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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媳妇总要见公婆,侯秉忠一手调教的新军,哪怕他自己再如何不满意,也有要派上战场的那一天。
毕竟,已经操练了六个月。
在这六个月的时间里,除去掉这一支新军,洪州城原本的厢军也出城剿过几次匪,规模都不大,有的时候是几十人的规模,有的时候则是一两百人。
人数少的时候一出城往往便是全军覆没,而人数多的时候就很难发现土匪的行踪,只捕捉到一次,抓住两个落单的,带回了首级。
“审讯出什么没。”
看着案前这两颗血淋淋的人头,胡显有点犯恶心,赶紧拿绸布盖住,看向侯秉忠问道。
“据其自称,乃是从建州一带流窜来的,人数大概有一百五六十人。”
“就这些?”
“其他的这两贼便不知道了。”
听到这个回答,胡显愁的扶额叹气:“老侯啊,你得想办法,更要抓紧时间找到这群土匪,而后迅速荡平,这段时间里,城外已有十几个员外人家遭了灭顶之灾,这伙土匪犯了累累血债啊。
更何况,新兵也练了半年多,这半年来的军饷、装备,都是人家骆永胜花钱撑着的,在这么下去,本官也不好再向其开口要钱了。”
“诺。”
侯秉忠领了命,倒也是争气没让胡显等太久,很快就发现了敌踪。
“城东十五里的陈家庄,这伙土匪今晚会去洗劫。”
一身戎装的侯秉忠急匆匆找到胡显,为后者带来了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
“确定?”
“确定无疑,因为末将抓住了一个贼子,此人自称是匪首的义弟。”
“那可真是太好了!”
得到肯定答复的胡显大喜击节:“如此,当速速出城,去陈家庄设下埋伏,咱们也把这群天杀的土匪给一网打尽。”
“那堂尊要不要亲自再审一审此獠。”
“不用,既然侯将军已经审罢了,应是无误。”
侯秉忠便抱拳请示道:“那末将这便下去,将此獠斩首。”
“等等。”胡显抬手喊住:“待死之人罢了,赶等今晚将匪首一并拿下再斩,斩首之日,本官要在城外召集全城的乡绅一道观瞧,好宽全城之心。”
“堂尊想的甚是周到,那兵贵神速,末将就不多留了,这便下去安排。”
侯秉忠抱拳便走,脚下生风。
都不用请示胡显要不要亲往督战,因为问了也是白问,胡显压根就没这个胆子身处一线。
就这般,洪州四个营的厢军,足足两千人踏上了出城剿匪的征途。
一马当先的,便是侯秉忠这位节度留后。
只不过此刻的侯秉忠却是眉关紧锁,心事忡忡。
今日哪有什么土匪劫庄的事,今天完全是因为骆永胜定下的半年之期已到罢了。
就是那个狂到没边的,要以一百军正面撼他两千军的赌约!
这半年侯秉忠是日日想、夜夜想,都想到茶饭不思、食之无味了也没想明白,骆永胜到底能有什么本事,能在半年的时间内,练出一支能够以一敌二十的强军出来。
更何况昨晚见面,骆永胜竟还大言不惭的说了如此一番话。
“一刻钟,一刻钟之内结束战斗,侯叔届时引残军速速回城。”
不仅要赢,竟然还定了短短一刻钟的时间,这、这叫什么事?
侯秉忠的蹙眉引起了身边几名营指挥的注意,有一人开口笑颜询问:“将军思虑何事呢?”
这声问将前者惊醒,忙转移心神,想出托辞。
手执马鞭,点评四周道:“你们看,城东地势平坦,风光尽收,不如城北那般丘谷相连、怪石林立,可以说毫无藏兵埋伏之处,故而本将担心误了知州交代的军令啊。”
原来是为了这事,几名营指挥释然,左右看看,也是无奈叹气:“是啊,周遭尽皆空旷无比,哪有藏身之所啊。”
正看着呢,其中一名营指挥突然眯起了眼睛,惊咦一声。
“怎么了?”
