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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下午4点,唐小晓从床上爬起来,揉了揉乱糟糟的头发,洗了把脸,穿上t恤和大裤衩,坐在电脑前,随手抓了一包薯片,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唐小晓是个网络写手,写男频恐怖灵异小说的,和黑丁签约五年,完结了好几部大长篇,虽说不是顶尖大神,也算是小有名气,靠着订阅和打赏也称得上是收入丰厚,就是生活过得日夜颠倒,每天码字到后半夜,然后一觉躺倒,醒来就是第二天下午了。

偏偏今天码字不那么顺利,早就想好的大纲遇到了一点小问题,需要推翻重来,唐小晓心情十分烦躁,把个键盘打得噼里啪啦直响。

正在烦躁的时候,响起了敲门声。

“谁?水电费老子交了!”唐小晓扯起破锣嗓子使劲嚎。

门外响起了一个淡定的男声:“公安局的。”

公安局的!唐小晓吓得差点把键盘扔出去,开始仔细反省自己最近写了啥。

难道是最近几章的女配角太火辣了?难道是自己又不小心撞到哪条不让写的高压线了?天地良心,什么□□,什么高级干部、什么红的黑的,什么警匪,他都没写啊!

“找……找我有什么事?”唐小晓壮着胆子回应。

“……□□。”门外的男声还是那么淡定。

靠靠靠,连借口都懒得编,这是哪来的牛气公安啊!

唐小晓趿拉着拖鞋过去开了门,镂空防盗门外站着两个男人,都不太像公安,穿着便装,颜值高到爆表,活像网络小说里那些被平凡男主击败的男配。

不过再仔细一看,气质气场是和普通人不一样,头发微长的那个一看就凶悍强势不好惹,另一个则太淡定太冷了,不接地气。

叶青隔着镂空防盗门出示了警察证,并礼貌询问可不可以进门。

唐小晓挠了挠头,把他们让了进来。

“是这样的,我们看了你发表的小说——”李越白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呜哇……”唐小晓一阵绝望,痛苦地捂住了脸,干嚎了起来:“为什么!我又写错什么了?你们怎么不去抓那个排名前几的“少年阿宾”巨巨?他可是什么黄段子都写,抓我干嘛!我不服,我要上诉!”

“不是要抓你。”李越白哭笑不得,急忙安抚:“是有一些关于小说内容的地方需要咨询你。”

顾西沙这张脸长得有点凶,李越白前几天为了装得像,也让自己凶神恶煞的,但现在还是绷不住了。

“那不还是约我喝茶的委婉说法吗?”

“不要废话。”叶青面无表情地将一张打印纸递过去。

上面写满了关键词。

吸血鬼、卡恩斯坦伯爵夫人、女仆安普莎、能伸缩的银项链、附体、精神控制……

唐小晓把纸接过来一看,看得半懂不懂的,挠挠头:“这些,我都写过?”

“自己都不记得了?”

“就我这日更一万的手速,完结了那么多部大长篇,哪能记得这么多啊……?”唐小晓喊冤。

“那我来帮你回忆一下。”李越白站起身,在十几天被打扫的地板上来回踱步:“这么多年来,关于吸血鬼的作品很多,小说、电影、电视剧、动漫……在这些作品里面,关于吸血鬼的繁殖方式,一般都是设定成【初拥】。”

所谓初拥,是一种经典设定——吸血鬼用某种复杂的方式,给自己选中的某一位人类吸血换血,仪式完成之后,那人类就会变成吸血鬼,加入血族。

而唐小晓的小说里,根本没有初拥一说。

其他作品里,吸血鬼都是永生不死,始终存活于人世间。

而唐小晓的小说里,在十六世纪,吸血鬼被猎人打败,全都以休眠体的形式隐藏起来,藏在各种器物、砖块里,陷入漫长的休眠期,从此在世上杳无音讯。只等到时机合适时,再破壳而出,附身到人类身上,与人类共生。

和最近发生的事实,一模一样。

不止这个,其他方方面面,全都能和唐小晓的小说对得上。

“所以,你到底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李越白疑惑地望着面前的宅男写手,怎么看都觉得这人心性单纯,不像是有心机的人,更不像是知道什么大秘密的人。

“警察同志,创作秘密也不能随意透露吧?”唐小晓挠了挠头,眼珠转了转:“我可是靠这个吃饭的,都告诉你们,不等于砸了自己的饭碗吗?”

“唐小晓,不要嬉皮笑脸。”李越白换上了严肃语气:“你可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找你问这个?”

“为什么?”

“最近城南发生了一起杀人案,凶手在杀人现场遗落了一本日记。”李越白眼都不眨地编造谎言:“日记上的内容,恰好和你的小说内容相符合,所以,你有嫌疑。”

“哎!!”唐小晓吓了一跳,一蹦三尺高:“你们可不能随便冤枉好人,我有不在场证据!我有权保持沉默!我,我还要找律师来辩护!”

“日记上写的这些词,就是你小说里的专属名词。”叶青晃了晃那张纸。

“那可能是我的读者作案呢?”唐小晓争辩,自己都觉得心里没底,他的读者都是只看个惊险刺激,看完了连主角他爹的名字都不一定记得。

“你不如简单地透露一下,你的灵感来源,设定来源。”李越白道:“比起请律师要省时省力,对不对?”

