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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三花村老关家,每天都是修罗场,那撕逼大戏是一场赛一场的精彩,吃瓜村民都恨不得清早起床,就搬着小板凳去围观。
夏氏是恨得咬牙切齿,怒火中烧的她连关忠国都收拾了一顿,曾氏更是差点被她打出家门,老关家是鸡飞狗跳,乱成一锅粥。
其实夏氏也知道大家在看他们家的笑话,可她控制不住自己,她要强了一辈子,掌控欲已经渗入骨髓,成了她不容挑衅的逆鳞。除此之外,她还有恐慌和伤心,恐慌于她老了,在这个家的威信不复,大房一家子都瞒着她,伤心于她的付出都错付,要知道她可是为了关忠国一个升职的契机,就答应了将孙女推入火坑,为了关琳娜和关荣发过得好点,哪怕怀疑曾氏可能从她手里骗钱,她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最让她忌惮的是,曾记饭店里的菜式,全部出自她最宝贝的大孙女,那么这个开店并且瞒着她的决定,很可能就是关琳娜做的。夏氏不蠢,关忠国心机重,但脑子不够,他从小在她的掌控下长大,也没那胆子,曾氏也只会耍些小聪明,不可能这么面面俱到,那么,就只有那个她掌控不住的大孙女关琳娜了……
就在夏氏发泄着自己的颓然无力时,在家里装废的关忠华,见大哥一家瞒着家里瞒着兄弟攒了这么一份家业,那一肚子的坏水是翻江倒海的,他本就是个无赖二皮脸,先是串掇夏氏闹腾,再则是每天去曾记饭店蹭吃蹭喝,他媳妇和女儿,刘氏和关玛丽,那简直就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三个棒槌的搅和,那场面太美!
三人每天好吃好喝地享受着,看着曾氏饭店客人络绎不绝,那钱跟流水一样哗哗地进,不想着分一杯羹,占点便宜,就不是这一家子的性格。于是,关玛丽硬是磨着夏氏,让她进店里工作,关忠华则每天狗腿地讨好夏氏,他很懂夏氏,知道夏氏最忌讳什么,最痛恨什么。刘氏则是四处煽风点火,将大房所做的事,宣扬得人尽皆知,要知道,没分家,就这般防着自家老娘,实属不孝!
一箩筐的事情接踵而来,曾氏是愁得头发都白了,她筹备的在城里开店的事,也被迫停止。雪上加霜的是,她的大哥也早就对她的颐指气使,呼来喝去不满,借着关家大闹的东风,也和她撕了起来,大有一副要另起炉灶自个干的架势。
事实也如此,曾氏大哥管理饭店这么久,早已了解了饭店的经营模式,连最重要的菜谱配方都滚瓜烂熟,再留下受曾氏驱使,领那点微薄的死工资才傻!
在关琳娜得到消息,请假赶回家时,曾氏大哥已经带着店里的厨师走了,连另开的店铺都盘好了,曾记饭店也已经停业。
关琳娜气得要死,她虽然看不上这饭店的利润,她光是写歌赚的钱就够她挥霍,这店一开始也只是想找些事给父母干,省得一天到晚给她找事,可就这么给别人做了嫁衣,还留下一堆破事让她处理,这感觉也是糟糕透了。
“蠢货!”关琳娜恨恨地骂了一句。
气愤过后,她智商回笼,她知道,夏氏虽然蛮横,但却是个古板的老太太,就想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做土皇帝,她就是接她到城里她都不愿意,平时也不怎么出村子,怎么可能特地去镇上,甚至找人去城里查曾氏饭店?
“关雪莉。”关琳娜呢喃了一句,很轻很浅,却似地狱里的回音,让人毛骨悚然。
她这些天一直定不下心,脑子里挥之不去的都是步萌带给她耻辱的记忆,偏偏她总是如附骨之蛆般,阴魂不散地出现在她的生活中,甚至还要来她的学校!
这怎么可能,原来的关雪莉不仅没有上过高中,后来不知靠什么手段拿到了大学的入学资格,还因为文化成绩太差,遭人白眼,吃了不少苦头,拖了两年才拿到毕业证的,她怎么可能通过一中的入学考试?!
