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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麻烦让你们知道知道什么是血的教训!!!!

事出紧急,林景珩连夜赶路回京,行至京城城门口天色已经微微透亮了。京城不比其他小地方,晚上是有宵禁的,故而时辰不到,城门不开。林景珩一行人只得将马车停在城门口等待。

若是以往,这些世家子弟没准还敢仗势走个后门,可现在大皇子正等着揪官员勋贵们的小辫子,再没人敢在这个时候往枪口上撞。

一路的颠簸让林景珩身体很是不适,小伍打马至马车侧方,弯下身子对着窗口道:“主子,还有将近半个时辰才开城门呢,要不您在车里先睡会儿?”

林景珩虽觉得身体疲乏,却并没有什么困意,且觉得胸口有一阵没一阵的发闷,好像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

上一次出现这种情况,还是他在常坪城遇刺之前。这不是正常的吗?林景珩心中苦笑,如今的局势进了京城,难道还会有好事发生吗?

但他心中仍是躁郁不已,一把掀开马车的帘子:“你们先退下,小伍过来。”

这次来接他的人不多,除了小伍在暗卫所挂职,其他都只是侯府的普通家丁,平日见着世子的机会都不多,颇有几分畏惧林景珩的威仪,闻言连忙撤到几丈之外,生怕听到了什么不该听得。

小伍从马上下来,侧坐在车辕上,把头往前凑了凑十分谨慎又小声问:“主子,可是有什么要紧事?”

林景珩揉了揉眉心:“我有些不放心……这样,你回常坪城去守着沈釉,我怕他……总之,我自己回京城。”有些话林景珩是说都不想说出口,唯恐不吉。

小伍:“???”

他还以为主子有什么大计划要吩咐???

怎么感觉他家主子自从认识了这位沈小哥儿之后,满心满眼就都是这个人,恨不得天天围着打转,分不出半点精力给其他了呢????

“这哪儿成啊!”小伍忧心道:“如今京城里都是大皇子的人,乱的很,上次只有我在,咱们还遭了黑手,要是让主子自己回京,中间若是有个什么差池,暗卫所也好侯府也好,怕是连我娘都得扒了我的皮!”

小伍的娘是林景珩的乳母,又是从小伺候安平郡主的丫鬟,平日里对林景珩比对自己亲儿子还要好上几分。

见林景珩还在犹豫,小伍忙道:“咱们这才刚走多久,不至于这会儿功夫世子妃就……不如进了京城,再派遣人过去关照吧。”

林景珩有些动摇,但还是问:“小陆如今在何处?”

“他跟着大哥到南边出任务去了,月底才能回来呢。且不说他不在,他就是在,那个脑子没准还得世子妃反过来操心他……”小伍低声嘟囔了一句。小陆老实实在也忠心,就是脑子一根筋,弯都不会转。

“罢了……”林景珩叹了口气,也只能打消了这个念头,问起:“你们师兄弟里,如今京中有谁赋闲,可以调动的?”

小伍这一代已经是暗卫所的中流砥柱,下面虽然还有些新人,但处事还不够成熟,林景珩觉得还是不够保险。

小伍思考了一番:“赋闲的倒没有,最近因为大皇子的事儿,暗卫所还挺忙的,皇上那边也时常询问消息……不过四姐在替您办珩釉记的事儿呢,店刚盘下来……现在抽调出来应该也没什么问题。”

林景珩想起小伍他们这一代里唯一的女魔头,很是沉默了一会儿,但也没有别的选择了:“……罢了,进了京你就去寻思思,让她快些把手上的事儿交接了,然后到常坪城去……还有,最好不要透漏我的身份。”

回京这一趟吉凶未卜,若真只是置卖家产还上欠户部的银子也就罢了,怕就怕大皇子借题发挥。虽说皇上历来信任昭诚侯这个幼时玩伴,对自己这个表外甥也照顾有加……但总是抵不过亲儿子的吧?伴君如伴虎,林景珩不敢掉以轻心。

