己所要的书,带着宇文旭离开芸莔书店。
天下有名才子,三分靠真才实学,七分靠吹捧,用后世之话来说就是流量为王。
在宇文宸骞离开书店之后,沈伟涛找到自己好友,将自己遇到宇文宸骞的事情告诉他。
他的好友上去略年长一些,头戴进贤冠,身着深衣,气质沉稳,手中拿着一卷《楚辞》,目光专注,仿佛在思考着其中的哲理。
好友问道:“你真的见到了宇文宸骞?”
沈伟涛回答道:“真的,我刚刚就和他聊天。”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的交谈越来越投机,话题也渐渐扩展到昭陵诗会上。
宇文宸骞走在路上,感叹大周没有版权保护法,不然依靠一本《西游记》,他这辈子绝对能吃香的喝辣的。
离开芸莔书店之后,宇文宸骞雇了一批水军为自己造势,同时自己新作的诗词也传出去。
《观清江有感》
宇文宸骞
江水滔滔逐浪高
波涛汹涌势如潮
千里奔腾腾不息
万里浩渺渺无涯
宇文宸骞知道人具有盲目跟从的特点,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只有极少人,其余只会人云亦云,造势利用的就是这一点。
情况就类似黄金记忆中的一家卖羊杂的差不多。
在黄金的回忆中,有那样一家不起眼的卖羊杂的小店,仿佛被时间遗忘,却深深烙印在味蕾上。
黄金外出游玩,被当地的羊杂汤所吸引。在他住的酒店,附近发现有一家网红店,靠着慈禧曾经吃过他家羊杂汤的由头爆红,每天都吸引着无数食客前来品尝。
黄金甚至需要等上花上的一两个小时,才能带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羊杂汤离开,真是麻烦之极。
然而,黄金的工作比较自由,他决定在当地多停留一段时间。在十三四天的游玩中,他尝试了五六家不同的羊杂汤。
其中,最为出色的并不是那家网红店,而是一家由两位老夫妇经营的小巷里的普通小店。
起初,黄金对这个小店的第一印象并不好,认为它的味道也只能算是一般。
然而,当他连着吃了三碗之后,他开始放下心中的成见,发现了这家小店的真正魅力。
吃完之后,黄金回想起那家网红店的羊杂,觉得它们既普通又昂贵。这引发了他对一个现象的思考:为什么网红店总是人满为患,而那些真正有才华的小店却门可罗雀呢?
这背后的原因,黄金认为,是因为流量为王。
一些有鉴赏能力的人开始带头吹捧某些店铺,而那些没有鉴赏能力的人就会盲目地跟风。
这样,一些普通的店铺就可能因为口碑和流量而变得异常火爆,而那些真正有才华的小店却可能因为缺乏曝光而默默无闻。
而宇文宸骞现在做的就是复刻网红店成功之路——造神。
毕竟大部分普通人根本分辨不出诗词的好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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