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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神奇了!真是太神奇了。我当初怎么就学了西医呢,原来只有中医才能创造奇迹!”那个之前没能帮上老爷子任何忙的医生激动的说着,摇头叹气,神情惭愧至极。要知道,这位老人家得的可是脑溢血啊,这种病致死率颇高。就算勉强能保住性命,也通常都会致人瘫痪、半身不遂,或者成为老年痴~呆、智力低下人群。他不停的询问着老人家各种问题,以及手脚四肢的活动情况,并且伸出双手在老人家的身上一阵摸索,敲敲打打来验证其骨骼和肌肉的正常功能。心中已然断定,老人家这是吉人自有天相。经过那个年轻人的针灸治疗和推拿之后,老人家不仅保住了性命,而且手脚健,头脑清醒,真是不幸中的大幸啊。他见技心~痒,当即就拉住叶风的双手,想要拜师学艺。

叶风一阵恶寒,心里泛起一汪酸水,劝说良久才止住了那人激动的心情。在大家都关注着老人家的身体情况而忽略了叶风的时候,趁着没人注意,列车长忽然贴近了叶风的耳朵,小声说道:“还是好好做医生吧,道士不适合你。你刚才拿着葫芦冲出来,我差点就让乘警把你铐起来。”她若有所思的看了看叶风,微笑着离开了。

“呃~”叶风语塞,竟然不知道该怎么辩解自己刚才的行为。他能说真的有鬼吗?他能说老大~爷的脑溢血有可能是受到了身穿红肚兜的小男孩鬼魂惊吓所导致的吗?他能说是阿黄吃了那个小男孩的鬼魂吗?他不能,所以,他那样的行为只能让别人认为他是在发神经。

“唉!看看人家的孩子,年纪轻轻就有这一身本领,真是让人羡慕。只可惜啊,这孩子命不好,脑子不灵光。”一个年迈的大妈和邻座的几个人对着叶风指指点点,疯狂的讨论着。

叶风听了前半句心里还得意洋洋,可是风骚不过两三秒,大妈后面的一句话差点没把叶风给气死。谁命不好脑子不灵光了?你脑子才不灵光,你们家都不灵光。我那是抓鬼,抓鬼你们知道吗?唉,凡夫俗子,简直没法沟通。他干脆戴上耳机,然后拿出自己的神木葫芦,陶醉的呼吸起那个让人心旷神怡的味道来。

“帅哥,看你的年龄应该还是个学生吧?这么年轻?有二十岁吗?不会是个实习生吧?太厉害了,实习期就能治好老大~爷的脑溢血,崇拜死你了。”对面的玉~足女孩眨巴着大眼睛盯着叶风看,只是她此刻半躺的姿势太过撩人,叶风都不好意思往她身上看。于是装作没有听到她的话,低着头继续摆~弄自己的葫芦。

没想到玉~足女孩等了一会儿没有听到叶风的回答,心中微微生气,一下子便坐了起来,然后拽掉了叶风左耳的耳机,这才伸出自己柔如无骨的小手,说道:“我叫李颖,是南大考古系的大一新生。你呢?”叶风知道没办法再装聋作哑了,只好伸手和她握了握,自我介绍道:“叶风。”

李颖张了张嘴,眼睛睁的大大的,然后眉头微皱,小~嘴一噘,白了叶风一眼,没好气的说道:“你这算什么介绍?不能说的详细点吗?”

详细点?叶风想了想,于是很认真的说道:“嗯~我叫叶风,家住岭东南山县朝阳村,今年二十岁,还没有过生日;独生子,是南大医学院的大一新生,至今未婚;父母经营水果批发,家里前几年才盖的二层楼房;我奶奶养了五十只鸡,六十只鹅。哦~不对,昨天准备来学校的时候奶奶杀了一只给我做红烧鹅块了,说是补补身体,那就还剩下五十九只。我们家承包了一百多亩果园,主要是种苹果和桃子,平时都是我爷爷在打理。还一个三亩多大的鱼塘,里面养的有老鳖,鲤鱼,还有虾,还种的有藕,生态养殖嘛。大概就这么多家产了,够详细吧?如果过门的话,五金肯定有,车也可以买,新房子也不是问题,就是不知道彩礼得多少。你是城里人?还是农村的?”

“啊?”李颖傻眼了,她只是想让叶风简单的介绍一下自己而已,怎么这整的跟相亲似的?她拿起面前的脉动,拧开瓶盖喝了一口,这才说道:“我…那个~你不用说这么详细,咱们还都是学生对不对?应该以学习为重,什么买房买车的,彩礼过门的,那都是很遥远的事情。”

