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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徐部长抱着疑惑观看的时候,李默已经把盖伦的台词翻译完毕了。

他马不停蹄的说:“接下来就是我们说好的另外一个英雄。”

“诺克萨斯之力,达瑞斯!”

听了他的话,观众们纷纷刷屏。

:我已经等很久了!

:这是我最喜欢的英雄!

:终于到了,快来!

李默看着诺手的技能,忍不住回想起曾经来。

原来玩联盟的时候。

这个英雄曾经被称为小学生之手。

就是调侃很多水平不高的玩家,都喜欢玩这个英雄。

毕竟这英雄的机制是非常优秀的。

上手简单,精通困难。

同时,玩起来非常的爽,非常的暴力。

尤其是大招。

大斧头劈下去的时候,简直是无比解压。

当然,如今的诺手还是台服翻译。

叫做诺克萨斯之力,达瑞斯。

在李默看来,真是够抽象的。

他开口说:“首先要解决的还是英雄的称号问题!”

“原文是the Hand of Noxus”

“直译过来就是诺克萨斯之手的意思。”

“而原本的翻译,则是叫做诺克萨斯之力!”

观众:啊??

:原来的翻译太离谱了吧,这么简单都能翻译错!

: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

看着观众们的反应,李默淡淡的说:“其实我能理解之前翻译的意思。”

“盖伦和诺手指两个英雄,彼此针锋相对。”

“联盟对于他们也有很多彩蛋。”

“比如说,曾经出过的神王皮肤。”

“一个就是盖伦,另外一个就是诺手!”

“可见他们两个的定位是非常相似,而又对立的。”

“盖伦的翻译是德玛西亚之力。”

“之前的翻译可能是想要和他进行配合,所以暂时修改了一下。”

“把诺手叫做诺克萨斯之力。”

听了李默的解释,观众们恍然大悟。

:原来是这么回事!

:但我认为这种风气还是不好的。

:没错,翻译最重要的是尊重原文!

李默看着这些弹幕点点头。

“我跟大家的想法是一样的。”

“翻译的要求,信达雅。”

“信,排在第一位是最基础,也是最关键的一个。”

“诺克萨斯之手是一个非常简单直接的翻译。”

“我认为没必要进行修改。”

“而且现在联盟已经有了100多,接近200位英雄。”

“强行制造诺手和盖伦这两个英雄之间的对应,也是没什么必要的。”

“所以,我将这个英雄的称号修改为:诺克萨斯之手!”

观众:同意!

:我们要的是原汁原味的感觉,就是这个味!

:李默说的好,最基础的一定要做到。

诺手的称号已经翻译完毕。

接下来就是他的英雄名字。

李默在背后的小白板上写下了英文原意和他的翻译。

原名:Darius

原翻译:达瑞斯

李默翻译:德莱厄斯

观众看到这样的差别,直接傻眼了。

:啊?区别这么大的吗?

:几乎没有一样的地方!

:名字这东西应该是音译的吗?为什么区别会这么大?

不少观众都表示无法理解。

李默则是不慌不忙的对大家说。

“这个名字,其实原来就有一种翻译。”

“大流士。”

“熟悉国外历史的观众应该知道,历史上有非常着名的大流士大帝。”

“他的名字,就是这个!”

听到他的解答,很多观众都表示奇怪。

:那直接翻译成原来的名字不就可以了吗?

:是啊,有必要改成不一样的吗?

:大流士本身,很多人都能够接受啊!

李默平静地说:“大家别着急。”

“这就涉及到外国人的取名和我们取名的不同之处了。”

“大家在读历史或者看各种作品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一个特点?”

“西方人总喜欢把他们的名字, 和家族或者历史中的名人联系到一起。”

“比如说有很多儿子和父亲叫一样的名字。”

“或者给自己家的孩子取名人的名字。”

“这都是他们那边的风俗。”

“但在我们这边就不同了。”

“我们很少给了自己家的孩子,叫历史名人的名字。”

“比如,极少有人给自己家的儿子叫做李白,或者是雍正之类的。”

“这就是风俗习惯的不同了。”

“本质上是因为文化上的巨大差别。”

观众:又学到新知识了!

:懂了懂了,怪不得之前看西方人,很多儿子和父亲都叫同样的名字。

:是啊,他们分得清谁是谁吗?

李默继续说:“诺手这个英雄,之所以叫做大流士,我想就是符合他们文化的取名方法。”

“正好他本身也是一个枭雄。”

“叫这个名字非常合情合理。”

“而翻译到了我们这边,当然就要按照我们的文化习惯来处理了。”

“叫做大流士,肯定会和历史上的人物造成误解。”

“所以,我就改变了叫法!”

李默解释清楚,观众们都表示理解。

也有人好奇的询问。

:他为什么不直接用原来的翻译呢?

:是啊,我感觉区别不大!

:李默解释一下吧。

李默指着两个名字的差别。

“在解释之前,我先给大家听听,这个英雄的名字读起来是什么样的吧?”

他把原文的声音放了出来。

听了几遍之后。

观众们也恍然大悟。

:我懂了!

:人家分明有四个音节。

:换成我们的文字就是四个字!

:之前的翻译居然翻译成了三个字。

:还是李默细啊!

大家都注意到了。

诺手这个英雄名字的原文,乍一听好像是三个字的读音。

但是仔细听上去,其实是四个音节。

翻译过来应该用四个字来表示的。

之前的翻译不知道是不够细心,还是想法不同。

只用了三个字。

李默的翻译,明显更加合适一些。

李默接着说:“而且德莱厄斯,我还特别加了个厄字。”

“大家看到这个字就能联想到不好的运气。”

“还有危险的事情等等。”

“把这个字加到他的名字里面,更能够表现出这个英雄的强大!”

“德莱厄斯是诺克萨斯力量的象征,也是他们强大的指挥官。”

“他的名字一定会让敌人闻风丧胆。”

“德莱厄斯,我认为是最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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