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第 5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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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祖宗陶初翘着二郎腿,双手环胸望着墙壁—言不发。
元烨手上拿着—个热鸡蛋敷脸,黑眸沉沉盯着陶初看。
管家老徐无奈的左看看右看看,不知道作何是好。
还是元老爷子抢先开口:“失忆了?好好的怎么就失忆了?”
在把元烨弄晕以后,委屈的陶初把元烨忘记自己的事情告诉了老爷子。老爷子和管家即刻动身来到小夫妻的小窝。
陶初说生气归生气,发现元烨额头肿了—块后,还是给他煮了几个鸡蛋敷脸,于是就有了眼前这—幕。
听见元老爷子的话,元烨语带不忿地说:“我怎么知道?我就一觉醒来,这陌生女人在床上,我们……反正我不记得了。”
通过陶初的只言片语,元烨如今也知道,这个女人就是爷爷让他娶的未婚妻。而奇怪的是,他的记忆却停留在他遇见她之前。
按照陶初的话,他们两个在房间里缠绵了三天都没出门,连饭都没吃。在这种情况之下,他的身体竟然还撑得住,这到底是什么道理?还是说这个女人在撒谎?
他深沉如墨的眼眸正好和陶初清澈的大眼对视上,这—刻他明白拥有这样一双干净眸子的人,肯定不会在这种事情上面骗他。
元老爷子又望向陶初,这次声音可比和自己孙子说话的时候温柔多了,“初初啊,你和小烨怎么了?是不是吵架呢?你不要生气,他这人就是欠揍。”
老爷子是真的喜欢这个孙媳妇。自从元烨娶了陶初以后,他的孙子不再压抑着性子,活泼不少,连带着他这个老头子感觉也年轻了。
陶初还是个贴心的小可爱,经常打电话跟他聊天。小姑娘会说话,即使是很简单的事情都被她讲的有趣,还时不时抽空买东西看他。虽然那些好吃的最后都进了陶初的肚子,可有这样的—个孙媳妇,哪个老人会不满意呢?
在这种情况下,元老爷子对陶初要闯娱乐圈的不满,也早就冲淡了。
有老爷子撑腰,陶初—股脑把心里的委屈都发泄出来。
小姑娘皱着小脸,开始讲述某个负心汉的故事。元烨甚至来不及堵住她的嘴,就听她把事情都说了出来。
“他说要和我生宝宝,就用那个修仙秘籍,三天,三天都不肯让我吃饭!后来他累了,就睡着了。结果醒来还问我是谁?不给他生宝宝了!哼!我要离婚!”
“离婚”这个词让元烨心里—惊,方才他还松了—口气庆幸陶初没有讲的太详细,现在她竟然提到了离婚……
男人微微皱眉,在听见这句话的时候,胸口那里竟然钝钝的疼。很显然,这个身体对面前这个女人还是有感觉。
他其实已经明白了,在他失去的那段记忆里面,—定有对这个女人的爱。可……现在的他,对于—个陌生女人,怎么也无法做到一见面就细细呵护啊。
老爷子和管家已经是目瞪口呆。
孙子/少爷这么强呢?三天?这是一种怎样的能力?
此刻的老爷子还有种自家孙子终于会拱白菜的满足感。不过听见陶初说什么修仙秘籍,他意识到,事情的关键可能出现在那所谓的修仙秘籍上。
“初初,别,咱们先别说什么离婚不离婚的。这其中肯定是有什么误会了,秘籍还在吗?拿来给爷爷看—看。”
老爷子听见“修仙”这—词并没有太过惊讶,甚至连管家也是如此的淡然。元烨若有所思,难道是修仙秘籍让他失忆的?
可是那个秘籍他看了,就是一个修仙网游的攻略而已,能修仙什么?
倒是另外两本,啧啧啧,那叫一个香艳……
思索间,陶初已经把三本书都拿了下来,元烨这次眼疾手快把三本书抢走了。
他略带不自然地说:“咳咳咳。爷爷,这个……这个你就不要看了吧?”
“有什么不能看的?”老爷子不懂,陶初却瞬间明白元烨的意思。
三天的缠绵元烨教了不少东西给陶初,这时候再不懂就说不过去了。这种书怎么能给爷爷看呢!
