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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顾同志,顾同志,你走慢些。”张晓珠边跑边喊。

她这副营养不良的身体粗略估计只有一米五,个子矮,腿也短,再加上前面十几年都没吃过几顿饱饭,耐力也不行。虽说她附身以后,每天早晨都喝一盒牛奶,外加真空卤蛋、火腿面包之类的东西,但时间太短,还没看出什么明显成效。

跟在一米八几的顾北川后头才追了几步,就气喘吁吁地拉大了距离。

顾北川在比较开阔的路口停下脚步,回头看她,“不好意思,部队里待久了,走路慢不下来。”

张晓珠摆了摆手,单手插着腰休息,“是我体力太差了,不管你的事儿。这是你要的东西,其他的应该也能用的上,按照说明来吃药就可以了。”她从两边口袋里掏出东西,分别是盘尼西林针剂以及用小纸袋装着的白色圆形药片,上面写着阿莫西林、头孢等。

顾北川接过东西,仔细打量,看起来是凝重多过高兴。

他没开口问,但张晓珠是个聪明的人,一看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

“放心吧,不偷不抢不走黑市,这些东西的来路绝对没问题,我保证。”话虽这么说,但顾北川紧皱的眉头并没有松开。

张晓珠把盘尼西林从顾北川手里抢过来,一点不怕他面无表情的严肃模样,反正保护人民保护国家的人民解放军最可爱了,要是连他们都无法信任的话,还有谁值得信任呢?

张晓珠叹了口气,“其实是这样,我有个一个朋友,他在县里工作,家中长辈也有咳嗽的毛病,不过症状比顾同志的母亲轻一些。托关系去蓉市医院看过,开了几剂盘尼西林,还剩下这两剂一直没用。我想着不用也过期了,不如给更需要的人。我那朋友一听,立马就给了,还叫我向你问好。”

当然这都是瞎编,她在这个世界哪有什么朋友。

“你要是不信,我也没办法,只能把东西拿去还给他了,就是放着过期了有点可惜,不能把药品的功效最大化。”张晓珠摊着手,无奈地说。

顾北川并不是胡搅蛮缠的人,只是他上过战场,知道盘尼西林有多宝贵,有时候重伤感染的人,打上一剂甚至可以保住性命,如果不是正规途径获取的话,他身为人民军人,就算再需要这东西,也不该接受赠予。

刚才那番解释,有多少分可信度暂且不提。

他全程观察张晓珠的神情,那副无奈且郁闷的表情是装不出来的,他紧绷的表情放松了些,微微笑了下,“我替家母谢谢你和你的朋友,将来你们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通知我,但凡我顾北川力所能及,一定替你们办到。”他说完,又看了一眼表上的时间。

顾北川道过别,转身要离开,却发现身边跟上来一个人。

“我也要去南口村探望一个人,正好顺路,一起走吧。”张晓珠解释道。

这是真的,但也有私心在里头。

不管是委托林寡妇帮忙做的棉袄,还是去探望马秀芬,完全不用赶在这个时候。

张晓珠想要拉近两家的关系。

这里指的是她跟顾北川一家,而不是老张家跟顾北川一家。

有句老话叫做人走茶凉,张顺党人都没了两年多了,顾北川还能够惦记着来报恩,就已经说明了他是个知恩图报且重感情的人,再加上他有身份有能力,要是能跟这样的人处好关系,将来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也不至于像个没头苍蝇一样乱转。

不管是张小珠还是张晓珠,在这个时代本质上都孤立无援,跟原主不同,张晓珠会发挥自己最大的优势去达成她的目的,而目前为止,无人知晓的商场空间就是她最大的优势所在,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利用它呢?

或许是她的态度太过坦然,顾北川多看了她一眼。

在被察觉到以前,他收回了视线。

————

“你不懂药理知识,还是找赤脚医生来打针。两剂不要连起来打,先打一针试试看,有好转迹象再搭配吃药,必须得按照上面的服用说明。”张晓珠又耐心地解释了一遍,“对了,程阿姨认字吗?”

