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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摩托绕了一大圈再回到唱片行时,那三个人已经不在了,但唱片行也即将关门。

老板叼着烟正要拉下卷帘门,被乌蔓一把摁住手。

她双手合十说:“老板,通融一下吧,再延长十分钟行不行?”

老板愣了一下,看着她哀求的神色,只犹豫了一秒,又拉开卷帘门,扬了扬下巴:“进来吧。”

没有人能拒绝十九岁的乌蔓。

追野也要跟进去,却被她勒令守着电摩托:“你帮我看着车,我马上就来。”

“……哦。”

他于是就守在电摩托边上,像个忠诚的骑士。

没到十分钟,乌蔓就出来了,追野没发现她身上多出来什么。

“没有阿姐想要的吗?”

她遗憾地摇头:“没有呢。”

“我们县城太小了,很多流行磁带都没有的。”

“没关系啦,反正我明天就走了,可以去别的地方再看看。”

提到这个话题,追野的情绪顿时沉了下去。

距离天亮,只有四个小时了。

四个小时后之后,她就会离开此地,如同一条被放生的游鱼,从河塘漂向湖海。

这世界上有几十亿人,不是谁都有机会遇见一次,更遑论再重逢。

那些短暂忘却的痛苦随着这些乱七八糟的思绪一起回来了,追野握紧了拳头,努力忍住漫上来的冲动的泪水。

他已经答应阿姐,以后要做个可靠的大人。

所以不能动不动再哭了。

电摩托被消磨大半夜几乎已经没电,最后的四个小时,他们推着车,慢慢走向海边,回归到之前离开的那个地点。

黎明前的海岸线已经有了模糊的影子,像马蒂斯笔下的画作,天地间的黑色和蓝色被运用得恰如其分,由浓到淡,显现出夜幕下平静的海面。

在海中浮沉的照片早已经不知去向了。

他们肩并肩,坐在滩岸边等待着日光的到来。

追野坐下没多久,浑身的倦怠便像茧一般将他裹住,小孩子经不起熬夜,更何况又是这么惊心动魄的一天一夜。

他感觉到精疲力竭,眼皮上下打架,最终双方鸣金收兵,安稳地闭合在一起。

再次醒过来,追野觉得背部暖烘烘的。

太阳已经出来了。

他茫然地呆了片刻,才意识到自己错过了日出,而身边的乌蔓也已经不见了,连同电摩托一起。

她什么都没有留下,让追野疑心自己只是太伤心,在海边哭得睡着,做了场黄粱梦。

直到他伸手进了口袋,摸到一个硬硬的小物件。

——是一张空白磁带。

在她进到唱片行的那几分钟里,其实她给他录了一首《小茉莉》。

“小茉莉

请不要把我忘记。

太阳出来了,

我会来探望你……”

十二年后,小茉莉的确没有忘记阿姐。

只有小茉莉被忘记了。

*

洛杉矶,午夜十二点。

乌蔓见追野指尖夹着的烟灰都抖落到腿上都浑然不觉,出声提醒他:“你在想什么?”

追野回过神,掸掉烟灰,嗓音喑哑:“我在想,你是真的不会唱《小茉莉》了吗?”

“……怎么突然说起这个?”

“你明明唱得很好听。我想当年的那个巡演歌舞团,大概没有人会比你唱得好吧。”

乌蔓愕然:“……你在巡演团的时候,就认识了我?”

追野点头说:“准确来说,是你在歌舞团的最后一天。”

歌舞团的最后一天,那个时候,她应该是随着去到青泠。

她试探地问:“我在青泠……见过你?”

乌蔓从脑海中尘封的图书馆里翻阅,她只记得自己去过,对那个县城有一个非常模糊的印象。具体的细节,她记不清。

毕竟那对她而言,只是太久远的时光中不怎么重要的一笔。

那个时候她到了可以离开家的年纪,便毅然决然地离开。她身无长物,会的只有这些年苦学的才艺,跟着一个不入流的巡回歌舞团混饭吃。这中间去了不少地方,到现在她还能记住青泠,是因为那是她和歌舞团闹掰的最后一站。

在这之后,她买了张去北京的票,遇到了赵博语,从此人生天翻地覆。

在她正式进入娱乐圈之后,赵博语就给她打造了一个不会唱歌的人设,就是为了将她从那个草根艳俗的歌舞团经历割裂开来。

她当时也反抗过,唱歌是她正经学习的才艺,她靠这个吃饭挣钱闯荡江湖,堂堂正正,有什么不对?那都是她人生经历里的一部分,为什么要掩藏?

赵博语却笑她天真。

他说,你以为粉丝真的喜欢看你卸妆之后最原本的样子吗?没有人喜欢灰扑扑的乌鸦,都喜欢华美的夜莺,即便只是乌鸦涂的彩漆而已。

如果他们知道了那些过往,就像是看见彩漆脱落了一小块,露出底下的难堪。那你就会被打回原形,失去所有的喜爱。

从那之后,她便不再唱了,变成了一只失声的夜莺。

她未曾想过,眼前的这个人居然目睹过自己还可以放声大唱的日子,那个……最开始的自己。

追野叹息着说:“阿姐果然把我忘记得很彻底。所以我一直没说,因为说了也没用。”