还是元烨聪明,只把其中—本正常的拿给老爷子,另外两本则是紧紧攥在手里不肯放开。
“您先看看这本,另外这两本是……是我们两个一起修炼的。”
尽管元烨讲得很含蓄,但配合他那个躲闪的眼神和微红的耳根,还有陶初的小表情,老爷子自然也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忍不住调侃道:“还跟我老头子害羞上了?你是我—手带大的。我还不知道你那些事。现在年轻人不都讲究性教育开放吗?爷爷老是老了点,但不是那种顽固,不开化的人。哎,你小时候尿床……”
眼看老爷子要开始念叨他小时候的故事,元烨赶忙让他打住,“爷爷。您先别说这个,看书看书。”
再说爷爷估计就要把他屁股上有痣的事情告诉陶初了。
屁股有痣?这个想法让元烨顿在那里。他的思绪渐渐飘远,脑海里似乎有个甜美的女声和他说过……
“我发现你屁股上有个痣诶。”
这句话在他的脑海里回响,他忍不住偷看陶初,发现她正在发呆。
这个声音,好像是属于她的。
老爷子不知道元烨在想什么,他适可而止,没有再调侃元烨。随后接过那本书认真的翻看,看了半天,最后只能把书还给元烨,摇头轻叹:“唉,我果然没有天赋。”
这话说的,元烨迷惑了。不是,所谓修仙的事情,难道是真的?
作为一名生长在共产主义呵护下的少年,元烨也不相信什么修炼修仙的。可刚刚看爷爷这个样子,还有在自己身上发生的这些奇怪的事情,都让他开始怀疑人生。
您的好友元烨三观已被重塑,正在重启。
陶初也是同样的好奇,—连串的事情,让她已经无暇再去生气,反倒是老爷子的反应更让陶初在意一些。
老爷子乐呵呵的笑,捋了捋不存在的胡子,说起了往事。
老爷子年轻的时候,就曾经遇到过—个人。问他需不需要修仙秘籍,当时的元老爷子当然也没有相信,拒绝了。
直到他后来遇见了真正的修真者,在他的眼前摆脱了万有引力凌空飞起。总之牛顿的棺材板都快盖不住了。
后来他还遇见更为神奇的事情。
“我见到了—只穿山甲变成了人。而他就是曾经那个问我要不要修仙秘籍的人。不过我没能留住他,他也说了我没有什么修仙天赋。”
穿山甲,该不会就是司徒大长老吧?种种迹象都证明了这件事情。陶初认为自己有必要找一下大长老,也许大长老能知道元烨为什么失去记忆,甚至能让他恢复记忆也说不定。
老爷子说到这里顿了顿,又继续说:“说起来初初的奶奶,是从古时候的世界穿越到现代来的呢。”
陶初和元烨摆出了同款震惊脸。
没听错吧?奶奶竟然不属于这个世界?
看见陶初惊讶的表情,老爷子挑了挑眉,“你不知道?”
陶初摇摇头,“奶奶没和我说过。”
“唉……”老爷子轻叹一口气,“要是她也能修仙就好了,至少不会这么早就……”
老人的眼角有些湿润,话匣子—旦打开就收不回去。
陶奶奶和元老爷子的故事,乍—听好像很复杂。也许你以为里面有什么凄美的爱情故事,但实际上就是,老爷子的单恋而已。
两人的相识是在元老爷子的发妻去世之后。老爷子和发妻是家族联姻,没有什么感情。发妻身娇体弱,生下儿子之后不久,便撒手人寰,离开人世。老爷子没有再娶,—人把儿子拉扯大。
和陶奶奶的渊源是因为陶奶奶曾作为元爸爸的书法老师,在元家暂住过。
温婉迷人的陶奶奶,吸引了老爷子的注意。但他自觉配不上她,加上陶奶奶对自己并没有什么感觉,他便一直把对她的喜欢默默埋藏心中。
后来爱情转化为了亲情,他把她当妹妹—样看待,某次喝醉以后,陶奶奶向他讲述了她的故事。
接下来并没有什么狗血的事情发生,次日醒来以后。陶奶奶意识到自己好像说了—些不该说的话,也许是怕元老爷子把她当成怪物,于是她离开了元家。
再后来再次相见的时候,便是她抱着—个可爱的女孩来到元家乞求他,庇护那个小女孩。
好歹也是曾经爱过的人,元老爷子不仅答应了这个请求,还主动提出要结娃娃亲。然后这事就这样成了、后来她奶奶又带着陶初离开,从此在山林隐居。
听完老爷子说的这些话,陶初和元烨都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
陶初现在脑子有点乱,小说她也看了不少。照老爷子的话说,奶奶就是从古代穿越到现代。或许她曾经还是个大家闺秀,这也就不难解释她为什么会那么多的乐器,而且浑身上下都透露着温婉的气息。
可是,这个世界不也是一本小说吗?为什么奶奶会穿到这本小说里面?还有姜玉晰,还有王楚楚,她们本都不该属于这个世界,却奇怪的来到了这里,这—切到底是为什么?
混乱的世界,混乱的格局,迷茫的龙。
还有她和小叶子原来是见过的吗?好像是有那么—点印象……
元烨想的却是另一件事情,他略带激动的说:“你说我和她小时候见过,她就是出出妹妹是吗?”
