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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叹息的声音,还有那温热的气息,带着百里臻特有的味道,轻轻吹着她的脸颊。

周围的一切喧嚣,在这一刻,都安静了下来。

一瞬之间,阿绫的胆气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从未有过的无所适从和慌乱。

如果说,之前几次她与百里臻之间的暧昧,源于她不清醒时的无意识举动,亦或是毫无防备的接近的话,那么如今,便是她清醒之下的主动为之。

阿绫对自己的举动有着足够清醒的认识,也正因为认识得足够清醒,清醒到她几乎能够预判自己接下来可能遇到的究竟是什么,以至于她无法理解,为什么自己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在她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与百里臻在睿王府的那个听雨亭里有过一次正面冲突,那时,她宁愿选择脸着地,也不指望自己能靠百里臻获救。

原因无他,她只是肯定地认为,这个男人,绝对不会对自己伸出援助之手。非但如此,倘若你越过他的界线,深入他的领地,那么,你将面临更大的绝望与痛苦。

从第一次相遇的时候,阿绫就知道,尽管他看上去与世无争甚至置身事外,但,他的领地意识,比谁都要强。他的不争不是真的不争,而是因为,还没有到需要他出手的时候。

只不过,那一次,他却接连伸手帮了她两次。

阿绫自然没有自大到因为得了贞阳公主的赏识,就被百里臻划入那界线之内的想法。但她却惊奇地发现,从那之后,一次次的,这个男人一次次的,容忍甚至纵容自己那些越线的举动。以至于,曾经的界线,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被不断突破。

阿绫起初是将这匪夷所思的“幸免于难”归结于贞阳公主,可这次与百里臻一道来北翟的一路上,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却让她不由得疑惑了起来。

真的,仅仅只是因为贞阳公主吗?

比起百里臻的宽容甚至是纵容,阿绫也就是在这一刻,意识到了一件更加可怕的事情——自己在面临选择的时候,已经悄然将百里臻作为了安全的那个选项。

倘若在以前,哪怕她如何恐高,就算怕到昏厥,也不会下意识地选择去抱住百里臻寻求安全感。就像前两天在朔方县街上的时候,她也是在顾着害怕之前,就先选择“荡过去”攻击他,而这个男人也顺势松开了他。

可现在,一切都不同了。

这种下意识,让她在发现的这一刻,立时毛骨悚然。

是,什么时候......

是在什么时候,她习惯了他......

这似乎是一笔连她本人也想不清楚的糊涂账,阿绫本能地,选择回避。

她就像鸵鸟一样,将自己的脑袋,死死地埋在百里臻的脖子里。脸颊贴着他的颈动脉,似乎能感觉到那隔着薄薄的皮肤下,血液在血管中一下一下跃动的频率,一呼一吸之间,也尽然全是属于他的味道。

一时间,她也跟着血液跃动的频率心如擂鼓,一抹红霞,顺着耳边,悄然爬上了她的脸蛋。

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呀,阿绫也从未体验过,她只能凭借着自己过去看“配图读物”的经验,揣测自己在害羞。

一个女性对男性的害羞。

这个发现又是让本就头脑一片混乱的阿绫,又是一慌。

阿绫不知道的是,这种让她慌乱无措的感受,对百里臻亦然。

此时,他的一只手来拎在阿绫的脖颈上,另一只手则捏着她方才丢到外间的枕头,整个人因为阿绫的突然举动僵在原地。他呵斥了一句,然而并不奏效,不仅如此,他感觉抱着他的小姑娘的手又紧了紧。

阿绫的动作虽然细微,百里臻却感受得明明白白,他从未被人如此直白地抱过,更遑论有人会把脸埋在他的脖子里。他从她的动作里,分析出了此刻她对他的完全依赖,就好似落水之人的浮木,万丈悬崖的藤条,命悬一线,也唯有这一线,才有命。

