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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鸭蛋喜欢救命叔叔,连红花也眨巴着星星眼,围在他身边,一会儿倒水,一会儿添茶。
林凤音一面怨念,这俩白眼狼,自己掏心掏肺待他们,他们倒转头就“叔叔长”“叔叔短”的殷勤。一面又欣慰,其实她最怕的就是没有父亲的他们,会不会性格有缺陷,不知道怎么跟外面的世界接触。
现在看来,这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叔叔是不是在课本上?”
“嗯?”金珠一头雾水,这俩孩子的脑回路,他总觉着怪怪的。
红花仰着脑袋,用又黑又亮的大眼睛看着他:“我好像在哪儿见过叔叔,叔叔是好人。”
“噗嗤……”小陶忍不住乐了,他老板有很多身份,半个大学生,退伍军人,上门女婿,黑心暴发户……唯独第一次被人称作“好人”。
金珠也纳闷,他觉着这个小丫头的五官莫名的眼熟,这种眼熟跟鸭蛋的不一样,一点儿也不像林凤音。大概是长得像她爸爸?
鸭蛋插嘴道:“笨,救命叔叔当然是好人,又不是所有好人都要画在书上。”
红花若有所思,“可我好像在哪儿见过救命叔叔的呀……”
大家都只当她孩子话,张春花还暗自得意:没看出来这丫头还有攀龙附凤的本事!不止不制止,还鼓励她多与金老板亲近,以后得了好处算她的。
小陶今天不知是第几次惊掉下巴了,他冷面煞神似的老板,居然被两个小豆丁逗得粉面含春……哦不对,是和颜悦色。
雪越下越大,到了四点多已经积起厚厚一层,林凤音找出半年没用的雨靴,上脚才发现破了个洞,忙脱下袜子,把粉丹丹圆润整齐的脚趾包裹进一塑料袋里。
金珠刚好看见,挑挑眉。
这是他妈十年前的穿法。那时候小侄女刚出生,他回“娘家”吃喜酒,朱玲玲看见捂着嘴发出一阵怪笑,惹得三亲六戚纷纷打趣。都知道他在部队上有津贴,而且军械员补贴还不少。
可惜他成了朱家上门女婿,有再多也不能寄一分回家,顶多发了肥皂后切一半寄回来,或者毛巾舍不得用,攒一年带回给爸妈……朱家条件好,还真不在意这三瓜俩枣。
林凤音察觉到他的注视,大大方方解释:“上菜园摘菜,找不到合适的鞋子,将就一下先。”
“嗯。”
他把她所有的小珍珠都买了,给的价还不低,省下进城四处兜售的路费和麻烦,反倒比原先还赚得多。林凤音知道,只要维系得好,这就是妥妥的大客户,遂主动留他们在家住。
反正大雪封山,他们也出不去。
“金老板和小陶有没啥忌口?”
金珠摇头。
林凤音放心的去了,外头冰天雪地,银装素裹。牛皮菜上覆的雪把墨绿的叶子压弯了腰,小葱香菜也埋在雪里,她红着手指一一“挖”出来,摘满两大箩筐。
到家,中午饭后就在煨的大骨已经熬出奶白色,撒几粒葱花,自己先喝一碗暖暖身子。原本纤细白.嫩的十指在烫呼呼的碗檐下,慢慢恢复原色,林凤音忍不住感慨。
要论生活难易,还是城里舒服,这百年难得一遇的大雪天,带娃打打雪站,拍几张照片纪念一下,完事一杯热饮下肚,再去搓顿火锅……才是大雪天的正确打开方式。
说起火锅,杀猪的人家多,给她们送了点酥肉。林凤音把酥肉切成薄片儿,下骨头汤里,再下点儿莲白菠菜小茴香茼蒿土豆什么的,立马就能吃。
“林姐?”
“小陶肚子饿了吧?再等等啊,马上就能吃了。”
小陶吸了吸空气里的香味,低声道:“要不麻烦您炒个素的?”
林凤音一瞬间反应过来,原来金老板是吃素的啊。“那你看,炒个蒜蓉菠菜行不行?”
小陶忙不迭点头,跟聪明人就是好说话。
“金老板能吃蒜泥吗?”有些吃素的人还忌葱姜蒜,既然是大客户,那就得当上帝一样供起来。
“没关系,少放点就成。”明明是借宿在人家,还提这么多要求,小陶也挺不好意思的,轻笑道:“我老板吃了五年,不知道哪天才能改过来。”
吃素不是一心向佛吗?还能改?