他只想在自己还能为沈釉出一点力的时候,默默为他做些什么。

林景珩放下帘子闭目养神了一会儿,城门终于开了。马车缓缓动了起来。林景珩心吐出一口心中的郁气,只盼着能平平安安地解决掉这些棘手的问题,和沈釉早点团圆。

想起沈釉最后默认了他的求婚,林景珩的心里总算有了些暖意。

沈釉最近火气大得很,生理上加心理上的火一块儿往外拱,让他嘴角起了一个大大的燎泡,说话时稍不注意就会扯得生疼。几个徒弟最近跟着他学炒菜,已经小有所成,心疼地把师父赶回去休息。

沈釉趴在床上越想越生气,这段时间他算看出来了,衙门的人对于自己受到的刁难怕是一清二楚,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糊涂。沈釉还碰见过孙师爷几回,原本对他十分热情关照的孙师爷如今也打起了哈哈,还劝沈釉识时务者为俊杰。

识个屁的时务!沈釉暴躁地在床上摔着枕头,难道这地方就没处说理了,我就得由着这些人欺负吗?——自从干锅记歇业改做外卖之后,连沈釉日常上个街都能遇到登徒子来调戏,简直是要全方位将他的心理防线击破!

我是心理承受能力那么差的人吗??当初我和一百个能歌善舞的帅哥一起参加选秀,就我啥也不会都挺到了最后,现在能因为这点小事儿就怂吗!

沈釉咬牙切齿的想,既然你们不讲法律不讲理,我就入乡随俗好了,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叫封建社会的以暴制暴!反正衙门的人也不管——好,那就别怪我下狠手了!

虽然我没有武侠小说里那些大侠的绝世神功,但我又外挂啊!

沈釉当即就联系了查丹云,用几袋大米拜托她帮自己代购一支手|枪。越快越好!

查丹云透过视频看见他嘴角通红一片,还以为挨了打呢,大吃一惊:“你那边遇到什么危险了吗?”

她现在靠着和沈釉交易,互利互惠也赚了不少晶核。由于她本身并不是异能者,不需要吸收晶核来提升异能,就完全当做货币用来改善生活了。现在沈釉看到的背景已经不是一个简陋的窝棚了,而是安全舒适精装一室户,水电暖家具齐全。

这些可多亏了沈釉!查丹云收下大米,对沈釉的生存状态十分关心。

沈釉把事情大致和查丹云说了一下,查丹云听了也很生气,穿到末世的她更是没少见过那些仗着武力和异能欺男霸女的事情,包括自己也差点着了道,瞬间就感同身受起来了。

查丹云当即表示明早就给他办妥。她现在因为定期能拿出来一些粮食和食盐,被基地里不少人认为是背后有靠山的倒爷,或者大佬手下的小喽啰。查丹云也不解释澄清,把狐假虎威做到了极致,再加上本身也有些身手,枪|法也好,如今少有人敢招惹她。而物资兑换上,查丹云也联系了一条固定的产业链。

“我给你弄个小的,可以随身带的。子弹多弄一些,你找机会练练枪|法,不会我来教你。”这枪也不是拿到手就会用的,要打得准更要多加练习,查丹云已经很有心得体会了:“只要枪吗?别的要不要,电棍啊防狼喷雾啊什么的。”

查丹云看着视频里自己小伙伴的漂亮脸蛋,很是担心沈釉会被人糟蹋了。

“……可以,但是没必要?”沈釉虽然穿成了个哥儿,可心理上还是个男人,拿什么防狼喷雾,也太娘了!

查丹云用一种老母亲的眼神看着沈釉,仿佛看着自己裙子过短还要出去蹦迪最重要的是还不肯带防狼喷雾的未成年女儿。

沈釉:“…………我先睡了拜拜了您内!”