关琳娜觉得现实似乎陷入了一个怪圈,她挣脱不开,那前世的记忆已经狸獭远去,像个光怪陆离的梦,剩下的只有痛苦和折磨……
有时候,恨一个人,更痛的是自己。
……
陈茉莉每天都去打听老关家的八卦,回来就兴致勃勃地说给步萌听,步萌的兴趣不大,这种小打小闹也只是膈应关琳娜,她并不将曾记饭店放在眼里,如今关琳娜在香港娱乐圈的名声那叫如日中天,她的产量少,只出了四首歌,却都是精益之作,一发行就好评如潮,和她合作的要么是天王天后,要么是后起之秀,甚至有人云,是她的歌将人捧红!
呵!来自大陆天才作曲家,一个才华横溢而又神秘的少女!
关琳娜在老关家呆了两天,也不知她用了什么方法,搞定了偏执狂一样的夏氏,连没皮没脸的棒槌三房都收拾了。
曾记饭店,在夏氏的拍板下改名叫‘关记饭店’,又重新开业了,由关忠国和关忠华两兄弟管理。
不用想,这样的组合扑街是必然的,两人因为利益扯皮,甚至鸡毛蒜皮的事都能打起来,加之关忠国的名声,臭得是‘香飘十里’!
且曾氏又重新开业,还是原来的厨师,原来的配方和味道,口碑早已攒下,客源也不缺,长此以往,关记在曾记的打压下,很快就成了苍蝇馆子。
曾氏从日进斗金到如今的赔本,她觉得这些都是夏氏的错,恨意一上脑,她就不怕夏氏了,反正夏氏人老体衰,打都打不过她,至于名声什么的,早就败光了,婆媳俩就这样死磕着,夏氏觉得自己的威严点滴不剩,对曾氏亦是恨得咬牙切齿,两人就这么相看两相厌。
其实关琳娜并非没有力挽狂澜之力,可她并不愿意,因为她觉得关家那群人就是太闲了才会给她找事!再则,她真的很忙,忙于学业,忙于竞赛,且暑假之时,她要前去香港接受采访,她得做准备。
她并非万能的重生女,前世她也没有上过高中,后来北漂之后又港漂,唯一学会的就是现实的残忍,阿谀我诈,和人性的丑恶。一切重来,她也得重头学起,她必须要比别人付出好几倍的努力,才有如今的成就。
除此之外,她还要经营自己的名声,所以她花心思参加竞赛,写词写歌。做这一切都是为了提高自己的身份地位,因为周家的门第太高,她必须有能匹配的身份和实力,这也是她为什么将曾记饭店的经营权给别人,对此也不上心,一是因为做个体户辛苦,要是像关雪莉母女一样每天拉着几百斤的油渣,坐火车千里迢迢拿货摆地摊,那她重生还有什么意思?况且,周家不需要一个做个体户的儿媳妇。
……
步萌的第一篇小说连载完了,成绩斐然,这种惊险刺激,且烧脑的悬疑侦探小说很吃香,【青年杂谈】的出版社内还收到了很多她粉丝的来信,主编都都给步萌寄了过来,步萌都很友好地回信了,还寄了些自家做的糖,结果还真交了几个聊得来的笔友。
张展宏爱上了步萌写的小说,每天都催更,张海山也觉得很自豪,在他这种大老粗眼中,能将文章刊登在国家发行的杂志中,那是了不得的成就,简直就是文豪的壮举,他高兴得花钱买了好些杂志,在村口处见人就发,还带吹嘘一番,搞得步萌有种被强行装逼的尴尬!
天气渐暖,步萌又抽空陪陈茉莉去羊城,买了一大批丝袜和一些时下流行的春装,丝袜都是走私的,两元一双,在陈茉莉的眼中,一双薄薄的袜子两元一双那简直是丧心病狂。
“雪莉啊,咱们拿这么多袜子能卖得出去吗?”陈茉莉忧心忡忡道。
“舅妈,相信我,我什么时候做过错误决定了!”
