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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萌走进了曾记饭店,店内客盈满座的,这个季节已经没有小龙虾和大闸蟹,但有烤鱼,是江城特有的武昌鱼,滋味鲜美。

步萌点了一份烤鱼和一些烤串,还有店内的自酿啤酒品尝了起来,用料很足,味道也很正宗。

至于这家店是关琳娜舅舅家的?步萌可不信。

在关家这些年,原主也见过关琳娜舅舅几次,他不是张海山那种,掏自家钱去补贴妹妹和外甥女的人,关琳娜也不是那种有好处往别人家送的烂好人,至于这家店为什么会挂在她舅舅名下,那肯定是为了防夏氏。要知道现在关家还没有分家,夏氏有万般千种不好,但有一点,就是对每一个儿子都不错,尤其是她还有一个女儿,那真真是捧在了手心里,即使嫁出去了,嫁得很好,却依旧省吃俭用想把好的一切都给女儿。

不知道夏氏知道自己最宝贝的孙女这般对待她,像防贼一样防着她,她该作何感想?!

而另一边已经回到家,躺在了床上的关琳娜心乱如麻,思绪万千,事情脱离了她掌控的感觉让心生不愉,甚至有点不安。

她得老天厚爱,能有一次重生的机会,她掌握了先机,知晓未来,她最恨的人关雪莉,还不是后来那个高高在上的官夫人,她也不是那个在香港娱乐圈挣扎,被无情玩弄毫无尊严的人。

命运的重组,而她是掌舵者。

她先是努力读书,再抢走了关雪莉最大的金大腿周兴盛,借她的名义给李三树写情书,引诱他去轻薄关雪莉,虽然让她逃脱了,却好在让周兴盛目睹了这一切,之后又造谣毁了她的名声,隐晦挑唆关忠国,让他将那贱人嫁给赵瘸子,本以为这一世的关雪莉会像卑微的困兽般折在自己手里,屈辱痛苦地死去,却被关家这些蠢货给坏了她的事,生生让关雪莉逃出了关家的牢笼……

最让她不安的是关雪莉与前世截然不同的性格,以前的她虽然有小聪明,但更多的就只会利用她那张脸,勾引了周兴盛,后来周家平反,她借此离开了这个犄角旮旯的村落,去到了京都,周家的门庭不好进,即使她为周兴盛付出了一切,却还是被他抛弃,她依稀记得当时自己的幸灾乐祸的放肆嘲笑,关雪莉被周兴盛骗钱骗身却到头来却一场空!

可偏偏那贱人总能绝处逢生,她在被周家扫地出门之后,不知怎的又拿到了大学的入学名额,后来还勾搭了京政委部的一个小科长,上天好似尤为眷顾她般,后来那小科长一路高升,关雪莉也顺利毕业,后来还靠着他男人进入了鄂省建筑局,后世的网络还将她评为‘最美建筑师’!

呵!最美建筑师,真是讽刺,一生都靠那张脸,靠男人上位凭什么得此殊荣?

可如今的关雪莉,那么雷厉风行地摆脱了关家,张家的日子也越过越好,虽然就她调查,那钱是张蕙兰的辛苦钱,就是关雪莉也只是摆地摊赚点钱,那些钱在寻常人眼中很可观,可于她而言那点钱还真无足轻重。她忌讳的是关雪莉的陌生……

步萌不知道关琳娜的百转千回,而是和自家人在看电视,此时张家已经拥有了村里第一台彩色电视机。

张海山豪气地买了一部彩电,差点没被陈茉莉逮着追了一条街,要知道现在的万元户家里都不一定有彩电,大多都是黑白的,虽然这部彩电是走私货,但价格也是不菲。

村里虽然通电了,可是电路很不稳,信号还不好,无法支撑电视机的运作,关海山只好坐在发动机旁手动发电。

一家人在看电视,电视放一会儿就变成了雪花幕,然后又恢复,断断续续,可他们还是看得很开心,那是一种心理的无法企及的满足感。就连一旁忙碌的关海山,脸上也是无比满足的笑,看得尤为认真,电视机里传来地道的粤语,是电视台转播的香港综艺节目,他们是第一次通过电视为媒介去了解此刻繁华的香港……

