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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首脑的赏格已经发出,一个高得令人肾上腺激素暴增,一个则令人愕然喷饭。[]
完颜娄室鼻子都气歪了,说实在的,他刚才就想将赏格定为一头驴子一匹布,借以羞辱对手。但是,他现在太需要士气了,面对眼前这前所未见的铁壁车城,他需要将数千军兵的勇气鼓动起来,以攻城拔寨的决心,将铁壁踏为废墟。
没想到,对手反过来用这一招来羞辱他。
这种于两军之前,万众瞩目下的刻薄揶揄,任是完颜娄室再有大将风度,也没法挂得住脸。
“出击吧!”完颜娄室冷冷地吐出这三个带着几分血腥味的字眼。
“末将亲自指挥,必缚贼首狄烈拜伏于都帅膝下。”阿土罕半跪着接过令旗,切齿发誓,起身掉头而去。
如果有得选择,完颜娄室更希望敌攻我守,先看清对手的战术,摸清对手的底牌后,再打防守反击,如此胜算可增三分。可惜的是,对方显然也是这么打算的。
如果两军都想采取守势,那就得要比熬的功夫了。看到得最后,哪一方的军心浮燥,士气大跌,体力耗尽,阵形涣散,此时另一方发起攻击,必胜。
可是,金军能与天诛军比熬吗?人家可是在城寨里,纵然这只是简单围了一圈的城寨,甚至不一定有休息的帐蓬,但城寨就是城寨,它为守军提供了坚实的防御,同时使守军免于排兵列阵的艰苦。保持充足的体能。
而金军呢?却一个个顶着正午灼热的太阳,吃着满嘴沙尘。在旷野中“罚站”。
这怎么比?
若不趁热打铁,在军兵士气高涨,体力尚足的情形下发动攻击,拖延下去,最终垮掉的,只能是金军,绝不会是天诛军!
对于这一点,完颜娄室与他的对手一样清楚。所以。积极主动也好,迫不得已也罢,总之,金军必须进攻,别无他法。
天诛军的火枪与霹雳弹的威力,完颜娄室不止一次从战报上看到,甚至之前也曾亲眼目睹。但这种火器与车城是如何配合作战的,却一无所知。在大军总攻之前,必须先用一支冲锋队,试探出对手的战术。
阿土罕率领的冲锋战队,左翼丙队,就是一千人。这是一支混合了二百女真正兵。三百渤海阿里喜与五百关中签军的混合战队。在完颜娄室与阿土罕的想法里,牺牲二、三百阿里喜与签军,不信摸不透天诛军的打法路数,不信找不出这铁壁车城的破绽弱点。
“禀军主,金军出动了。左翼。约一千步卒,攻击方向。正西。”
即便知道军主手里的“千里镜”,比自家的望远镜强过不知凡几,但担任观察瞭望任务的哨兵,仍然遵守军中规制,一丝不苟向军主报告。
“一千步卒啊,嗯,不多不少,正好够一人一颗枪子。”狄烈平静的语气,有种说不出的血腥。
何元庆面色同样平和,却掩饰不住眼中的兴奋,这是天诛军成军以来,第一次大规模集中使用火枪,想想就令人亢奋不已——一千五百火枪兵,前所未有的强大火力。
布置在两军正面的,正好是一千火枪兵,而来犯之敌,也恰是一千人,所以狄烈才说出正好一人一颗枪子之言。
由于地形的限制,天诛军无法同时摆开两个混成旅的车阵,这需要方圆三里以上的活动空间与范围。再加上与金军的间距,以及金军展开阵形所需的范围。以浊漳水东岸狭长的平原地形,达不到这样的列阵对战要求。
因此,天诛军只布置了第四混成旅的车阵,而第七混成旅的战车,压根没运来战场。
第四混成旅二百辆战车,合围成十余万平米的车城,随着车城的不断运用,各项设施也在不断完善。比如在车城内圈的子城四隅,各竖立着一座两丈高的望楼,加强了瞭望功能;比如子城内开僻了一块“炮击区”,整整齐齐摆放着二十架飞弹器,弥补了车城缺乏远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缺憾。
第七混成旅的战车没来,但火枪兵却全员到位,与第四混成旅的火枪营,合计一千火枪兵,全部布置在正面,即西面五十辆战车内外。而女兵天骄营,则布署在南北两翼的战车内,防御金军骑兵突袭侧击。
由于一辆战车内的空间,只能容八名火枪兵操作,因此多出的六百火枪兵,尽数退出车厢外,当做装填弹药及传递的辅助使用。
每辆战车的偏厢壁,只有四个射击孔,也就是说,正面对敌的五十辆战车,只有二百火枪兵能亲手射杀敌人,其余的火枪兵,只能充当“弹链”,传递火枪及装填弹药,保持火力不间断。这相当于一个五排连射的战阵,基本上可以保持火力不会有超过一秒的停歇。
这才是真正的金属风暴啊!完颜娄室,你,做好准备了吗?
完颜娄室是否做好准备不得而知,但阿土罕的准备工作,却是做得相当充分。他收集了全军质地完好的旁牌,让冲锋队军兵人手一副;每一个军兵都披上一层镶铁叶的厚铠——这一点尤其令渤海兵与签军感激。这些阿里喜平日作战,多数只有破旧的皮甲,甚至不少人连薄皮甲都没有。而这一次冲锋,能否立战功不说,首先就分发一套质地相当不错的铠甲,更有旁牌护身。所有冲锋士卒,无不士气大振,用手中兵器敲击旁牌邦邦响,嗷嗷直叫,跃跃欲试。
随着阿土罕一声咆哮:“银腰带、升三级、世袭谋克,在等待我们的勇士获取!冲锋!去夺取属于你们的荣耀与富贵!”
