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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咬金从皇宫出来,一直眉头紧锁。

陛下这是怎么了,让我这个老程去种地,实在太难为人了!

战场上拼杀对他来说易如反掌,但种地……他这辈子可能都不会。

他的手拿斧头还行,拿锄头……

程咬金一脸绝望地回到府中,刚进门,就看见浑蛋儿子程处默醉醺醺地摇摇晃晃,直接搂住了他的肩膀。

“兄弟,接着喝!”

程咬金原本就黑的脸变得更黑了。

敢跟老子称兄道弟!

“给我绑起来!”

家丁熟练地将程处默绑在了树上,显然这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了。

早有手下提来一桶水,毫不犹豫地泼向程处默,让他从头凉到脚。

程处默浑身一震,立刻意识到当前的境况,脸色瞬间变得煞白,颤抖着问道:“爹……你能告诉我为什么要打我吗?”

程咬金那张黑脸堆起狰狞的笑容,挥舞着手中的马鞭。

嗖嗖嗖——

尖锐的破空声刺耳。

程处默的脸色更加苍白,近乎惨白。

卢国公府内哭喊声震天,周围的邻居早已习以为常,肯定是程家那个老恶魔在教训小恶魔。

特别是那些平日里在程咬金手下吃过亏的同僚,此刻忍不住买酒庆祝一番。

朝廷上斗不过,这时候看看笑话,释放一下心中的憋屈,有何不可?

在卢国公府。

程咬金打过瘾后,随手扔掉了马鞭。

“来人,给本公换一根新的马鞭。

”程处默气息微弱,听到这话,猛地抬起头,泪流满面地求饶:“爹!我是你的亲儿子,你就别再换鞭子打了。

”说着,他就彻底放弃了抵抗。

“你要打就一次性打完,让我好好休息,别打打停停。

”程咬金原本没这个意思,只是想去万年县见见那个少年。

听了儿子的话,他以为自己真的老了?

顿时,他挽起了袖子。

啪啪啪——

“啊啊啊——”

鞭子抽打的声音如虎啸,伴随着阵阵惨叫。

最后,那些幸灾乐祸地喝酒的同僚实在忍受不住了。

起初他们觉得畅快,后来听着头皮发麻,太阳穴狂跳,这如同杀猪般的噪音,谁也受不了。

接着,一群同僚上门,直接向程咬金认输。

“求求了,卢国公饶命啊!”

程咬金瞪大眼睛:“我教训我儿子,你求什么饶?你是我的儿子吗?”

噗——

这位同僚差点吐血,其他同僚见状,只好老实承认错误。

“卢国公想要怎样?”

程咬金大笑,公然挑衅。

“我老程穷啊,你看我儿子都饿瘦了。

”尽管同僚们看到程处默壮得像头牛,但也只能违心地点头。

最后,这群同僚聚在一起,给卢国公家的“傻儿子”送了些“营养品”。

事情暂告一段落。

程咬金立即派手下到同僚家收取“营养品”,收到“营养品”后才放同僚们离开。

随后,程咬金骑着大马离开卢国公府,留下一群咬牙切齿、恨得几乎想吃人的同僚。

儿子打了,便宜占了,接下来就是处理bixia交代的事情。

哒哒哒——

哒哒哒——

程咬金这个无恶不作的魔王在长安街上策马狂奔。

一时之间,鸡飞狗跳,人们在背后偷偷咒骂他的无赖!

程咬金一路狂笑,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多嚣张。

卢国公,他的傲慢是有底气的。

作为随龙之臣,这样的功绩寥寥无几。

转眼间,已到达万年县。

...

肥皂,制作成功了!

经过几乎一天的折腾,消耗了十几缸猪油,这一切都值得这个结果。

操作的都是附近村子的农民,几个朴实无华的农户,根本不清楚张嘉盛究竟在做什么。

只是因为工钱给得丰厚。

肥皂试验完毕,张嘉盛便让农户们离开了。

反正他们大字不识,就连材料比例都是张嘉盛亲自计算的,丝毫不担心秘方外泄。

他们留下反而不安全。

肥皂问世后,必定会在大唐热销。

难保这些人不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收买。

张嘉盛手里拿着那块外表丑陋,甚至散发着怪味的肥皂,决定组建自己的团队。

购买奴仆。

这些买来的奴仆无依无靠,卖身契在主人手中,只能依赖主人生活,相比之下,是最为可靠的人。

张嘉盛对购买奴仆的事完全是新手,没有任何经验,打算等父亲回来,把这个任务交给他。

...

砰砰砰——

大门发出巨响。

不知是谁在砸自家的门。

张嘉盛眼神一凝,走向大门。

平时很少有人来访,他也极少与人交往。

无缘无故被人猛烈敲门,肯定不是小事。

真奇怪!

