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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回信的张明鉴,脸上是阴晴不定,缪大亨说了这么多,最重要的一点,却没有说,那就是自己的命,究竟能不能保住。

什么坐囚车,什么打散青巾军,实话说,张明鉴其实并没有那么在乎,他在乎的,只有自己和家眷的命,自己的家眷,公孙元捧应该不会为难,这一点,张明鉴心里有底。

可自己,就不好说了,自己在扬州干的事情,自己心里也有数,说不定,到时候公孙元琼为了平民愤,杀掉自己也不是不可能……究竟是降还是不降?张明鉴犹豫了。

便在张明鉴犹豫的时候,张明鉴派使者与缪大亨接触的消息,也传到了马世熊府上,这让马世熊有些慌了。

应天的密谍,最先接触的是自己,自己的任务是生擒张明鉴,可自己这边,一直没有进展,若是张明鉴直接投降,那自己对应天义军,是一点功绩都没有,到时候,如何在应天义军中立足?

想到此处,马世熊立刻派人去找孙番,商量对策。

等马世熊派人找到孙番时,孙番正在自己的妹妹孙氏住处,与孙氏一同吃饭。

听说义父召见,孙氏也跟着哥哥到了马世熊的卧房。

等马世熊说完张明鉴的举动,孙番是眉头紧皱,沉默片刻,对马世熊道:“义父,既然这张明鉴决定投降,那咱们此时在去谋划生擒张明鉴,就有些多次一举了,而且,咱们也不一定能抓到张明鉴。

若是失手,被张明鉴给杀掉,就更加得不偿失,现在,咱们只能静观其变,走一步,看一步了。”

孙番说完,孙氏也接口道:“是呀,义父,此时,实在不宜有什么大动作,若是起了反作用,就追悔莫及了,马家,也是一大家子人,咱们赌不起啊!”

听自己的义子义女都这样说,马世熊沉默片刻点了点头:“你兄妹二人说的对,此时,最重要的就是保住命,其他的,都不重要。

孙番,你多去跟应天义军在扬州城的密课接触接触,有什么重要情报,立刻回来禀报。”

“是,义父,此事交给我!”孙番拱拱手答应。

说罢,马世熊转头看向孙氏,是眼前一亮,犹豫片刻,对孙氏道:“闺女啊,你今年多大?”

孙氏闻言,脸颊浮起一片红晕,给马世熊行了个礼,低声道:“义父,女儿今天十八……”“十八?嗯,是个大姑娘了,闺女,你可有心上人?”马世熊试探着问道。

孙氏闻言,脸更红了,娇羞的说道:“义父,女儿……整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哪里来的心上人呀……”见孙氏这幅模样,马世熊是哈哈大笑:“闺女,既然你没心上人,可介意义父为你物色为夫婿?”

听了这话,孙氏低声道:“我兄妹受义父恩惠良多,在我二人心中,您就是我们的再生父母,女儿的婚事……全凭义父做主。”

听孙氏答应,马世熊放心下来,笑道:“闺女,你是个好孩子,我虽不是你亲生父亲,但咱们相处这么长时间,我对你们兄妹如何,你们兄妹心里也有数。

虽然……我给你物色这门婚事儿,夹杂了一些私心,但是,这确实是一桩绝佳姻缘,说不得,将来,你孙家,还会成为皇亲国戚。”

孙氏虽然年纪不大,但却是个极其聪慧的女子,听完马世熊的话,便立刻明白马世熊的意思,问道:“父亲,您的意思,是让我嫁给公孙元捧?”

“嗯,义父确实有这个想法,坊间盛传,这公孙元捧龙凤之姿,为父观其所作所为,确实有帝王气概,或许将来,问鼎天下的,很可能就是此人,即便不能问鼎天下,这公孙元捧将来的成就,也不会太低,嫁给他,富贵一生,还是没有问题的。”

马世熊说完,孙氏红着脸道:“公孙泓的大名,女儿也听说过,确实算的上人中龙凤,可女儿听说,即便他当了吴国公,也只有一妻一妾,可见,此人对男女之事,并不看重,女儿与他素不相识,如何能入了这公孙元捧法眼?”

本来,听马世熊要把自己的妹妹嫁给公孙元谆,孙番心头是一阵厌恶,但听妹妹这么说,孙番便知道,自己的妹妹对这桩婚事,并不如何反感,这才放心下来,又听妹妹这样问,孙番立刻笑了起来。

笑完,才对孙氏道:“妹妹你难道不知道,你是这世上数一数二的美人吗?以你的姿色,恐怕就是柳下惠在世,恐怕也难以拒绝吧?”

听了这话,马世熊也哈哈大笑起来,笑着对孙氏道:“闺女,你哥哥说的没错,只要见了你的容貌,即便是柳下惠在世,也抵挡不住,公孙元捧他只要是个正常男人,恐怕,他也无法抵挡啊!

若你能做了公孙泓的小妾,将来公孙泓登基称帝,你孙家,就成了皇亲国戚,如何能让人不开心?到时候,可得赏义父口饭吃啊!”

