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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林栀,女。
多少岁并不清楚,因为我不知道我还能活多久。
让我回顾自己这辈子的人生的话,我觉得我过得很棒啊。
遇到了我爱的人,她也特别爱我。
我们二人的相遇其实并不美满,那还是在上初中的时候。
她是插班生,据说是因为不听老师管教才换到我们班的。
初一那时候已经读了一个月的书了,我还记得转来的她,眼神里谁都没放下,老师的话也是并不听从。
她被安排在我身后坐下。
她走来,与我接触的第一句话是:“小妞,姿色不错嘛。”
活脱脱电视里山寨大王的样子。
那时的我被班级里其他女生孤立,男生们和我搭话都是“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她说出这句话把我都吓了一跳。
她坐在了我身后,应该是因为她的缘故只要是她在那些女生就不敢把我怎么样。
我也从别人的谈话中了解到,这人今天将某某打了,这人又将那个高年级打了,再到这人成了我中学的校霸。
我其实一点都不觉得她可怕,因为我见过她打架,她将欺负低年级的那群初三党打得哭得叫妈妈,将低年级学弟的书捡了起来。
我也见过这人帮一位老人收废品的三轮车修好,还将自己的矿泉水瓶子喝干净后递给老人。
我觉得她一点也不坏。
学习成绩能衡量一个人的善恶吗?
老师看她不顺眼,总想把她赶走,可是老师知不知道她的那群好学生里又很多人都背地里骂她呐?
又有很多人欺负过我呐?
我知道欺凌,很早以前就知道了。
小时候,同龄的人笑话我没有爸爸,说我家穷。
那位来支教的女老师告诉我要人穷志不穷,可是她呆了一段时间后也走了。
我感激她,是她让我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公平叫学习,你学到的东西是不会骗人的。
我也知道学习成绩好,就可以拿到国家的贫困补助,学习成绩足够顶尖,那些招揽的学校就可以免去我的学杂费。
学习让我知道了这样一种校园里唯一公平的东西。
可是她并不喜欢学习,但她考试的时候不会像那人一样,让我给她抄题,不会因为我没有给她抄题就让其他人一起欺负我。
也不会因为我长的漂亮,为了一个我都不认识的男孩打我。
初二时,我被一群太妹堵在巷子里,这人居然从天而降,也顺手救了我。
可她第二天就转校了。
高中时,我们又相遇了,我在初中借助她的名气,很好的摆平了那些想要欺负的我人。
而那天我被关在厕所里时,她又出现了,她总是见到我最狼狈的一面,却也一直伸出援手。
我一直都知道这人真的很好。
好的,我缠上了她。
与她成为了朋友,再到成为恋人。
我啊,我其实一直都不是你想的那么美好。
某天我和她窝在沙发上,被她抱在怀中,突然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我问她,她还记得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吗?
她说还记得,毕竟那么漂亮的女孩,她也是第一次见。
“我就知道你贪图我的美色许久了。”
她咳了咳说:“我刚才是开玩笑。”
“我不是开玩笑。”
“哈哈......”她笑得十分夸张,又瞬间严肃道,“对,我就是贪图你的美色许久了,我不止贪图美色,我还贪图你的rou体呐,小妞,今晚记得洗干净哦。”
挑起我的下巴像一个大色胚,我并不生气,也笑着回答:“今晚你就睡沙发吧。”
“宝贝,我错了,我错了......”她又在撒娇求饶。
我有些时候都在猜测,她是不是有两副面孔,霸气的,撒娇的。
可是无论哪种我都喜欢着。
因为爱了,我就没打算放手过。
直到这次体检报告异常,让我知道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
将会摧毁我现在拥有的一切。
白血病。
那个从未见过面的父亲遗传给我的。
这真是可笑又荒唐。
我怎么会生病了呐?
我,被宣判了死亡。
————————
我曾今就做过一个梦,回到了高中时代,在那片墨绿的香樟树海里,耳边风吹树动的沙沙声,夏日的阳光将世界照得明亮。
那条每日必经的小道,阳光透过香樟树的枝叶,光影斑驳。
画面一转,我站在篮球场外,秦军义、李子明还是高中时期的打扮,一个染着红毛一个染着蓝毛。
两人抢着球,打球实力都不分上下。
篮球拍打地面的声音,反弹起又落下,反反复复,两个少年汗如雨下,篮球一个抛物线飞向另一边在要出线条时,一个人接住,运球而来,步伐在三分线重重一踏,飞扬而起,大灌篮,三分球。
轻盈的像只鸟儿,洁白的t恤扬起,如同白色的羽毛。
这个人是谁呐?
我心里清楚的知道她是谁,可是我记不起她的名字了。
这让我陷入恐慌之中,而令我更害怕的是。
三人在嬉笑打闹,我看见秦军义夸张的表情,李子明投去认同这份强大的眼神,可是她的样子呐?
他们又在说什么?