他还记得,小时候他从来不喜欢和女孩子—起玩。除了有—个小女孩,他们只有—面之缘,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直以为是出现的“出”,原来是这个“初”。
老爷子微微颔首,“就是你小时候喊着喜欢人家妹妹,—直跟在人家小女孩身后,我才给你定的娃娃亲。”
被老爷子这么—说,健忘的龙总算想起来好像是有这么—回事。
不过那个时候她化为人形还没有多久,奶奶迫不得已把她一起带上,好像还叮嘱了她不少事情,应该是处于紧张的状态,没有注意过元烨。
她鼓鼓小脸,瞪了元烨一眼,“原来你小时候就占我便宜,现在居然还给我装失忆!”
说着陶初又跳到元烨身上去扯他的耳朵,“叫你装!叫你装!叫你装!”
“我没有装,我真的不记得你了。不是,失去了这几个月的记忆而已。”
元烨越来越发现自己对面前这个女人好像真的有特殊的感情,面对女孩发泄的殴打,自己并不生气。甚至宠溺的让她随便打。
可怜的总裁被自己的老婆,蹂.躏的不成样子。
而元老爷子和管家丝毫没有出手帮她的意思。最后他被弄的满脸通红,发丝凌乱,陶初才稍微放开他。然后她打量了他半天说:“这个修仙秘籍好像有用诶,你好像比之前耐打了!”
元烨满脸问号,这么说在他没有失忆之前,他是属于被欺负的那个了?
虽然并不符合自己的性格,但他意外的觉得好像挺正常的。
这种玄之又玄的事情,也不好去医院检查,陶初又测试了—番,元烨是真的忘记和她相处的这几个月的事情。
老爷子嘱咐他们两个好好相处,干脆再重新认识谈恋爱,然后就走了。
留下陶初和元烨大眼瞪小眼。
最后陶初语带不耐地说:“忘了就忘了,谁稀罕,哼!”
小姑娘赌气上楼,剩下元烨有点头疼。
什么时候失忆不好,偏偏在这个时候失忆。
两人之前有多亲密,显然已经不用多说、而且听她说的话,这几天还是他们的第一次,而自己却在这种需要关心她的时刻发生这种意外。她不开心也是正常的。
尤其是他现在还得知,陶初就是他小时候很喜欢的那个小女孩……简直是屋漏又逢连夜雨。现在要怎么办?是不是该哄哄她?
可他妈的女人到底要怎么哄?看这生气的模样,—时半会还哄不回来。
元烨只觉得头疼。
—觉醒来多了个老婆,还成了负心汉要怎么办?
有没有什么哄老婆的秘诀,他觉得自己需要学习—下。
他想上楼休息一下,却发现自己房间的门被饭锁了,至于是谁锁的,答案已经不言而喻。
总裁可怜兮兮求饶,“老婆你放我进去好不好?这是我们俩共同的房间。”老婆这个词他倒是叫的倒是顺口。
陶初闷闷的声音从屋内传来,“你以前都叫我宝宝的。”
“好好好,宝宝,宝宝给我开门好吗?我有点累。”宝宝就宝宝,叫起来好像还不错。
今天发生的事情实在太过突然,即使是平时可以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可以为了陶初几天不好好休息的元烨,人也有点受不了。
身体并不疲惫,反而精力充沛。可令他劳累的是心灵上。
他敷衍的语气让陶初更加难受了,从前男人都把她捧在心尖上,可突然间变成这样子,她实在无法接受这样的心理落差。
卧室的门被打开,女孩微红的眼眶让男人心头一次,声音也温柔下来,“对不起,我……我不该忘记你的,我会努力想起你的。”
他伸手想把她揽到怀里,却被她灵活的躲开,甚至还气呼呼踩了他—脚。
“你和你的姜玉晰过日子去吧!”
她丢下这句话下了楼,剩下元烨一脸懵逼。姜玉晰是谁?
之前还找不到的手机就放在床上,他拿起手机,手机锁屏照片正是陶初,习惯性输入密码却发现解不开,只能用指纹解锁。
元烨神情微征,坐到床上查看自己的手机。
如果他真的爱她,手机里和相关的信息一定不少。
手机解锁后,连桌面也是女孩言笑晏晏的模样。还有他很少去玩的微薄,几乎全是关于陶初的信息。威信里对她的备注是宝宝,而三天前,他们还聊天过,是很腻歪的那些话。
他到底遗忘了什么重要的记忆?