“香港真的是遍地黄金,难怪那么多人都偷渡过去……”张展宏年轻,正是冲动热爱冒险的年纪,难免向往。

步萌沉默,没有打破他的幻想,的确很多人做着去香港发达的美梦,甚至抛下一切偷渡,去到那里才知道是一场泡影,男的多数被骗去做苦力,或者加入黑帮,女的更惨,多数被骗去做鸡,欺压白眼贫民窟成了他们的归宿,当然也有混得好的,那是凤毛麟角。

步萌从思绪中回过神来,就听到了电视中主持人的声音:“这首《再会》的是一位来自大陆的天才作曲家关琳娜的作品……”

一家人听见关琳娜的名字都是一滞,就连关海山手摇的动作都停了,电视顿时闪了一下就断电了,再打开时,已经是一位穿着鲜艳红裙,体态婀娜,风情万种的女子在演唱一首粤语歌的画面……

“他刚才是在说关琳娜吧?作曲家?!”张展宏不可置信,语气还有些嘲讽,他对关琳娜的感官可见一斑。

“兴许是同名呢,现在叫琳娜的人可多了,也不知道什么毛病,非得取一个洋鬼子的名字。”陈茉莉不以为然,还嘲讽了一番关琳娜俗气的名字。

同样俗气的关雪莉:“……”

张惠兰好像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说道:“雪莉他大伯早年跟人跑船,听过几个洋名,许是崇洋媚外,回来就给家里几个女孩改了名字。”

“妈,那我以前叫什么?”步萌有些好奇。

“哦,你叫夏花,琳娜叫-春花!”

步萌:“……”

步萌是认识那位穿红裙子的歌手的,她是未来炙手可热的歌手莫小小,她的演唱会一票难求,可谓万人空巷,在后人眼中她是时代的记忆,香港娱乐圈鼎盛的标杆,这首《再会》是她的成名曲,磁带的销量更是打破了记录,而这首歌的作曲家绝不是关琳娜。

要是换做从前从不关注娱乐圈的步萌还真不知道这些,可偏偏在上一个任务她是娱乐大亨,这种基本常识她还真知道。她可不会认为是同名同姓,这关琳娜就是她本人无疑了。

所以说,这是剽窃?胆子真大,敢趟香港娱乐圈的浑水。

另一边的关琳娜在火车站等候周兴盛的归来。

原剧情周家的平反是在两年后,如今的关琳娜靠着开店,和剽窃别人的曲目赚了不少钱,早已是个万元户,她出钱给周兴盛疏通关系,想必平反会更快,还会让周兴盛欠下她数不清的情!

天色已黄昏,火车站中人人踽踽独行,有人期盼,有人离别,繁华不过天地尘埃,鸣笛声,欢声哭声,都是过眼云烟,关琳娜眼里唯有野心。

“琳娜。”

周兴盛从站台下来,他穿着黑色大衣,白色的围巾让他看起来斯文俊秀,鬓若刀裁,眉如墨画,浩浩中不失文雅之气,就连他背上背着的维和的军绿色大帆布包,都没有掩盖他的一丝风采,他是这个时代带有书生意气的知青,岩岩若松孤。

关琳娜眼里总算浮现出一丝真诚的笑意,映着漫天的火烧云,她觉得这个男人是重生送她最好的礼物。

“兴盛。”她漾开笑容,七分的眉眼也增了三分颜色。

周兴盛看着女朋友如归家的雀鸟朝他奔过来,觉得一路归途疲惫,火车的磨人,好似都散去了几分。

“这么冷怎么穿这么少,吃饭了吗?等多久了?”周兴盛像个最称职的男友,关切询问。

看着他关切疼惜的脸,关琳娜觉得不安的心都落回了肚子,“吃了,刚到呢,你累吗?”