三人离开了这里,消失在这球场,瞬间不见,只留下我一个人。
又来到那片香樟树海,一个人向前走着。
我看不见她的样貌,她整个人都是一团光,我向她跑去,可是一直都抓不到又握不着。
我越来越害怕,我想让她等等我,她的名字到了嘴边就是说不出来。
她马上就要走远了,我知道我要找不到她了。
“沈慕云!”我拼尽全力的呼喊她。
那人瞬间停住了脚步,香樟树叶为什么还是绿色就掉落了那?是风太大的原因吗?
她转过了身,还是一团光的样子,她站在离我很远很远的地方。
我想要哭出来,因为很难受,也不知道为什么特别难受。
我想要再喊出她的名字,可是我忘了她叫什么了。
夏天又为什么这么冷了呐?
“我在,我在......”
陷入一个温柔的怀抱,我抬头便看见高中时期的沈慕云,穿着蓝白色的校服,干净利落的黑色短发,锐利的眉峰都柔了下来,眼睛里的光芒是一种生命力,刺穿到灵魂深处,驱赶所有黑暗,用力的拥抱着我。
一遍又一遍的说:“我在,我在......”
第二天早上,在餐桌前,她说我昨晚说梦话了,在梦里都在喊她。但她猜一定不是一个美梦,因为她看见我在冒虚汗,知道我很难受。
想将我叫醒,却知道我这几天整夜失眠,她只好用力的拥抱我,一遍又一遍的说我在,我才渐渐的放松了下来。
我不知道这个梦是不是就是一个预兆,预兆我们最终是要分离。
————————
我总想起我们以前的相处的日子。
想起她某次因为保护保护他人受伤时。
医院里的老式电风扇还在疯狂转动,她说:“林栀,我觉得我喜欢你。”
我心里那点灰暗完全被清扫干净。
我回答的是:“好啊。”
跳过了我也喜欢你,跳过了所有选择题,只给了唯一一个标准答案。
高中毕业拍照时,她站在我的身后,握住了我手,在摄像师说茄子时,她靠在我的耳边说:“林栀,我们在一起吧。”
“好啊。”
全班其声说道:“茄子!”
摄像师按下了快门,将青春时代的我们封藏在其中,给予一份用来打开回忆的钥匙。
也将我笑的最开心的脸定格在上面,同学聚会时,有人还拿出了照片说:“沈慕云怎么也只照了半张脸,也贴林栀太近了吧。”
我没有告诉他们,这个人在当时向我表白了。
照片上只要半张脸的人带着一丝丝坏笑,因为她不止说了还亲吻了我耳朵。
在我回答结束后,在摄像师快门键已经按下后的三秒,在同学们要离开时,吻了一下。
这人一直都这么坏。
————————
在填报大学时。
沈慕云的高考成绩如她预料的不相上下,也选好了一所南方重点大学,四季如春适合她这种怕冷的性子,更适合养老。
我选择了一所北方国重大学,她说我的成绩就应该去这所学校深造。
我与她谈起了异地恋。
在大三下学期时,辅导员给了我保送读研的名额,可是我并没有接受,因为我想快一点和她在一起。
我喜欢她真的是喜欢极了。
比她喜欢上我要早的很多。
就像我一直没有还给她的初中外套,没有还给她的高中t恤。
沈慕云,是我先喜欢的你。
喜欢你牵着我手走过香樟树下,喜欢你送我的栀子花,喜欢你的一切。
————————
我的这封信内容很少,因为活着的时候就将想要说的,说得差不多了。
我第一次觉得写信是如此烦躁的一件事情,因为在我提笔写下这些字的时候,每一个字眼都在告诉我,我活不了不久了。
真的是太糟糕了。
我又感觉到无比清楚的疼痛,你正安静的陷入睡眠,我知道你每天睡得很少,阳光下你躺在沙发上,金色光束,细微的浮尘奕奕闪耀。
我看着此时睡着的你又想起,那天雪夜下你纠结的模样,将要说的话不知道在心里准备了多久,又自己排练了多少场。
将想要说的出口,“林栀,我们同居吧。”
大二那天雪夜没有做的事情,在大学结束时进入我们的家,做完。
沈慕云我想说:“如果我们早一点认识,那么我会更早一点喜欢上你。”
更早一点,时间就会多一点。
......
遗书就写到这里吧。
喂,沈慕云!
你看了可别哭啊。
你就应该像个小太阳一样,永远都是带着灿烂的笑。
“我叫沈慕云。”就和你在讲台上说出自己名字一样,高傲的仰着头像一头狮子,不害怕一切。
......
沈慕云,我多想陪你久一点,再久一点,直到我们头发花白不在年轻。
......
可是世事无常。
......
我记得你骑单车时扬起的衣诀,记得你在香樟树下笑的样子,干净清澈,琥珀色的眼睛带着光,笑的时候会有浅浅的酒窝。
“我爱你。”
10月23日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两个世界一切谜题就都要解开了。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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