“啊?谁要彩礼了?”一对儿小情侣忽然就出现在李颖的身后,那个女孩子狐疑的看看叶风,又看看李颖,打趣道:“行啊,你们?才一个晚上就谈婚论嫁了?一夜情哈?这速度可比我和肖凯快多了,他可是追了我整整一百天,我才答应做他女朋友的。”说着,她大方的对着叶风伸出了自己的小手,说道:“曹蕾,李颖的邻居加闺蜜。”说着,她指了指自己身边的男孩子,“他是肖凯,我男票。我们都是南大的大一新生,我和肖凯是金融系的;不知道这小妮子发什么疯,竟然报了考古系。”说话间,肖凯也象征性的和叶风握了握手。都是岭东来的老乡,远赴千里来南都金宁城求学,以后可以多走动常联系,也能相互有个照应。

两个女人叽叽喳喳的讨论着叶风治病救人的事情,肖凯虽然插不上话,但是也对叶风投来了羡慕的眼神。早餐车来来回回走了三四趟,买饭的乘客却是屈指可数。因为列车的终点站南都金宁城马上就要到站了,广播里已经播报了接车准备,有些心急的旅客已经在收拾自己的行李往车厢的门口处走过去。曹蕾打趣着一会儿下车让叶风请他们吃饭,李颖却扭捏的解释说两人只是普通朋友,一边说一边还开始收拾东西,只和叶风说了声再见,便直接拉了曹蕾往门口走去。肖凯尴尬的对叶风笑笑,无奈的跟了过去。叶风嘴角微翘,终于快要到站了。

晴天带伞,有备无患。江南的天说变就变,刚才还是晴空万里,微风一吹,细雨便洋洋洒洒的飘了下来。坐在往南大方向去的公车上,叶风又拿出了那个神木葫芦出来研究。这玩意是个能收服厉鬼的宝贝呢,可惜那个老大~爷没能把使用的秘密告诉自己便被人抬走了,或许他也不知道这个葫芦的用处吧。

忽然公车一偏,径直往公路边上的运河里开去,直吓得一车旅客大声尖叫。还好有惊无险,就当车子即将开到运河的边上时,又被强制性的拉回到公路上来。可是不多时又向马路中间的花池撞了过去,一车人又是惊叫连连。叶风戴着耳机,正神贯注的研究着自己的神木葫芦。忽然感觉到公车的异常情况,心思敏感细腻的他自然明白应该发生了一些事情。抬眼看去,原来一个中年妇女有事想要中途下车,可是这是快速干线,司机不给停车,于是女人便去拉扯司机的手臂,这才导致整个车辆在马路上拐来拐去的,凶险万分。

有两个眼明手快的男人立刻上前想要拉开女人,可是女人一着急却是拽住了方向盘,用力一扯,公车便被她拉偏了方向。

“嘀~嘀嘀~”车厢后面传来了急迫的喇叭声,叶风回头看时,一下子面如死灰,要撞上了!他甚至看到了重型大客车司机那张因惊恐紧张而扭曲的脸,他用力的去踩刹车,却是已经来不及了。叶风一个转身站了起来,看到旁边抱着婴孩的中年妇女,一把夺过了她手中的孩子向前跑去。那妇女一愣,想要说些什么,只听到“咣当!”一声巨响,两辆车结结实实的撞在了一起。

叶风站立不稳倒在地上,怀里紧紧的搂着一个哇哇大哭的小奶娃,看到他没有受伤之后才放下心来。他艰难的站起来,然后从破碎了玻璃的窗户跳了出去。小心的跑到路边,把小孩子交给路边的清洁工暂为照看,这才转身跑了回来。跑到一半,他忽然愣住了。只见那卡车的车头已经完被大力挤压的变形了,驾驶室正缓缓的向外面流着鲜红的血液。而那两辆车子的旁边,正有一黑一白两个长舌头的模糊影子晃来晃去,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黑白无常?叶风心底一紧,差点没吓尿,他们两个在的地方肯定是死了人了。回头看了一眼清洁工怀抱里的婴孩,转过脸来的时候,却正好看到那婴孩妈妈的灵魂从车厢里面飘了出来。她,竟然死了!

她怎么能死呢?她死了,那个嗷嗷待哺的婴孩怎么办呢?葫芦?叶风一个激灵掏出了口袋里的神木葫芦,可是拔下了塞子却是不知道怎么使用。眼看那婴孩母亲的魂魄就要被黑白无常给拘去,叶风一着急,就使劲的拍了几下葫芦的底部。不曾想,“嗖”的一下子,那婴孩母亲的魂魄竟然就被他收进了葫芦里面。他急忙塞上塞子,一抬头,那黑白无常已经到了自己身边。黑无常范无救不由分说,一鞭子就抽向叶风。

“汪~汪汪~!”一条大黄狗刹那间从叶风的身后钻了出来,张开血盆大口就要扑向范无救。“哎呀,妈呀!”黑无常大叫一声是转身便跑。叶风一愣,呀呵,他也怕狗吗?

“咦?这不是赵瘟神家的哭丧狗吗?怎么会在这里?”白无常谢必安喃喃自语道:“听说这哭丧狗咬谁谁倒霉,怪不得范无救见它就跑呢!”

哭丧狗?阿黄居然是瘟神家的哭丧狗?叶风一阵无语,他想不通,这死了还不投胎的狗,按理来说应该是天狗才对的,怎么就成了哭丧狗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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