久别重逢总是有道不尽的话,两人甜蜜又羞涩地牵着手,往车站门口走去,当周兴盛骑着关琳娜的自行车搭载着她时,他们的对话总算有点营养了。

“琳娜,你让我寄到香港皇家娱乐的曲目真的被录用了,你真厉害。”

周兴盛真心赞叹,他打从心底里是看不起农村女孩,比如关雪莉,哪怕她很漂亮,也有点心机,但勾引他的手段简直浅薄又可笑,总有种上不得台面的小家子气。

但关琳娜不一样,她的见识和学识让他赞叹,她还热爱学习,即使是那么艰苦的环境也努力读书充实自我,成绩斐然,这种积极向上的拼劲就让他一个男人都自愧不如,不仅刻苦,还绝顶聪明,就因为小时候跟村里的知青学了些乐理知识,就写出那样惊艳的曲目……

总之,关琳娜在他眼中俨然是出淤泥而不染,灼而不夭,如松如竹,清而自重的奇女子,跟关雪莉那种妖艳贱货好不一样。

“哪里,侥幸罢了。”

关琳娜坐在后座,吹着寒风,脸上却晕起红霞。这个时代的感情是晦涩而让人着迷的,她不敢像后世那般搂着他的腰招摇,但只是被他搭载着,微微拽住了他的衣摆,就有种微醺的醉意,这是她上一次没有经历过的,她还没有那么不堪,眼前的少年也正意气风发,此刻他们驶向的仿佛不是回家的路,而是他们正扬帆起航的未来。

两人快要进入村口的时候,周兴盛停了车,他从背包中取出了个信封递给了关琳娜。

“这是什么?”关琳娜问道。

“打开看看。”周兴盛笑得春风般和煦。

里面是钱,有大团结,但更多的是一张张的毛票,厚厚一沓,有新有旧,虽然只有二十来块,但却是周兴盛一个学期加寒假,用挤出来的时间打工挣的,有他做杂工的钱,也有他写文章的稿费……

“兴盛哥,这钱我不能要。”关琳娜连忙拒绝,眼眶瞬间红了,眼泪说来就来,也不知道从哪练的演技。

周兴盛看她的模样,心里更加怜惜,“拿着,这是我欠你的,如今我还在读书,只能先还你这么多,总有一天我会连本带还给你,还你一世幸福荣华!”

……

直到周兴盛往村长家走去时,关琳娜才踩着单车离开,觉得怀里放着的信封分外熨贴,让她在寒风中都无畏无惧,早已忘记了她给周兴盛的可不止两百,他身上穿的那件大衣都不止二十元……

这一幕要是步萌看到一定会想笑,重生也不是万能的,脑子还是那个脑子,比如关琳娜,还是看上了周兴盛这样的软饭男,他之前能骗得原主为他掏高考的钱,如今又能从她这骗钱给父母疏通关系。

哦,不,这不是骗,是她自愿的。也可以说是两个各怀鬼胎,却连自己也骗,周兴盛用深情隐藏自己的龌龊,关琳娜用懵懂的爱情去掩饰自己贪恋未来周家权势的事实!

……

新的一年,新的征程终于到来,正月是色彩斑斓的封面,封面上画着玻璃窗上喜鹊登梅肥猪拱门的喧闹,一切都很美好。

不美好的是,大年初二,张蕙兰就要带着步萌去老关家拜年。这是礼数,无法规避,哪怕步萌不在意,也不想让张蕙兰去承受那些无谓的流言蜚语。

张蕙兰这个中华好儿媳,带着用心准备年礼拖着不情不愿的步萌往三花村出发,结果在村口遇见了原主的姑姑,关玉华。

“二嫂,雪莉。好久不见。”关玉华眼睛一亮,牵着一双儿女就朝步萌走了过来。

关玉华长得很像夏氏,却因为一身顺遂,没有夏氏浓重的戾气,眉眼平和,多了几丝温柔。

原主对这个姑姑的感官还是不错的,这也是如今关家长辈中唯一一个三观还算正的人。她从小被夏氏疼爱长大,甚至砸锅卖铁,压榨几个哥哥也要供她读书,后来更是为了让她嫁进城里,呕心沥血的。所幸关玉华嫁给市机关部门的一个干事,生下一双乖巧懂事的儿女,阖家幸福,简直是人生赢家,这值得夏氏吹一辈子。