第二天一大早,查丹云就效率十分高的给沈釉弄来了一只格|洛|克g43手|枪和一大盒子|弹。这是一款袖珍手|枪,十分小巧,只有巴掌大,完全可以藏在袖子里。查丹云还贴心的给沈釉配上了消|音|器和倍镜:“在古代动军|火还是太惊世骇俗了,弄个消|音|器,也能低调点。你平时练习也不会被发现。”

沈釉十分感谢她的贴心。查丹云又露出了母亲般慈祥的目光:“都是兄弟,互相帮衬嘛。你日子过得好,我才能过得好啊!——真的不要防狼喷雾吗?”

沈釉:“……谢谢,不要。”

沈釉在里衣袖子上缝了个小口袋,正好可以把枪藏在里面,若是中衣和外衣的袖子再长一些,那是一点都看不出来,倒有点古代暗器袖箭的意思。

沈釉美滋滋地跑到院子里,趁着歇业没人过来,让查丹云教他枪|法。这款手|枪是查丹云精心为沈釉挑选的,有钱了就是不一样,她那时候刚学枪只买得起最便宜的,后坐力大得把手臂都震麻了。

而g43的优点就是后坐力小,比市场上大部分手|枪更容易控制,因为使用了复进簧系统。因此沈釉很快就上手了,甚至还可以单手发|枪,只是准头还差得远,需要靠自己勤加练习。这除了天赋是没什么技巧捷径可走的,唯手熟尔。

沈釉一边练习一边心道,再敢来找老子麻烦,就让你们知道知道什么是碾压,什么是血的教训!!!!

京城。

一个农妇打扮的女子垮着个小包袱,迈着小碎步走至城门口,望了望停着的几辆大马车。这些车都是往来附近周边的小城小村,路程都在一天之内,每日停在这里揽客,人坐满了就可以出发。

“有去常坪城的吗?”那女子捋了捋耳边的碎发,问几个蹲在车旁喝水抽旱烟的汉子。

“呦,小娘子,今日不巧了。”去常坪城的车夫站起来:“位置倒是有,但今儿个我这车让人给包了,现在人还没来。不然你等上一会儿,问问那几位愿不愿意跟你拼个车,或者捎你一程?”

女子微微皱了皱眉,但还是答应了下来。

不多时,张树叶就点头哈腰的引着两个四五十岁的汉子往这边走来。这两人是李书王的师弟,张树叶的师叔,因着李书王自持身份,觉得沈釉和孔均不值得自己亲往常坪城一趟,就让两个师弟去处理一下问题,解一解常坪城说书人的困境。

那车夫见了张树叶便迎上去,指了指站在一旁的女子低声说了什么。张树叶看向两位师叔,胡子半百的那位冷哼一声,明显是不乐意。

这人在李书王的师弟里也算有名了,也姓李,于是观众称为小书王,自认为已经是个角儿了,德高望重,和个年轻女人一辆车算怎么回事,故此十分不乐意。

张树叶立刻传达了师叔的意思。车夫挺不好意思的过来跟那女子道:“小娘子,人家不愿意,要不你明日早些来?”

这女子正是暗卫所的思思,底下人也尊称她为四姐,是目前暗卫所里唯一的女子。她作为女子,在身体素质明显不如男性的客观条件下依然脱颖而出,也是个极有本事、身手极好的人。

又能力的人么,就不要指望她们脾气有多好……思思本来在京城只能干些帮主子置办古董铺子的闲杂事儿就觉得已经够憋屈了,现在还被派去常坪城照看一个小哥儿,心里早已烦躁极了,大半天都压着火呢。

这火不敢跟主子撒,还不敢跟别人撒?思思看了一眼张树叶身后的两位师叔,冷笑道:“我当是谁呢这么大架子,也不过是个下九流的说书人而已。跟他们坐一车我也怕坏了名声的,没得也被人当做是下九流的。他给了你多少钱?我给双倍包车!”说着就随手从小包袱里掏出一锭银子扔在马车上。然后一脚踹到了旁边一个石墩子上。

要不是马车还得坐,她都想踹车轮子——那石墩子迅速裂成四块,散落在地上,惊得看热闹的人下巴都掉了。

而那一锭银子约么能有十两,车夫眼睛都直了,张树叶和他的师叔们也深感屈辱。思思的每一句话都戳在他们痛脚上——不管达到多高的艺术成就,受多少观众追捧,下九流就是下九流。

并且李书王让他们去常坪城处理问题——怎么处理?无非是用钱,或者用武力——他们两个老头当然没什么武力可言,还是得花钱雇人,因此此行是带了不少银钱的。

可是包辆车就花十两,饶是他们也舍不得啊,这粗衣荆钗的女子居然眼睛也不眨一下!况且,她还有武力!!!