娄室军左翼丙队一千步卒,齐声发喊。在阿土罕当先率领下,扛着飞梯。迈着重步,向五百步外那卧兽般的冷冷铁城扑去。
三百步,阿土罕开始整理队形,让弓手收起旁牌,退到阵中,取弓箭在手,做好射击准备。
二百步,呈锋矢冲锋阵形的一千金兵。紧密猬聚,前面五排金兵的旁牌,层层交叠,呈“工”字形交相掩护。这样严密的防护,即便是弩矢都难以穿透。冲锋金兵,信心大涨。
令完颜娄室与阿土罕等金将感到困惑的是,直到这个时候。天诛军的车城,竟然还没有半点动静。这与想像中的敌军凭寨而守,据高而击的常见场面完全不同。弄得完颜娄室心神不定,难不成天诛军只是以车城为饵,实则以骑军侧击?
也怪不得完颜娄室会这样想,实在是……天诛军的骑兵未免多了些。足足一千五、六百骑(刨去辅兵),比金军的骑兵还多出好几百骑。完颜娄室与建炎朝西军打了好几年仗,还没见过骑兵如此富余的军队。拥有这样一支强大的骑兵,没理由不将之做为战场的主力,反而四下游走。当侦骑哨探用的。
故此,完颜娄室不得不将手下八百余骑。几乎全撒出去,盯住天诛军骑兵,连身边都没留下几个骑兵护卫。
结果是,天诛军的骑兵依然象幽灵一样,四下游走不息;天诛军的车城也没动静,除了四隅与中央位置的五座望楼,可见一些军兵身影晃动,证明还有活人之外,几乎令人怀疑这是一座死寂之城。
对手举动如此诡异,令完颜娄室心中的不安愈发强烈,而身先士卒冲在队伍最前头的阿土罕,却异常兴奋,他才不相信对手会有什么花招。彼时攻城拔寨之战,如果冲近百步之内,守城寨一方还没做好准备——士兵没出现在寨墙上,也没见到各种守御城池的滚石檑木、沸油金汁、床弩机石……这就意味着,守军已放弃抵……
阿土罕也不敢相信天诛军会放弃低抗——这场决战,本就是天诛军一方挑起的啊!唯一的解释就是,天诛军的杀招,暗藏在车城之内。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好客气的,只管放开胆子冲吧。真正的战斗,应当在登上车城顶上时发生。
有了这样的认识,在冲锋阵列右前方的阿土罕,在冲进百步距离之后,下令全军加速,放胆冲锋。一千金兵,再度振声呐喊,脚步渐急,长梯直竖,弓箭斜举,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八十步、七十步……就在这时,隐隐听到车城内传来一连串“霍霍”的怪异声响。
阿土罕一怔,脚步稍慢……这声音,似乎挺耳熟啊,好象是……床子弩或投石器的绞弦发出的那种强力弹射之声……随后,阿土罕就看到十几个哧哧冒火花的黑点,从车城飞出,越过半空,越来越大……
第一声爆炸发生时,阿土罕只觉挂在手臂上的旁牌一震,似乎裂开了,然后手臂一疼,一股灼热气浪冲来,将他震翻在地。后面是什么情况,阿土罕完全不知道,耳边充斥着轰隆轰隆的爆炸声、惨叫声、呼救声;眼前是数不清的一条条腿脚与靴子,纷沓凌乱。如果不是正好有一架梯子掉落在他身前,为他遮挡掩护,十有**要被乱兵践踏而死……
一军主将,被乱兵踩踏而死,这是何等的耻辱!阿土罕从十三年前带上阿玛送给他的战马与弓箭,初踏战场之时,就有了有朝一日战死沙场的觉悟。但无论如何,也没想过、更不能接受这样的死法!
嗷!阿土罕一声咆哮,用力一撑,纵身跃起。但见到处都是惊慌逃蹿的士卒,适才还是严整密集的队伍,此刻已混乱一团,人挤人、人踩人,人压人……阿土罕不顾半身染血,挥刀砍翻了三个欲从身边逃开的士卒,嘶声大叫:“整队!整队!不许逃,违令者斩!”随手一把揪过一个逃兵,瞪着血红的眼珠,怒吼:“阵前逃跑,这是兔子才干的事,你还是女真人么?”
逃兵半边脸都是血,无力哼哼:“我……我是奚人……”
“滚!兔子一样的辽人!”阿土罕一脚踹飞那奚人逃兵,沾满鲜血的大手一抹大脸盘,正要呼喝阻止溃退,倏闻本阵传来一阵低沉绵长的号角声——这是中止进攻的撤退号声……
“撤退?!怎么能撤退!我们连城寨的边都没摸到啊!”阿土罕悲愤大叫,将刀深深插入泥土,双膝跪地,不断挥拳捶地。
几名惊魂稍定的女真士卒,闻号而退时,经过阿土罕身边,赶紧七手八脚将自家主将架离战场——几人才刚刚离开,适才立足之处,呼地落下一枚屁股冒烟的霹雳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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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兵配备枪支之事,说明一下。有不少书友提出,男兵枪支尚不足,为什么优先配备女兵?这么说吧,女兵主要任务是守卫根本——天枢主城,必须要配备武器。男兵没有火枪,可以发给长枪大刀肉搏,可以配给弓弩远击。那女兵呢?发给刀枪肉搏还是配给连男兵都拉不了十发八发的弓弩?女兵天然的武器就只能是火枪,再无其他。)(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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