“好,好吧!”唐小晓咬了咬牙,一口答应。

他从书架里抽出一个厚厚的笔记本,翻开,上面全是龙飞凤舞的谁都不认识的字,又难看又潦草,还夹杂着不少图画和圈圈点点。

“吸血鬼……吸血鬼……那本书好像是四年前开搞的……”唐小晓翻着脏兮兮的本子页。

“这个笔记本是什么?”

唐小晓没好气地解释:“是我的手写大纲本,开文之前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想法,都先记在上面。”

“能认出字来也不容易。”李越白由衷赞叹。

“有了!”唐小晓翻到一页,指着上面黑乎乎的一团字:“这上面记得清清楚楚,我是从我家一本古书上找到的设定!”

“古书?”李越白和叶青对视了一眼。

“是啊是啊。”唐小晓一拍脑袋,恍然大悟:“都是从那上面扒下来的!不是我的锅,是那古书的锅!你们说的那个凶手,也肯定是看了古书!”

写手多多少少都有点迷恋古物的情结,唐小晓说的那本古书也是保存完好,从保险箱里拿出来的时候,外面还包着一层塑料纸,防止氧化。

打开塑料纸,里面是一本蓝色绢面的纸书,上面写着三个大字《血魅考》。

唐小晓掏出两对一次性塑料手套,交给李越白和叶青,叮嘱道:“警察同志要爱护群众生命财产对不对?所以你们翻的时候要仔细一点,千万别弄坏了,这可是明朝时候的书,宝贝着呢。”

“明朝的?”李越白细细翻开,果然见到了书页里写着“正德”年号。

再看题跋,开头竟然就是一句:葡萄牙耶稣会传教士……

耶稣会,是当时基督教传教士的组织。

“嚯!这个厉害了,东西方文化交流的重要证物啊。”李越白一愣,他在课堂上经常给学生讲,明朝中后期,西欧传教士来中国进行了大量文化交流,其中就有个大名鼎鼎的利玛窦,在中国和明朝官员学者合著了不少技术类书籍。

“可不是!”唐小晓洋洋得意:“这本书,是明朝的时候,我们家老祖宗和葡萄牙传教士合著的。”

“贵祖宗是怎么认识葡萄牙传教士的?”李越白好奇。

“咳咳,我们家祖上是定居在广东广州一带的,那里靠海,从明朝的时候就比较开放,遇到外国人也不稀奇。”唐小晓充满了自豪感:“我祖宗,唐老爷子,是个读书人,偏偏还是个狂生,从来不因循守旧,搁那时候,就是个先锋派人物!一来二去,就和外国人勾搭上了。”

书名叫《血魅考》,内容当然是对吸血鬼的考据研究。

据唐小晓说,他家那位唐老爷子,当真是个风流人物,自幼便对山海经、唐传奇、佛教往事书之类神神秘秘魑魅魍魉的故事很感兴趣,考了个举人之后,充了个闲职,有了点闲钱,就天天走南访北游山玩水,到处打听各种鬼怪事迹,家里建了一座大藏书楼,不藏圣贤之书,只藏鬼怪之书。

有一日,听说西洋来的船上新来了几位传教士,还打算在大明朝住上几年,需要和大明的读书人交谈,而那些迂腐正统的读书人不愿意见这些赤发碧眼的洋鬼子,唐老爷子反倒是来了兴致,二话不说就去相见了,一开始语言不通,全靠比划,同吃同住同游了一阵子,倒也能说上些话了。

时间一长,关系渐深,唐老爷子又动了歪脑筋,心想,这大明朝的鬼怪书籍,我也算是收得差不多了,不知道这西洋有什么鬼怪呢?便一个劲询问。

传教士义正辞严地告诉他,有万鬼头目,名曰撒旦,撒旦乃万恶之源,必须好好批判一番。

唐老爷子把撒旦的故事听完了,还是不死心,又追问别的,传教士却讳莫如深,怎么都不肯说了。

过了几年,传教士中和唐老爷子关系尤其亲厚的那位,在去乡下传教的时候被毒虫咬伤,一病不起,唐老爷子见好友病重,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急忙派人将他接来府里好生照顾,每日还陪在榻前聊天交谈。

传教士自知时日无多,又兼被唐老爷子的照顾所动,在一次昏睡醒来之后,终于肯吐露秘密,便是关于吸血鬼的秘密。

唐老爷子一听即大惊,急忙亲手抄录,就这样一个口述,一个抄录,在病榻前完成了《血魅考》一书,成书后不久,传教士就去世了。

此书内容诡谲神秘,唐老爷子也不敢多加传抄,只是自家抄录十本珍藏,留给后人而已。

后来几百年过去,历经战乱、饥荒、多次毁书灾难,十本《血魅考》也散失多半,只有这一本奇迹般地躲了过去,一直留到了唐小晓的手中。

“我那次想开一本吸血鬼题材的爽文,查资料总觉得千篇一律,没意思。”唐小晓挠着头道:“就把老祖宗留下的书翻了出来,查了查里面的内容,喝!还真够带劲的,我也没仔细看,就把里面的设定都拿来用上了。”

“这本书,我们需要带回局里好好研究一下。”李越白道:“事后必将原物奉还。”

“这……”唐小晓面露难色。

“可以付租金。”叶青道。

唐小晓立刻双手捧出刷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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