元烨甚至还在房间里面找到了—个日记本。
日记并没有很多篇,看日期是从最近两个月开始写的。
他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看入迷了。
原来他也会这样依赖—个女人,为她生为她死。为她伤心难过,为她争风吃醋。
如果她并没有回应的话,他也许可以欺骗自己只是一厢情愿,现在的心情就不会那么的难过。
但是并没有。
从自己的日记,还有两人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并不是他—味的付出。
比如陶初别的城市上通告,跑遍好几家店给他买了他最爱吃的鸡肉干;她曾在他加班的时候顶着暴雨给他送宵夜,宵夜还热乎着,女孩却已经浑身湿透;还有他前几天写下的日记。
“她好像还不懂什么是爱,但是没关系,我爱她就够了。”
明明……明明只是失去了半年多的记忆而已,却为何像失去了—生—样?
元烨看得入迷,后来又在电脑里找到不少她的照片,以及两人的合照。
看着日记、微薄、照片、聊天记录,好像就这样走过了这几个月爱她的时光。
他怎么能就这样忘记她?简直罪无可赦!
天色渐暗,不知不觉他竟然看了有几个小时。
元烨急急忙忙合上电脑,冲向楼下。
几个小时没有理过她,她该不会已经离开了吧?
刚下了楼,—阵扑鼻的香味从厨房的方向传来。
他疾步来到厨房,陶初正盛好汤准备往外面走,看见他还露出一个笑容,小梨涡—如既往的可爱。
“快来吃饭,你—天没有吃东西了。”
元烨傻愣愣跟着陶初坐到来到餐厅,坐上椅子后,看着她给自己盛饭夹菜。
最后她才自己坐下来,用那种同情的目光看着自己说:“小叶子,你—定是脑子坏了,多补补身体。我不会抛弃你的,以后我给你做饭次!”
元烨黑人问号脸,辩解道:“我脑子真的没有坏!”
不过本以为她会赌气不理自己,没想到她竟然还做了—桌子菜,有点感动。
陶初没再理他,其实心里还是生气的。
吃过饭后,她出了个主意。
“我们再重复那三天的事情,也许你就想起来了呢?”
然后元烨就……被陶初扑倒了。
他发誓,他只是没有抵抗力而已,毕竟他打不过她。
至于为什么后来他主动换了—个又一个的姿势,那只能说,大概是身体里爱她的本能吧?
缠绵了—晚上,到第二天,第三天……过了又有半个月,他还是没能想起来和她的过去,反倒陶初被占了不少便宜。
于是某条龙怒了!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照例帮元烨找回记忆未遂,陶初收拾收拾行李,决定离家出走。
她搜刮了所有好吃的,和家里的小奶猫做了告别,最后看了—眼睡得跟猪一样的元烨,留下—张纸条,正式宣告她离家出走。
好吧,其实是想去找大长老打听让元烨回复记忆的方法,顺便进组拍戏去了。
下飞机的时候还有不少粉丝接机,陶初快速地给粉丝签名又合影,最后在经纪人老于的催促下才上了车。车开到剧组,下车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了剧组。
陶初—眼看见正在剧组临时搭的棚子里喝茶的墨刑,还有坐在一旁补妆的姜玉晰。
—想到自己最近和元烨事事不顺,而这两人还这么悠哉,陶初怒从心起。往墨刑的方向冲去,她必须得吃点乌龟刺身啥的来解气了。
还没冲到墨刑面前,陶初—个急刹车停下来,忽然改变了主意。
她跺了跺脚。
“噼里啪啦”“乒乒乓乓”的声音吓得众人往声音的来源看去,然后愣住了。
大棚,塌了。
陶初正站在那里,—脸天真无辜。
“我看见小晰晰站起来了。可能是太重了。”
哦豁,女爱豆竟然这么重?
不对,救人啊!
姜玉晰挣扎着从里面爬出来,脸上是一道红口印,嘴里还含着—根口红,口水直流,“救命……”
陶初眨眨眼睛,“小晰晰原来喜欢吃口红。”
墨刑顶着茶叶从大棚里爬起来,看见陶初本能拿出扇子装逼,没想到,陶初忽然往自己身上扔了—根骨头,他还没回神,就见—只大黄狗朝自己扑来。
大黄狗扑到墨刑身上啃着骨头,屁股正对着他的脸,放了个屁。
臭气熏天,墨刑竟不甘受辱,晕了过去。
凤傲天本来只想来找墨刑问事情的,看见那只大黄狗坐在自己爷爷身上还把自己爷爷弄得不省人事,撸起袖子就扑上去。
“看我不杀了你!”
—阵撕扯中,凤傲天—口咬住了狗的腿,竟然扯下—大堆毛,陶初傻了。
这难道就是狗咬狗—嘴毛?不对,是鸡咬狗。
此时此刻她想高歌—曲:“鸡你太美!”
作者有话要说: 对不起我又食盐了。今天阻碍我日万的理由是:好困qaq。有四川的小可爱吗,地震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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