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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七、爬上屋顶看月亮

林叔也是个黏腻型人格,一直和我絮絮叨叨要破案的事情。我只好耐着性子,为了把酱肘子吃完,就听他说话。其实,他来给陈大元做护院时间也有三年了,“陈老板不能说好人,但也不能说坏人。就是个一般人而已。”

聊起了陈大元的故事,也不算很特别。除了之前我们知道的财富积累和两国之间的货物倒卖之外,说是陈大元有时还会去捐一些寺庙之类的,求平安。人是好人,买卖做得也大,很多人依靠他生活。现在这个样子,让很多人都感到很慌张,不知道未来要如何。

这些我大致都听过了,卷宗也简单看了看。所以,对于林叔又说了一遍,也没有太多表示。随便应付了他几句,就又回去睡觉了。

一连两天,我也没出门,就在屋里睡觉。陈一陈二说肖不修和燕捕头这两天一直在外面闲逛,也完全没有去破案的意思。这两人吃吃喝喝,还买了不少东西,已经装了一个马车了。

我按按了自己的胸口,又喝了口冷水,才说道“大人辛苦的,休息一下也是好的。”

“那咱们要出去转转么?”陈一试探地问道。

“去哪里转?”我问道。

“不知道啊,但是,不是要破破案子么?”陈一说道。

“林叔这两天也来您这里问问状况,很是焦虑。”陈二也补充道。

“老姜头哪里有什么发现么?”我想了想,也真的没有什么线索了。

“他刚回来,你要不要见一下?”陈一说道。

“县衙?走。”我穿了便衣,没有很招摇。只是带着陈一陈二步行到了县衙文书处,老姜头他们已经换好了衣服,正在喝热茶。

“小七大人!”这群人给我行了礼,我赶紧说道“不用不用,我就是来看看,问问有什么线索?”

老姜头正要给自己再倒一杯茶,我直接过去拎起了茶壶,帮他倒好。顺道也给自己倒了一杯,尝了一口。味道太浓了,甚至开始发苦了。

“小七莫要喝这个。”老姜头直接夺过了我的茶碗,从怀里掏出了一棵草,“你现在喝些热水就好了。明日我让徒弟处理一下这个,这是石斛,泡水喝很好的。你是不是又吃了大肉?又不运动,现在的脸还是有些浮肿的。”

“这么明显?那我还美不美了?”我赶紧摸了摸自己的脸,略略有些担心。

“美的美的,但是可以更美,对不对?”老姜头对我还是挺随意的,其实我都是他孙女辈的人了,他若是倚老卖老,我都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的。

老姜头带着其他仵作们在云岳山转了转,在发现碎尸的地方很仔细地查看了一下情况。这里并不是普通人的墓葬之地,所以首先就可以断定这是个埋尸现场,并且很可能是凶案现场。也就是说,有可能是在这里将尸体砍碎的。但是,这个尸体埋的时间应该至少有半个月了,所以开始发出了腐臭的味道。

野猪闻到了浓郁的腥臭味,所以来到了案发现场,从本来埋得并不深的地方将碎尸翻了出来。当时有猎户听到声音不对,赶过来看了看,又正好遇到燕捕头进山,才会让他们见到这样的场景。

“为什么是第一案发现场?”我好奇地问道。

“地面上看起来已经被野猪和人的脚印踩得乱七八糟了,但是依然可以看到血污很多,也就是说,这人流了很多血,几乎就是全身的血都流在了这里,和泥土混合在一起,才能够形成如此浓重的血腥味道。”

“人头呢?手掌呢?”我继续问道。

“这个都没有找到,并且的确是仔细找了附近五百米的位置,都没有发现。”

“野猪会不会把脑袋叼走了?”

老姜头笑了起来,“你以为人头好吃么?野猪不会吃的。”

“那手掌呢?”

“仔细看过了,也没有。所以说,这埋尸体的人就是想掩人耳目而已。但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倒是让人起了怀疑之心。”老姜头微微一笑,那种老神在在的样子,也是挺让人放心的。

“还有其他的发现么?”

“这个位置看起来还是很偏僻的,一般猎户和采药的人不会去。所以说,这个人或许是对云岳山很熟悉的人,或者说是经常进山的人。”老姜头的判断。

“神武县的人对云岳山应该都很熟悉的吧?第一是距离很近,另外一个如果要是出门,特别是往西边走,就都是要去翻越云岳山的,对不对?”我在脑海里勾勒了一下神武县的方位图,应该也只能是这样解释而已。

“差不多吧。”老姜头又喝了一口热茶,站起了身,“也就这样了,我能做到的也只能这么多了。剩下的,就要看你们的了。”

“咦,您也是这么帮燕捕头的么?”老姜头居然不参加破案过程,只是做个尸检报告。

“对呀,我还能做什么?那些破案和分析的事情都是你们做的,我负责的就是把我这一块做好就成了。”

“倒是也挺有道理的。”我点了点头,“那咱们去吃个饭饭?”

“不吃,我要回去睡觉了。”老姜头还真是挺有个性的。但我也不会生气的,因为我也不想和他吃饭。随便客气一句就好了,何必认真。

从县衙出来,我站在大街上看了看,实在是不知道去什么地方。最后,只好说“要不,咱们去花魁楼看看吧。”

陈一陈二齐声吼道“不可以!”

“为啥?”

“那是莺莺燕燕的地方,你去不合适。”陈一那表情,还真是可爱。

“不是说,袁三是从花魁楼跑的么?我们也去看看呗。省得肖大人说我不干活,老睡觉。”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看起来比较周正和正派。

“哟,小七,你在这里?”有个男人从街角转了出来,看到我也是满脸的喜悦。他今日倒是男子的打扮,剑眉朗目,看起来很是英挺。

“您哪位?”我好奇地问。

这人明显被我的问题气得踉跄了一下,然后才说道“我是程青衣呀!”

“哦哦哦,你穿上衣服,我都不认识你了。”我很老实地回答。

“肖小七,这话说的,怎么这么别扭啊!”程青衣满脸黑线。

“哦哦哦,我说错了,你换上便装之后,我都不认识你了。”我眉开眼笑起来,“本来我觉得你扮相就很美了,没想到男装也是美男一个,我很喜欢呀。”

“啊呀,这个夸奖我很喜欢,就是太露骨了,咱两可以在房间里偷偷说嘛。”程青衣居然脸还红了那么一点点,看起来更是可爱了一些。

“成,咱两去花魁楼吧!找个房间,开心一下。”我很豪气的。

程青衣完全没想到我会这么说,一点都不潇洒了,直接扶住了县衙门口的石狮子,瞪大了眼睛问我“肖小七,你要去哪里?你要我和你去哪里?”

“花魁楼呀?”我摸了摸兜里还是有银票的,“听个曲儿,喝杯茶,还是可以的吧?”

“那你知道那里是什么地方么?”

“知道呀。”

“人家不欢迎我的,因为我长得比他们家的姑娘都美。人家也肯定不会欢迎你的,因为你是女的。”

“没关系,大爷有钱。开门做生意,干嘛不做我的生意呢?”

“要不,你让肖大人去一下,咱们跟着他,应该还是可以的。”

“那不成,肖大人比你美,应该也是进不去的。”

“肖大人是南厂都督,官职吓死人,就能进去了。”

我已经不想和程青衣再瞎说八道了,直接抬腿就走,反正也都不远,都别拦着我,我定要去的。

------题外话------

晚一点,把字补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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