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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那孩子姓唐,叫唐归……这事说起来也是七十多年前的事情了,我也是听我父母长辈们说过她的事情。”
七十五年前,那时候世道不好,又是灾年,家家过的都是苦日子,人命贱如草,不知道有多少人饿死,而碗儿村也是其中的一个普通村子,自然也不例外。
唐归的奶奶那时候也只是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她姓何,有一个名字,叫何幸,那是幸福的幸字。在那个年代,“幸”这个字,是唐奶奶的父母对她最大的期待,那是希望她能一生幸福,足以看得出来她的父母对她的疼爱。
何家的家境并不好,往上数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村人,在那时候啊,家家户户都穷啊,人饭都吃不起了,总得想法子。唐奶奶的爸爸就是在那个时候失踪的,说是进山去找找看,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吃的。
可是这一进去,就再也没回来了,从此了无踪迹。
王大妈说:“大家都说她爸爸肯定是被山里的野兽给吃掉了,可是唐奶奶不信,唐奶奶的母亲也不信,她们母女两人就等了一辈子。”
等到唐奶奶的母亲死了,等到她嫁人生子了,甚至连孙子都有了,她还在等着她父亲的回来。
当时嫁人的时候,她嫁的就是同村的,说是不敢嫁远了,嫁得远了,她爸爸回来,要是找不到她了怎么办?
“在那以后啊,碗儿村就经常发生有人失踪的事情……这久了啊,大家也就知道村子邪门得很,村里的人都搬出去了,所以现在那里根本就没剩下多少人了,差不多就只剩下唐家了。”
说到这,王大妈就忍不住叹气了,说:“你说吧,这都七十多年了,就算唐奶奶她爸爸当初还活着,现在也应该是死了的,她这怎么可能等到人嘛?”
“不过他们村子还真的是古怪得很,每隔几年或者十几年,都会有人失踪,这人一失踪,就再也找不回来了,也不知道是去哪里了?原先有人说是他们村子后山有野兽,把人吃了,可是现在哪个山里还有野兽啊?但是还是有人消失啊。”
韩昭道:“这还真是奇怪啊,人怎么可能无缘无故的凭空消失呢?人失踪之后没有报警吗?”
“报了啊,那肯定是报了!”王奶奶摇头,“可是报警了也没用,警察来了也没查到什么东西,更别说找到人了。”
所以说啊,这碗儿村真的是哪里都透着古怪,也怪不得那里的人都想着搬走了。
温珩他们拿着王大妈送的樱桃进屋去,这篮子里的樱桃一个赛一个的水灵,看样子还是刚摘下来没多久的,每一颗都又大又红的,红得鲜艳欲滴的。
韩昭伸手拿了一颗在手里,惊讶于这颗樱桃的分量,忍不住问:“这真的是野生的吗?比我吃的进口车厘子还要大啊,也不知道味道怎么样?看样子卖相倒是很好,可是野生的,会不会很酸啊……我先给你们尝一尝吧。”
说着,他随便的拿着袖子擦了擦樱桃,直接就塞进了嘴里。
想着这樱桃再怎么好,那也是野生的,所以韩昭其实心里也没抱什么希望,可是这樱桃塞进嘴里,一咬破,他就发现自己的猜测是错的,这樱桃不仅没有半点酸味,反倒是甜得很,不是那种人工化的甜度,还是太阳自然赋予樱桃的甜,满口的清甜。
“……清甜爽口!好吃啊!”韩昭忍不住又拿了几颗塞进嘴里,含糊不清的说:“这比我买的车厘子还好吃啊。”
最主要的,不仅甜,那还很新鲜,吃起来十分的爽口。
温珩和知味看他那样子,也拿了一颗尝尝,发现味道果然很不错。
等他吃完一颗,就看见韩昭和知味两人一手一个,吃得好不畅快,他有些无奈的道:“……你们两个别吃了,都还没洗了。”
韩昭立刻道:“俗话说,不干不净,吃了没病,怕啥啊?这不是野生的吗,那肯定也没有打什么农药!”