侯秉忠随着此人的目光去看,但他上了岁数眼神难免不济,比不得年轻时候,所以看不真切。
“能是日光的问题?末将好像看到在咱们南侧这尽头,有什么东西。”
该指挥踮起了脚根,但还是看不真着,便拨转马头说道:“有道是小心为上,将军稍待,我前去侦查一番。”
南方少马,加上又都是地方厢兵,不设马军,更无哨骑,竟累得堂堂一营指挥亲作斥候。
这名营指挥催马奔去,侯秉忠起初也没当回事,但心里却猛然咯噔一下。
早前骆永胜说过。
有一个阿拉伯人给他送过三百匹战马!
是骑兵、一定是骆永胜的骑兵!
“全军列方圆阵,立橹盾、架长枪,御骑!”
此刻侯秉忠已是坐不住了,他鞭鞭打马,绕着全军厉喝起来,也就在他的声音落下不多久,早前那名去侦查的指挥已是快马跑了回来,边跑边厉喝。
“敌袭!敌袭!!”
“将军,南侧有骑兵!”
果然是骆永胜的兵。
侯秉忠深吸一口气,此刻知晓之后反而踏实了不少,喝问道:“可见敌数多少。”
“约为一百左右。”
其实没必要问的,骆永胜守信之人,说一百便是一百。
不会多也不会少。
“莫慌,我军两千,列摆方圆阵,莫说一百骑,便是十倍也断然不敢轻易犯我。”
步兵对阵骑兵也不一定吃亏,只要步兵列阵完成,那么当骑兵高速奔驰撞上盾墙枪林的时候,所谓的雷霆速度反倒会成为害死他们自己的元凶。
好歹也是操练了半年,成阵的速度并不慢,前后不过半刻钟,两千人就大多就位,虽然阵容松松垮垮,不过勉强之下也开始扎驻第一道盾墙防线,只待长枪兵一就位,阵型就算是成了。
但是此刻,这支骑兵也出现在了侯秉忠的视线中,让后者顿时倒抽一口凉气。
这是什么鬼东西?
骑军侯秉忠不是没见过,一些兵书图录也有插画文字的表述,唐朝的重骑兵、轻骑兵,草原人的游牧骑都见过,可这一种,侯秉忠还是生平第一次见。
人马具装,只露出四只眼睛,而战马所戴的马盔额上,还多出了一截空心的圆形底座。
最奇怪的,便是每匹马的马甲上铸有铁环,马与马之间,以铁链穿环而过,十骑连做一个整体。
战马之上的骑手,亦是重甲全身,手中只拿着一杆长不长短不短两尺左右的,矛?
非矛非枪,反而更像是一根由粗变细的锥子。
最前端不过筷子般粗细,到了尾部,已如少年手腕般。
这种兵器如何挥舞使用?
很快侯秉忠便知道了,这支怪异的骑兵在临近他所在方阵一里左右的时候停下,马上骑士齐齐将手中那铁锥底部,插进了马盔外探出的那圆形底座之中一拧。
一个长长的尖角就出来了。
战马成了独角兽。
而后这些骑兵抽出了腰间的横刀。
日辉洒在刀身之上,竟瞬间宛如活水一般流动,倒映出多彩之色。
全是极佳的钢刀宝刀!
可此刻的侯秉忠已经没有心情去赞许这些神兵利器了,他的汗毛早在那独角形成的时候便立起,一股子寒气自脚后跟直上天灵!
本就是人马具重甲,一骑便少说也有千斤左右,而今十骑相连,高速奔驰之下,那是何等的冲击力?
而且十骑相连,临阵之前时便是有一骑怕了想停,也绝不可能停下来。
一旦撞入阵中,那么这十匹马头前的钢锥,就将成为天底下最可怕的兵器!
虽然侯秉忠不懂什么叫质量加速度,但他也知道,哪怕是驿马跑起来,都能把人生生撞死,何况这么个玩意!
他的方圆阵,能挡住吗?
“轰咚咚咚咚咚!”
不是熟悉的呱哒哒马蹄声,当仅仅一排十骑并行冲刺而来的时候,响起的声音,竟已疾雷闷鼓一般,又如擂锤,声声砸在侯秉忠及下两千人的心上。
无数双眼睛中这一刻都露出了恐惧。
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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