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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出,十一月归。

出门三个月,恍如昨日。

大小战斗不下五十,指点过的人也数不胜数。

夸口说一句桃李满离州,或许都不为过。

回去的路上,没有多耽搁时间,也没有谁拦路打劫,更别说前来讨教武功的。

王予发现,他就适合宅在家里那都不要去。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外面的世界也很危险

一个眼神,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喷嚏,都有可能引来一场无谓的厮杀。

这就是江湖,很多人梦想中的江湖。

只可惜,很多人,很多事,都让他闲不下来,奔波才是江湖的主旋律,而醉卧美人膝真的似乎只是梦想。

落叶飘零,寒风呼啸。

一辆马车孤零零的行走在官道上。

赶车的车夫并不畏惧寒冷,山上依然是一件单薄的长衫。

由于经常浆洗,很多地方的线头,都快松了,穿不了几次,就该换件新衣服了。

头上的遮阳帽,也有了风霜,帽子底下固定下巴的线,早就不知何时掉落了,但神奇的是,哪怕风再大,也不能掀起帽子,露出帽子下面的那张脸。

马车是旧的,称不上破。

不知怎么设计的车轮,无论走过多坎坷的路,车身都几乎看不出摇晃的样子。

车内并不温暖,没有火炉,也没有厚厚的棉被和铺垫。

一个少年手中捏着一柄三寸七分长的小刀,正在雕刻着还不成型的木头。

坚硬的木头,在小刀的转动下,很快就勾勒出明快的痕迹,这是一匹马,只看神韵和外面拉车的马有几分相似。

马车不疾不徐的走着,手上的小刀也在一点点的雕琢着最后的收尾。

一只活灵活现的老马在手上奋蹄疾奔,马车里的少年单凭这一个手艺,就能在每一个地方混口饭吃。

不说大富大贵,小康温饱一点问题都没有。

“还是差了一点。”

尽管有着系统的帮助,让他能够很快的领悟刀中之神,但领悟是领悟,用不出来一切都是白搭。

掌中的老马被内力慢慢地磨成了粉末,顺着手指悄悄地流下,细沙一般堆成一小堆。

这样的小堆他已经堆出了不下三十七个了,每一次雕琢都进步很大,但没有一个能让他满意。

忽然,官道的左侧草丛之中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沙沙沙”

那是脚底和枯草摩擦发出的声音。

来人一前一后,前者年轻,后者上了点年纪,腿脚上的武功不弱,因为每一步踏出的距离都几乎相同。

越来越近了,才听到清晰的呼吸声,压抑的剧烈喘息,如同生病的病人,贪婪的呼吸着最后一口生气。

来人并不是病人,但也不比病人好多少。

满身的血迹,在跑到管道上的时候,脚下再也站立不稳,倒在了地上。

赶车的王钊手中马鞭轻轻一挥,两匹马伶俐的让过倒地的两人,稳稳地拉着马车走过。

行走江湖三个多月,他见识过很多这种情况。

若是刚出江湖那会,一定会下车,想办法救治这两人。

而如今,三个月的时间足够把一块废铁,精炼成一块百炼钢。

救人想多了,江湖上最正确的就是莫管闲事。

只不过有时候,这一条也并不是适用于任何地方。

刚刚走过的马车被拦了下来,拦车的人是两名身穿灰衣,袖口上绣着一朵合欢草的图案。

“怎么了?”

王予刚拿出一块木头,继续雕琢,突然停下的马车,让他放下了手里的活。

“有人拦路,像是合欢宗的人。”

王钊脸色不太好看,他记不清有多久,没有人前来拦车了,都快要走到自家门口了,却出了这么一件事。

闻言,王予掀开车窗的车帘,向外面看去。

不大一会,已经聚集了不下十人之多,这时又有两人从后面大步走了上来。

衣服的款式和颜色都一样,只袖口的合欢花的颜色不同,成淡绿色。

“下车,我们要检查你的马车。”

大步赶上来的两人明显身份不一般,说话的口气与其说是请,不如说是命令。

王予当然不愿意,马车内装着的好东西,只要见到过的江湖人,每一个不眼红的。

财不露白的道理他是最为明白不过。

“让路,不然你们都留下。”