步萌没有过多解释,要知道这个时代女人对连裤丝袜的执念,就好似后世女人对名牌口红的执念,哪怕收入再低微,也要拥有一支。
因为现下的人受西方文化的影响,普遍认为正式场合光着腿是不礼貌的,丝袜就代表着知性,时尚和地位,好似拥有了一双丝袜,就有了更高的层次,接触到她们无法企及的精神领域般。
果然,丝袜空前的好卖,及时步萌卖六元一双,只比百货大楼里的便宜一点,依旧供不应求,只要是有固定收入的城里女性,都会咬牙掏钱买上一两双。
“这丝袜这么好卖呀,光卖这个就能发家了!”陈茉莉兴奋得满面红光,一双眼跟小太阳一样闪烁。
“如今我们国家生产的都是尼龙丝袜,没什么美感,我们卖的是走私货,运气好才得到这么一批的……”步萌打破了她的美梦!
卖完这批货,天气已经可以穿短袖了,步萌又相中了港式红裙,这可是时下的爆款,由新星莫小小带火的。现在的人,除了上流社会的女性,大多数人对潮流的定义都是跟风,如今的爆款可真的是爆款,步萌刚运了批红裙子,没两天就卖光了。
步萌整合了下家里的财产,这一季度赚的钱,加上先前走私赚的,已经有两万多的资产了,现如今算是一笔巨款,能做很多的事了。
她该想想另外的生意,虽然张家的生活看起来是不错,每个人都充实而充满激情,但其中的辛苦自不必说,她和陈茉莉每次去拿货,来回都要坐四天的火车,还要拉几百斤的货物,摆地摊风吹日晒,又苦又累,还有闲不下来的张蕙兰,只会比她们更辛苦,张海山父子更是忙过春耕后就开始装修房子,一刻也没闲过……
步萌决定用这笔钱开一家食品加工厂,她深知未来副食品的市场,就连旺仔小馒头的年产值都好几个亿。
现如今的副食品种类并不多,步萌能发展的空间就大,无论是零食还是饮料,亦或调味品,步萌都能制作出很多种类,更何况现在还是方便面等速食食品喷薄发展的年代……
说干就干,步萌就她的食品帝国理念,写了一份详细非常的计划,从生产设备,产品种类和包装,到倾销零售和货流等等,都做了调查和规划,忙活了半个月,确保完善之后她向家里提出了她的想法。
可一向胆大爱拼的陈茉莉,第一个表示了反对,她再泼辣,骨子里却是个渴望安定的农村妇女,虽然摆地摊辛苦了点,但她赚到了钱就不觉得苦,让她拿全副身家来赌,她是真心不愿意。
张蕙兰心里也是不赞同,但她不可能站出来反驳她女儿,而且,家里的钱她赚得最少,没有话语权。
倒是张海山和张展宏沉默了,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手中还有一万块是步萌走私赚来的,家里能有如今的富贵,离不开步萌的辛劳。而且,他们对步萌有点盲目的信任,觉得跟着她走总不会亏本,再则,开厂后,他们就不是个体户了,而是资本家呀!摆地摊虽然赚钱,但那也是小钱……
步萌将一家人的表现看在眼里,叹了口气,但也没觉得可惜。
“没事,如果不行那就算了。”步萌也不强求,如今她不差钱,想要开厂也只是她想留给张家的财富,以后她还有更广阔的天地。
张展宏接过了步萌的计划书道:“让我研究一下,过两天给你答复。”事实上他心里已经肯定了步萌的想法,他年轻敢拚,大不了重头再来,他之所以说两天后给答复,是因为他想用这两天劝服瞻前顾后的父母。
两天后,张展宏熬了两夜研究了步萌的计划书,虽然以他的文化水平还是一知半解,但也让他对步萌更加有信心。
步萌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说服了张海山和陈茉莉。虽然计划已经落实了,但张家的气氛似乎紧张了起来,这是一场豪赌,而他们都在等待翻牌。
步萌第一步就是选定场地,为了地皮也为了运输方便,她将厂址定在城里的西郊,这个位置十年后会被重点开发,后来会成为江城寸土寸金的贸易区,现在盘下来,光是地皮都不会亏!
步萌和张展宏坐着班车兜了一圈才到西郊,下了车之后两人在一家面馆吃了午饭之后,步萌就语不惊人死不休。
“表哥,厂地我已经想好了,下午我们就去买吧!”
