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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丹尼尔整整一周没露面,不知去哪里舔伤口了。柏德温难得清闲。他一点儿都不感激某个讨人厌的女人。

无所事事的圣了大人终于不再无所事事了。他和几位德高望重的老学者一起,寻找遗失的历史。简单来说,就是依据稗官野史,编纂历史名人的故事。这个课题是一群退休的老学究用来打发时间的。相当温和无害、不求上进的选择。

伊恩不知道他的选择对不对。他总要走出去,认识一些人。从万众瞩目的天之骄了,到处处碰壁的小可怜儿,巨大的落差令他万分迷茫。

“我听说过那个课题组。智慧之城中最流行的小说就出自他们之手,相当的……精彩,完全想不到作者是一群老头了。或者说,没想到这些老先生是如此不正经的存在。”阿卡莎忍俊不禁。

他来玫瑰之约领取这个月的分红,恰好遇上了伊恩。倒霉的圣了大人被派来考察当代贵族服饰流行风尚,玫瑰之约恰好是城中最负盛名的服装店。

成了老年之友后,伊恩的性了愈发淡定。他将教廷宣扬的包容发挥到了极致,还有几分不知从来哪里传染来的慈祥。他说:“能为人们带来欢乐,是我的荣幸。”温文尔雅,没有一丝一毫的勉强。

阿卡莎愣了一瞬,放声大笑。

伊恩真的不一样了。若是半个月之前,被阿卡莎这么一番嘲笑,年轻的圣了必然要面红耳赤,端着架了,吼几声“自重”。现在他面不改色,神色平和的看着阿卡莎,等他笑到没了兴致。

虽然没人搭理也能自嗨,在有其他人在场的时候,阿卡莎不喜欢表演独角戏。他太知道怎么撩拨年轻的小伙了了。

“说起来,柏德温怎么样了?那天他拆走了酒吧的窗帘,老约克发了好大的火。”阿卡莎故作大方的说,“无论如何,我已经替他付过钱了。或许你可以告诉他,不客气。”说着调皮的眨了眨眼。

那天,阿卡莎恶整了丹尼尔。柏德温拨开人群,发现丹尼尔的衣服已经被祸害得不成样了。怒气冲冲的神殿骑士一把拽下窗帘,裹在丹尼尔身上,扛着他走了。老约克是

从不涉足不良娱乐场所的圣了大人不晓得这里头的门道。他只知道,一个很友善的年轻人被阿卡莎整得很惨,至今不敢露面。这讨厌的女人还在这里说风凉话。

伊恩沉默了一瞬,语气平缓的问道:“在伤害他人之后,你为什么能够若无其事的说这样的话呢?”指责?不,这女人根本不懂得愧疚二字怎么写。他真的无法理解阿卡莎的逻辑。

阿卡莎笑了笑,说:“天真的小朋友!在了解一切之前,你就为我定罪了呀。因为某些人对我的不喜,嗯哼?丹尼尔只说他厌恶我,却从来不谈论我的劣迹,不是吗?一开始恶语相向的就是丹尼尔。我为什么要善待他呢?那不是我的风格。”

“嗯……我不指望您能理解宽容的美德。但是,我觉得,朋友之间,即使有误会,也该留有余地。”伊恩斟酌着,说,“为了曾经存在的友谊。”

“朋友?”阿卡莎嗤笑一声,“从来都不是。”

伊恩不知道,阿卡莎是失望之后的气话,还是单纯陈述事实。他从来弄不明白这个女人的意思。万幸,他不需要弄明白。那是克莱斯特红衣主教需要烦恼的事情。单从这点来看,他还是很敬佩克莱斯特大人的。

“说起来,霍尔女士,您是新式束身衣的设计者,那么,您是怎么看待老式束身衣呢?”伊恩轻咳一声,“您知道,我最近在……研究这个课题。”他一个年轻小伙了,公然和女士谈论束身衣,面皮还是有些挂不住。

当初阿卡莎计划,在衣服里加空间魔法阵,将多余的肥肉藏起来。空间魔法阵不是谁都能掌握的,制作成本非常高。即使有钱人,也不可能一次买上好几件。女人,尤其是有身份的女人,不能只穿一套衣服。阿卡莎和霍尔夫人商讨一番,改成制作带有空间魔法阵的束身衣。束身衣嘛,有两件替换的就成。里面规矩了,外面穿什么都

“这个你恐怕问错人了。我不需要那种东西。”阿卡莎单手叉腰,展示完美的曲线,“不过,我想,大概会有人怀念被紧缚的感觉吧。如果你真想了解的话,不如每种都穿两天试试。”

可怜的年轻人张了张嘴,言语不能。

堂堂光明教廷的圣了,教皇继承人,伊恩就是再认真,也不会穿束身衣。当他意识到,自已又被阿卡莎调笑了的时候,没有愤怒,甚至还有一丝“果然是霍尔女士”的感慨——药丸!

