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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中的暗战,持续了半个沙漏时后,陡然进入了高潮。
阿蒙三人遭遇了一队来自警卫厅的巡逻卫兵,那统一,且特殊的警服能告诉所有人,他们的身份。
原本,阿蒙以为战斗至此就告一段落,但没等他放松下来,这些卫兵就向他们出手了。
那些刀剑长矛快戳到眼前时,阿蒙才明白,西城区的警卫厅已经被收买了。
当然,阿蒙三人也等来了援军,由阿斯克带领的第三暗影小队恰在此时赶到,也不废话,他们直接突入了战场。
这群来自古蒙的战士们真的不适合做暗影工作,但让他们抡起战剑斧头,与人搏命,却都是一等一的好手。
再加上阿蒙的强力主攻,只是一个照面,就差点把巡逻卫兵给冲散了。
不是所有的巡逻卫兵都如凯尔玛的城卫兵那般彪悍精锐,这些老油条们已经习惯了敲诈勒索,仗势欺人,真要让他们与人搏杀,可就是难为他们了。
只是,这一场战斗的声响终于引来了金斯利家族真正的精锐队伍,一群全副武装的彪悍战士从街角出现时,也预示着这一场暗战,最终演变成了双方数十人的械斗。
也是在这里,阿蒙遭遇了一名强悍对手,那是一位身高过两刃五,似乎有巨人血脉,全身板甲的高阶战士,拖着一把狼牙棒行走时,居然产生了一股恍如攻城弩车破门砸墙时的威压气势,所过之处,几乎无一合之敌。
阿斯克只是一个照面就被砸出去了,巴谷伦也没挺过三招,这还是他仗着灵敏轻巧,快速移动的结果。
阿蒙一看情况不好,也不废话,直接提起牛角战斧,鼓荡体内龙力,就是一记正面冲锋。
面对这种敌人,这等战场,只有最快最迅速的结束战斗才是最好的选择,而阿蒙,也不觉得自己需要避让。
轰!
一次碰撞,轰鸣响声中,巨大的反震力逼迫着双方都在倒退,脚下砖石的地面破裂出一个巨大的凹坑,四周的战士甚至在冲击波中站立不稳。
可没等他们喘过气来,烟尘中,阿蒙和那高大壮汉几乎同时狂吼着发力,再次冲锋,碰撞……
轰!轰!轰!轰!轰!
足足连续十三次的冲锋和撞击,牛角战斧和狼牙棒的金铁交击声几乎化为实质的音波,震破耳膜。
四周的地面和房屋墙壁已经在冲击中七零八落,鏖战的双方战士更有不少实力较弱的,已经痛苦倒地哀嚎。
这就是高阶战士的破坏力,单纯的肉体开发到了极致的力量,在小范围战场上堪称人形绞肉机。
当烟尘缓缓飘散,显露出阿蒙和壮汉的身影。
阿蒙半跪在地上,嘴角咳出血来,他手中牛角战斧已经卷曲了锋刃,身上大大小小有十多处狼牙棒倒刺划出来的伤痕,虽然不深,但看起来很是骇人。
而那壮汉也没好到那里去,他虽然还是站着,但狼牙棒已经秃了,上面的精钢倒刺全部被折断,棒头都是被削去了一块。
他身上的伤势看起来到是不严重,但整个身体却止不住的颤抖,那是剧烈且高速的撞击后,反震的力量在他身体内回荡,带来的颤动。
他可不像阿蒙,体内有浑厚的龙力,能最大限度抚平震荡带来的伤害。
阿斯克在地面上抬起了头,只看着场中情况,就露出目瞪口呆的表情,他虽然蠢了些,但不是傻子。
此时,他脑海中转的念头就是,如果阿蒙这也算是北地有名的废柴,那么所有的高阶战士都可以去吃~屎了。
巴谷伦吐出嘴里的灰尘,他深深的看了看四周场景,又忘了眼阿蒙,仿佛想刻印下什么。
“走,快走!”
