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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云揣着新到手的一百块钱,踏踏实实地一夜好眠。

第二天吃过早饭,她盘腿坐在炕上,看着炕桌上摊开的一百块钱,两眼发直地走神。

李秀兰硬的软的都使过了,招数基本已经用尽了,最重要的是,华敏的震慑应该也还可以再维持一段时间。

近期内,她应该不敢再来找麻烦了。

但是分家的事儿,必须尽快提上议程,不能等她回过味儿来再作妖儿。

而如今摆在叶小云面前的问题,是对自己未来的规划。

首先,考大学是必须的。

八十年代的大学生是十分吃香的,走到哪里都会被人高看一眼,她也正好需要补一补自己在经营管理上的短板。

其次就是要想办法赚钱。

叶小云前世就是在林区长大的,也是靠着林区发家致富的,所以她对林区有着不一样的感情。

俗话说得好,靠山吃山,靠海吃海。

如果可能的话,叶小云还是希望能够做老本行,不但熟悉,而且前景广阔。

1981年,国内就开始了第一批林地承包试点。

如果她记得没错的话,书里写过,林业局的林地承包项目,是从83年开始的。

这个消息对叶小云来说,简直就是一个浑身闪着金光的巨大诱惑,让她恨不得立刻扑上去将其据为己有。

但是,横亘在面前的困难,比诱惑还要巨大无数倍。

要钱没钱,要时间也只有一年时间,让她一时间真不知该从何下手。

叶小云无力地趴在炕桌上,忍不住长叹一声。

外屋传来叶庆平的声音:“小云,锅里给你留了饭菜,晌午别偷懒,热一热再吃,我上班去了。”

叶小云赶紧收起桌上的钱,飞快地跳下炕,趿拉着鞋追出去问:“爸,今天能跟你上山么?我想去挖点山菜。”

每年开春之后,就经常会有家属跟车上山,一冬天的白菜土豆都快吃吐了,挖点山菜好歹能给桌上添点绿色。

书里写过,叶庆平是伐木队的队长,素来以身作则,从不带家属上山,连李秀兰都没有过这样的殊荣。

所以叶小云也只是试探性地问问,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

如果叶庆平不答应,她自己是没办法进入林子深处的,只能去市场看看有没有人卖山菜了。

万万没想到,叶庆平居然只是稍作犹豫就答应了。

“你带好东西,半个小时之后在大道边等着。”

“太好了,谢谢爸!”叶小云兴奋地眉眼飞扬。

看着叶小云这么容易满足的样子,叶庆平心里越发觉得亏欠闺女。

上班路上,他便一直悄悄在心里盘算,这个月伐木任务重,下个月工资少说也得翻倍,到时候多留出二十块钱,去给小云买件的确良衬衫好了。

要是能多留出五十块就更好了,这样可以买条好料子的裤子,再买个发卡,买点头绳儿……

叶小云不知道便宜老爸的打算,还沉浸在可以跟车上山的喜悦中。

她哼着欢快的小曲儿,收拾好上山要用的东西,掐着时间出门,很快就等到了伐木队的卡车。

叶小云笑眯眯地朝坐在副驾驶的叶庆平挥挥手,拎着东西绕到车后,眼里还带着尚未消散的笑意。

不过她的好心情很快就被现实当头泼了一盆冷水。

解放卡车的轮子大,车斗本来就高,再加上后挡板就更是高不可攀了。

叶小云身高有限,抬起胳膊也就勉强能把土篮子扔到车上的程度,饭盒和水壶还在手里拎着,踮起脚尖才勉强能摸到栏杆,想靠自己爬上去根本不现实。

她下意识地抬眼朝车斗里看去,在她记忆中,一般女同志上车的时候,都会有人在上面帮忙拉一把的。

可是在车斗里的人,却都下意识地避开了她的目光。

队里几个新来的学徒工,都是二十来岁的小伙子,看到叶小云仰头目露希冀的模样,心里头控制不住地扑通扑通乱跳,面上却还要做出一副浑不在意的模样。

这时候谁敢伸一下手,明天镇上就得传他跟叶小云搞破鞋。

虽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他们也是要脸的好不好!