只有父亲知道红薯的事,那些帮忙挖红薯的农户根本不知道他们挖出了什么。

香水就更不用说了,只有父亲的情人才见过。

肥皂...刚刚诞生,更不可能有人为了它而来。

张嘉盛思绪飞快地转动,同时打开了家门。

映入眼帘的竟然是一匹马。

天哪!

哪来的马在敲我家的门!

张嘉盛吓了一跳,抬头看见马背上坐着一个铁塔般的黑脸大汉,满脸胡须凌乱,每根胡须都像钢针一样硬。

活脱脱像个屠夫!

“哎呀我的妈呀!”

他差点掏出“仙器”朝大黑脸发射。

“长得跟程咬金似的,你是谁?”

张嘉盛原本想说是张逵,但想起《水浒传》还未问世,于是换了一个较为熟悉的人物的形象。

《隋唐演义》里的程咬金,大致与张逵相似。

程咬金愣住了。

我长得像我自己?

这话是什么意思?

见过我的人都说我长得像程咬金。

那也不对啊!

你要是认识我程咬金,不认识我本人?

程咬金顿时更加困惑了。

接着,他抽动了一下鼻子,双眼瞪得滚圆,目光炯炯有神。

“这是酒香!”

程咬金从大马上跳下,径直冲进去,完全忘记了自己来此的目的。

张嘉盛也愣了一下,换了谁遇到这种情况也会反应不及。

先砸你的门,再自来熟地闯进来...

第二天。

朝廷。

满朝的文武官员发现程咬金不在场。

魏徵首先向张寂陛下建议,必须严惩卢国公这个无赖行为。

张寂陛下也显得有些尴尬,他前一天派程咬金去执行秘密任务,后来还跟魏徵通了消息。

红薯这种新作物,魏徵亲眼见过,而且他是绝对可信的大臣,没有必要隐瞒。

但是……

张寂向魏徵使了个眼色:老魏,这次就放过这个屠夫程咬金吧。

魏徵用眼神回应:陛下,这场戏必须演足。

否则怎么解释卢国公缺席早朝呢?

张寂脸色一沉,冷哼道:“卢国公太过放纵,居然连早朝都不来参加了。

”“来人,告诉卢国公,朕要罚他一年俸禄,回家面壁思过一个月。

”“去传达旨意吧!”

魏徵悄悄给张寂陛下竖起了大拇指。

陛下英明!

对于程咬金这个活宝来说,一个月面壁不上朝哪里是惩罚?

程咬金恐怕还会乐于接受这样的处罚。

而且,这样卢国公就有充足的时间去种植红薯了。

早朝结束后。

魏徵又被陛下私下召见。

身后,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魏徵深受陛下宠爱,对陛下的批评愈发激烈。

然而,陛下反而对魏徵更加亲近了。

一时间,一些官员开始考虑接近魏徵。

但他们不知道,张寂陛下和魏徵究竟在交流些什么。

张寂一脸忧郁地说:“玄成,我正打算去见那个认错父亲的儿子。

”魏征心中暗自冷笑。

认错父亲?

你在逗我吧!

魏征翻了个白眼,对于这位私生子的事,他早就说过不再追究,绝不会反悔。

言出必行,是魏某人的美德。

不过,他也在思考:“陛下,这孩子掌握了红薯,对大唐朝廷来说,绝不能掉以轻心。

”“毕竟他出身乡野,虽然生来不凡,但不懂人心的险恶。

”“铲除武星启王,是陛下的志愿。

但此事重大,需慢慢策划。

”“红薯之事,一旦被武星启王察觉,他若先下手为强,恐怕对朝廷更为不利。

”“因此,微臣日夜思索,只有一个计策:朝廷想要推广红薯,必须提防武星启王,这只是其一。

其二,便是大唐的百姓。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红薯这种作物闻所未闻,朝廷如何能让百姓相信它能亩产二三十石?大唐百姓必定会担心,如果种植红薯却颗粒无收,岂不是要饿死人?”

“其三,若武星启王从中作梗,陛下推广红薯的计划恐怕难以顺利进行。

微臣认为,应找一个可靠的人,悄悄推行,切不可高调行事。

”“其四,推广红薯,必须要有种子。

大唐的土地面积未知,张家圣的孩子种植的红薯远远不够,储备红薯种子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

”“所以,微臣劝陛下一定要深思熟虑,慢慢来最为稳妥。

另外……”

说到这里,魏征停了下来,看向张寂陛下。

张寂觉得好笑又好奇,这世上竟然还有让魏征犹豫的话,真是稀奇!

