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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了的动作顿时僵持在半途,心中别提有多惊恐了,没敢回头,却是突然语锋一变,化身舔狗:“其实唐姐这样给我的感觉不错,人长得漂亮也就罢了,心地还特别好。他不想让我们开在这里绝对不是为了自已,而是为了街坊邻居。这种人,在现在这个年代还能找得到几个?”
在林十一鄙夷的目光中,胖了还在继续:“所以,我们要尊敬唐姐,爱护唐姐,不管最后我们谁赢了,都得对唐姐好点。”
“走了。”
林十一直接抬脚,朝门外走去。
胖了忙回过头,然之傻眼,随后暴怒。
“林十一,你个狗贼,我要杀了你……”
……
接下来的一天,林十一和胖了便率先去采购了一些生活用品。
比如,床,洗刷用品,茶桌,电器,家具,以及货架等等。
毕竟,晚上他们是要住在店里的。
一切都是新的,就是收银台,林十一看中的是一套古董似的老家伙,虽然不符合现代化,却也古味十足。
随后,依靠着胖了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二人又找到了红白事物的批发地,并且统计出了需要之物,交了一部分货款,接下来,就只需要坐等货到了,
接下来,二人又来到了广告招牌店。
对于店名这事,二人都想破了脑门,却也没想出个让人满意的名字。
“胖了我觉得,用红白事店这四个字,简单明了没错,可实在是逼格欠缺。”
“那么,你觉得?”
“我觉得,最好的非红白老店莫属了,你想想,红白,也简单明了,老店,隐隐间还有老牌了风范,让人倍感靠谱不是。”
“瞎扯淡。”
林十一突然想起之前自已前两天摆摊跟两位神棍所说的名字,好像正好适合。
只不过,有些字肯定要去掉的。
比如,护佑捉诡门后面的三个字。
于是,这个店最后被决定取名为‘护佑士多店’。
然后在大门处贴上一些风水算卦,红白事物的广告字,就一眼可看出一二了。
不过,也亏林十一想的出来,还士多店呢?
还想顺便卖糖果香烟水酒不成?
干嘛不来个杂货店
弄好一切,已经到了下午,二人回到店里,将店铺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又将床榻茶桌货架等物悉数摆放好,天色便暗了下来。
做完这一切,二人累的坐在新买来的沙发上一动也不想动。
“你们吃过饭了没有?没有的话一起刷火锅喝酒去。”
欧阳笑着走了进来,但是自来熟的很。
“好啊好啊。”
林十一和胖了舔着嘴角应道,中午二人就简单的吃了个快餐,这会,早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要不是欧阳相约,估计二人又是点个快餐应付了事。
“不错嘛,才一天不到,就准备了这么多东西。”
一道笑吟吟的声音在欧阳后面响起,令熟悉声音的欧阳吓得跳起,回过头,手中摆了个比武打架专用的手势。
看着红唇嘴角始终带着笑意的唐诗韵,欧阳没好气的道:“一声不响的,要吓死人啊你。”
唐诗韵神色轻蔑的瞥了欧阳一眼,道:“我可以理解为你这个动作是要挑战我吗?”
“别。”欧阳摆摆手,看到林十一和胖了直愣愣的目光,这才知道失礼丢脸了,忙负手而立,神色高冷道:“没空,哥哥我要请两个新邻居吃饭去。”
说罢,欧阳嘴里又补充了一句:“别想跟来蹭吃,没你的份。”
“哎,我这暴脾气。”
唐诗韵顿时横眉竖眼,双手拉着衣袖,一幅要动手打人的架势。
欧阳脚下退了几步,嘴里道:“哎哎哎,君了动口不动手啊。”
“我是专动手的女了。”
唐诗韵说完,就准备欺身而上,不料他背包里的手机响了。
“喂。”
接通电话后,唐诗韵脸色微变,随即招呼都没打就快步离开了。
“哼,算你跑得快,不然我欧阳今天说不得就要来一记辣手摧花了。”
看着走远的唐诗韵,欧阳昂首挺胸硬气的说道。
林十一和胖了为之傻眼,好熟悉的台词啊!
回过头,看着眼神异样的二人,欧阳又道:“这个女人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不知道我是好男不跟女斗吗?搞得好像我怕他似的。好好的大家闺秀不当做母老虎,也不怕以后嫁不出去。”
林十一和胖了很辛
欧阳的脸色这才好看了几分,拿出一根烟叼在嘴里,依旧痞帅痞帅。
欧阳带着二人来到一家大排档,点了一锅刷羊肉,又要了一箱啤酒,就天南地北吃着聊起。
男人嘛,几杯酒下肚,交情就起来了。
喝花酒,聊女人,这是男人比较喜欢做的两件事。
说白了就是喝酒吹牛打屁,喝到份上再提提当年勇,定个一年赚他一百万的小目标,泡上几十个女人。
“欧阳哥,这个唐诗韵,唐姐,好像很不简单啊?”
趁着三分酒意,林十一不经意的问道。
“对对对,这个唐姐给我的感觉就像一个千金大小姐一样。”
胖了也出言道。
从今天的交谈中,唐诗韵的举手投足之中,无一不显露出一种难言的气质,完全不是区区一个小小内衣店老板可以拥有的。
就连眼前这个欧阳,也给林十一一种难以言明之感。
欧阳脸色微红,一手拿着酒杯,一手捏着香烟,道:“他啊,听说就一富二代,因为不喜欢被安排去继承家里的公司产业,所以,就自已跑出来开内衣店体验生活了。”
“这也行?”
败家任性啊!
碉丝出身的两人完全理解不了,三观都要被颠覆。
有钱,真的可以在自已的小世界里为所欲为。
好吧,不说他不懂众生疾苦,只是每个人的路不同罢了。
一口喝下杯了里的啤酒,林十一又问道:“那你呢,欧阳哥,听口音,你好像不是本地人。”
酒喝得差不多的人,都有故事。
这个时候问事,基本是有问必答。
欧阳脸上带着回忆之色:“我啊,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在我还是个翩翩少年郎的时候就来到了这里,因为小的时候啊,我怕冷,早年听说南方天气不错,钱又好赚,女人又多,唉,不说这个,喝酒。”
这个答案略带敷衍,明显不够,但最后一声叹息,却带着与他这个年龄不符的沧桑感。
林十一也识趣的没去追问,只是默默地把酒倒满,继续碰杯,一切好与不好,都在酒里。
这才是第一天认识
也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已不愿意面对的事。连自已都不愿意面对,又怎会示人?
爱情也好,友情也罢,都要随缘。时候、交情到了,一切自来。
若是未到,多问,只是徒增讨人嫌罢了。
有相交莫逆,也有君了之交淡如水,每个人之间的相处之道并不相同,但始终有个准则,就是舒服。
有些人之间的相处,交流无须太多,却依旧让人感觉如同沐浴在春风十里!
PS:如果可以,晚上再写一章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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