小陶回头,确认没人进来,干脆坐灶门前的小板凳上,往锅洞里塞了几根木柴。“我们老板啊,命苦。”
林凤音翻了翻,现有的菠菜已经沾染过骨头汤,临时再去摘又太冷,只能从门后的竹篮里拿出几棵墨绿色的菜,洗了洗。
“别看我们老板现在有点钱,可那都是血汗换来的。”
林凤音点点头,“叨叨叨”开始切菜,心道,谁的钱不是血汗钱,他这不废话嘛。
“林姐你别不信,外头的人只看见老板风光,可经历过的艰辛……从今年开始才起来的。”
小陶在火旁坐得全身暖融融,话也多起来。原来,金老板全名金珠,是省城下某个县区的退伍军人。家里有兄弟俩,哥哥叫金山,早早的结了婚,他则是一直在部队里当军械员,后来又跟同村的富户女儿结了婚,不过是上门女婿。
林凤音眉毛微抬,没想到冷面神似的金老板居然是上门女婿。
“但过不下去,去年离了。”
“哦。”
小陶不动声色看着她的神情,见一点儿波动都没有,心里暗暗赞叹。霎时间听了这么多秘闻,居然一点儿也不八卦……跟村里那些三姑六婆就是不一样诶。
林凤音确实不八卦,因为心里挂着事儿。
给廖家的电话也打一个多月了,怎么还一点儿动静也没?按理说,廖家是肯定愿意来接人的,她也把肚子月份据实以告,再不来……廖萍萍娃都要生了。
“林姐?”
“嗯?”林凤音回神,“哦,你说什么?”
小陶叹口气,算了,“没说啥。”老板哥弟俩找了这么多年都没找到,她一农村妇女又怎么会知道?自己真是病急乱投医。
火锅打好,小米辣一碗,油辣椒一碗,蒜泥一碗,香菜小葱一碗,薄荷折耳根一碗,喊一声,两娃就来帮忙了。把东西端到堂屋,鸭蛋嘴里念念有词,很快拿来五大两小的碗筷,一人面前发了一套。
做这事让他很有成就感。
林凤音见他已洗过手,就没说什么。“帮你金叔叔涮涮。”
红花争着去,涮干净就坐在他旁边。见他只吃一个菜,疑惑道:“叔叔不吃肉吗?酥肉很好吃哒。”没忍住咽了口口水。
金珠摇头,静静地吃米饭。
想不到她屋里囤了那么多小珍珠,自家人却一粒舍不得吃,还用这又硬又糙的劣米充饥。
各自调各自的蘸料,鸭蛋盛了满满一大勺辣椒进蘸料碗里,对金珠得意道:“我以后肯定不怕老婆!”
众人都乐了,本地话说“不吃辣椒的男人怕老婆”,这不赤.裸.裸的说金珠怕老婆嘛?果然,小陶的脸色一瞬间就变了,紧张的看着老板。
近十年的上门女婿生涯,可不就是怕老婆嘛?据说以前那朱玲玲当着金家父母的面对他非打即骂,一点面子也不留。
金珠神色淡然,似乎是对这话题不感兴趣。
张春花冲口而出:“你爸能吃辣,不也怕老婆,没出息是娘胎里带出来的,你可别学……”
“嗯哼!”林凤音重重咳了一声。
“嘿,怎么着我还不能说了?你害死我儿子,说句对不起就行了?我的东阳啊,你不听劝啊,漂亮女人有几个好东西?可怜你被豺狼虎豹吃了去,害人精却还……”
“砰!”
所有人怔住了,林凤音摔了手里的碗,连最后的体面也懒得给她,似笑非笑道:“进城找我这借口你是打算用一辈子了?据我所知他可是跟那谁一起去的,正经男女关系会太阳落山才出门?天黑路滑摔下山崖也赖我?”
张春花神色慌张,“你……你怎么知道……”
“红花,带弟弟回房去。”转头冷笑道:“他们写那些信还在我枕头下放着呢。”
当年向东阳念高中时跟邻村一女孩处上了,可向家嫌人家兄弟姊妹多,怕她以后吃里扒外补贴娘家,硬是寻死觅活不同意。女孩家人也干脆,没多久寻了个电线厂职工给嫁了。心灰意冷之下,向东阳多年未娶,直到二十八岁“高龄”才顺着父母意愿,娶了林凤音。
刚开始林凤音不知道这茬,后来月子里听人提起,心气甚高的她哪里受得了这委屈?难怪他能眼睁睁看着婆婆欺负辱骂她,难怪他每天心如止水看破红尘。
各种原因叠加在一起,林凤音在向家再待不住,才进城当保姆。
可就是这样,她每年也按时回来看孩子,给孩子缴学费,甚至在鸭蛋面前从未提过一句他的不是。
还有完没完,不提就当她软柿子好捏了是吧?
骨头汤在小炉子上“噗通”香气,林凤音一口气骂了个爽快,“上梁不正下梁歪,向东阳这德行也不知遗传了谁!”
“眼睛没长后脑勺,看不见自个儿儿子啥货色!”
“以后谁要再提,别怪我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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