马世熊的话,让孙氏有些无所适从,说心里话,她对嫁给别人为妾,心底里还是有些排斥的,但看着义父和兄长有些热烈的目光,这拒绝的话,是如论如何说不出口,无可奈何,点头答应了他们。

这有了把义女孙氏嫁给公孙泓,走“幸进”的路子的想法后,马世熊对张明鉴和扬州城外应天义军的博弈,就有些不太在意了,如今多做多错,不做不错,安心站在边上,就是最佳选择。

经过三天时间的交涉,最终张明鉴投降了,虽然缪大亨并未明确答应可以保住自己的命,但为了妻儿,张明鉴还是放下手中屠刀,乖乖钻进了缪大亨为他准备的囚车。

张明鉴投降后,马世熊也带着自己的手下,缴械投降,因为之前马世熊已经与应天义军有过接触,这应天义军对马世熊的态度,明显要比张明鉴一系好上不少。

投降之后,立刻就让马世熊带着一千名青巾军,护卫在张明鉴囚车左右,以确保张明鉴的安全。

本来,马世熊以为这根本就是多次一举,但上路之后,才知道,自己领到的,是个苦差事。

百姓怕官兵,自古有之,然而,看见穿着囚服,在囚车中的张明鉴,愤怒的百姓一瞬间便失去理智,手里拿着石块、木棍,便冲向张明鉴囚车。

听了百姓嘴里的马词,张明鉴知道,这些都是当初烧幸从扬州城内逃出的百姓。

想想也是,家园被毁,亲人被杀,这些百姓在张明鉴手下,可谓吃尽苦头,可以说对张明鉴是恨之入骨,如今仇人相见,如何能不眼红?

刚刚投降应天义军,马世熊对应天义军的行事,还有些摸不着头脑,听说应天义军对百姓极好,马世熊也不敢对百姓如何,只是命手下将士,拼命分开百姓和张明鉴囚车,这个过程中,有不少将士,被百姓误伤,原因很简单,他们头顶依旧包裹着青巾,不少百姓,误以为他们还是青巾军。

好不容易走出扬州城百里之外,被百姓围堵的情况,这才慢慢减少,这让马世熊长长松了口气,这张明鉴的死活,自己不关心,但好歹,回到应天再死不是?

自从从扬州出发前,马世熊见过缪大亨一面之后,整个行军路上,马世熊都没有再见过缪大亨,大军行军过程中,无论是安营扎寨,还是行军路线,都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子在指挥,这让马世熊有些诧异,问过之后才知道,这小子,不仅是公孙元捧义子,还是徐达的徒弟,这让马世熊立刻便起了结交的心思。

当然,马世熊年纪大了,跟个十几岁的小子攀谈,总是有些说不过去,于是,便把这个任务交给了自己的义子孙番。

孙番是读书人,风度翩翩,公孙剑知道,正是在孙番的劝说下,马世熊才没有失去最后底线,至始至终没有吃过人肉,因此,对这个比自己大几岁的年轻人,很有好感,见孙番主动与自己交谈,也很开心,二人很是了得来。

当孙番提起自己的妹妹孙氏,说孙氏是如何如何漂亮,在扬州,是数一数二的美人儿,有多少多少扬州才俊,想追求自己妹妹时,公孙剑脸红了,他还以为孙番是觉得自己不错,打算给自己和妹妹孙氏牵桥搭线,正要告诉孙番,自己有了心上人,想要婉言谢绝孙番好意。

结果这时,孙番却把话题转移到了自己的义父公孙元捧身上,这让公孙剑立刻就有了警觉。

原来,这孙番,不是要让妹妹当自己的媳妇儿,而是想让妹妹当自己的小娘啊,想到此处,公孙剑就寒毛直竖。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年,但公孙剑依稀记得,当初,马秀英答应公孙元境纳郭宁莲为妾之后,是如何痛骂自己和公孙文忠二人的。

想到这里,公孙剑就头皮发麻,当初,还有钱文忠和自己一起面对马秀英怒火,如今,只剩自己一人,到时候,马秀英要是发起怒来,自己如何抵挡?

公孙剑是越想越害怕,抬头再看孙番那张笑脸,是怎么看,怎么觉得可恶,找了个借口摆脱孙番,便打马去找何珍商量对策。

当气喘吁吁的公孙剑,来到在后方压阵的何珍面前时,把何珍给美美吓了一跳,原因很简单,此时的公孙剑,脸色白的吓人。

何珍见状,赶忙问道:“公孙剑,你这是怎么了?是军中出什么事情了吗?你别怕,有兄弟在,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无论什么情况,兄弟都会与你一起面对。”

听了这话,公孙剑的紧张情绪,没有丝毫缓解,反而抖得更加厉害,颤抖着声音跟何珍说:“何珍,我觉得这次,我要完蛋了,兄弟恐怕会死的很惨。”

听公孙剑这样说,何珍的心,也揪了起来,忙安慰道:“兄弟,你别怕,有什么事儿,你就说,难道这世上,还有什么没法子处理的事情?”

“孙、孙番你知道吧?”

“知道啊,不就是那个什么青巾军元帅马世熊的义子吗?一个无名小卒而已,咱们兄弟捏死他,跟捏死一只蚂蚁没啥区别,别告诉我,就是那小子把你吓成这样!”

“就,就是他!”

听公孙剑说完,何珍怒了,撸起袖子对公孙剑道:“公孙剑,你在这里呆着,哥哥这就去教训这孙番一顿,给你出气。

见何珍这幅模样,公孙剑赶紧拉住何珍,道:“兄弟,这孙番,是个小角色,我如何会怕他?只是,今天孙番来找我聊天,言外之意,是要把他的妹妹孙氏嫁给我义父做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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