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名字也这么讲究?
躺着写书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94章 名字也这么讲究?,联盟翻译:台词比游戏还有魅力?,躺着写书,po18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就在徐部长抱着疑惑观看的时候,李默已经把盖伦的台词翻译完毕了。
他马不停蹄的说:“接下来就是我们说好的另外一个英雄。”
“诺克萨斯之力,达瑞斯!”
听了他的话,观众们纷纷刷屏。
:我已经等很久了!
:这是我最喜欢的英雄!
:终于到了,快来!
李默看着诺手的技能,忍不住回想起曾经来。
原来玩联盟的时候。
这个英雄曾经被称为小学生之手。
就是调侃很多水平不高的玩家,都喜欢玩这个英雄。
毕竟这英雄的机制是非常优秀的。
上手简单,精通困难。
同时,玩起来非常的爽,非常的暴力。
尤其是大招。
大斧头劈下去的时候,简直是无比解压。
当然,如今的诺手还是台服翻译。
叫做诺克萨斯之力,达瑞斯。
在李默看来,真是够抽象的。
他开口说:“首先要解决的还是英雄的称号问题!”
“原文是the Hand of Noxus”
“直译过来就是诺克萨斯之手的意思。”
“而原本的翻译,则是叫做诺克萨斯之力!”
观众:啊??
:原来的翻译太离谱了吧,这么简单都能翻译错!
: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
看着观众们的反应,李默淡淡的说:“其实我能理解之前翻译的意思。”
“盖伦和诺手指两个英雄,彼此针锋相对。”
“联盟对于他们也有很多彩蛋。”
“比如说,曾经出过的神王皮肤。”
“一个就是盖伦,另外一个就是诺手!”
“可见他们两个的定位是非常相似,而又对立的。”
“盖伦的翻译是德玛西亚之力。”
“之前的翻译可能是想要和他进行配合,所以暂时修改了一下。”
“把诺手叫做诺克萨斯之力。”
听了李默的解释,观众们恍然大悟。
:原来是这么回事!
:但我认为这种风气还是不好的。
:没错,翻译最重要的是尊重原文!
李默看着这些弹幕点点头。
“我跟大家的想法是一样的。”
“翻译的要求,信达雅。”
“信,排在第一位是最基础,也是最关键的一个。”
“诺克萨斯之手是一个非常简单直接的翻译。”
“我认为没必要进行修改。”
“而且现在联盟已经有了100多,接近200位英雄。”
“强行制造诺手和盖伦这两个英雄之间的对应,也是没什么必要的。”
“所以,我将这个英雄的称号修改为:诺克萨斯之手!”
观众:同意!
:我们要的是原汁原味的感觉,就是这个味!
:李默说的好,最基础的一定要做到。
诺手的称号已经翻译完毕。
接下来就是他的英雄名字。
李默在背后的小白板上写下了英文原意和他的翻译。
原名:Darius
原翻译:达瑞斯
李默翻译:德莱厄斯
观众看到这样的差别,直接傻眼了。
:啊?区别这么大的吗?
:几乎没有一样的地方!
:名字这东西应该是音译的吗?为什么区别会这么大?
不少观众都表示无法理解。
李默则是不慌不忙的对大家说。
“这个名字,其实原来就有一种翻译。”
“大流士。”
“熟悉国外历史的观众应该知道,历史上有非常着名的大流士大帝。”
“他的名字,就是这个!”
听到他的解答,很多观众都表示奇怪。
:那直接翻译成原来的名字不就可以了吗?
:是啊,有必要改成不一样的吗?
:大流士本身,很多人都能够接受啊!
李默平静地说:“大家别着急。”
“这就涉及到外国人的取名和我们取名的不同之处了。”
“大家在读历史或者看各种作品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一个特点?”
“西方人总喜欢把他们的名字, 和家族或者历史中的名人联系到一起。”
“比如说有很多儿子和父亲叫一样的名字。”
“或者给自己家的孩子取名人的名字。”
“这都是他们那边的风俗。”
“但在我们这边就不同了。”
“我们很少给了自己家的孩子,叫历史名人的名字。”
“比如,极少有人给自己家的儿子叫做李白,或者是雍正之类的。”
“这就是风俗习惯的不同了。”
“本质上是因为文化上的巨大差别。”
观众:又学到新知识了!
:懂了懂了,怪不得之前看西方人,很多儿子和父亲都叫同样的名字。
:是啊,他们分得清谁是谁吗?
李默继续说:“诺手这个英雄,之所以叫做大流士,我想就是符合他们文化的取名方法。”
“正好他本身也是一个枭雄。”
“叫这个名字非常合情合理。”
“而翻译到了我们这边,当然就要按照我们的文化习惯来处理了。”
“叫做大流士,肯定会和历史上的人物造成误解。”
“所以,我就改变了叫法!”
李默解释清楚,观众们都表示理解。
也有人好奇的询问。
:他为什么不直接用原来的翻译呢?
:是啊,我感觉区别不大!
:李默解释一下吧。
李默指着两个名字的差别。
“在解释之前,我先给大家听听,这个英雄的名字读起来是什么样的吧?”
他把原文的声音放了出来。
听了几遍之后。
观众们也恍然大悟。
:我懂了!
:人家分明有四个音节。
:换成我们的文字就是四个字!
:之前的翻译居然翻译成了三个字。
:还是李默细啊!
大家都注意到了。
诺手这个英雄名字的原文,乍一听好像是三个字的读音。
但是仔细听上去,其实是四个音节。
翻译过来应该用四个字来表示的。
之前的翻译不知道是不够细心,还是想法不同。
只用了三个字。
李默的翻译,明显更加合适一些。
李默接着说:“而且德莱厄斯,我还特别加了个厄字。”
“大家看到这个字就能联想到不好的运气。”
“还有危险的事情等等。”
“把这个字加到他的名字里面,更能够表现出这个英雄的强大!”
“德莱厄斯是诺克萨斯力量的象征,也是他们强大的指挥官。”
“他的名字一定会让敌人闻风丧胆。”
“德莱厄斯,我认为是最合适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