这么一瞬之间,他享受着她的这份依赖。

他丢了手里那个枕头,又松开紧扯着的衣领,刚想换个姿势,却是遭到了她误会他要将她丢掉之后的“无声反抗”——她那两个小胳膊,就好像藤条似的,越缠越紧。

......这丫头,怕不是想把他勒断气,真是没良心的小白眼狼。

百里臻也不多说,直接手下一转方向,将她连带着她的被子一起,轻轻放在床上。而感觉到踏实的支撑点之后,阿绫二话不说就把自己的胳膊收了回来,仿佛之前紧抱着百里臻就是个假象一样。

......看吧,他刚说的,一个没良心的小白眼狼。

屁股一落到床上,阿绫方才一直飘起来的心也跟着落了地,她连忙“断了”和百里臻的“纠葛”,而后仿佛忘记刚才发生的事情一般,自然地浅笑着:“殿下所来何事?”

“......想看看你与本王昨晚的赌最终会是个什么结局。很遗憾,你输了。”变脸比翻书还快,百里臻都要无语了,不过,她忘了,他却没忘,“不过比起这个,本王想要个解释。”说着,他指了指地下方才被他丢了的枕头。

解释......

阿绫起先差点想歪,不过在看了看百里臻,又看了看枕头之后,眨了眨眼睛,终是意识到了什么。

那时候,她在朦朦胧胧间,仿佛朝外面扔了个什么。该不会......

“你砸到本王了。”

百里臻陈述着自己所受的迫害,语气平淡中,带着几许无辜。

......无辜?????

阿绫:......

他这一脸“我爸爸都没打过我”的表情,什么情况啊喂!

+++++

时至晌午,太阳逐渐升高,此时已几近悬在天空正当中,阳光比清晨的时候要亮了许多,照得满山遍地的皑皑白雪直晃眼。只不过,除了亮之外,人体根本丝毫感觉不到这亮瞎眼的光线的热度。

北境这要死不活的鬼天气就是这样,一年到头,从没有暖和的时候,哪怕是日头正盛的时候,也还是清冷的,仿佛连太阳都在冒着冷气似的。

阿绫顶着呼啸而凛冽的风,站在点兵台的一角,俯瞰着北境大营连片的士兵,目光所及之处,是黑压压的一片,一时半刻都寻不到边际。除了边防轮岗值班驻守的队伍之外,北境大营里所有的将官兵士们,如今全汇集在了这里,迎接着天家殿下的检阅。

一行行,一列列,一个个方阵,一支支军队。

从左到右,从前到后,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他们都站得笔直,没有分毫的差错。

他们无不目光炯炯,紧抿着嘴唇,笔挺地立在那里。几十万人汇聚在一起,竟有不输于连绵千里、终年不化的长白雪山的气势。一声呼号,竟连这一方天地也为之震撼。

这,便是大汉最为顽强、最为彪悍的北境大军啊!

不再是花名册上一笔一划、一个个字拼成的名字与生平,而是一张张鲜活的面孔,一个个活生生的男子汉。

只有当你身临其境之时,站在这个位置,才能真切地感觉到这股源自骨子里的热血沸腾,甚至,自发的,自觉的,与他们同呼吸,共骄傲。

这种震撼到内心深处的感觉,既陌生,又熟悉。

记忆深处那些相似的画面,与眼前的场面一一重叠。

那时的她,不过半人来高,还要司马谈抱着,才能看到远处的骑兵。

“阿绫,你看,便是这些弟兄们,守卫了一方平安啊!”

英武的镇北大将军一手抱着年幼的孩子,一手直指前方,坚定的语气里,是掩饰不住的骄傲。这些大汉的好儿郎们,不仅是他的部下,更是他的同袍兄弟。

“大汉必胜,北境必胜!大汉必胜,北境必胜!”