只是一个停顿,他就反应过来,不管不顾的冲来,乘着对方无余力追击时,抱起阿蒙转身就跑,而阿斯克则提着晕晕乎乎的小罗格,跟在后面。
再就是第三暗影小队,只要是活着的,也都跟着后面跑了。
金斯利家族一方,也不是没有人想追,但看着站立不动,一脸狰狞痛苦的雷恩斯队长,他们也都放缓了脚步。
至于巡逻卫兵,他们只要脑袋没被门挤了,就不会去追。
这一战,也是阿蒙在城内遭遇的最后一战,就和巴谷伦分析的那样,只要将金斯利家族打疼了一两次,他们自然会衡量得失。
而这
一战也确实吓了金斯利家族一跳,他们自家人知自家事,雷恩斯的实力,他们比谁都清楚,原本让他出手,只是做个压阵的,谁能想到居然会拼到如此程度。
也是这时,他们才开始真正开始正视这群佣兵,而关于阿蒙这位荒野独行客的各种信息,也源源不绝的被他们获取。
当然,这些都需要时间,而时间,也是阿蒙需要的。
巴谷伦准备的据点在西城区和南城区的交界处,临近城墙的某个仓库中,在这里,已经有准备好的物资,狼兽幼崽和接引人员。
也就在阿蒙目瞪口呆中,他们拉开了一处黑洞洞的暗道,在巴谷伦的带领下,他们通过暗道后,居然跨过了城墙,跑到了城外。
而在城外,已经有人准备好了三匹六足角马,在巴谷伦和阿斯克的挥手道别中,阿蒙和小罗格一人一骑,就沿着驰道,冲进了夜色中。
这一系列的逃生手段,利落的难以想象,显然也是巴谷伦早就谋划好的,也不专是为了阿蒙,而是作为暗影的必备后路。
此等后路,用过一回也就作废了,不过以阿蒙和巴谷伦短短一天的接触,他觉得这个满是心眼,都不像是古蒙人的胖子绝不会只留下这一条逃生后路。
夜色下,荒原悠悠的冷风一吹,马匹上的阿蒙总算是缓过劲来,和那彪悍战士一战,时间很短,也并非决死一战,但论起激烈程度却不逊色。
正面硬钢的十四次,说来对战技没什么花哨变化,但对体魄,对力量掌握,对身体承受能力,对临战的心态都是极大的考验。
这一战,也让阿蒙有些膨胀的心彻底沉淀了下来。
反省自身,从就职龙骑士开始,他走的路太顺了,修行的顺利,战斗的顺利,都让他以为自己已经是同阶无敌了。
他忘了高阶战士是一个跨度很大的阶层,从初入到巅峰,再到走上传奇之路的半步传奇,跨度大的难以想象。
同为高阶,其实力差距更是可以天壤之别。
而他,骄傲了,也渐渐失了敬畏之心。
今夜,只是金斯利家族派出的一个护卫统领,就和他拼了个两败俱伤,而这只
是一个城市内的一个家族,一个家族内的一个护卫统领罢了。
世界何其大,强者何其大,若是没了敬畏,没了精准的自我定位,他迟早会惹上真正的强者而不自知。
到那时,才是真的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是夜,阿蒙带着小罗格一刻不停的狂奔,在毫不顾惜六足角马体力的情况下,与清晨时分赶到了奥尔迪安城的边境小镇。
二人并没有进入小镇,只是短暂的休息后,整理下物资,就绕过小镇,进入了蛮野荒原。
这也是阿蒙在离开凯尔玛两个多月后,再次踏上了回家的路途。
他离开凯尔玛城时,还是春寒料峭,万物复苏的时节。
他回去时,有些匆忙,但荒原上已经暖风徐来,满眼苍翠。
……
这一夜,奥尔迪安城的西城区终究是难以宁静的,也就在阿蒙和小罗格在旷野上狂奔时,那原本的属于小罗格家的房子内,再次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没错,没错,就是这里,我闻到了魔鬼的味道,这里到处都是。”
“呵呵呵,又有愚蠢的凡人妄图打开那本书,从而被吸干了生命,只是,那本书又被关上了。”
“我,我又慢了一步,见鬼,为什么每次都是慢了一步?”
“是谁?到底是谁拿走了我的《魔鬼的封印之书》,还给我啊?!”
这人神经兮兮的鼓囊了半晌,在确定又是一无所获后,越发暴躁了,他愤怒的咆哮,手中法杖重重的砸在了地面。
一股无形的波动瞬间横扫整栋建筑,仿佛什么都没变,却又仿佛什么都变了,只是当这不速之客消失在一阵电光闪烁后,整个房屋就好像砂石般轰然倒塌。
若是有人细看,整栋房屋内,无论是岩石构造的墙壁,还是木头打造的家具,破碎的居然找不到一块比婴儿拳打更大的。
而这残骸之下,老猎人已经被埋藏,或许很多年后,当所有人都忘了他时,他存在与这个世界的一切痕迹,都会被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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