她怎么会想到呢?曾经那个哭得满脸皱,短暂坐过她后座的小男孩,已经长成了如此惊才绝艳的青年。

他吐出一层烟圈,表情模糊:“我不想用任何其他的身份出现在你面前,一个萍水相逢的弟弟,或者是这些年一直在关注你的粉丝……都不好,只会让你看轻我。”

他跳下堤坝,摁灭烟头,想靠近她,又忍在原地没动。

“我无耻地费了点心机,先引起你的注意,再单纯地以一个男人的身份,接近你。这样你才会正视我。”

*

次日,何慧语的婚礼正式在沙滩上举行。

环境布置得很漂亮,用轻白的帷幔支起宣誓的地点,周围盛满鲜花,天空一贫如洗,是适合相爱的好天气。

何慧语昨晚喝得不少,婚礼正式开始前她找到乌蔓,对她说:“我昨晚喝大了,说了好多不该说的,你听听就过,千万别往外说。”

乌蔓故意说:“哪句不该说的?可惜没把追野睡了?”

何慧语脸色一黑,扑上来捂住乌蔓的嘴。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啊!你给我老实点!”

乌蔓敛起调笑,神色郑重道:“我开玩笑的,祝你幸福,我的‘老对家’。”

她对着何慧语张开怀抱。

何慧语一愣,嘴角漾开笑意,伸出手反抱住她。

两人这些年明争暗斗的积怨在这一刻,被这个拥抱粉碎,才算是真正瓦解成尘埃。

何慧语在乌蔓耳边说:“等会儿我抛捧花的时候,你机灵点,到前面来。我往你这儿抛。”

“……干嘛给我啊?”

“我认识的大龄女青年里就你还没结婚了好吗?”

乌蔓忍不住问她:“为什么人非得结婚呢?”

何慧语懵住,但她误解了乌蔓的意思。

“你和郁先生的这种关系确实很难结婚,但是……女人还是要多为自己打算啊。”

提起郁家泽,乌蔓脸色一沉。

“我如果有一天想下定决心结婚,一定不会是他。”乌蔓深深地呼出一口气,看向窗外如镜面一般的海水,“但我也想不到有谁会让我想要结婚。说到底,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太脆弱了,连血缘都无法维系,更何况两个陌生人之间。能让彼此长久的,是不是只有利益呢。”

“虽然说是这个圈子是这样的。”何慧语也忍不住叹气,“我也不知道我选的这个人是不是对,但是我想相信他一次。因为他给我一种……我正在被深爱,也将会一直被深爱的感觉。就好像我这些年来遇到那么多人,被伤害那么多次,都是为了让我对比,得知他才是对的那个。”

乌蔓怔愣了片刻,笑着说:“我怎么觉得自己又被无形塞了一把狗粮,总之……你不用把捧花给我啦。”

*

何慧语虽然跑来国外举办西式婚礼,但还是融合了一点中式的传统,比如说,举办的时间一定是大师算好的吉时。

吉时一到,新娘终于姗姗来迟。穿着一袭薄如蝉翼的拖地白纱走上花毯,从圣洁的花丛中蜿蜒穿行。

深陷在幸福的女人太美。

乌蔓坐在来宾席中目视何慧语的模样,忍不住发出这样的感慨。这是无论在戏中穿多少次婚纱都无法伪装出来的神情。

这一瞬间,说不羡慕是假的。

她看着何慧语,视线情不自禁拐过她,落在了斜对角的那个人身上。

他和昨晚又变得很不一样,穿着非常正式,挺阔的黑色西装,胸口别着红玫瑰的胸针,头发向后背起,露出光亮的前额。

追野光是坐在那儿,就足以令其他人失色。

他此时也在看着何慧语,却又偷偷透过何慧语,看向她。

两个人就这么不期然地遥遥对视。

花毯上,何慧语已经走到了新郎身边,神父握住两个人的手,交缠在一起。

“主啊,我们来到你的面前,目睹祝福这对进入神圣婚姻殿堂的男女……”

低下的宾客都随着祷词目睹着两位新人拥抱幸福,唯独有两个人三心二意地借此偷看对方。

乌蔓听着神父厚重的嗓音,落进耳中,却是昨夜追野最后说的那番话——

“我对邓荔枝感到抱歉,因为我假借着叫她,在偷偷喜欢你。”

“我喜欢的,从来都是那个叫乌蔓的女人。”

“虽然她变了很多,不仅忘了我,也许还忘掉曾经的自己是什么样的。我起先的确有点失望……想她为什么就变成现在这样了呢?但这不能怪她,这些年她已经过得很辛苦了。一想到这点,我就生自己的气。”

“毕竟她曾经对我说,要成长为可靠的大人。我缺席了这么多年,以为拿了奖,可以有头有脸地去见她,但发现……还是不行。”

“我还远远没有那么可靠。但是这并不代表我认命了。我不会说什么让她等我的话,但我不会停止为她努力。”他的食指摸向乌蔓的侧脸,轻轻摩挲,指尖流连过的皮肤似乎燃起一小簇一小簇的温热焰火。

乌蔓微微侧过脸,试图挡住他的触摸,却最终败下阵来。

她哑声:“你就没有想过,她根本不需要你吗。”

“一厢情愿也无所谓。”追野无比坚定地,“我愿意在她身上浪费。更何况,浪费在她身上的时间怎么能叫浪费呢。”

他看着她,眼波如海。

“和她度过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我生命里最好的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  此处点播一首《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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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谢谢大家每天的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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