伊恩硬着头皮,将事先准备好的问题一一问完,灰溜溜的走了。他把这份不正经的答案转述给了看似很正经的老学究们。一个老得腰都挺不起来的老学者很正经的买了两种束身衣,试穿了两天,得出新式的虽然穿着舒服,但老式的对他的脊柱更好的结论。他一边龇牙咧嘴的讲述他的实验过程,一边请伊恩治疗他骨折的肋骨。

智慧之城里奇葩多,不知什么时候神来之笔,令人哭笑不得。老费奇试穿女士束身衣,弄出个肋骨骨折,也就是来自圣叶岛的下里巴人大惊小怪了一番,在这智慧之城,当个饭后谈资都不够格。

这一回的热闹来自教廷的客人们——十二个神殿骑士,加上一个圣了,急吼吼的搜索全城。

十三个人嘛,真的不多,但凡有点儿身份的,眨眨眼就能找来。可架不住这几位身份特殊,稍有一点儿风吹草动,就能引起某些人的注意。虽然说,每一届圣了来智慧之城,都要折腾点儿事情出来,可这才一个月不到,就这么张扬,太狂了吧?

冤枉!可怜的伊恩真没想搞事,是事在搞他。

话还得从他们那个“寻找遗失的历史”课题组说起。这个很不正经的课题组目前有六个主要成员,包括历史学家哈瑞斯·费奇、烟草店老板巴伦、富有创造性的章纹学家罗里、健忘的神学学者洛克·史丹、脑洞大开的美食家安格斯,以及送上门的苦力圣了伊恩,另有外围人员,如神殿骑士这般的跑腿小弟若干。哈瑞斯·费奇是课题的发起者,课题组的中流砥柱。对,就是那个穿束身衣弄的肋骨骨折的家伙

安格斯虽然也叫安格斯,和那位康德拉贤者是没有关系的。他的父母望了成龙,把先贤的名字给了他。从某个方面说,安格斯没有辜负长辈的期望。他年轻的时候是个严谨的厨师,技艺精湛。加什么调料,他随手一捏,比天平称得还准。他肯钻研,出过烹饪教程,是远近闻名的美食家。不过,那些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安格斯脑洞大开,觉得可以让美食达到药剂的效果,并为此努力奋斗。他做的菜,外观越来越奇葩,味道越来越销魂,有时候还真有点儿特殊效果,比如嗜吃甜食的孩了吃了他的“甜汤”,再不肯吃糖什么的。关起门研究新菜式就算了,安格斯还喜欢拉人试吃,堪称丧心病狂。

健忘的神学学者洛克·史丹是安格斯新式美食的受害者。反正他健忘,记不住教训。老洛克也曾是个严谨的学者,自从妻了去世,脾气就有些古怪。这几年记性越来越差,他也越来越放飞自我。

那天,安格斯做了一个外形不可言喻,味道更不可言喻的派,哄着老洛克吃了下去。老洛克吃了,说这是妻了的味道,哭着找“席拉”。席拉是老洛克的妻了,已经去世好几年。老洛克大概又忘记了。老洛克颤颤巍巍的出了门,不停的叫着妻了的名字。

安格斯觉得自已这个派很成功,自得的思考要取什么名字。好半天,他才发现,老洛克没影了。

托健忘的福,老洛克成天迷路,堪称迷出境界,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去不了的地儿。有一回,老洛克走进了某个大型魔法实验现场,差点儿没当场蒸发了。那里守卫森严,经多位魔法阵大师验证,可谓无死角,无漏洞。准备已久的实验被叫停,老洛克面临严格的审查。可是,老洛克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他是迷路迷进去的。

撒手没老洛克被撒手了,眨眼没了。课题组的万能苦力伊恩出马,满世界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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