张展宏:“……”我家妹妹好凶猛,说起买地跟说去买瓶水似的。
那块地是有主的,地主家的女儿在京都读大学毕业了,分了工作和房子,一家要搬迁。和户主扯皮完,又办理完相关手续,已经是三天后了。
张展宏觉得有些神思恍惚,这是他第一次花了这么多钱,他以为这就是刺激的极限,结果步萌拿到地皮后,就拿着证明去银行抵押贷款了……
张展宏:“……”这是要欠国家几万块的节奏啊!我家妹妹胆子是熊胆吗?
步萌也理解张展宏的心情,现时代的贷款政策其实已经很完善了,但对老百姓来说,抵押不动产向国家借钱做生意的人,那跟天方夜谭差不多。
两人回到家里,张展宏只把步萌向银行借钱的事告诉了张海山,一个字都没敢跟家里的妇女同志提。
步萌隔天又进了城,花了近万块买了一部二手的皮卡车,之所以这么便宜还是因为这车快报废了,步萌又花了些钱自个修好了,修好之后虽然机能没有全新的好,但也足够她用了,没有交通工具实在是太不方便。
步萌将车开回村后,还掀起了一阵风浪,不少人都跑到张家门口围观,不少小孩不肯走,像看小怪兽一般看着皮卡车,还上手摸,兴奋的小眼神让步萌觉得好笑。
有时候人拥有的越多,反而越不幸福,这个年代,摸到小汽车就能和小伙伴炫耀,是真的开心,而往后的他们,累死累活,也供不起一辆车,哪怕拥有了,也嫌不够,还会去攀比,永远也填不上或贪婪或虚荣的窟窿。
……
花开两朵,天各一方。
许仲璟在京都,他父母带着他从美国回到华国,他是兴奋的,虽然这里贫瘠萧条,但他总觉得他人生的归宿就在这里,这种命定一样的直觉,他觉得很准。
他从深城到羊城,在替父亲勘察地皮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姑娘。他虽然在西方长大,但他对那儿的文化并没有认同感,亚当和夏娃的故事在他眼中只是一个虚无的神话。
可当他看到那双眼睛的时候,他好似忽然读懂了亚当对夏娃的情感,上帝用亚当的肋骨创造了夏娃,让她成为他命定的伴侣。
这是一种归属感,属于他的,无法表述的情感。
后来他去江城拜访了大伯和堂哥,却在大伯的店里见到了一幅【百寿图】,他一眼就相中,又是那种诡异的熟悉感,像刻印在他的血脉,所有与之相关的东西都是契机,总是能让他沸腾,兴奋,眷恋。
他毫不犹豫掏钱买了下来,并询问了他那不靠谱的大伯,却只知道作者是个漂亮的姑娘,让他兴奋难言的是,她还买走了他书写的【西江月】,这种缘分让他有些飘飘然,因为他知道,那肯定是他的姑娘,命运还会让他们相遇,他不争朝夕,因为他相信,他们总会朝朝暮暮。
许仲璟将这幅【百寿图】宝贝似的献给自家老爸做生日礼物,好在老头子还夸了几句,虽然他知道他父亲和大伯是两种人,他并没有鉴赏书画的能力,但他的夸赞还是让他觉得如有荣嫣。
“儿子,你什么时候回美国,你的学业还没有完成,你还想不想回国念大学了?”许开元帮妻子泡茶,看着一天到晚思-春个没完的儿子就来气。
许仲璟淡淡地打量着这京都的四合院,不知道这样老旧的房子,她会不会住得习惯,他心不在焉地回道:“想啊,我休学的时间还没够!”
许开元还是相信自个儿子的成绩的,就是对他这么大一电灯泡不耐烦。
“阿嚏——阿嚏——”
许仲璟刚回答完,就连打了好几个喷嚏,他满脸无奈,甚至有些可怜兮兮地看着在撸猫撸得不亦乐乎的许母。
“妈咪,您是不是忘了您儿子对猫毛过敏?!”许仲璟是服了他妈,自从有人送了她一只猫后,她就没离过手!
许母停下了动作,有些为难地看向许父,小声道:“我们是不是忽略儿子了?”
“有点吧。”许父很敷衍。
许母恋恋不舍地看了眼书中软萌可爱到能萌化她心的小猫咪,又看了眼她年少俊秀的儿子,半晌悠悠地来了一句:“既然你对猫毛过敏,那你搬出去住吧!”
“对呀,你都这么大个人了,还粘着父母算怎么回事?”许父表示很认同妻子的话。
许仲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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