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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听这话的意思,好像并不是她失忆过,只是她不记得他而已。
林语松了一口气,手中的热可可将暖意慢慢蔓延到微凉的指尖,仔细地在记忆力过滤了一遍,确定自己认识的人里并没有几个姓沈的,更没有叫沈之初的,“呃”了一声,一个比较大胆的想法就在脑子里产生了。
“咳,那个,现在是信息爆炸的时代,大家每天接触的东西都太多了,不可能什么都放在脑袋里去记,总得分出个重要的事和不重要的事,对吧?”
林语说到这儿停顿了一下,见沈之初没什么反应,才继续循循善诱道:“那些不太熟悉的人,虽然他们可能也是非常好的人,但因为以前和自己的生活没什么交集,以后也不太可能有,自然是不会费精力去记的。就好比你也不可能记住亿嘉每一位员工的名字和长相对吧?”
沈之初侧头扫了她一眼,微凉的眸色有些凛冽,好像对她费力的铺垫不太买账,“你到底想说什么?”
她到底想说什么,她是想说——
“或许,”林语斟酌了一下,侧头看向坐在一旁的男人,小心翼翼地选择着用词,生怕伤害到沈之初脆弱的自尊心和身为男人的尊严,“我以前有眼不识泰山,拒绝过你的好意吗?”
虽然她性格比较温吞,什么事情都不太放在心上,四个闺蜜里既不是特别聪明的天才,也不是凡事努力争取的风云人物,更不是乐以阳那样热血又江湖的斗士,可拜她基因良好的父母所赐,林语长得还算出挑,从小到大倒是一直很招人喜欢,还不懂事的时候就有小男生在路上拦住她要和她做朋友。
上了大学以后这样的事日益增多,乐以阳才开玩笑说她是“外语系女神”,后来不知道怎么这开玩笑的外号就叫开了,林语自己对此是有点困扰的。
世上好看的人千千万,她算老几能堪得上“女神”这种称呼。
别人向她述说心意的时候,林语都是尽力去倾听的,可她实在对谈恋爱没什么心思,一般情况下都是婉言拒绝的。既然是拒绝了,自然也不会放在心上,联想到他这几天来捉摸不透的态度,和顾星波那句她什么都不知道……该不会是沈之初在什么远古时期跟她表白过,结果被拒绝了吧?
然而沈之初的反应却完全出乎她的意料,男人并没有因为她提起伤自尊的往事而感到愤怒或悲伤,而是露出了一副好笑又无语的表情,侧过头不敢相信似的,眨了几下眼睛才“呵”地轻笑了一声,眯起眼睛问道:“林语,明明是你先招惹我的吧?”
林语:(⊙o⊙)…??
“不记得了?”沈之初见她一副完全没印象的表情,脸色终于有些松动,隐隐含着一点怒气,“看来你是没少管别的男人要过电话号码。”
她什么时候管别人要过电话号码了,因为从前出现过那种她随口跟个眼熟的同学说了句“早上好”,结果对方疯了一样到处宣扬说她是他女朋友的事情,一般情况下她对可能会引发误会的举动躲都来不及躲,怎么可能主动去问别人要电话,那不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她长这么大,也就有那么一次……
等等,林语猛地睁大了眼睛,捂住嘴下意识地朝后挪了挪,“该、该不会是……你说我先惹得你,该不会是在荻大吧?”
微凉的视线扫过她的脸:“你说呢?”
