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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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过了出嫁,躲不过回门。
有了上一次憋闷在心的经验,殷正君这次早早派了三个奴仆去请阮萱夫妇,还借着关心二人的说辞,将两人盯得老紧,生恐这两人等会儿又偷摸溜了。
坐在厅堂里的阮萱心中无语,不过见身旁的自家夫郎对此并没有什么反应,便懒得搭理了,只管等着看戏就是。
没过没久,听得外间一声高呼,陆锦然同他的妻主,便在一众三姑六戚的热切目光下进了厅。
阮萱坐在角落,不咸不淡地瞧了一眼,随后将手里剥好的橘子递到了陆锦行手里:“尝尝,很甜。”
陆锦行接过,慢慢吃了起来,动作流畅自然,这样的照顾对两人来说早已习以为常。
众人落座,陆明燕喝过赵成嫣和陆锦然敬的茶后,便以公事为由,先行离开了。
剩下的一众家眷,由殷正君负责招待。
当家老夫人走了,这些往日闲嘴惯了的贵夫们也就没了顾及,场面渐渐热闹起来。
赵成嫣虽是尚书之女,对这样竟是男子的场合不喜,但第一次陪夫君回门,还是给足了面子。只是在回应各位长辈亲戚关切的时候,显得有些心不在焉,有时候眼珠子还会忍不住往某处瞟。
见那两人独守一方角落,女子开朗逗乐,男子清雅含笑,显然一副和谐安然的美好画面。
赵成嫣看着,心里不是滋味极了。
一旁的陆锦然却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家妻主的异常,他在陆家一众亲戚长辈的恭维中,乐得快忘记自己姓什么了。
有时还会露出羞赧的笑容。不得不说成婚后的陆锦然变得不太一样了,更美了,彷如含苞的花已然绽放,满室都是他的花香。
只是这美阮萱着实欣赏不来,就像香水一样,徒有短暂的前调,中调后调皆是乏味。而且这前调,闻多了还刺鼻晕头。
过了半晌,阮萱见瓜果糕点也吃得差不多了,趁着殷正君派来监视他们的奴仆不知去了哪儿,她就打算带自家夫郎溜走。
今日天气不错,不如去西郊走走。
岂料她刚起身,便被眼睛尖的殷正君瞧见了,他立即说道:“三哥家的,这是要去哪儿?”
阮萱脚步一顿,不得已转过了身,笑道:“没,就是活动活动。”
这一番也让厅内突兀地安静下来,各种饱含意味的目光落在阮萱身上,当中很快就有人品出了意思。
“哟,这位就是三少爷家的妻主吧,瞧着挺面生,咱们还没见过呢。”
顿时,四下渐渐有了“赘妻”之类的窃窃讨论声。
蓦地,一位华服男子咳了声,瞧着年龄同殷正君差不多。
他接过话:“殷正君,虽说三哥家的是入赘陆家,对家族谈不上多大贡献,但不管怎么说也是咱陆家的一份子,得让大家认识认识才对。”
此人正是陆明燕的表妹夫钱氏,同时他娘还是上一任御史大夫,纵然现在已经告老还乡,在京城人脉却不容小觑。
然则钱氏的妻主是个没出息的,但他借着娘家昔日的荣光,日子在一众贵夫里,过得也还可以。
殷正君与钱氏做了多年妯娌,对方肚子里是何弯弯绕绕,只消一个眼神,便能明白。
殷正君对钱氏颔首微笑,随即说:“这是清溪镇上阮家的独女,锦行的妻主,阮萱。”
见此情况,阮萱只得在殷正君的介绍下,朝众人弯了下嘴角,皮笑肉不笑。
众人也不在意阮萱的态度,人家殷正君不是说了吗,镇上的独女,既没有家世介绍,也没有半点本人的身份信息,简单来说,就是没身份没家世的村妇。