叶小云并不是一个在意别人眼光的人,若非如今考大学还需要政审,像原主这种风评不佳的,很有可能连志愿表都递不上去,她才懒得管镇上的人怎么说呢!

只不过想要彻底扭转自己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怕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叶小云不想因为这点小事去求助叶庆平,目光在车斗里逡巡一圈儿,最后落在了严正安身上。

真不是她以貌取人,但严正安无论是身高还是气质,都跟周围的人截然不同,在上午柔和阳光的照射下,就像混在石子中的钻石一样耀眼,让人无法忽视。

严正安并不想跟叶小云打交道,不仅避开了她的目光,还故意把帽檐往下压了压。

想到昨天还因为她被妇联的人叫去问话,严正安越发觉得女同志就是麻烦的代名词,有可能的话,全都离得远远得才好。

叶小云却并没有放过他的意思,直接招手问:“你好,又见面了,我爸给你盖章了么?昨天那事儿也得多谢……”

严正安的眉心在帽子的遮掩下拧成一个疙瘩,心下飞快权衡了一下之后,快步越众而出,抢在叶小云说出更多容易惹人遐想的话之前,朝她伸出了手。

叶小云忙一把抓住,借力翻身上了车斗。

少女的手纤细小巧,完全被握于掌中,过分柔软的触感让严正安的嗓子有点儿发紧。

严正安忍不住在心里唾弃自己,又不是没接触过女人的愣头青,慌什么!

自己以前不但跟女同志握过手,还跳过交谊舞,握个手有啥可慌的?

但是叶小云打小被叶庆平养得娇,几乎可以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一双手又白又嫩,还带着香皂的好闻气味,跟他以前接触过的女同志完全不同。

再说,紧紧抓在掌心跟同志式一触即离的友好握手,能一样么?

严正安刚把人拉上来,还不等她站稳,便像被烫着一样,猛地把手抽了回去。

叶小云晃了晃,一把扶住栏杆才稳住身子,却丝毫也不介意,反倒甜甜一笑,冲严正安道:“无论如何,都太谢谢你了!”

不仅是为拉她上车,也是为了昨天的证词。

叶小云以为两个人在这件事上是有默契的,根本不知道自己早就被人嫌弃得不要不要的。

卡车重新启动,伴随着发动机的轰鸣声,叶小云隐约听到一个女同志低声啐骂了句。

“狐狸精,不要脸!”

叶狐狸精无辜地眨眨眼睛。

当初看小说的时候,她就一直觉得奇怪。

这个跟她同名同姓的女配,性格胆小懦弱,根本没做过什么坏事。

但是小说对她却没有过正面的描写,就连写到她的相貌,用的词儿都是狐媚、妖艳、不正经……

小说里,原主被写成全镇年轻女人的眼中钉、肉中刺。

甚至镇上的一些小媳妇,只要远远地看到她过来,就赶紧拉着自家男人躲开来。泼辣些的还要朝她的方向狠狠地啐上一口,骂一句狐媚子。

当初看的时候,叶小云还对这样的情节嗤之以鼻,觉得实在是太夸张了。

但是自打看到镜中自己的模样,原本还觉得违和的地方,也全都能解释得通了。

美成这个样子,在八十年代,的确是太超前了。

但是不得不说,即便大众审美偏向浓眉大眼的朴素姑娘,可男人们心底深处最爱的,还是叶小云这样风情万种的尤物。

只不过大部分人都只敢在心里想一想,不敢流露出来罢了。

既然她素面朝天、含胸低头地出门,还是一样会被人飞眼刀子,干嘛还要憋憋屈屈地藏着掖着?

想到这里,心情大好的叶小云抬手拨弄一下额前刚剪的刘海儿,冲车上众人展颜一笑:“大家早上好!”

这一笑,简直如花苞初绽、春雪初融。

车上的人都觉得呼吸一窒,被她笑得心都酥了,忍不住想,这么好看的小姑娘,就算真的骄纵一些,似乎也是理所应当的。

只有严正安,再次压低帽檐钻回人群,尽可能地跟叶小云保持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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