一旁的知味忍不住点头。
温珩:“……”
拎着篮子进屋去,他把篮子放到水管底下重洗了一遍,这才拿到客厅里去,放在了桌上。
帮着韩昭把行李提到了楼上去,温珩问他:“你要在这待多久?请了多久的假?”
韩昭把自己扑到床上去,舒服的叹了口气,这才慢悠悠的回答温珩的问题,答道:“我也不清楚,等我玩够了再说吧。”
“……你不会是被炒鱿鱼了吧?”温珩猜测道。
韩昭猛的把眼睛睁开,怒瞪着他。
温珩:“……”
看样子他是说中了啊,怪不得这家伙想来散心了。
没再继续这个话题,他问:“你晚上想吃什么?”
吃什么?
韩昭立刻掰着手指头数了起来:“锅包肉肯定要有的,东坡肉也不错,糖醋排骨也行……”
他上下嘴皮子一掀,就报出了好几个菜名,等他说完,抬头就对上温珩温润的目光,当即头皮一紧。
“我,我又不是挑食的人,你看着做就行了……对,你看着做就行了!”他结结巴巴的道。
温珩点头,道:“我看着做啊,那行,那我就看着做好了……你来得匆忙,家里也没准备菜,晚上就将就着随便吃点吧,你想吃的,我明天再给你弄。”
说完,他询问韩昭的意见,问他:“怎么样,有问题吗?”
韩昭立刻小鸡啄米似的点头说道:“没问题,当然没问题,客随主便,你看着安排就行!”
他露出一个假笑来,心里却忍不住腹诽:就你这个表情,他就算有问题,也不敢说啊。
“没问题就好,你可以先休息一下,等下再下来吃饭。”温珩说,说完就下楼去准备做饭了。
做饭的时候,知味在给他打下手,在生火的时候,她才想起来灶膛里还有几个红薯了,立刻拿了木柴把这几个红薯给扒拉出来了。
“……温珩,红薯!”她喊了一声。
温珩这才想起来灶膛里的红薯,道:“吃完饭就去弄草莓了,倒是忘记还烤着红薯了……我看看,应该已经烤熟了的,嗯,还热着了。”
灶膛里有厚厚的一层草木灰,当时红薯就埋在草木灰里的,因此竟然还保持着一点热度,还是热乎乎的。
“刚好,早餐都吃了四五个小时了,你肯定饿了,正好吃个红薯垫垫肚子。”他说,伸手将红薯上的灰给拍点,直接就把红薯给掰开了。
顿时,一股甜腻的香味就飘了出来了,带着点点的热乎气。
掰开来的红薯,里边的芯是红色的,看着就让人觉得很甜,而事实也是这样。用草木灰还有剩下的火星焖烤出来的红薯,吃起来是又香又甜的,味道出奇的好。
温珩剥了一个,塞到了知味的手里,这才想起楼上的韩昭来,打了个电话叫他下来吃红薯。没一会儿,就见韩昭蹬蹬蹬的跑了进来。
“红薯啊,我的最爱啊!”他嚷着过来,身上已经换了一套衣服,和知味一起,两人蹲在灶膛前,一人拿着一个红薯。
红薯里边还是热的,刚好是可以入嘴的温度,吃起来那叫一个香。
韩昭忍不住道:“好甜啊,这比以前我们学校门口卖的好吃多了。”
以前冬天的时候,他们学校门口就会有卖红薯的,味道其实还不错,只是吃起来总有一种很水的感觉,不香。但是这个就不一样了,那是又香又甜的,味道可以说是天差地别的了。
“我感觉我又活了!”韩昭感叹,吃得十分满足。
温珩吃了一个,就起身去做饭了,知味和韩昭则是帮忙烧火,帮着一起把饭给做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想吃红薯了,以前烧火做饭的时候,就喜欢往灶膛里塞红薯,吃完饭下午饿了就挖出来吃。
家里除了红薯(我们叫红苕),还种了一种,里边的芯白色的,我们叫白苕,冬天的时候,放一段时间,看上去皱巴巴的,但是吃起来超级甜,完全可以当水果吃!
想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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