车夫咽了咽口水,努力把自己的目光从那锭银子上撕下来,打了个圆场:“几位这是何必呢?都是这么体面的人是吧……我这车够大,几位要是不嫌弃,不如中间拉道帘子,眼不见……咳咳。”

思思冷哼了一声,率先一步上了马车。她心里虽然抱怨,却也不敢误了主子的正事儿,之前交接珩釉记就耽误了几日,要是那位小哥儿真有点什么麻烦,看主子那惦记的样子还不得狠狠责罚自己,因此也不想跟这些人浪费时间。

小书王喷着粗气不吭声,张树叶察言观色,便对车夫道:“那还等什么呢?帘子拉起来吧。”

车夫松了口气,连忙找同伴借了帘子,爬上马车系好,隔出了两个空间。思思全程闭目养神,一副事不关己只要把我送到常坪城就行的样子。车夫咽了咽口水,把那锭银子捡起来:“小娘子,这拼车就用不了这么多钱了……”

思思眼睛都没睁:“多的你留着吃酒吧。”完全不把十两银子放在眼里的样子——反正她这趟算是出公务,能报销的。

正准备上车的张树叶和他的师叔们听见了,又气了个倒仰。

车夫在车辕上坐好,甩了甩鞭子,不用打在马身上,配合默契的老马就收到了主人的指令,拉着车缓缓往常坪城去了。

后头,几个负责别的城市、村庄的车夫围着那个被思思一脚踹碎的石墩啧啧称奇:“这是真的吗?一个小娘子?”

“这石墩不会原本就裂了,只是没散开吧……”

“不可能,我昨儿还坐上头吃了碗面呢,这石墩好好的!”

“真是了不得……以前也没见过这位小娘子啊……”

一群人围着碎了的石墩指指点点,有的人说什么也不信,有的人却坚信不疑,差点吵了起来。

而马车内也不平静。思思虽然闭目养神,张树叶他们爷儿三个却有些事情要筹谋。因怕被思思和车夫听了去,干脆用上了行内的黑话。

大致是说沈釉要是识相,归顺他们门派也就罢了,他们甚至愿意给沈釉个师弟的名分抬一抬他。若是沈釉和孔均冥顽不灵,小书王知道常坪城附近有一伙人专门干杀人掠货的勾当,以前打过些交道,就是价格有点贵,但也可以考虑一下。

毕竟解决了沈釉和孔均,再夺了他们的本子,以后还怕钱赚不回来?

三人聊得兴致勃勃,却不知一帘之隔的思思已经睁开了眼睛。旁人听不懂他们行内的黑话,思思可是暗卫所里出来的,打探消息什么的免不了要学一点,因此倒是听了个周全。

她不禁松了口气:还好自己没再多磨蹭两天,不然那沈小哥儿也很可能是他们未来的世子妃,还真要被这几个老东西给欺负了!

现在既然知道了,是现在就把他们弄死呢,还是静观其变?

思思掰了掰自己的指节,发出“咔咔”的声响。

作者有话要说:  好消息,好消息,为了响应基友群的日万活动,明天我将日万,如果做不到,我的海棠魔鬼基友【漱己】和基友【夜无悔】【天鹿】将长胖十斤(合掌祈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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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小天使说柿子不该把柚子一个人丢下,并不是这样!今天这个剧情不是因为昨天的评论才写的,而是本来就设计好的,因为想给柚子一个碾压对方的高光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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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有点后悔修电脑……现在电脑变得好慢,连接网络也信号不好,这么一比较我开始觉得偶尔断断电也不算啥了,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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