林语手一抖,几次差点被挤出来的热可可终于如愿以偿地洒了出来。
说要电话号码,她还真就要过那么一次。
那时候她还在大三,正是专业课上的差不多、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的张狂年纪。有一次她逃了课去参加社团的活动,忘了谁带了块餐布,一大群人就热热闹闹地在湖边的草坪上坐了下来,头顶是枝叶茂盛的树荫,不远处是波光粼粼的湖面,清风徐来十分惬意,大家一开始还玩些敲七、你画我猜的游戏,到后来情绪都高涨起来了,也不知道是谁提的建议,就玩起了真心话大冒险。
林语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运气就那么不好,转酒瓶的时候十次里面有八次是她,偏偏她没谈过恋爱,最叫人好奇的感情史完全是一张白纸,大家问了几次就不知道问什么好了,吵着闹着非要她强制性地选择大冒险。
那时候她已经大三眼看着快退社团了,一起在的不少小孩都是她当初一手从“百团大战”里拉进去的,感情也都不错,几个大一的小孩儿一撒娇,林语招架不住,只好艰难地选择了同意。
她本来湖边人迹罕至,说是大冒险也玩不出什么花样来,哪知道一帮人正起哄叫她去管第一个路过的人要电话号码,不远处的林荫小道上就迎面走过来一个人。
看着年纪不大,直接可以排除不是教职工,白t恤蓝色牛仔裤,头发黑亮,球鞋雪白,脸上戴着一副遮住半张脸的墨镜,两只手插着口袋顶悠闲的样子,就是周身的气质有些清冷,好像不是那种随随便便就能搭讪的人。
大家一看到这人瞬间都炸了,一个比一个亢奋,非要林语去管他要电话号码。林语虽然也觉得有点难度很有可能会出丑,但架不住情绪高涨的一群人,加上自己马上就要退社团了,差不多也是最后一次参加团建,索性就豁出去了,站起身拍拍裤子上的草叶,袖子一挽就朝林荫小路走去。
虽然做好了心理建设,但走到那人面前的时候对方周身“生人勿进”的冷冽气质还是有些太浓烈了些,林语有点怂,咳嗽了一声,电光石火间想到了一个搭讪的借口,也没细想,就直接脱口而出了。
“咳,那个,同学请问现在几点了?”
林语觉得自己这个问题应该是不会被拒绝回答的,果不其然对方真的停下了脚步,虽然隔着墨镜,但也感觉得到他审视的目光。
沉默了大概有半分钟的时间,就在林语以为自己可能要凉了的时候,那人漠然地开了口,“你不是有手表么?”
林语:……
千算万算,就是没想起来,她刚刚撸胳膊挽袖子,正好把手腕上那块明晃晃的swatch亮了个正着。
林语噎了一下,淡定地辩解道:“对,我的手表好像不太准,所以问问你。”
这解释勉强说得过去,对方很轻地、几乎是不易察觉地将唇角弯起了一点漂亮的弧度,伸手掏出了手机看了一眼,然后凉凉地说道:“下午一点四十二分。”
林语镇定地点了点头,回了声“谢谢”,咳嗽了一声,又说道:“你人真善良,方便留一个电话号码吗?”
这其中的逻辑其实林语自己都搞不懂,但提要求么,重要的不是逻辑通顺,重要的是口气一定要坚定,坚定到对方都忽略了其中的毫无关联,只思考后半截的问题要不要答应。
林语说完话就坚定地将那人望着,好像改天要联系他拯救地球。
那人隔着墨镜很安静地看了她一会儿,最终不知道是被她坚定的眼神打败了,还是在被她纠缠和赶快摆脱眼前的境况间做出了判断,顿了顿,反问了她一句,“你会打给我吗?”
林语更加坚定地点了点头,“改天请你吃饭。”
那人才终于有些松动,轻笑了一声,朝她伸出手,“手机拿过来。”
完全就是硬着头皮瞎猫碰死耗子的林语没想到对方居然真的这么痛快地答应了,还愣了一下,才忙不迭地掏出了自己的手机递过去,也不知道他低头摁了些什么,捣鼓了一阵子才把手机还给她,下巴敛成漂亮的弧线,节骨分明的修长大手重新揣回兜里,淡淡地说道:“大冒险是吧?拿回去给他们看吧。”
原来是已经识破了。
林语有点尴尬,回头看了一眼身后,树底下那一拨人脖子都伸得老长,要不是互相摁着估计都要冲过来看了,顿时觉得有点心累,叹了一口气,转回头朝那人笑了笑,感谢道:“那多谢你的帮忙了,你真是个好人!”
对方没说话,只是朝她颔了颔首,迈开步子就继续往前走了。
林语完成了任务,长舒了一口气,转身也离开了林荫小路朝回走,刚迈出两步,又被那人叫住了。
“你真的会打电话给我吗?”
林语迟疑了一下,最终点了点头。
她清楚地记得那个带墨镜的人问了她两遍这个问题,还天真地以为对方真的留了自己的电话,可哪知道拿回去摁亮手机屏朝大家一展示,才后悔自己没有提前检查一下那人打了什么。
手机显示屏上开着的并不是通讯录而是备忘录,那上边也不是电话号码,而是一行字:
“想知道我的电话?想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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