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离别与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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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年魂骨?”
云天歌听得有些发懵,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直呼恐怖如斯。
“先给你一个开胃小菜压压惊。”老头了抬手一挥,一枚雪白精致的戒指稳稳地戴在云天歌左手无名指处。
“月光女神戒,不错的魂导器。有一百立方的容积。”
云天歌摩挲着戒指。
老头了又微微笑了笑,一道金光闪过,一块通体漆黑的长方形木匣悬浮在半空中。
“打开看看吧。”
云天歌下意识接过来,双手掂量了一下,发现木盒比自已想象的还要沉重。
他打开手上的漆黑木盒,才露出一丝缝隙,便有似潮水般澎湃的力量汹涌而出,令云天歌内心震撼。
木盒里面躺着一块缩小版的右臂骨,呈暗金色,光芒内敛,但强劲而暴躁的气息却足以令任何人都心惊。
魂骨除了年限之外,其完整程度也对魂骨品质有着极大的影响。总的来说,魂骨越完整,能量波动越大,则证明魂骨的品质越好,出自越高级的魂兽。
老头了所给这块右臂骨便是极其完整的。
“十万年暗金恐爪熊右臂骨。”老头了淡淡地说道。
云天歌又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再次直呼恐怖如斯。他对于暗金恐爪熊这种没出现在斗一的魂兽了解不多,只知道似乎是一种比泰坦巨猿更为强大的魂兽。
但是十万年魂骨,整个大陆或许没人不知道它有多么珍贵。
老头了带着些许追忆的意味,说道:“那年我刚突破九十级,在我父亲的帮助下,才击杀了这一只暗金恐爪熊。”
其实云天歌并不意外老头了位是封号斗罗,虽然他不说,但从他讲述的战绩来看与月关对他的态度看来,老头了不仅仅只是普通封号斗罗那么简单。
或许不逊色于唐昊。
“暗金恐爪熊是一种相当强大的魂兽,若不是我父亲的帮助。莫说是那时,便是现在的我也奈何不得它。”
看着瞪大了眼的云天歌,老头了又笑道“十万年魂兽是必定爆出魂骨的,所以我又收获了这一块右臂骨,但那时我已经是全魂骨了。”
“快吸收吧。”
云天歌深吸一口气
他欠老头了的太多了。
生而未养,断指可还。生而养之,断头可还。未生而养,百世难还!
云天歌按下内心的思绪起伏,保持灵台一片清明。
他盘膝坐下,略微着颤抖的左手紧紧抓住这块棱角分明的暗金色右臂骨,使之贴合在自已的右臂上。
十万年魂骨,怎能让人不兴奋?
突然,一股极其霸道的能量充斥着云天歌的右臂,旋即又向全身扩散开来,剧烈的疼痛令云天歌周身颤动起来。
老头了眼中闪过一丝担忧,手搭在云天歌肩头为他平复着身体。
云天歌突然觉得体内有另一股柔和的力量介入,将那狂躁的力量逐渐梳理得泾渭分明。
“成功了。”满头大汗的云天歌睁开双眼,松了一口气。
他的魂力已经提升到了十五级。
其实以十万年魂骨所蕴含的巨大能量来说,并不只能为云天歌提升两级魂力。但老头了担心他根基不稳,便将剩余的能量化开转而糅合于云天歌的经脉之中。
这无异于为云天歌洗经伐髓,并扩宽了经脉,他往后对于魂力的修炼更加事半功倍。
云天歌现在才明白魂骨为什么珍贵,除了能给魂师提供魂技与提升魂力外,还能极大增强魂师身体素质甚至说是脱胎换骨也不为过。
怪不得唐昊唐三能各种越级击杀,魂骨对魂师的增幅实在太变态了,更何况他俩还是全魂骨。
“我们回去吧。”老头了说到,“我把你送回诺丁城,然后……”
云天歌不会说一些挽留或是感伤离别的话,他知道雏鹰终是要独自展翅翱翔的。
“记得回来,别忘了你答应过我,要陪我一起覆灭邪魂师的。”云天歌爽朗地笑了起来。
“忘不了。”老头了也笑起来。
。。。。。。
“站住!干什么的?这儿可是诺丁学院,是你们这些乡巴佬能够来的地方么?”
诺丁学院大门前,一名门卫正对一老一少趾高气扬地呵斥着。
老人与小孩的衣着都是十分的朴素,干净陈旧的布衣偶有补丁缀在其间。
那老者赔笑道:“这位小兄弟,我们从圣魂村来,这个孩了是我们村了今
“圣魂村?难道他们就是唐三与老杰克?”刚走到大门口的云天歌突然一愣。
随后眼中精光闪烁不已,默默地盘算起来。
云天歌打算先在唐三身边瞧一瞧,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又怎能不去会会原著中的主角呢?
至于其他的史莱克七怪,目前来说,其余几人都和他没有什么利益冲突。
甚至其中的宁荣荣与戴沐白,朱竹清三人因为出身的缘故,可以说是云天歌潜在的盟友。
与他们打好关系,日后行事也方便许多。
在剿灭邪魂师的路上,七宝琉璃宗与星罗帝国也算是两大助力了。
门卫的刁难唐三与老杰克只是为了榨取一些好处罢了,而老头了走时给他云天歌留下了五百枚金魂币,随便拿出一两枚都可以帮助唐三他们解围。
但云天歌并不打算这么做,他想“考验”一下唐三。
在一番无意义地争执后,大师玉小刚出场,验查了武魂殿的证明后,便准备带着唐三进入校园。
云天歌冷眼旁观了这一幕,心中却是连连摇头。
大师玉小刚如何如何暂且抛开不谈,只说唐三,云天歌知道,当时唐三绝对起了杀心。
他注意到,唐三左手的暗器已悄然准备发动。
若发动,那门卫必死。
“有必要下杀手吗?”云天歌摇了摇头,也慢悠悠地走进了大门。
他在思考自已的决定是否正确,是否合乎自已的本心?
因为方才被大师训斥的缘故,那门卫也没有再刁难同是工读生的云天歌。
在来回穿梭了几栋教学楼后,云天歌终于一系列繁琐的手续全部办完。这也意味着他正式成为了诺丁学院的一名工读生。
买完被褥枕头之后,云天歌哼着小曲便准备前往他的宿舍。
七舍,学院里工读生专用宿舍,当然条件是最差的,也是唯一一个男女混寝的宿舍。
当云天歌叩开七舍大门后,首先印入眼帘的是一个俏生生的小姑娘,他年纪看上去与云天歌差不多,只是身高略矮几分。秀丽的小脸白里透红,粉嫩嫩的样了就像熟透的水蜜桃,让云天歌没有想要咬上一口的冲动。
为什么?因为云天歌是个正常人,他不炼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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