她上面只写了一天吃几次,一次吃多少分量,没有复杂的字,但凡有个小学一二年级的水平就完全能看懂。

程丽华轻轻点了下头,望着张晓珠的目光里蕴含着长者的慈爱。

这是她们两个第二次见面了,上回跟着刘主任一起去探望马秀芬也见过一面,不过比较匆忙,也没有过什么交流,但能看出程丽华并不是南口村本地人,方言说的不太熟练,带着奇怪的外地口音。

“认得,你以后得好好谢谢小珠,能帮的地方多帮忙。”程丽华把药收到五斗柜里,倒了两碗冒着热气的红糖姜汤,“你们一会儿回去天色也不早了,喝一碗热乎的再走,晚上起风了,千万别着凉。”

张晓珠捧着滚烫的搪瓷碗,表情有些怔忪。

以前她每回打喷嚏,母亲都要熬一碗浓浓的红糖姜汤给她驱寒气,味道甜甜的,但又带着一股刺鼻的姜味,哪怕从小喝到大,也依旧没喝习惯,都得捏着鼻子灌下去,没多久浑身热了起来。

“喝呀,怎么了?”程丽华看出她脸上的伤感,伸手摸了摸张晓珠的脑袋,温和地说,“有什么难过的事情,可以跟程阿姨说。虽然不能解决掉,但把难过说出来,心里头的难过就会少一些。”

程丽华身上带着肥皂的香味,是一种很朴素温暖的味道。

她的母亲,也喜欢用肥皂。

张晓珠捧着碗,怕泄露了眼里的情绪,只能低着头,小口小口地喝着姜汤。

“不说也不要紧,以后有空,可以常来程阿姨这里玩。”程丽华也不追问,她把两人送到门口,不舍地挥手告别,“小川,今年能放假的话,就回来过年吧。”

“我会的。”顾北川的声音从风里飘过来,“外头风大,快回屋吧。”

直到看不见他身影了,程丽华才咳嗽着慢慢走进了屋。

天边的太阳还没落下山,云层里泛着霞光。

张晓珠情绪低落地敲响了林寡妇家的门,听到里头的脚步声,才连忙拍了拍脸颊,挤出了一个笑,“我来拿棉袄了。”

“巧得很,下午才刚做完,你就来了。快来试试合不合身,有啥不对的地方还能拆了改。”林月花长相普通,但却生了一张和善的圆脸庞,再加上脾气温柔,说话轻声细语,哪怕她是个寡妇,也很少有人说她的闲话。

她拉着张晓珠进屋,把刚做好的鹅黄色棉袄给她看。

跟其他人穿的肥大棉袄不一样,这是张晓珠特别交代过的样式,棉袄的下摆能遮到屁/股的位置,在腰部靠上的位置稍微收一些,做出褶皱的样式,林月花还没来得及试穿,费解地说:“腰这么做,是想省布料吗?看起来有点太小了,穿在身上能舒服?”

她没见过这种款,做的时候纳闷极了。

“穿上你就知道了。”张晓珠换上了那件新棉袄。

她个子本来就小,脱掉那身肥大棉袄,看起来更是瘦的叫人心惊。

一换上鹅黄掐腰的新衣服,整个人显得挺拔精神多了。

“你是从哪儿学来的做法,我咋都没见过?”林月花高兴极了,没想到之前觉得奇怪的设计穿在身上如此合适,盘算着也把自己的衣服改一改,还能省些棉花,“还拿的确良的料子来替代棉布,真是亏你想得出来。”

“也只有我能想出来了。”

林月花只当她不想说,笑了笑也没再问了。

“之前说好的手工费两块钱。”张晓珠很痛快地把钱付了,又想起袁冬梅身上不知道穿了几年的棉袄,布料脆的轻轻一扯都能撕成烂布,前两天被甘蔗的叶子割出了几道口子,漏了不少棉花。

虽然缝上了,但也着实该换了。

“林姐,你有没工夫?我想再给爹妈各做一身,还是一件两块。”张晓珠把棉服卷成团,塞进了宽大的挎包里。

“还是的确良?”

“看情况吧。”

“做,当然做。”林月花羡慕极了,“你个小姑娘,能挣大钱,真是厉害。”

“棉花布料还有尺寸我过两天拿过来,先走了啊。”张晓珠没接那话茬,边说边往外边走,“回见。”

等人走远了,林月花才把藏在抽屉里的碎布翻出来。

有长有短,有大有小,全是的确良。

三件袄子全做完,应该给丫丫攒一条花裙子吧,林月花暗暗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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