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穿书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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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以霜我都说了我只把你当弟弟,你能不能不要缠着我?”娇小漂亮的少女一边叹气一边叉腰,继续劝道:“你现在才十八,我都比你大了五岁了,你还天天跑到我上班的地方闹,你让别人怎么看我?”
少女是典型的南方姑娘长相,温柔婉丽,楚楚可人,她的双肩披着柔顺的黑色长发,穿着白色长裙,上半身还套着米色的毛衣外套,漂亮纤细的双腿踩着一双白色帆布鞋。
她面前是一个长相精致,唇红齿白的矜贵面瘫小少爷,他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头戴式耳机,细腻白皙的皮肤像上好的白瓷,漂亮睫毛又长又翘,好似小扇子般,头发和瞳孔像鸦羽般漆黑。与他那双漆黑的双眼对视,还会让人感到格外的不舒服。
名叫秦以霜的小少爷皱了皱眉头:“宁宁姐,我喜欢你,在追求你,给你送吃的怎么叫闹呢?而且我也买了你同事的份,不会叫你难堪。”
林夙就是在这种尴尬气氛中夹缝求生,他站在少女的左侧,表情还是十分的迷茫。
他不是死了吗?这是什么情况?怎么睁开眼睛就站在这种疑是情侣吵架的场景?还有秦以霜是谁?这个名字还有点耳熟,是什么熟人吗?
没等林夙消化完突发的情况,少女便伸手抱住林夙的右臂,急道:“秦以霜,我不会喜欢你的,我喜欢的人是林哥!”
林夙:“……”什么情况?他有种不好的感觉。
冰冷的视线像毒蛇一般从少女的身上转移到他的身上,少年冷冷地盯着他,让林夙不舒服地抽了抽眼角。
他都不知道哪里得罪对方,很明显他只是拉出来被妹子炮灰的。
持续的沉默注视让林夙难受得膈应,他是个比较自我的人,有时候想法跟不上行动,感受到另一只空余的还抓着什么温热的东西,他不高兴地皱着眉抬起手朝秦以霜的脸上砸去。
温热的奶茶砸得秦以霜措手不及,塑料的盖子飞了出去,奶茶连带杯底的珍珠全齐刷刷泼在秦以霜的脸上,少年狼狈又迷茫,最后在香甜的奶茶气味中恼羞成怒。
秦以霜:“……”
少女:“……”
还没流
干净奶茶顺着秦以霜光滑的下巴滴落,整个白瓷的少年脸颊气得通红,像只小豹子似的咬着牙,死死盯着林夙,像是在忍受莫大的耻辱。林夙看见了他手背上暴起的青筋,感觉秦以霜现在像一只待发的箭,再稍微刺激下就要冲上来打他。
林夙挑了挑眉,作为一个孑然一身的人,他还真没怕过谁。
少女在这异样的气氛中扯了扯林夙的衣角,踮起脚尖在他耳边小声说道:“洛哥,他是秦家最小的少爷,最得宠那个。”
林夙:“?”所以?
少女继续跟他咬耳朵:“所以不是我们一般老百姓得罪得起的,懂了吗?”
林夙望着少女陌生的脸,没理解她说的话,因为他好像从来没听过什么秦家,也不认识这个跟他说话的少女,他心中隐隐有了一些猜测。
暂且不管现在是什么情况,林夙认为在陌生的环境中他有必要服一下软,因为听少女的语气,对方的身份还挺贵重难缠的。
秦以霜气得发抖,却还要在喜欢的女孩子面前故作矜持,当他看见心爱的少女跟一个男人窃窃私语时,更是气得不打一处。只看见那个被少女称作“林哥”的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面巾纸,讨好地递给他:“给。”
伤害不大,侮辱性极强。
秦以霜:“……”
秦以霜气愤地扒开不知道什么时候围观起来的人群,难以忍受黏糊的奶茶粘在脸上,长腿跨上停在一旁的霸气外露的机车,一言不发就走了。
临走前,他恶毒的看着林夙,像是要把他的样貌刻映在他脑海里。
林夙没在意,他将那张皱巴巴的面巾纸揣回口袋,心里想着这个面瘫小孩真不好伺候,话不说,就喜欢瞪人,眼珠子跟要掉出来似的。
“哎,多谢你啊林哥,要不是你我可能会被他拉去吃饭了。”少女把手从林夙的胳膊里抽出来,伸了个懒腰,漂亮的小脸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那帮人就是怂,哼,就怕得罪他,还好还有你帮我,走,我请你吃饭!”
她挺烦秦以霜的,怎么也甩不掉,把林夙带过来就是为了应付秦以霜,那小孩粘她,脾气倔,她
怎么也拒绝不掉只好把林夙带过来,冒充她的男朋友,好让这个小孩完完全全的放弃,别再搞什么追求了,搞得她现在老被戏谑勾搭有钱的小朋友。
少女由衷道:“但是林哥你也真的是厉害,我只是让你稍稍得罪他,帮着我拒绝他就行了,你倒好,直接把奶茶泼他脸上,还拿废纸侮辱他,不愧是你。”
但是林夙的重点在另一个地方:“我不会没钱吗?”
为什么他作为一个大老爷们居然要让女孩子请吃饭——这好么?这不好。
少女惊讶道:“难道你中彩票了?”