他的手振空一挥,底下的将士们顺势便扯着嗓子高呼了起来,仿佛在回应他们心中最为尊崇的大将军一般。连台上跟着的几位将军,也跟着高喊了起来,一边喊一边还不时朝身前那对父子身上看去。

自从这小公子前段日子随着大将军夫人来到军中之后,大家忽然发现,向来不苟言笑的司马大将军,居然极为难得的,会在孩子面前,表现出柔和的一面来。可见,治军甚严的司马大将军,独独对他这个小公子宝贝得紧呐。

按理,一般的武将之家,老子英雄儿好汉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像司马谈这般成就的,他的儿子未来自然应如他一般从军报国。可因为司马家世代文官,司马谈顶上的老父亲司马喜如今还在朝中,在政坛中甚有影响力,算得上是文官中的领袖,而他当年又是一力反对司马谈从军的,兼之朝廷上文官武将一想不怎么对付......

种种原因汇聚于一起,是以,这位小公子未来从文还是从武,一直都没有定论。

可眼下......

司马谈此番特意带子巡营,看来他是下定主意,有意要将小公子往武将上培养了。既然这位大将军当年都有本事,违背自己父亲的意愿从军,那么,想来,他如今带着自己的孩子做出同样的事情,也并非不可能。

之前几年先是晋将军家的小子,此番又是司马大将军的小公子,再过十年,他们也许又能见到新一代叱咤北境军营的“双俊”了。

这么一想,他们哥几个就喊得格外卖力了。

——想多了,真的。

而他们的前方,司马谈却是在一众人等的呐喊声中,沉下了声音,眉头微微皱起,心中似乎有什么不吐不快的样子。

“不过,如果可以的话,为父情愿不要这个必胜。”

“为什么呢?”小小的孩子立刻反问道。她虽然年幼,却也知道,正是北境大军强悍的作战能力,和司马谈这个镇北将军卓越的指挥能力,才使得北翟外敌被挡在玉龙关外,才守卫了关内百姓的平安。

可为何,为何这样的大将军,却说出如此离经叛道的话语。

她不懂。

“因为啊......”司马谈看着孩子黑黑亮亮的瞳仁里的不解和疑惑,轻轻叹了口气,而后又将目光落在点兵台下。

那一张张年轻的面孔,一个个强健的身躯,穿着着同样的军服、同样的铠甲,站在同一片土地上,高呼着同样的口号。

他们的人生,自从踏入这个北境军营起,除了更进一步接近未竟的梦想之外,还要承受着骤然离世的疼痛和伤悲。尽管大汉国力强盛,对于军人待遇优厚,不仅从军时有一笔奖励,而且对于战死沙场的兵士,朝廷是设有专款补偿遗属的,而且这笔补偿款数额不小,足够普通人家在普通花费下用十年左右。

可是——

他们,本该还有更多的,更多的,活在世上的方式,以及更久的,更久的,精彩的人生。

他嘴唇微动,轻轻说出了一句话。

轻若鸿毛,却又,重于泰山。

当时在场的将士们,没有人知道,当他们豪情万丈地朝天呐喊的时候,他们最为憧憬的大英雄,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

甚至,连被他抱在怀里的孩子,都因为震耳欲聋的呐喊声,没有听清父亲说的那句话。直到,若干年后的今天,再次站在这点兵台上,看着与记忆中相似的情景,少女根据回忆中男子的口型,猜出了那句话究竟是什么。

“他们,并不是为了战死沙场,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在这样的一个崇尚权利的时代,对于一个军人来说,战死疆场是一种无上的荣耀。然而,这位被百姓奉为“战神将军”的男人,却并不希望自己任何一个部下死在战场上。

这种思想,简直离经叛道,惊世骇俗。

他原来,竟是......如此的......

如此的,厌恶战争。

厌恶到,甚至不想去取得那所谓的胜利。

可是,他又心知,只有胜利,才是保全部下生命、减少牺牲的最好方式。

即便是生活在现代那样和平年代的人,也未必能如他一般,说出这样的话。或者,即便是有过类似的想法,也不过是停留在口头尔尔,并未深及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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