王予强势的答道,他没说不管我们的事,也没说我只是路过,说的多了,人家真当他是一头肥羊吃定了。

领头的那人一阵哑然,道:“合欢宗办事,行个方便。”

“没有方便。”

王予不客气的道,合欢宗是很厉害,只比无相宗差一点,不过他分散的范围太过广泛。

多是青楼楚馆之类的地方&sp;,即便名声再大,也先天弱了一点气势。

王予的修为,由于特殊的功法修炼,一般人很难看出身怀武功绝学。

只有赶车的王钊不加掩饰的内壮境修为,让围着的人多看了一眼。

“老大,多说什么,全杀了再搜查,也不迟。”

同来的另一人,不满做老大的啰嗦,忍不住插了一句。

“上。”

第一个说话的那人,一挥手,身体往后退了一步,围着的五人,立刻抽出明晃晃的短刀。

“哎,都到家门口了,实在是懒得杀人。”

说话间,王予已经推动头顶的活动面板,站在了马车顶上。

寒风吹过,宽大的青袍猎猎作响,手中早就出鞘的长剑,散发出比寒风更冷的寒气。

车顶上的青袍少年,身形忽然之间,走出了五道模糊的影子,都是手持长剑,一跃而下,到了围攻的五人面前。

随即影子又回到了车顶。

这时才有一声惨叫声传出,五个手持短刀的汉子,仰面同时躺下。

眉心一点血痕,还没流出血迹,就被寒风冻成了冰霜。

就像点在眉心的一点红梅,妖艳的绽放。

车顶上青袍少年手中的长剑,剑尖一滴血滴滴落在寒风之中。

被风一吹,飘出一尺多远,落在泥地上,仿佛驿路桥变的梅花落下,被碾碎在泥土里一样。

退出一步的汉子,瞳孔一缩。

这样的剑法,他别说见过,听都你没有听说过。

在楼里,经常听一些江湖人吹牛,谁谁谁的剑法,寒光一闪,人头落地。

那已经是能想象出的最厉害的画面,现在自己看到的是什么?

哪有寒光,哪有人头落地,只有索命的影子,和滴血的长剑。

“抱歉,打扰了。”

那汉子不用想,都知道自己踢到了铁板,武功这么高强的人也看不上他们合欢宗的东西。

实在是自己多此一举,把自己陷了进去,说不后悔,那都是骗人的假话。

“那会,我忽然想热热身,天气还是太冷了。”

王予用自认为最幽默的话,说着最残忍的答案。

剩下的训练有素的汉子们,放弃了躺在地上的两人立刻围了上来。

合欢宗御下极严,统领死了,其统领的手下活着回去,也是生不如死,还会牵连妻儿老小。

所以,哪怕是明知送死的行为,也要上去拼上一次,以此证明自己的忠诚。

“可不可以给我合欢宗一个面子。”

没人想死,有时候却不能不死。

王予没有答应,地上也就多了几具尸体。

“王钊,洗地了。”

王予伸了个懒腰,跳下了马车,刚要转身,继续宅在马车内。

外面风太大,还是车内舒服。

“壮士请留步。”

身后一个脆生生的少女声音传来,王予脚步一刻不停地钻进了马车内。

实在没办法才杀的人,可不是英雄救美,因为通常大概率事件,救美的人,都会惹上大麻烦。

他实在是怕了所有的麻烦,只能选择躲过。

王钊下车掩埋尸体和搜索战利品去了,没有人驾车,只能等着。

刚刚还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两人,现在虽然能站起来了还是有些勉强。

互相搀扶着,走向了王予的马车。

一只白嫩的小手,被风吹得泛着淡淡的红,轻轻地掀开马车的车帘。

车窗上立刻就露出了一张宜嗔宜喜的脸庞,失望的看着闭上眼睛的王予。

“我就那么见不得人吗?”

声音在寒冷的十一月,有种清凉爽心的感觉,如同置身于盛夏,喝着一碗冰凉的酸梅汤。

王予实在忍不住,睁开眼睛瞧了一眼。

只一眼,他就知道再难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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