林夙:“……”原来他是真的没钱啊。
就目前所得的信息,林夙已经完全断定自己搞不好是穿越或者重生到另一个身上,因为在他的脑子里,清清楚楚地记录着那个巨大花盆砸下来痛得要死的事实,他觉得他有毛病的大脑还不至于混乱到对生死的认知错误——要是真能活下来,他现在已经站在吉尼斯纪录的领奖台上了。
林夙呆呆的看着自己的双手,他觉得有些滑稽可笑,像他这样的人居然还有重来的机会。
少女看他的样子,还以为他还因为母亲的逝去而悲伤,大气地掂着脚揽着林夙的肩膀,一副好哥们的样子:“林哥你也不用太伤心了,伯母在天之灵知道你这样也不会放心的,之前伯母还让我不要让你到处借钱给她治病,她想你过得好好的。再说了,有什么困难的,就跟我顾宁宁说,我一定竭尽全力帮你。我俩从小一起长大,谁跟谁啊。”
顾宁宁?秦以霜?
林夙猛然惊醒,他记得他之前点了广告看过的一本什么总裁的书,女主就叫做顾宁宁,而有个下场凄惨的配角叫做秦以霜。
但是他看得随意又到处跳大段,只模模糊糊记住几个片段——
一个是女主借青梅竹马的哥哥来拒绝秦以霜,然后倒霉的竹马哥哥被恼怒的秦以霜杀死了,还有一个是爱而不得的秦以霜绑架了女主,最后悲惨的死去。
那他现在是穿到书里来了?还是那个准备要领盒饭的竹马?
林夙皱了皱眉头,他觉得现在不好,很不好。
竹马只是
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炮灰而已,刚出场就死了,可能因为他的代入让这个角色有了合理的逻辑,拥有了名字。
现在有几个问题很重要:第一他随性惯了,他不乐意接受他人设定的框框条条约束自己,就因为被设定成这样所以他就要按照这样的的剧情走?谁规定他刚穿过来就要死?第二,他对竹马的经历一无所知,待会还得在顾宁宁身上套套话,第三,这个是很关键的一点,他不太喜欢那个瞪人的小孩,他想让他死,他偏不死。
他对活着没有太大欲望,但是骨子里天生有一股被压抑已久的反叛精神,这种精神迫使他不愿对命运妥协,正如同前世对母亲叛逆那样,现在他也想翻出一点水花。
说白了就是贱,自己觉得不舒服就要跟人唱反调。
“林哥?回神啦!”顾宁宁举起手在林夙眼前晃,“要吃什么?”
林夙回过神来,不着痕迹地微微疏远了少女,他不太喜欢跟人接触得太近,这会让他感觉有些生理的不舒服,而顾宁宁从头到尾都离他太近了。
他学着顾宁宁的笑,说道:“既然是你请客,那你来做决定好了。”
顾宁宁想想也是,挑了附近的一家火锅店。
顾宁宁虽然长得温柔婉丽,像个大家闺秀,性格却相当的活泼开朗,她把毛肚放在辣锅里刷,小嘴辣的通红却还在喊着没有啤酒没有灵魂。
这种巨大的反差还挺有意思的,林夙想。然后他不经意的套话,顺着话题聊到自己的身上,顾宁宁对他没有防备,大着舌头将林夙想知道的全部交代得干干净净,还吐槽了他这具身体的二姑妈一把年纪了还想要二胎给大女儿养。
林夙整理一下顾宁宁话里的信息,得知这具身体年幼时父亲就出了车祸,肇事者跑了,原主跟母亲相依为命长大,还要防备着对他们母子虎视眈眈的亲戚,在困境中只有顾宁宁一家心好时不时接济一下。
终于好不容易含辛茹苦地把儿子养大了,母亲却得了绝症,原主把房子卖了,有借了一大笔钱,给母亲治病却是杯水车薪;自从知道原主母亲病了,房子又卖了,亲戚们都对他避如蛇蝎,
现在原主母亲也死了,欠了一屁股债的原主彻底成了孤家寡人。
林夙感叹,这是什么绝世倒霉蛋啊。
所以现在接管了这具身体的林夙口袋里不仅只有几百块钱,还被迫住在一个狭窄的出租屋里,更惨的是还欠了一屁股债。
还行。晋级倒霉蛋的林夙苦中作乐。
两人聊了很久,顾宁宁属于话匣子打开就停不下来的类型,直到聊到天黑,吃的也差不多了,顾宁宁才有些醉醺醺地说道:“林哥,有事千万别自己抗,告诉我我能帮就帮。”
林夙嘴上应着,心里却叹气,一个小姑娘能帮什么啊。
乘了顾宁宁的情,林夙便将她送到家门口,顾宁宁到了门口使劲挥手让他一路小心,他背对着顾宁宁摆了摆手,示意他听到了,让顾宁宁赶紧回家。
林夙融入夜色里,这座城市到处灯火通明,繁华热闹,他却用着导航像一缕孤独的幽魂寻找着他的归宿——那个狭窄破烂的出租屋。
走着走着,林夙停着下来,他的直觉向来灵敏,就算换了个壳子也不例外。
林夙在附近绕了几圈,途中还拿出手机搞自拍,质量并不好的手机镜头模糊的映照出林夙的身后一直跟着一个鬼鬼祟祟的黑衣男子。
这人傻也是真的傻,就这样像愣头青一样跟着他,连遮掩也不遮掩。
林夙心中有了主意,又绕了一个圈来到一家便利店门口,指着一个牌子的烟跟老板说道:“给我拿一包。”
刚好他烟瘾有些犯了。
趁着老板拿烟,林夙清楚的借着玻璃门的反映看见那个跟着他的愣头青。
这个傻逼还不知道他已经被发现了,正悠闲地手插裤袋,装作若无其事的路人样子站在玻璃门旁边,还拿出手机假装打电话。
林夙交了钱,接过烟,站在门边用廉价的打火机点燃,眯着眼睛吸了一口,有点不舒服的咳嗽起来。
果然,价格便宜的劣质香烟都挺呛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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