或许人过的好了,心胸总会宽广几分,关玉华是对原主最好的长辈,她总说二哥最疼她,所以她在一群小辈中唯独对原主最好,但是她住在城里,天高皇帝远的,通讯不便,鞭长莫及,况且夏氏是她妈,疼了她一生的妈!她又能如何?

步萌顾念原主,很友好地和关玉华一家打了招呼。

“雪莉啊,你的事姑姑都听说了,确实是你奶和大伯做得不对,但听姑姑一句劝,离了关家就好好过日子,和你奶对着干吃亏的总是你,以后有事啊,你记得给姑打电话,我来劝你奶,等一会拜年啊,你就忍忍,应付一下就过去了……”

关玉华拍着步萌的手,絮絮叨叨,很情真,但没卵用。她的确有心,却没有真正影响夏氏的实力,否则原主也不会那么凄惨无助地死去……

“姑,我知道您一片好意,但如果奶要让你的女儿嫁给赵瘸子,你会不会反抗,会不会拼命,会不会恨,如果你做不到不恨不怨,以后这些话就不要讲了,我也不会让您在我和奶之间为难。”步萌的声音很平静,没有咄咄逼人,像寻常的呢喃消散在寒风中。

步萌不是原主,她不会因为以前的情分就迁就关玉华,哪怕她是真心为原主,但她对夏氏更真心!

关玉华被她的话说得一愣,连脚步都停住了,她定定地看着步萌,眼里满是复杂难言,良久她深深叹了口气。

那刺穿云块的阳光就像根根金线,纵横交错,把浅灰、蓝灰的云朵缝缀成一幅美丽无比的图案,但行走的人心里是沉重的。

步萌等人在关家门口遇到了周兴盛和村长一家,想来也是来拜年的。

周兴盛看着步萌,离开关家的她好似被施了养分的娇花,俏丽若三春之桃,清素若九秋之菊,眼里的惊艳一闪而过,但想起了先前关琳娜对他说的话,眼前的明媚就打了折扣,留下的只是他以为的嚣张跋扈,不孝不悌!

周兴盛眉眼冷沉转身进屋,好似步萌是那脚边的烂泥,膈应着他,连看一眼就欠奉。

步萌:“……”每一个吃软饭的男人都有极强的自尊心,自以为是是他们的天性!

张蕙兰其实是知道自己女儿和周兴盛的事,她小心翼翼地打量着步萌地神色,见她面色无异才松了一口气,刚准备进门,就被从里屋冲出来的夏氏一扫帚打在腿上。

“滚犊子,两个贱骨头大过年的就上我们家寻晦气,给老娘滚……”夏氏独有的大嗓门和恶毒言语连新年的喜气都驱散了几分。

步萌将张蕙兰扯到身后,关玉华也眼疾手快地上前拦住了发疯的夏氏。

“妈,你干啥呢大过年的,二嫂和雪莉是来拜年的……”

“谁稀罕这两丧门星来拜年。”

夏氏没有挣扎,怕伤了宝贝女儿,但扫帚还是挥得起劲,她还记恨着之前被陈茉莉赶出张家的事,前些日子在镇上又受了步萌的气,如今总算能找回场子了。但这只是一部分原因,最近夏氏是事事不顺,原主的三叔关忠华在工地摔伤了腿,回来跟大爷似的啃老,自从张蕙兰母女走后,一家子破事都是她在操持,曾氏要工作,刘氏和关玛丽都是混不吝不要脸皮的性子,干啥啥不行的,大过年的,连年夜饭都要她一把老骨头操持,这一见步萌两人,积攒在心里的火气如火山喷涌,疯狗一样扑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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