张寂笑道:“玄成,请说吧。

魏征小心翼翼地说:“万一武星启王收买了陛下的儿子……我是说那个认错父亲的儿子。

张寂眉毛一挑,哎呀我去!

昨天去见张家圣,就是为了试探他对武星启王的态度。

结果被“三镜箴言”搞得神魂颠倒,就把这事忘到脑后了。

张寂再也坐不住了,起身就走。

“玄成,随朕去万年县!”

这个儿子必须重用,绝不能让武星启王抢先一步,夺了果实。

魏征却误解了,以为陛下是担心武星启王会拐跑他的儿子,认贼作父,然后父子相残。

那可就丢脸丢大了!

……

程咬金一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地上,身上还盖着被子。

头好痛!

头痛得要裂开了!

程咬金龇牙咧嘴地坐起来,眼前几十坛酒让他又开始流口水了。

昨晚醉得不省人事,睡了一整晚,他都没在意。

酒,才是最重要的!

陛下的吩咐,早就忘到九霄云外了!

张家圣走过来,淡淡地问:“醒了?”

程咬金看见他,皱眉道:“你是谁?”

张家圣都快被气笑了:“你闯进我家,偷喝我的酒,还问我?”

程咬金揉了揉脸。

昨日初次品尝二锅头,其酒力强劲,我身体尚未适应,故而醉得颇快。

尽管如此,程咬金醉归醉,头脑依然清醒。

瞬间,他便明白了眼前的情境。

程咬金豪爽地一挥手:“小伙子!这酒账,我全包了。

”总算补上了昨天醉倒时未说完的话。

张家圣笑道:“那可不行,我知道你并不缺钱,但这酒我是打算用来开酒楼的。

”程咬金瞪大眼睛:“在万年县开酒楼,能赚几个钱?大唐的权贵都住在长安城,你懂不懂做生意?”

张家圣却回答:“我送你酒,不用你付钱,但我需要你帮我一个忙。

”程咬金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

不花钱?

太好了!

程老最喜欢的就是节约。

堂堂卢国公,绝不会做出欺负平民的事。

他抢的都是豪门望族,也算是劫富济贫,从不觉得丢脸。

白白拿张家圣的酒,他是做不出来的。

再者,大唐最好的酒——三勒浆,价格昂贵得让人心疼。

这酒比三勒浆更烈,恐怕价格更高。

这几坛酒,代价可不小。

省下这笔钱,省下的可不是小数目。

程咬金欣然答应,问:“你说,何时?在大唐,有些事我程老做不到,但更多的事却是手到擒来。

”张家圣见这个酒鬼如此上钩,立刻开心地笑道:“简单,帮我给卢国公送点礼物。

”程咬金:???

我没听错吧?

要给我送礼?

这……

作为程咬金本人,他顿时愣住了。

张家圣见他发呆,以为他害怕了,笑着安慰道:“你放心,你帮我把酒送给卢国公,卢国公不会拒绝你,更不会对你家法处置。

”程咬金瞪大眼睛,莫名其妙地问:“家法?”

我程老自己打自己?

张家圣胸有成竹地说:“没错,我知道你是卢国公的本家,帮我去送点礼给卢国公,对你来说易如反掌。

”“常言道,英雄爱美人,猛将爱美酒。

卢国公身为大唐第一猛将,必定对美酒,特别是烈酒,情有独钟。

”“如果你帮我把酒送到卢国公府,卢国公心中欢喜,你在程氏家族的地位也会随之提升,何乐而不为呢?”

程咬金听到张家圣称赞他是大唐第一猛将,并没有沉溺于奉承之中,反而平静地看着张家圣,淡淡地问:“你怎么知道我是卢国公的人?”

自他昨日前来,便醉得不省人事,期间从未透露自己来自卢国公府。

这小子,是怎么看出来的?

张家圣指向程咬金腰间的玉佩。

程咬金低头一看,用疑惑的眼神瞥了张家圣一眼。

玉佩上刻着“卢国公”三个字,你认不出我程老就是卢国公本人?

你是傻还是笨?

事实上,张家圣第一反应确实怀疑这个酒鬼就是卢国公程咬金本人。

转念一想…

[PROMPT]42

这不对劲啊!

卢国公身在长安城,而这里只是万年县一个小村庄旁的小宅院,堂堂的卢国公怎会被二锅头的香气吸引而来。

就算酒香再浓,也不可能飘到长安去。

所以只有一个解释,这人是卢国公府的。

再加上身材魁梧,一脸黝黑,与想象中温厚的程咬金相符,几乎可以肯定他是卢国公的族人。

而且是亲近的那种。

于是,张家圣便将主意打到了卢国公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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