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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得到亚伯特没受到伤害的阐述,和他的亲自确认后。
特伦斯这才确信是一场误会。
特伦斯的古怪举动令亚伯特感到莫名其妙。
但同时也让亚伯特确认了件事:对方似乎是在忌惮李洛斯?那么,这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亚伯特边穿上之前由于检查而脱掉的衣物,边对特伦斯道:“警官,您保护民众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要我当人面脱掉衣服裤子什么的……我也是要脸的人啊。”
特伦斯立刻鞠躬表示歉意:“抱歉先生,这一切都是为了您的安全着想,而保护民众是作为一名警察的职责。”
“警官先生。”亚伯特把衣服穿戴好,重新坐回沙发上。他看向特伦斯,“对于你的尽责我很感激。但你平白无故怀疑李洛斯,是不是有些过分了?
我是受到李洛斯的帮助,才住在这里。你这种做法,是在暗指李洛斯是不值得信任的坏人吗?”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特伦斯摆手,赶紧解释。
他可不想平白无故被人扣一顶帽子。
亚伯特严肃道:“警官先生,我想你解释的对象不该是我,而是站在你身后的李洛斯先生才对。”
特伦斯转过身,对李洛斯鞠躬:“非常抱歉,李洛斯先生。”说完,他直起腰背,缓慢地抬起左臂,用食指和拇指揉按着太阳穴,向李洛斯解释起来:“因为我对恶魔之子的事有些神经过敏,这才做出如此失态的举动,实在是非常抱歉。”
“恶魔之子?那是什么东西?”
亚伯特好奇询问。
“天生拥有红发的人,便会被称作是恶魔之子。他们是灾厄与不幸的象征。”李洛斯帮特伦斯回答了这个问题。
亚伯特:“……”
不是,咱们能讲点科学么?
“我曾经接触过不少有关恶魔之子的事件,也亲身经历过数件案子。那些惨死的受害者全是拥有魔鬼发色的人,他们有的被撕扯掉头皮、有的被钝器敲打断骨骼、有的被斧子拦腰砍成两半……
至少在我所知道的案件中,也存在于恶魔之子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案例。据
说那位“恶魔之子”生活落魄潦倒,后来被一家好心人收养,这才有了短暂的避风港。
但事实上,那家人并没有安什么好心。
他们不怕、也不忌讳恶魔之子。
可他们最终的目的是:成为恶魔之子本身。
他们将恶魔之子囚禁,每天吸食恶魔之子的血肉。想要借此把‘肮脏’的人类血液替换掉,成为真正的恶魔。
最后,等我们寻找到那位恶魔之子时,他已经奄奄一息。他身上的肉被割得仅剩下一具骨架,透过胸膛的肋骨,还能看到缓慢跳动的心脏……”
话音落下,特伦斯刻意地看了眼亚伯特。
他之所以担心亚伯特不是没原因。
换做任何一名警察在看过李洛斯解剖羊的场景后,肯定也会对其心生警惕。这也是他作为一名警察的条件反射。
假设,李洛斯对亚伯特抱有恶意。
他不会天真的认为亚伯特能逃过对方的魔爪。
就在他认为亚伯特在了解这些真实事件后,会对李洛斯心生警戒,甚至会被吓得脸色苍白时。
他却发现亚伯特脸上没有任何变化,甚至还对这件事挺感兴趣,仿佛这一切与他无关。
但事实上,确实和亚伯特关系不大。
亚伯特清楚李洛斯的身份,所以没必要担心李洛斯会吃他。何况,他们现在还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准备去大赚一笔,哪有时间浪费在这种无聊的事上?
特伦斯完全搞不懂这位拥有魔鬼发色的青年在想什么。对方表现出的反应,也超出了他的预料。
“亚伯特先生,你完全没意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特伦斯紧皱着眉毛看向亚伯特。但见对方一点都不在乎他的话后,他也只好放弃,毕竟没谁乐意一直冷脸贴热屁股。
再次向李洛斯为之前发生的事诚恳道歉后,特伦斯便转身告别。
亚伯特扒在窗户上,在确认特伦斯离开后。他看向李洛斯问:“洛斯啊,那位警官也能听到五十米范围内的动静吗?”
李洛斯耸耸肩:“不能,卫斯理警官只是例外。”
得到李洛斯的肯定回答,亚伯特抬起食指点点太阳穴,
语气随意:“那位警官脑袋是不是有……”
“但红发在这里遭受歧视也是客观事实。”
李洛斯打断他,“我建议你改变下发色比较好。”
“那你有办法么?”亚伯特满怀期待地看着他。
“你不说你有那什么半知全能的力量吗?”
“你要什么颜色的?”看在亚伯特提供信仰的份上,李洛斯没有拒绝对方的请求。
“你看着办,我相信你。”
亚伯特虽然对发色不在意,但没谁会介意能少些麻烦。
李洛斯突然回想起曾在人类社会听过的一句话。
-要想生活过得去,头上就要有点绿。
“好了。”李洛斯打了个响指。
“啊?什么好了?”亚伯特一头雾水地问。
李洛斯没过多解释,他拿出面镜子递给亚伯特。
然后,亚伯特就看见镜子里倒映出的身影。
-顶着头绿发的自己。
……
李洛斯并没有对亚伯特说好制作自行车,最后却变卦制作香水的这件事感到生气。
就像亚伯特所说的,香水是一项暴利行业。
但香水行业上的竞争,比从未有人涉足的新型交通工具要激烈得多,也是无法质疑的事实。
不过,这些都与李洛斯无关。
关于香水的制作生产,他交给亚伯特全权负责的。
李洛斯则准备计划自己的下一步。
他打算去弗洛街街尾,寻找那位曾为拿到街尾名额,把女儿送给文森特的卖菜小贩。他想从旁确认文森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男人,是否可以与其合作。
要是文森特真是个十恶不赦的家伙。
他便打消掉在弗洛街街尾租赁店铺的念头。
这不仅是在为自己考虑,也是在为原主考虑。
作为正在被人追杀的前造物主,他无法永远停留在这段时空。他迟早会把身体的所有权归还给原主,这对双方而言,只是一场较为公平的生意。
他所能为原主做的事,便是在离开原主身体后,尽量避免留下太多困扰给原主,让原主能像以前那样生活着。
从华落街区到达弗洛街街尾,步行需
要将近半小时。
要是推着摊子出行,则是需花上一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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