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雨漫漫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2章 便宜儿子是校霸,调教从娃娃,重生八零,二嫁最猛糙汉,秋雨漫漫,po18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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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贱人手里有钱,你尽管夸大了病情,狠狠宰她一顿。”

这是徐国胜来之前,肖淑芳交代他的话。

怎么听着不妙啊。

“文青,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尤其你现在一个女人带着孩子,万一有个好歹的话……”

徐国胜苦口婆心劝道,像一个慈爱的长辈关心道,“我看你也不容易,药你先拿着吃,回头身体好了,你再把钱给我。”

面对如此大爱无私的大夫,要不是文青遇到莫少华,得知这是致命的药,估计这会儿,她早就感恩涕零接受了。

“我没钱……”她脸色纠结,喃喃自语道,“算了,等我有钱再去大医院看看吧。”

见她有些动心,却迟迟不肯掏钱,徐胜国紧绷的脸现出一丝裂缝,露出吃“翔”的表情,咬咬牙,憋屈道:“行了,我跟你也是有缘的,不想你年纪轻轻的就丢了性命,这些药就送给你吃吧。”

说完,他从公文包里掏出四袋中药,强塞到文青的手里。

生怕文青怀疑他的动机不纯,又叮嘱道:“文青,等你身体好了,也有钱了,一定要记得我的好。”——才怪呢。

文青见她不接受他就誓不罢休的样子,勉为其难地收下了,还违心地说了一句:“徐大夫,你真是好人。”

见她拿了药,徐胜国松了一口气,心想着:等你吃了药,到阴间再感激我吧。

“好了,我也该走了。”他摘下帽子道,佝着腰,显得身体更佝偻了。

文青知道他急着去向肖淑芳邀功去了。

想起徐胜国与肖淑芳那隐晦的关系,前世公公江国民去世后,肖淑芳就顺理成章地跟徐胜国住在一起了。

“徐叔,我家婆婆在家时常念叨你的好呢。”文青勾勾唇,眼里闪着一丝怂恿的笑容道,“她还说你是面冷心热的好男人。”

“真的?”徐胜国意外道,脸上露出枯木逢春一般的笑容道。

文青转过身,将眼底的冷意掩去,淡声道:“自然是真的,我婆婆这人,总是喜欢将心事藏起来。”

说完,她走了进去。

徐胜国打了鸡血一样,兴奋地在地上走来走去,立即急不可迫地朝江家走去了。

等他走后,文青拿着布袋子装了一包中药,径直来到平安巷八十八号。

莫大夫不在家。

文青打算离开时,却看到早上送小女孩上学的中年妇人,她此时坐在滕椅上,正畅意地嗑着瓜子,享受着初冬阳光的照耀。

“秋婶,你侄子有本事,接你来享福。”旁边有妇人打趣道,“他条件也不差,你张罗着给他找个伴呗。”

妇人脸上的笑容越发得意,显摆道:“他是个孤儿,我们老沈家就是他唯一的亲人,他没空相亲,刚刚回来又脚不沾地走了……”

文青听着她大言不惭的话,想着她对小女孩粗鲁的对待,心里一阵不适。

回到出租屋后,文青煮了一碗鸡蛋羹吃后,又去加工厂拿了一袋子小灯饰回来加工。

一路上想着今后的打算,先养好身体,在家做一些手工,同时打听女儿的下落。

文青有高中学历,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高文凭的了。

她上辈子为了养家糊口,照顾家人,一直陆陆续续地打着零工,不是做月嫂就是做保姆,等她四十岁时,在当地的家政公司已经有一定的名气。

2005年以前没有“月嫂”一词和“月嫂职业”的说法,是从家庭保姆和家庭护理员转变而来。

八十年代的家政公司是不规范的。

文青想着这倒是一个新风口,可以深耕一番。

“贱人,你敢打大牛,还不给他饭吃。老子这次非要打断你的腿,让你长长记性!”

文青正想得入神时,前面传来一道阴恻恻的声音,江炳权如鬼魅一般,带着两个小混混出现在眼前。

他本来就长得矮小,一脸猥琐相,右脸又涂满药膏,仔细一看,就像是从哪里逃出来的麻风病人。

“江炳权,我跟你再无瓜葛,让开!”文青看到他时,没有丝毫的害怕,反而勾起心里的新仇旧恨,怒喝道,“否则,我就要报警了!”

江炳权中看不中用,可一对三,她没有把握打赢,嘴里说着狠话,却不动声色地往后退去。

谁知,江炳权早料到她想逃跑,让一个小混混堵住去路。

“文青,你毁我容,害得我变得人不人鬼不鬼的,老子要让你感受一下……”江炳权从怀里掏出小刀晃动两下,恶狠狠地盯着文青的脸道。

几日不见,贱人变得好看了。

“江炳权,一切都是你自找的。”文青眯着眼道。

前世她被江炳权毁容后,不仅患上严重的抑郁症,还一度想自杀。养父省吃俭用,又偷偷买血给她凑够手术费,文青去美容院做激光治疗,但是效果甚微,新长出来的皮肤是粉白色的,总有一种割裂感。

幸好她生命中遇到了许多善良的主顾,他们并没有因为她丑而嫌弃她,而且还教会她许多本事。文青也凭着家政技术过硬,服务态度好,在行内口碑相传,如获新生。

江炳权的伤口更大,就算再过十几年的医疗美容,他也恢复不到原来的样子。

文青撒腿就跑,误打误撞跑进一条小巷子。

没想到这是一条死胡同,江炳权带着人堵住去路。

“你们把她捉住,老子要在她的脸上画一个乌龟王八蛋,回头让你们爽一下。”江炳权的目光从文青的脸巡逡到她纤瘦的身材上,不怀好意道,“我都没碰过她,便宜你们了……”

你没碰过她,孩子从哪里来的?小混混们内心不解道。

这时,有人没头没脑说了一句:“我记得她,那天夜上就是沈知诚把她抱走的……”

地痞流氓沈知诚?

这一带的小混混都在他手里吃过亏,江炳权刚出狱不久,虽没见过,也略有耳闻。

文青认出说话的小混混就是抢她钱的陆二狗,当下怕吃亏,只能违心地把沈知诚的名字拿出来当挡箭牌道:“对,我是沈知诚的朋友,你们敢碰我一下,他不会放过你们的!”

“贱人,你敢瞒着我勾引男人!”

江炳权关注的重点不是文青为何认识沈知诚,而是她给自己戴绿帽了。

他脑子一热,挥起刀子就要捅向她!

文青急得避开了,左手臂被刮了一道伤口,一道鲜红的血液喷涌而出。

她吃痛,急忙拿右手按住伤口,警告江炳权道,“江炳权,我跟你早不是夫妻了!”

“我要你死!”江炳权舔了舔刀上的血,面容狰狞,再次扑向文青。

文青眼里闪过愤怒,揪准时机,冷不防地握住他的手,拿头重重地砸向他受伤的脸!

“江炳权,我就算是死,也要拉着你下地狱!”

文青额头上沾染了血与药膏的液体,像个女疯批一样,阴冷笑道。

“你们还愣着做什么,把她捉住!”

江炳权痛得哇哇大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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