“成嫣,这是锦行的妻主,以后你们就是连襟了。”
赵成嫣放下茶,不屑地朝阮萱点了点头,阮萱亦是连皮笑肉不笑都没了,随便颔首就别开了眼睛。
情敌相见大多如此,加上阮萱上次撞见这人在倚春阁的那番侮辱陆锦行的话,只觉多看这人一眼都恶心。
赵成嫣则满脑子都是陆锦行怎么嫁了个村妇,竟还替他不值起来。
说起来,陆府的两人儿子,一个嫁了尚书家的小姐,一个嫁了小镇村妇。
这厢一对比,当真是有意思。
在场的人听到殷正君的这简短到敷衍的话,又听“连襟”的说辞,很快就有人“嗤”了一声,眼神暗中交流,随之捂嘴低笑起来。
有人却蹙了眉,似乎对殷正君苛难庶子、嘲讽赘妻的做法感到很不舒服。
那人说:“正君,今个儿这茶也喝得差不多了,两位少夫人也见过了,我家中还有事,我就先告辞了。”
能在一众看热闹又做作、踩低捧高的所谓贵夫中,见到这么个性子坦直的男儿郎,还真是难得。
阮萱没忍住打量起这人,穿着素雅,不像别的贵夫涂脂抹粉,干净清秀的面庞配着不掩饰的不悦。
不卑不亢,还有点儿较真。阮萱一下子,对这人就多了几分欣赏。
“锦行,你知道他是谁吗?”阮萱侧身略微靠近陆锦行问。
陆锦行的耳朵尖动了下:“听声音,好像是陆臻表姐家的夫郎,好像姓沈。”
“陆臻……”阮萱想了想,记忆里丝毫没有过这个名字。
谁让这些名门贵族哪家不是家大业大,光是陆明燕的娘这一系下来,就有几十号人,更不要说陆家的旁系了,沾亲带故的全部算上,估摸有上千口人。
赵成嫣对这些后院男儿间拐弯抹角的闲话八卦,早就厌烦了,随便说了个理由,离开了大厅。
路过阮萱两人时,她还低头瞥了一眼陆锦行。
好在只是一眼,不然阮萱得马上把陆锦行往自己怀里塞。
这边陆臻家的夫郎前脚刚走,贵夫们就开始嚼舌根了。
“哼,自家妻主至今连个举人都考不上,拽什么拽,今儿个也好意思来。”
“这话就不妥了,他家妻主虽然不争气,但是他姐是谁,你可别忘了。”
“是……”
“是沈将军!”不知是谁惊呼一声,这下众贵夫彻底闭嘴了。
阮萱也思忖起来,蓦地,她也沉默了。
沈将军!难道就是那个英勇善战、常年镇守边关的沈大将军,可惜在原书里,她是献王的人,而她同献王一样,作为反派,最后死得很惨。
万箭穿心,不得好死。
当初看书时,阮萱对这个人物是充满惋惜的,如果她不是誓死忠于献王,也许就不会死得这么惨了。
阮萱这儿还在回忆书里有关于沈将军的剧情,突然耳朵一动,忍不住再次听起贵夫们的谈话。
好家伙,已经由各家八卦聊到了胭脂水粉。
“你们知道最近如意坊出的彩黛膏吗?哎,我可是一直没买到。”
“第一批是买不到了,现在都炒成什么价了,怪我当初不识货,刚售卖那天我还路过如意坊的呢,我看老多人人围着门,嫌吵闹就没进去。”
闻言,钱氏突然咳了一声,笑道:“我倒是前些日子托人买到了,还是‘蓝黛’。”
“快快,拿出来给大家瞧瞧。”
按理说胭脂水粉这种东西出门时用用,也没必要随身带着,不过香膏带着也对,更何况是参与贵夫聚会。
钱氏的小厮在他的示意下,从精美的盒子里取出了彩黛膏,递给众人。
到底是贵夫,没有一拥而上,而是相互传递着欣赏,也不好意思用,就是打开盖子闻一闻。
“钱正君,方才你说是托人买的,许是从二道贩子手里拿的吧,可得花不少银子啊。”
钱氏笑笑,不在意地说:“也不多,就一百两而已。”
哐——
阮萱手里的茶盏不争气的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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